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协议书合集7篇(家装必备,装修协议合集)

《房屋装修协议书合集》汇集了多种常用的房屋装修协议书,包括装修合同、工程验收单、施工合同等,旨在为广大业主和装修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规范装修行为,保障双方权益。

房屋装修协议书合集7篇

第1篇

为维护(以下简称本物业)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及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美观,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成人发[xx]3号)、《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xx]第9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丙方位于本物业房号、建筑面积(下称本房屋包括住宅、商铺、写字间)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a)、乙方(丙方)进入本物业区域内进行装饰施工前必须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办理装修登记、提交由业主、装饰单位共同签名的装修申报登记表;

b)、乙方(丙方)随同装修申报登记表应附上详细的装饰装修施工方案,包括装修项目明细表(各种设备、设施的位置及所用建筑材料的材质和防火性能等)和施工图纸;平面图、水、电、气系统图、天棚平面图、风管平面图(商铺若有适用)、烟温感平面图(商铺若有适用);

c)、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d)、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装饰装修单位施工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贰份(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e)、丙方若为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文件。

a)、凡不涉及改动房屋建筑结构、妨碍相邻、影响观瞻的装饰装修,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在收到乙方(丙方)装饰装修申请、施工方案和相关装修费用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核批复并发放《房屋装饰装修入场证》;

b)、凡涉及改动房屋建筑结构、外观、消防、环保等与国家规范或政策要求不相符的装饰装修及妨碍相邻的装饰装修,经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初审后,乙方(丙方)还必须将装饰装修方案报由原开发单位、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消防、环境监测、规划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确认批准后,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发放《房屋装饰装修入场证》;

c)、乙方(丙方)于装修期间原定施工方案如有结构或外观改变,须事先到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补报并得到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a)、乙方于装修期间若增加或改动隐蔽线、管的封闭施工,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服务中心将派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查验同意后方可封闭;

b)、装饰装修施工完毕后,丙方应约同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与乙方共同进行查验;甲方仅负责对房屋结构、外观、消防是否存在违规改动、是不妨碍相邻业主单元及影响共用管线、公共设施备等进行查验;若存在违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限期整改;逾期,甲方有权采取合法的处理措施;

c)、验收合格后,三方《装饰装修完工验收表》内签字认可。装修保证在工程骏工30天后无违约、无赔偿时,由乙方与丙方凭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保证金收据及验收证明文件,全额无息退还。

装饰装修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计天。若需延期,乙方(丙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到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延期费用后方可继续施工。

a)、周一至周五8:30—18:30,(12:00—14:00实行静音操作);

b)、周六、周日9:00—18:00,(12:00—14:00实行静音操作);

c)、乙方(丙方)若装修工期紧、在征得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同意后,装修时间可延长至晚上21:00,但在晚上18:00—21:00期间禁止使用电动机械或其它大噪间工具,禁止在户内进行喷漆、烤漆等刺激性气味施工。

1、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保证金与装修质量无关)。

a)、为加强工程及人员的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维护本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应向甲方缴纳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

b)、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按收取,共计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退还办法,参照本协议第一条第3小条执行。

2、根据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意见通知”(成价费[xx]239号)有关规定,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缴纳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

a)、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按元/平方米/天收取,共计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延期,须按以上标准计算申请延期天数补交上述费用;

b)、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元/平方米/天收取,共计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1、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丙方)应禁止下列事项:

a)、严格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不得破坏房屋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不得将原设计未进行防水处理的房间可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得随意钻凿顶棚、楼板;不得损坏房屋的整体、外观形象;不得破坏外墙装饰,不得扩大原有门窗的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荷载,在室内做分隔或填充装饰时必须使用轻质材料,装饰施工材料严禁集中堆放,不得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在阳台上搅拌水泥、河沙;严禁往热排水、排污、通风等管道内倾倒任何建筑垃圾及其它物品(如油漆、水泥、沙浆等),以防管道堵塞;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b)、要保证各楼层公共设施的完好、不得占用、损坏房屋的公用部位、共用设施或者移装公共设施设备;

c)、禁止封闭、移装或改、破坏水、电、气等配套设施、设备;

d)、不得侵占、毁坏绿地、不得乱倒垃圾、杂物、高空抛物;

e)、在物业区域内不得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不能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f)、房屋室内原防水层,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伤应及时做好防水处理;

h)、跃层单元住户不得在后阳台、屋顶上违章搭建,不得在厅内加层;

i)、使用电锤必须安装限位器,吊顶、安装木地板其厚度不能超过5公分,以免钻穿楼板;

j)、楼板及墙体内埋设有电线管、给排水管道等,在钻孔或射钉前应查明管线位置,以免引起破坏;

k)、阳台装修时应确保外观颜色与原建筑颜色相统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闭阳台或改变其使用功能,阳台上不允许安装防盗网及铝合金窗等设施;

l)、门窗玻璃外侧严禁安装防盗网及任何设施;在门窗玻璃及阳台内侧安装防盗网须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规定的样式(详情请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查询);

m)、不得改变玻璃颜色或在上面喷漆、张贴物品等;

n)、不得在外墙上开孔打洞;若因安装空调等需要,应在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规定位置安装(详情请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查询);

o)、严禁改动给排水主管道、若室内安保系统,包括对讲机门铃和紧急按钮(若有)及通讯设备需作改动,需待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批得同意后,方可按图进行施工;

p)、必须对电器用电负荷进行检查,并确保与原来设计的供电系统容量兼容;施工时超容量用电与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协商后,在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监督下,在指定的位置处接临时电源线,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业主自负;

q)、安装分体空调不得改变预留的空调外机或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统一位置;要定期检查排水管应采用硬塑料管,避免因使用软管而造成的倒灌问题,且必须接入专用排水管集中排放;商铺空调安装应高于地面2米,且应增设与本物业统一的空调外机装饰架;

r)、严禁私自改动燃气管道,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任何安装、维修、拆移和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用户不得私自或自行安装、拆除和改装;热水器入口须装设燃气阀门;燃气热水器的排烟管道不得与抽油烟机的排气管合并接入同一管道;

s)、不得在天台、露台上搭建阳光房、凉亭、雨蓬等构建物,亦不得装设影响相邻住户通用、采光、安全防盗等权益及妨碍观瞻之任何设施;

t)、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涂写、刻画,不得在物业区域内派发传单、广告;

u)、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悬挂、安装任何形式的招牌、名牌、广告、旗帜。

2、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丙方)应遵守下列规定:

a)、乙方在领取《房屋装饰装修施工入场证》后方能进场装修,并将《房屋装饰装修施工入场证》贴于进入户门上高约1。6—1。8米处;

b)、施工人员进入本物业区域前,必须进行登记,办理临时出入证;临时出入证若有遗失,须缴纳补办工本费20元/个;工程装修完毕应退还办理的所有出入证后,方可按退款程序退还押金;严禁超期使用和转借、冒用证件;

c)、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由施工负责人在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装修人员须佩带《临时出入证》进出小区及施工,必须自觉遵守物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人员有权进行检查核实,并拒绝无证人员进入及施工。若在装修施工过程中需要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或业主(或其委托人)持装修人员身复印件和照片前住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人员办理。严禁装修人员串栋、串户、严禁涂改、伪造、转借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一经查出,予以没收证件、扣除押金,直至取消装修资格等处罚;本物业施工人员仅限乘座货运电梯或经装饰保护的其他电梯;共5页,当前第3页12345

d)、施工人员进入本物业区域内,严禁高声喧哗、严禁追逐打闹;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守治安管理规定,严禁打架斗殴。

e)、不准践踏、占用绿地,不准摘拆花木;不准在公共地方拉绳晾晒衣服;不准攀、涂艺术雕塑;不准在物业区域内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果皮、饮料罐瓶;不得在物业区域内打赤膊、穿拖鞋,不得在装修房内煮饭及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和明火灶具;

f)、遵守消防法规、不得破坏消防设备、设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引起火灾事故,木工、漆工场地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g)、当日施工结束,施工人员应自动离开物业区,非装修时间不得进入物业区域,未经许可,施工人员不得在物业区域内留宿;经同意的留宿人员,夜间22:00以后严禁进出物业区域或在小区内游走;

h)、装修垃圾必须及时用袋装清运,其中废弃木材类应用绳子全部扎成捆,堆放在指定地点;

i)、严禁向窗外、阳台外以及在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洒垃圾,严禁将垃圾倒入下水道内或将生活污物由雨水管道排出;

j)、进入小区的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经过包装的,凡散溢性材料,如水泥、河沙、石子等应袋装后方可进入小区,不得沿途倾倒垃圾,如沿途散落必须立即清理干净;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材料必须用密封容器盛装,所有材料不得敞口运输和堆放;运送装修材料的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场地,不得驶进人行道路、中心花园。沙子、水泥、砖等材料必须用编织袋装好后再进行搬卸;

k)、带入本物业区域的物件如电动工具、装饰材料等,应主动向门岗人员出示登记;带离物件,应由乙方(丙方)书面确认的委托人前往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开具出门条后方可带离物业区域;否则,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有权禁止物件带离或采取合法的处理措施;

l)、所有装修材料均由楼梯搬运,搬运时应注意不得污损地面、墙面或其它公共部位,如有任何污损,一切修复费用由业户承担;确需使用电梯运输的物品,不得超高、超长、超重,且应提前24小时办理电梯使用申请,以便甲方物业服务中心合理安排使用电梯时间;

m)、电梯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保护电梯内设备,不得随意操作电梯内的按钮或用利器刮伤保护层;保持电梯内整洁,不得张贴或涂写任何广告、电话等宣传文字;

n)、乙方(丙方)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指定一名专人进行现场管理,具体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丙方)负责;

o)、乙方(丙方)在施工中必须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不得圈占、损坏消防设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乱放杂物;

p)、用电时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将电源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严禁在室内使用电炉、电烤火器等高电负荷产品;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一般限制在100w以下);

q)、在装修过程中,需要进行电焊和明火作业的,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过同意后方能施工,并在现场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r)、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的灭火设备,按要求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2kg灭火器(abc型)个,并放置在明显位置,否则,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直至配备为止;如需甲方提供,亦可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租用。

a)、凡因装修而造成相邻单元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停电、物品毁坏等,由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责任,由丙方与乙方修复和赔偿;

c)、甲、乙、丙均应遵纪守法,加强协作与沟通,共同维护装修秩序;如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d)、乙方(丙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条款,接到甲方书面《装修违章通知书》后,应立即对违章项目进行整改;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合法的处理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甲方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视情节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e)、收缴出入证,不予退还;另行补办,须缴纳工本费;

f)、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停止能源(如水电)供应;

h)、申请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如房地产行政部门等予以处罚;

1、乙方与丙方产生争议,应由双方自行解决,甲方无义务代表任何一方。甲方可作为中间人进行协调;

2、本协议中有关按理装饰装修规定未尽事宜,甲方有权随时对该管理规定作增加或修改,以甲方现场物业服务中心的书面通知为准,无须征得乙方(丙方)同意,但所有管理规定均遵照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本规定若有与《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业主临时公约》相冲突的条款,以后者为准;

3、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甲、乙、丙三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物业所在地法院起诉;

4、本协议壹式份,以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

房屋装修协议书合集8篇

第2篇

乙方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装修,因装修项目毗邻其他房屋,涉及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证房屋居住安全,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装修项目按照申请书和施工说明、施工图纸进行。

二、乙方同意遵守建设部《城市异产毗邻房屋管理规定》、《xx市居住社区物业管理办法》和《房屋装饰技术要求》,并在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范围内施工。

1 、业户(使用人)应确保装修方案不违反建设部及市政府的有关住宅装修管理法规的限定。若有抵触,业户需更正装修方案。

2 、业户(使用人)应确保装修方案中不得有影响异产毗邻房屋居住安全的项目,若有抵触,业户需更正装修方案。

三、装修施工期间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有关房屋装修的质量、工程预算、施工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乙方如有《装修管理协议书》中增、改、建项目的,必须经甲方工程部同意,书面申请批准后,签订有关协议。

四、乙方同意施工期间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工程竣工后同意由甲方参与验收,并将施工技术资料移交甲方存档。

五、乙方同意委托具有与装修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质条件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因房屋装修施工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异产毗邻房屋损坏或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因乙方装修房屋造成向下层渗漏、渠道堵塞的,乙方须负责维修,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七、乙方对房屋的装修部分承担维修责任。甲方对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有正常安全检查和维修的权利,检查和维修涉及乙方装修部分需拆改时,乙方同意予以协助,拆改部分由乙方自行恢复。

八、使用电焊机等耗电量较大的施工机具,必须向甲方申报,并按甲方指定的配电箱由专业人员接线。

九、乙方擅自扩大第一条约定的装修范围、超过施工期限或因施工影响房屋安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本社区物业楼宇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室内地面承重荷载为55kg/m2,地面装修不得超载。

2.在隔断墙上粘贴瓷砖应用建筑胶结材料,用水泥沙浆粘贴时,必须将原抹灰层铲除。

3.在粘贴厨房、卫生间墙面地面装饰材料时,属于隐蔽工程的,必须对基层做防水处理,防水处理高度为距地面以上1.8米,并按规定进行48小时的闭水试验,经物业负责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4.阳台拦板及地面不得粘贴除地板砖、硬木地板以外的装修材料。

5.户内房屋装修,其承重墙(20cm以上厚砖墙,12cm以上厚混凝土墙)、共用部位隔断墙、外围护墙、抗震墙等墙体上不得随意掏墙、打洞、剔槽,不得擅自拆改。

6.户内房屋装修,其楼地面装饰材料的总重量不得超过40kg/m2。

7.卫生间的座便器、浴缸安装改造,不得随意变动下水排水口位置。用螺栓固定座便器时,请注意不要破坏原防水层,已损坏的应做防水处理。

8.室内装修要保证天然气管道和设备的安全要求;电气管线及设备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0cm,电线与煤气管净距不得小于20cm。

9.房屋装修变动要符合建筑规范,并要符合供暖、供热、天然气、电力等部门的规定。

第3篇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因此订立本合同。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具体参见附件清单)

a、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

b、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

1.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天(日历),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3.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5)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配套或配套单位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3)委托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5)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3)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备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1.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工程变更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1.任何情况底下必须坚持按图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原来的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2)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甲方必须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3)如因甲方投资不足,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4)如因乙方施工技术、质量和原材料不达标,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如果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2.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3.工程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协助抢救义务、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负担。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清。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20%的违约金;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第4篇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针对标的居室所签定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以下简称《装修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签订以下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与《装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在标的居室内饮酒、随地吐痰,如施工人员吸烟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标的居室内已安装好的设施、设备(如炊具、洁具及其他设施、设备)(水、电、施工人员自备炊具、洁具除外)。

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明火做饭,不得在材料上堆放餐具,剩饭菜及弃物,应于餐后立即整理餐具,剩饭菜及弃物。

4.乙方应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及时清运垃圾,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

5.安装地板、地砖后,乙方施工人员须着软底鞋在标的居室内施工,并严禁将尖利或腐蚀性或易造成地板、地砖染色的物品直接放置在地板、地砖上,所有物品均轻拿轻放,严禁在地板、地砖上拖动物品。

6.有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甲方经过提醒、警告,乙方仍违反的,甲方可以每次扣除乙方_________元的工程款;如果因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7.如由于乙方或其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9.凡运抵甲方标的居室的合同规定由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不得在验收合格前拆封(不需拆封的材料除外),必须在运抵标的居室时当场由甲方,乙方对照《装修合同》附表5(《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中规定的品名、质量、数量、规格、等级等验收,由甲方认可签字后方可拆封、使用。如果乙方运抵材料与合同不符,乙方必须采取更换,补救措施。

10.乙方应当就其提供的材料向甲方出示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说明书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系假冒伪劣材料,乙方必须更换为合同中标定的产品,并按照合同标定价格的双倍

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

11.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乙方须采取更换、补齐、修理等方式弥补,如不能弥补,乙方须以其他方式补偿乙方,甲方可以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12.由乙方购买的材料,乙方承诺对其质量负责,并负责在装修工程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和更换。在甲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乙方提供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13.对于乙方在《装修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因市场断货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或无法运抵标的居室,乙方必须更换相同或更高质量、等级、规格的材料,且必须经过甲方的签字同意。

14.甲、乙方提供的材料进入标的居室后,乙方必须在适当的位置平整堆放材料,并妥善保管,因未妥善保管造成材料变质、变形、损坏、损耗、丢失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更换、补齐、赔偿。

15.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如乙方已确认并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之后因工程质量出现争议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为理由,拒绝修理或赔偿。

1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损耗外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17.《装修合同》附件中,所有的_________改为_________(_________厚),每张板(均为标准尺寸__________________)补交_________元的材料费,金额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18.乙方必须在工程交底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工程进度表和甲方采购材料进度表。

19.进行施工工程前,乙方和其设计师应当就设计思路,工程要点对工长、工人进行培训。

20.开始施工后,乙方质检人员应当随时了解工程状况和进展情况,至少每三天到甲方标的居室检查工程情况,并作书面登记。乙方质检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质检的制度,相关验收单必须齐全

21.在进行施工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说明施工方式,并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未经甲方确认,施工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并赔偿由此而带来的损失。

22.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甲方提出后,乙方应当立即改正。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改正的,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

23.如施工人员违反《装修合同》和本补充协议,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工长或工人,乙方应当在甲方提出要求的第二天更换。

24.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后方可进行。如未经甲方确认,在安装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

25.合同签订后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减少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通知乙方,在双方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并确定变更金额及相关手续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变更和施工。

26.装修垃圾,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清运至物业指定地点。垃圾清运费用已经含在工程款中,乙方不再单收。

27.在乙方进行电路施工时,应合理布线,经过相同位置的线路应采用同一管材或护套线包裹,施工长度按单条管线计算,不分别计算

29.地砖采用勾缝剂勾缝,勾缝剂为_________牌_________型,由乙方提供且不再单独收费。

30.涂刷标的居室内所有部位(包括客厅、主卧室、辅卧室、书房、储物间、过道和凉台)的墙漆、顶漆时,需铲除原表面腻子的,乙方不再单独收费;刷与面漆同品牌的底漆1遍,刷面漆2遍。

31.所有墙漆用_________色,色号_________,所有顶漆用_________色,色号_________。

32.在刷漆前,乙方应由甲方书面确认兑水比例,如未经甲方确认进行刷漆或技术使用不当,兑水超过_________%,甲方有权要求重新购买同样型号的油漆重刷,有关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4.对于所有隐蔽工程,需甲方验收签字后,乙方施工人员才能进行后续施工。

35.工程的质量验收按照《_________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乙方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不能完全修复的,乙方应按相应部分的工程造价赔偿损失。

36.甲方有权在乙方完工后对房屋进行空气质量检测,由国家认定的居室环境质量检测单位独立对甲方标的居室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提交由该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包括甲醛,voc等)给甲方。如检测结果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_________天内改善不合格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7.物业收取的装修押金_________元由甲方垫付。甲方将从工程中期款中暂扣

_________元,若物业无罚款扣除则甲方全额返还;物业从押金中扣除的罚款,甲方将相应地从暂扣的_________元中扣除,剩余的返还乙方,不足的由乙方向物业补齐。甲方从工程中期款中暂扣的_________元与_________%的工程尾款相互独立。

38.物业收取的装修管理费_________。由于乙方责任延期造成的管理费增加部分应完全由乙方支付。同时,乙方应该交纳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的费用等。

39.乙方所做预算书应充分考虑甲方工程的各种实际工作量,工程款项的结算应实际发

生的工程长度(面积、体积)为准,而不是按工料使用量结算。按实际工程长度(面积、体积)发生的工程款在每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以甲方的对质量和面积的书面签字验收做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40.如支付中期款时工程量发生变化,变更项目经验收合格的在中期款中结算,其余的在竣工验收时结算。如因施工工程质量或其他问题需与乙方共同进行检验或就双方争议的问题进行磋商,则可适当顺延结款日期。

41.甲方在签定合同时向乙方支付的订金人民币_________元计入装修总费用,相应款项在支付首期款时扣除。

42.乙方承诺对整个工程进行3年的保修和终身维护,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日起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的2小时内做出响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由于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提出解决方案的,如甲方自行解决,则甲方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43.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交付甲方电气竣工简图和上下水管线简图,标明导线规格、暗管走向和上下水管线、阀门、接口走向和位置,甲方签收后方进行竣工结算。

44.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相关部门仲裁解决。

45.本补充协议由甲、乙双方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_________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应。双方共同签署起即日生效。

第5篇

兹有业主(简称乙方)委托装修公司(丙方)对其购买(或租赁):1、香溢广场·龙东小区 幢 单元 室、2、香溢广场·龙东小区商铺 号进行装修。香溢广场·龙东小区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为加强对青田香溢广场·龙东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

一,维护小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及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使业主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延长物业的使用年限,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香溢广场·龙东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协议书。

1、香溢广场·龙东小区的业主本人或其委托人首先到龙东小区物管公司管理处客服中心接待大厅登记,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处对业主(使用人)的资格进行确认,确认后领取《装修申请表》、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并按表中要求逐项详细填写。

2、业主本人选定装修施工单位,确定装修方案,并由施工单位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

3、业主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到物管公司办理报批手续。

(2)、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允许复制的公章);

(6)、办公楼或商场、商铺的装修面积≥50平方米以上,需到县消防管理部门申报审批,审批后按审批要求进行装修。

4、物管公司客户服务部为装修施工的管理及服务部门,在查验装修申报材料齐全、受理装修申报后,现场予以审批,装修方案的审批原则如下:

(7)、不得擅自改变和损坏房屋的屋面防水、隔热层、上下管道、电路等建筑构件。上下水主管的检修孔必须留出,以便今后维修疏通;

(8)、请勿随意改变厨房、卫生间内原有设备和管道位置,确需改动,应经管理处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业主(住户)自己承担一切后果;

(9)请勿擅自凿除楼地面原水泥层面,若因装修施工造成渗漏,住户应立即无条件予以修复,并作必要的防渗水试验,地面请不要用超重材料装修;

(10)不得在承重墙体上凿壁、打洞、开设门梯、窗口等;

5、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与业主/装修单位负责人签订《香溢广场·龙东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然后由业主/装修单位负责人到物管公司财务室缴清各项装修管理费用;

6、装修单位负责人持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l寸照片2张和财务收款单据到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部办理装修进场手续,包括办理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领取装修许可证等;

7、管理处不负责对业主(使用人)装修方案的功能设计、工作质量的审核,仅对违反国家有关装饰装修规定及香溢广场、香溢新城住宅装修管理规定的部分和本协议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8、业主/装修单位须严格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协议之管理规定。

9、若在装修过程中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本人来物管公司填表缴费,办理人员增补手续,其它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10、装修竣工后,由业主(或其授权委托人)通知物管公司安排初次验收。初次验收通过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带施工人员的《装修出入证》、办证押金收据、初验合格单到财务室办理退证手续、领取《装修出入证》押金。

11、初次验收通过之日起__月内安排复验,复验合格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会同业主凭装修押金缴纳收据和复验合格单到财务室办理退领房屋装修押金手续。

(一)、前期统一装修无时间限制,当业主开始入住生活后装修施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9:00,周六、日9:30-12:00,14:00-19:00。其余时间可以进行墙面粉刷等无声响的装修施工,禁止进行一切噪音施工。如违反规定,物管公司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二)、业主(使用人)的装修设计在得到管理处批准的同时,必须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

(三)、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四)、装修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本协议的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五)、为保证物业使用的安全,确保物业外观的统一与美观,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装修活动中将禁止下列行为,请业主(使用人)给予理解和配合;

1、未经房产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批准的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

(六)、阳台、窗户等原则上住户不得安装防盗窗。一、二层住户若确实需要,经物业管理部门统一设计,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安装在指定位置,不得突出外墙面,不得超出窗洞口.

(七)、装修单位从事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以及管理处的有关规定。

1、二次装修期间严禁损坏或封闭消防设施设备,装修单位应按消防部门规定配备充足的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每100平方米配2只4公斤的灭火器),并配备盛水器皿;

2、为确保作业人员和物业的安全,施工人员在装修房屋内禁止使用瓶装煤气及电炉,不得擅自进行焊接作业,如确需动用明火,请预先到管理处办理动火申请;

3、装修期间应防止施工不慎造成窗玻璃等物品坠落,严禁高空抛物,伤及他人;

4、装修单位从事装修活动,应尽可能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5、在室内装修施工期间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确保不发生火灾和火警事故;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7、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须提前做好易燃品的存放工作,并呈报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得到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带入,定点专柜存放,物品存入量不宜过多,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9、施工动火,一律到管理处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0、未经批准,工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等电热设施。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照明灯泡瓦数一般限制在100w以下,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钨灯的,应先征得物管公司的书面同意,并要做好安全措施,人离灯灭。装修工人使用电器设备时,务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采用适当绝缘电线。临时接驳电线须保证一机一闸一个漏电开关,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违者承担违约金人民币500元。

11、发生消防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管理处,按手动报警器(或拨打119)进行报警,并如实报告事故现场,配合调查;

12、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清理完毕,袋装后定点放置,特别是刨花锯末应每天清除,设专人负责,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堵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

13、各施工单位对现场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14、如发生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以及雇请施工的业主或住户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15、施工人员下班时,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

(八)、为确保装修期间区内及物业的整洁有序,保证共用部位及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请业主(使用人)在装修时务必遵守或督促装修施工单位遵守以下规定:

1、业主(使用人)需对所聘请的装修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督促装修施工单位遵守有关装修规定;

2、装修期间请将相关许可证明及装修单位编制的“工程进度表”张贴于进户门内侧,以便管理处进场检查督促;

3、装修施工人员应穿着所在施工单位工装并配带临时出入证,不得在小区内随意游、喧哗,不得进入小区公共休闲场所;

4、装修单位应在卫生间安装简易座便器,以保持室内整洁和环境卫生。严禁施工人员在区内随地便溺;

5、不得在施工场地内留宿过夜,特殊情况需向管理处申请并在当地公安部办理暂住证;

6、业主(使用人)或装修施工单位在搬运材料等工作时需遵守管理处的规定,装运车辆卸完材料后立即开走,车辆停放不能影响交通

7、搬运材料时应注意保护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请勿在公共区域拖拉物品,请勿在公共走道或其它共用部位堆放材料、工具,请勿在公共走道或其它公用部位搅拌黄沙、石子、水泥等;

8、装修前需按环卫部门的规定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或由管理处代收)。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并扎紧代口防止渗漏;装修垃圾应在清运时间内搬至管理处指定地点,非清运时间一律放于室内,禁止在公共场所随意堆放;

(九)、装修期间管理处将对业主(使用人)的户内装修进行巡视和检查,并协助业主(使用人)进行装修品质的管理。为便于检查和管理,请业主(使用人)协助做好以下配合:

1、装修期间请做好房屋装修隐蔽工程记录;若需调整装修项目,应及时通知管理处;若需延长施工工期,请提前5天到管理处备案;

2、装修完毕后,向管理处提供房屋装修隐蔽工程记录,同时请将竣工图抄送管理处,以便管理处核实并存档备查;

3、室内装修应确保管理处的维修人员能方便于工作检查、维修,保持好通过室内的共用设施、消防设备的完好及安全通道畅通,不得擅自改变和损坏房屋的屋面防水、隔热层、上下管道、电路等建筑构件。上下水主管的检修孔必须留出,以更今后维修疏通;

(十)、装修工程若施工不当,将给业主(使用人)今后的生活居住带来较大影响,管理处提醒业主(使用人)装修时注意以下事项:

1、装修中涉及防水层改动的,应要求装修单位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做好养水实验,并把书面资料交管理处备案;

2、为确保用电安全,切勿将室内开关箱移位或改变进户总线,所有电线铺设应采用护套管,切勿直埋;

3、各电气回路所负担的电器总容量请勿超过此回路的限定容量。如需增大供电容量,请业主(使用人)先到电力部门办理扩容手续,经核准后,由电力部门施工并报管理处备案;

4、装修前请对门、窗、玻璃、可视对讲、有线电视接线盒等做适当的保护,以免在装修中受损,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可视对讲的线路,对更改后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负;

5、装修时请将所有排水管及地漏封闭,切勿的将垃圾、油漆、胶水、废溶剂、饭菜、塑料袋或水泥沙浆等倒入卫生间下水管道,以免堵塞,切勿堵塞、切割、更换任何共用设施,因装修活动造成相邻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单位应负责修复和赔偿;

6、安装空调室外机请提前3天通知管理处,并在管理处人员指导下在指定空调架位置上安装;

7、装修卫生间前及卫生间装修完工后,应先对卫生间进行养水测试,如未做养水测试,今后发生一切渗水均视为装修造成。

(十一)、当房屋装修中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时,管理处将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责任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的责任。请业主(使用人)予以理解和配合。

(十二)、为保障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管理处建议业主(使用人)在装修期间或之后,购买财产、意外及责任保险,在与装修单位签订的装修合同中,应注明装修单位的保修责任、范围和期限,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必须遵守。如发现有乙方(丙方)违约的,视违约的实际情况,违约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20xx元,并主动按本协议予以纠正及承但相应责任。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按下列两种方式处理:

第6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8、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0、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7篇

为了加强对居住物业的装修管理,规范物业装修行为,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物业装修管理的通知》和《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住宅装修期间的管理事项最终达成如下约定,以共同遵守。

1、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类型:___________。

2、装修施工期________天,预计自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甲方按照有关法规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乙方装修住宅的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维护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

1、应当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和《住宅装修须知》等告知乙方,为进入住宅区的乙方人员进行住宅装修须知的宣传,办理装修施工人员的小区临时出入证,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等。

2、应当不定期检查乙方人员进入小区的出入证,如发现证件过期,应及时办理续期手续,对无证装修施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活动。

3、应按乙方装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二次现场巡视和检查。其它装修项目每天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巡视和检查。对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劝阻、警告、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等。

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对乙方整改不及时,为保障相邻业主利益不受到侵害,应采取相应措施,收回小区临时出入证、责成相关施工人员退出小区等,直至乙方改正、再办理确认手续为止。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应当督促责任人及时修赔。

对阻止无效的,可直接按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市有关法规、《住宅装修须知》,接受甲方组织的宣传,与甲方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办理住宅小区临时出入证、住宅装修施工告示牌等方可开始施工。

1、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装修物业的结构、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对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规和本《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绝。

2、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自觉佩带出入证,人员有变动,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施工人员须文明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3、维护房屋外观统一,不得擅自封闭阳台、安装外置晒衣架、遮阳棚、花架和随意安装空调室外机。防盗栅栏等。不得违反《条例》规定的禁止行为,因装修不当造成相邻业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损坏的,应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

4、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0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 施工。

5、施工期间应关闭分户门,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划、乱画,保持环境整洁。建筑垃圾应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运送垃圾,集中在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材料或垃圾后应负责及时打扫,保持公共部位清洁。

6、施工人员须住宿的,应确保相邻业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碍,并按规定到当地警署办理暂住证。

7、施工期间,必须挂牌施工,接受相邻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甲方的监督,对公共区域(包括门厅、电梯厅、电梯、楼梯、廊道等)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施工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供住宅装修管线布置图等资料、退还小区临时出入证。

1、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办理相关装修手续的,应承担延误工时的责任。

甲方不履行管理职责,故意刁难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

2、乙方擅自调换装修施工人员不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的,甲方可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六条 本协议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七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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