2023中学生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演讲稿12篇(培养中学生遵纪守法意识:2023初心演讲稿)

近日,我们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不断推行“从我做起,遵纪守法”理念。2023年的中学生们,更应记得要以身作则,秉持良好的道德修养,始终遵纪守法,成为新时代文明的标志。本篇文章以此为主题,为广大中学生们传递有关遵纪守法的重要信息和思考。

2023中学生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演讲稿12篇

第1篇

今天我在这里要演讲的题目就是: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时尚追求。

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

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令人痛心的是,先是十年浩劫撕裂了这种传承,此后,财富和地位的剧增颠倒了一些人对是非荣辱的认知。某些人骨子里根本没把国家的法纪当回事,不仅没有把违法乱纪看作是一种耻辱,反而把善钻法纪的空子当成是自己的本事,正如这些无视法纪法规的所谓本事,酿成了克拉玛依大火、衡阳大火等一幕幕群死群伤的人间悲剧,正是这些人破坏了共和国法规的尊严,动摇了社会的道德根基,弱化了民众的法纪意识。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 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再高唱谁能告诉我,是对还是错?而是高唱谁能告诉我,是合法还是违法?;如果有一天,五岁的小孩能脱口而出这是违法的而不是这是坏的;如果有一天,公民遇到侵犯自己合法权益时能说:我相信法院会为我主持公道……。

如果那一天到来,我相信正是遵纪守法成为我们时尚追求的那一天。

我也相信对于以振兴中华民族为己任而不懈努力的炎黄子孙来说,那一天肯定会到来,那一天一定会到来!

2023中学生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演讲稿12篇

第2篇

同学们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遵纪守法,历来都是我们每名学生应尽的职责。学生或公民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让我们的社会秩序井然。无米不成粥,无法不成国,说的也正是这个道理。

不知同学们发现没有,在我们的身边,时时遵纪守法的同学又有几何。我们不说太远的,就近来说吧:学校一直以来禁止学生从正门走,而现在呢?中午放学时,在正楼门走的同学却仍是络绎不绝,从这么小小的一件事就能反映出某些同学的素质问题;虽然《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明确指出了不许打架斗殴,但有一次放学时我却看见两个同学正在为碰倒一辆自行车而相互推卸责任,甚至后来大大出手。从这件事情就能反映出个别同学的道德问题。

我觉得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中学生吸烟了,第一天步入这所学校的时候,我内心充满了无限的期待,可是下课后我到了厕所里,一看,我懵了,满地的烟头儿如响雷一般震碎了我对中学那颗向往已久的心。从中学生吸烟这件事我们也可以看出某些同学的不良嗜好问题。再就是周一的升旗仪式上,同学们叽叽喳喳,嗑瓜子、嚼口香糖的也不足为奇。要知道国旗是祖国的象征,不尊重国旗就是不尊重祖国,从这种事中也不难看出某些同学的道德素质问题。还有中学生到网吧去上网玩游戏的问题。网络里面的世界虽然精彩,但网络是把双刃剑,如果你能正确的利用网络能使你提高智力,帮助你解决问题。但是对网络使用不当就会让你坠入网络深渊不能自拔,沉醉于网络生存。这种事情直接反映了某些同学自控力的问题------

据有关统计显示,目前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正逐年上升。我们身为21世纪少年,身为祖国的花朵,人民的未来。我们一定要杜绝不良嗜好,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一名遵纪守法的21世纪好少年。

第3篇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遵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夸大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在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终极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反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假如当初多一点遵纪遵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

总之,只有遵纪遵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遵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正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尽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尽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尽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第4篇

我是高一12班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规范的行为就是遵纪守法。

我们的国家现在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大家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都要有法律认识,要养成遵纪守法的优良行为品质,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时时处处用法律规范指导我们的行为。

我们中学生是祖国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正处于人生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增强遵纪守法的认识对我们尤其重要。

那么,我们应当怎样做呢?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只是遵纪守法最基本的要求。在学校里,遵纪守法更多体现在我们应当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种规定,比如:骑车的同学在校内自行车应该推行,在阅览室阅读时应该保持安静,在实验室上课不乱动实验仪器,在食堂买饭要服从老师的管理,在校内不攀摘花木等等。在社会上,遵纪守法体现在应当遵守各种法律法规,特别是要遵守交通规则。我们应该按规定的道路行走,不在快车道上行走,不闯红灯,不在道路上追逐打闹,过马路要走横道线等等,以上这些都是遵纪守法的表现。

同学之间难免会有些小冲突和小摩擦。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我们一定要冷静,一定要有遵纪守法、服从管理的认识,一定要向老师、学校报告,一定要通过老师、学校进行处理。绝不可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抛在脑后,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这种事也有反面教训。如某地的一名初三学生庄某因为遵纪守法的认识不够,在与一名同学发生矛盾时不但没有向老师、学校报告,反而邀约其他人去报复,结果在扭打中他不小心捅死了那名学生,最后被法院按故意伤害罪判处了徒刑。双方的父母伤心欲绝,而且他自己在监狱里也悔恨不已。

这一切都说明了一个问题,许多中学生根本没有遵纪守法的观念。而如果每个人都没有这种观念,在无认识中触犯法律,也将会受到严厉的制裁。但是,我们在遵纪守法同时,还需要有道德的观念和认识,那才是法律最根本的目的。

中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学校、社会、祖国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同学们!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己的法律认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第5篇

社会在进步,祖国在发展。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西方思想的不断渗入,中西方观念的激烈冲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一些人经受不住考验,人生观扭曲了,价值观错位了。就在这时候爷爷及时提出了八荣八耻。它像一把准确、直观的道德标尺摆在了我们面前。作为祖国未来的我们应该知荣辱,树新风,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因为习惯成自然,就怕以后到社会上干些违法的事,违纪就成了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也有同学认为如今追求个性化,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学校如果没有校纪校规,一切自由,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人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长大了就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我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果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出口骂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遵纪守法,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我们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要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中小学学生日常行为条例》,知荣辱,树新风,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当一个讲文明的青少年!

第6篇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 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

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第7篇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遵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夸大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在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终极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反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假如当初多一点遵纪遵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

总之,只有遵纪遵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遵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正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尽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尽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尽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第8篇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八荣八耻中有这么一句话。可是什么才是遵纪守法呢?是执法为民的楷模——任长霞阿姨?还是愿大义灭亲把自己亲生父亲拉上法庭的军人——唐荣开?或许我们还小,做不了那么伟大的事。但我们可以以身边的事警醒自己,不要为了小小的诱惑而犯罪,那岂不是很不值?其实那些一毁我们前途的,与死神擦肩而过的事有许多,有的甚至就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威胁着我们的生命!

小时侯我们常常背的一首儿歌: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等待,过马路走斑马线,走路走人行横道线……,可是,即使现在杭州的马路又宽又便利,人们就是不走斑马线,看见了红灯照样横穿马路。似乎一点也不在乎周围飞驰而过的汽车。在路边立着的广告牌,上面写着显而易见的: 车让人,人让车,人让人。,但人们和车辆似乎有深仇大恨似的你不让我,那我也不让你。开车的人明明看见斑马线上有行人,还是装作没看见。而马路上的一些人们见汽车没有丝毫要减速的样子,也大摇大摆的走到对面去。就是如此悲剧才会发生!

我们可不能就这样轻易那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啊!就在前不久,在杭州的一些人行横道上,过马路的行人手里都举着一个红色的牌子,这个牌子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呢?

孩子们手里拿的指示牌,正中央是个大大的慢字,而另一面是一个大大的惊叹号,交警们把这个牌子取名为谦让牌。当孩子们高举牌子过马路时,一些机动车离人行横道线很远就开始减速了。这些谦让牌是采用具备夜光功能的材质制作的,平时都放在人行横道两边的专用箱子里,人们举牌过完马路后,再放回到箱子中就可以了。

但是没有交警值班的时候,几乎没有车辆主动避让拿牌子的行人。到了傍晚下班高峰的时候, 谦让牌则干脆不管用了。有时甚至离斑马线的行人只有5cm的距离是才停下来,这是多么危险啊!记得前几天在武林路上,一辆公交车轧了一个行人,那个行人从老年大学出来已经是17:00多,50多岁的她急着回家给她80多岁的母亲烧饭,她自以为斑马线上很安全,但是,她就是疏忽了一停二看三通过这样简单的程序。车子缓慢地前进,竟把她轧了?!只要一想起,她那80多岁的母亲没人照顾,那是多么令人痛心啊!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保护自身安全,避免悲剧再次发生了!

面对飞速发展的汽车工业,汽车、道路、行人之间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建立一个通畅、安全的交通环境,需要我们每个人努力。古人曰: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青少年就应该自尊、自律、自强,加强自我防范,赢得社会保护。在日常行为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时时刻刻牢记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第9篇

大家好!我是三年级三班的,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提高法律

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今年四月是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主题

是集中推进法律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法律和道德纪律??

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确保了我们生活在

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中,才是我们的权利得以保障。也正是由于有了

纪律的约束,作为学生,才能在优美的校园中,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教

同学们,我们要提高法律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

一、遵守校规校纪,不带危险工具进校园,不沉迷于网络游戏等危害

二、 强化自尊.自律.自强.自爱的意识。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养成

三、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乱抛乱扔,不损坏公物。

四、穿着上不追求时髦,打扮上不标新立异,进入校园要穿校服。

五、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该做的事情不做,杜绝一切违

同学们让我们举起法律盾牌,珍惜大好时光,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

锻炼身体和从事健康、文明的活动上,遵纪守法,从小做起,防微杜

渐,努力做一个品德高尚、意志坚强、勤奋好学的少年,共同创建我们美丽文明的校园。

第10篇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在校园里,我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学校老师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某些方面的不成熟,在出现诸多问题时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现象的发生。当我们走出校园的时候,不会利用法律武器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可能就会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我们有些学生因为法制观念不足,辨别是非能力有限,心理往往会有阴影,进而模仿学习了社会上不成熟的处事方法,当受到不良因素刺激时候可能会行为失当,进而违法犯罪。

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全校师生提出以下几点倡议:

一、首先从各位教师出发,要认真学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在学生中树立标榜,以自身实际行动宣传法制教育,依照法律的要求切实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人格尊严及隐私权等,坚决杜绝校园内的边缘性违法行为。学校可以成立督查小组,保证中小学教学及各项工作有序稳定的开展。

二、各位同学,法制教育先从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入手。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希望你们能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自己要明确的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知道法律与法规所具有的强制性与约束力。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今天下午各班要在班主任老师的带领下召开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班队会,要在本周内出一份法制教育宣传的黑板报。学校做好法制教育的宣传与普及,营造和谐的、安全的校园环境。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希望我今天国旗下的讲话,能进一步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你们要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都应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做到既避免伤害别人,又要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11篇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一个人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其实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因为习惯成自然,就怕以后到社会上,干些违法的事,违纪就成了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相信这句话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它的意思大概就是,如果你小的时候就开始偷针,天长日久,只要你养成了偷的习惯,长大了就很有可能偷金。

也有同学认为如今追求个性化,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

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学校如果没有校纪校规,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第12篇

我是来自xx班的缪铭昊,很荣幸能代表高二(五)班做这次国旗下的讲话,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首先声明这次的演讲主题严肃,我演讲的语气将会是非常冷静的。希望通过这次的演讲,大家能加深对遵纪守法的理解,认识体会到诸如校规校纪等规章制度的合理性与重要性。

在演讲之前,想问问大家对刚刚过去的中秋假期满不满意?大家对马上到来的国庆长假期不期待?我们之所以能有一个花好月圆、家人团聚的美满假期,是源于一项国务院的规定。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规定中秋节、国庆节为法定节假日。这样看来,其实同学们在享受长假的同时,其实已经是一种遵纪守法的表现了。

遵纪守法是我们并不陌生的一个字眼,那么我们可曾思考过什么是遵纪守法,到底我们为什么要遵纪守法呢。要回答第一个问题,从字面上理解,遵纪守法即为遵守纪律,遵守法律,说白了就是遵守一种规章制度,其本质是一种对自我的管理和约束,它规定我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在潜移默化中规范着我们的行为,这需要我们培养自我控制能力,即我们常说的自律,嗯这很重要。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就会有良好的秩序。众所周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就有法治一词,所谓法治,即是依法治国,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法律是一种特殊的制度,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强制性规范。我们常说法律无情,可我们每个人又处在法律的保护伞之下,它如一把无声的钢尺,规范着我们的言行,保护着我们的合法权利。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是根据其法律的完善、民主程度来衡量的。反之,倘若没有了法律的约束,社会必将会陷入混乱的泥沼,以中国的为例,由于领导者的错误发动,整个社会动荡,司法制度陷入瘫痪,中国的发展脚步整整停滞了十年。由此可见法治的重要性,近年来,随着中国不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相信在这样的制度保障下,中华民族的复兴之梦将有一个稳固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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