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1篇(深入人心的野性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经典之作,描写了一只多瑙河狗在极地求生的故事,讲述了现代文明与野性之间的对抗。这本小说展示了伦敦精湛的笔法,同时也引人深思,是一本值得一读的经典之作。
第1篇
并不能用有趣、精致、伤感来简单概括这本小书,之所以入得经典行列,许是手边有此一册,便真如一妙友相伴。
或许有的人一生轰轰烈烈,或许有的人一生平平淡淡,又或许有的人活得碌碌无为,有的人却光彩夺目。沈复是哪种人,我不得而知。关于他的生平,百度也仅是寥寥数语。但这本充满清新率真、情真意切的书却能让人体会作者苦乐掺杂、至诚至爱的一生——沈复,他,已成经典。
东坡诗云:“事如春梦了无痕。”在那些逝去的时光背后,星星点点都是回忆,若不以笔墨记录下来,未免辜负了那一路的风光与坎坷。在作者心中,为官作宰不足挂齿,与爱人琴瑟和鸣才真是一辈子难以忘怀。
沈复的妻子叫陈芸,女红习得娴熟,通晓文学诗词,那一身才情颇受他之喜爱。每当看到“秋侵人影寿,霜染菊花肥”时,我总能体会到陈芸的蕙质兰心。这样一位妙人对于沈复更是耳鬓厮磨形影不离,爱恋之情无以言述。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当芸染了重病,只能在病榻上“两行眼泪,涔涔流溢”之时,我便能感受到沈复的心是怎样的支离破碎。等到她灵魂缥缈,怀恨辞世之时,我也忍不住呐喊,上天为何如此不公,让一对恩爱夫妻只可来世再见!这人生,果然曲折坎坷。
本以为失去了芸的沈复会痛不欲生,追随妻子而去。但他没有,痛苦之后他平静地接受了现实,选择“不谙世事,不染红尘,远离世间悲苦极乐”的方式,独身一人云游四方。这又不禁让我想起了庄子的《逍遥游》,“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这是多么伟大的思想啊!“天道无为”是他之所想,“众人皆醉我独醒,众人皆浊我独清”就是他的追求。当夕阳西下,独自一人,登上山顶,拈须吟哦“兽云吞落日,弓月弹六星”,与酒光对饮,喝到微醺,人生如此,岂不快哉!
沈复的一生俨如一块纯美之水晶,只见明莹不见显露明莹的颜色。只见精微,不见制作精微的痕迹。我相信这种淳朴淡然,恬淡自甘的生活,正如芸所说“布衣菜饭可乐终身”。这是否就是人活于世间的最高境界呢?浮生若梦,为欢几何?不用大喜大悲,大起大落,不落俗世。这或许便是这本《浮生六记》想要告诉我们的吧!
第2篇
?撒哈拉的故事》讲述的是她在偏远沙漠所经历的一系列搞笑的生活故事。难以想象,在酷热难耐、物资匮乏又偏僻落后的撒哈拉,她与荷西竟能活得如此有滋有味,乐趣横生。我想,这都源于她对生活的热爱吧。她用廉价的小艺术品把沙漠中的陋室装扮成宫殿,用自制的木头家具组成一个温馨的家。其实三毛也只是普通人,在《白手起家》一章中,讲述了她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小镇,刚踏进这个不能再简陋的小屋的失落和灰心,那儿物资十分欠缺,一切物品都贵的惊人,个性是水,而她们也并不富裕,日子的艰难可想而知。
但勇敢的三毛很快就对新生活燃起了期望,白天荷西在外工作,她,单独一个人去市场拖回别人扔在路边的木料,每隔几个小时便去守着它们,殊不知这些木材原是装棺材的木箱,得知真相后,她俩哈哈大笑,反而更喜爱自家个性的新桌子。这样的笑话她们闹了不少,让人在莞尔的同时也被他们的乐观所感动,沙漠生活自是不易,背后的辛酸我们又如何真正体会呢?
撒哈拉的生活除了艰难更是寂寞,没有与外界联络的设备,没有真正的朋友,除了常常不在身边的荷西,那里更没有懂三毛的知己。在这个荒僻的小村里,当地人思想落后且迷信,善良者有之,但更多人往往以自己的利益为重。《哑奴》的故事完全地表现了这点。当地的土财主们肆意差遣奴隶为自己挣钱,而三毛不顾当地人的劝告与哑奴一家成为了朋友,正因她看不惯如此践踏人权。她常常给哑奴送去食物,请他来家里做客,偷偷塞给他钱,哑奴一家感动万分,而三毛却为此愧疚,她只能用这种方式给予他们帮忙,而无法真正改变他们的生活。
三毛的善良在当地被视为异类,正因从没有人会和奴隶走得那么近。但是三毛不在乎,她与荷西依旧与哑奴来往,没有人懂她没关联,她愿意承受这样的孤独。她一个人的力量太微薄,最终的结局哑奴还是没有逃过被交易的命运,临走之际,三毛哭着把一条彩色大毯披在哑奴的肩头,哑奴却挣脱枷锁把东西都递给妻与孩子们,竭力想要跟他们说点什么,但他发不出任何声音……就这样,他们只能泪流满面地望着他离去。
第3篇
重读了多年前阅读过的中国当代长篇小说《林海雪原》,发觉此次重读经典所看所想的和原先所读到的有了很大的不一样。之前的我阅读这部书完全是出于电视剧《林海雪原》播出,很多评论说和原著如何不符,所以当时就想看看原著。
我想也许正是这样的阅读初衷使我在第一次阅读《林海雪原》过程中更多关注的是书中所描述的传奇曲折的故事情节,而并非是故事思想和内涵本身。而此次我作为一名即将正式跨入党组织大门的一员去重新拜读这部经典,似乎受益斐然,也决不一样于前。下头我就对于我此次阅读印象比较深的地方,略谈下个人心得:
“以最深的敬意,献给我英雄的战友杨子荣,高波等同志”。这是全书的第一句,也是作者怀念战友赤诚的一颗心。看到此句,一种莫名的感动立马涌上心头。一九四六年解放战争初期,我军的一支精悍小分队,在严寒的冬天深入广大深山密林,在皑皑的东北雪原,凭借自我的大智大勇,与狡猾凶残的敌人搏斗、与恶劣的天气拼争,最终干净彻底地消灭了长期为霸一方、严重干扰我后方的土匪武装,这是这部小说的故事梗概。合上书卷,细细沉思,脑海中生动地展现的是一群骁勇善战而又不缺乏生动可爱的人物形象——即少剑波、杨子荣、孙达得等革命军人的英雄形象。他们为了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不畏层层险阻,“征服林海,踏透雪原”,应对流血牺牲毫不畏惧,只为了那一个心中执着的信念“真正地解放人民”拼搏至极,单纯而简单,却又艰难而伟大——我觉得我的感动源于此。
我想这其中体现的民族精神和革命气节是我们不能难以忘怀的,而他们执着于信念、不懈奋斗的精神及勇气我想也同样值得我们反省深思。在我们缅怀革命先辈的同时,更应当思考如何去向他们学习,如何能更好地实现其中进取的现实意义。尤其在物欲横流光怪陆离的现实社会生活中,还有多少人能够拒绝各种诱惑专心于自我最初的梦想,只为一个信念坚持到最终,付出再多辛苦也在所不惜呢
透过书本,你会发现浮现于脑海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都有一个共同的鲜明特点——心中怀揣着高尚的梦想,执着地追求着自我人生的目标。无论是年青英勇的少剑波、足智多谋的杨子荣、攀登能手栾超家,还是身高力大的“坦克”刘勋苍,夜行千里的“长腿”孙达得、忘我拼杀的高波,小白鸽白茹等,他们都能够执着于信念,始终如一地坚持下去。这份动力来源于什么呢我想就是在于他们心中怀揣着高尚的梦想,有了梦想才有目标,有了目标就能看到期望。也正是如此,让无数浴血拼搏的革命战士能够看到胜利的曙光,让他们拥有了胜利的期望,才使得他们能够坚持战斗,十几年如一日,为了心中的梦想不断前进。
是呀,怀揣高尚的梦想是人前进的动力,我相信每个人在进入大学之初都怀抱着早日成才的梦想。不一样的是有些人的梦想随时间和环境慢慢消逝,甚至走向堕落的深渊。所以,我们应当多阅读红色经典书籍,看看革命战士是如何长期以往坚持着梦想的,并且要去学习他们那种精神,那份执着,那股勇气。
此次的重读脑海中还经常会萦绕着一个词的含义,那便是“团体”。故事中的每一个革命军人,如少剑波、杨子荣等,团体已经完全深入他们的骨髓,同他们的生命融为—体了。对于他们来说“团体”已经完全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字眼、词汇、概念,而是一股力量,一种战斗武器,一种生命灵魂。头可断,血可流,永远把团体利益摆在第—位,此志不可改。正是他们将“团体”进行了最好的诠释。
不论什么年代,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团体里的。大家在一齐共同工作、共同学习,所以,每一个人都要克服自身的缺点,要正视自我身上有损人格魅力的弱点并不断加以改正,惟此,才能融人这个团体。把自我融人团体,成为其中的一员,学会团结,并把团体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样才能发挥出团体的作用。
第4篇
暑假我读了珠格利特·彼得森·哈迪科丝的《和时间赛跑》这本书。刚开始看的时候心中有个疑问,这个故事和时间赛跑有什么关系呢?当我看完后,明白了杰茜和她父母住在克林夫顿。村里突然发生白喉,村里的孩子命悬一线,母亲派杰茜到外界寻求帮助,她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终于寻找到了帮助。我终于明白了杰茜抓紧时间去救治村里的孩子,她觉得人命关天,如果浪费一丝时间别的孩子就会有生命危险,所以说和时间赛跑。就像红军要飞渡金沙江,夜以继日地行军,其目的就是争取时间,夺取胜利。可见时间是多么重要,这关系这祖国的生死存亡。
时间非常宝贵,要好好珍惜,不能白白浪费掉。每个人的时间都是平等的,有的人用来浪费,有的人用来珍惜。时间像一个精灵,你听不到它,看不到它,摸不到它,而它还能从你身边溜走,逃过。时间是吝啬的,也是慷慨的。勤奋的人是时间的主人,懒惰的人是时间的奴隶,我为爱因斯坦争分夺秒、善于学习、勤于思考深深感动。我对王冤孜孜不倦利用点点滴滴勤学苦练的毅志由衷地敬佩。使我更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我们要做个能抓住时间并刻苦学习的人,才能成为有用的人。不能在等待“明日”的蹉跎中,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第5篇
这部书只不过是对于骑士文学的一种讽刺这是作者塞万提斯对于自己所写之书的评价,写此书的目的在于把骑士文学地盘完全摧毁。《堂吉诃德》是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代小说,它全面批判了西班牙16世纪和17世纪初的整个社会,全面批判了这一时期封建西班牙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文学,艺术以及私有财产制度。使它成为一部行将灭亡的骑士阶级的史诗,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文学名著。
堂吉诃德的身份及生活方式:总之,他沉浸在浪漫离奇的书堆里,夜以继日地读呀读呀,睡得极少,读得极多,终因用脑过度,精疲力竭,失去理性。常人多读书只会让自己更加清目明智,晓理通畅,而堂吉诃德因为读了太多的骑士小说不着边际,反而使得自己失去了理性,作者直接揭露批判了骑士小说的荼毒危害,使人沉沦虚幻的小说情节中丧失理智,想入非非。为小说后文的发展铺叙奠定了基础,交代了堂吉诃德离经叛道行为的背景起因,明示了当时社会盛行风气的畸形不正。
他要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去找出他曾祖父的那套盔甲。盔甲早已锈迹斑斑,长年累月堆放在角落里,无人问津。作者用了一大段文字来细致详细地刻画描写了主人公堂吉诃德开始他可笑骑士生涯的第一步,就是寻找盔甲。堂吉诃德找到了其祖父废弃多年的盔甲,盔甲早已破败不堪,暗示了骑士时代早已终结,封建制度的腐败衰坏。而堂吉诃德想方设法绞尽脑汁去修补盔甲,非要穿上这身已经过时没有作用的补丁战衣,这盔甲一碰就会掉落,是作者借喻堂吉诃德以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与对骑士精神的盲从就能恢复、弥补整个时代的缺憾,必然是不可能,连远行必备的战衣都是如此的单薄易碎,这就注定了堂吉诃德渴望的骑士之旅的告破与失败结局,暗示了理想与现实的格格不入与作者本身无力抗争的无奈。
在介绍了堂吉诃德出行的原因及背景后,怀着明知是悲剧却还是要看堂吉诃德如何一步步从现实中清醒,颠覆伪骑士精神的心情跟着穿上了破损盔甲的堂吉诃德一起出发吧。
堂吉诃德首次出游:堂吉诃德像个真正的冒险家一样,第一次单枪匹马出游了。游荡一天之后,他来到了一家简陋的客栈,可是这一切在他眼里完全变了模样,这里俨然成了威严的城堡,可以聆听动听的音乐,品尝美味的鳕鱼,享用精白面的面包。不过,这一切都是堂吉诃德自己个人的臆想世界,成为了他幻想实现可笑的骑士事业的基地。
他觉得,再不到那伤痕累累的世界里闯荡是一种罪过,这世界需要他这么一位救星,他想到自己要去伸冤,要去矫枉,要去除暴,要去尽职。越想越多。
堂吉诃德由于受到骑士小说的毒害颇深,此时已经把自己想成了救世主般的大英雄,认为整个世界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亟待自己,也只有自己才能去拯救世界,解救受苦受难的人们。其实,堂吉诃德的力量极其微薄。因为即使是真正有英雄主义情节的其实存在,以天下为己任,也不可能凭借其一个人的力量就改变世界,将黑暗带向光明。更何况是堂吉诃德这样一个只沉迷于书。爱幻想,身无大力的半百老人呢?直言不讳是天方夜谭!这一段描写堂吉诃德心理状态的文字充分、直白地表明了堂吉诃德渴望将书中表述的理想英雄主义带到现实中,而没有考虑到真实的现实情况,体现了堂吉诃德尽信书的愚昧与可笑。
他一看到客栈,就把它当成一座周围有四座塔的城堡,每个塔尖都银光闪闪,还有壕沟、吊桥等,总之,凡是城堡该有的,这里全都有了。
有个猪倌要从已收了的庄稼地里召回一群猪,吹起了号角,堂吉诃德以为这是侏儒在吹号角通报他的到来。这是他盼望的信号,于是他洋洋得意,来到客栈前。
堂吉诃德不再满足于一个人陶醉在自己臆想的世界里,他需要别人的肯定来证明自己是真正的骑士,他需要让周围生活中活生生的人来参与他荒谬的幻想游戏,并且信奉他的想法。于是他将出行沿路遇见的任何事物都经过幻想演化成他在小说中看到过的骑士必需的事物,甚至十分满意,令人读来深感无语可笑。将客栈看成城堡,将猪倌的号角声当成欢迎自己的信号,甚至把看到他身着奇装异服受到惊吓的妇女们当成是因为害怕他,当他可笑的繁文缛节被人们嘲笑时,还一再强调自己信奉的骑士礼法。此时的堂吉诃德已经完全沉浸在病态的痴迷中,迷醉于飘渺的不切实际的骑士梦想,用一切外在现实世界迎合自己的幻想,并且认为理所应当,无法自拔。
本章描写了堂吉诃德初次出游的开端场面,与人们的首次接触,他种种荒谬,异于常人的行径不只惊骇了人们,更体现出他脑海中的构想与现实的背道而行,无法交融,为后文堂吉诃德更加惊世骇俗的作为埋下伏笔,铺垫基础。
堂吉诃德自封骑士的趣事:堂吉诃德即将名正言顺地成为一个骑士——他把客栈老板当成长官,硬要老板受封他骑士的名号。老板见他神志不清,变想拿他开心逗乐,就当起他的教父,在这个受封典礼上,发生了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一吃完,他便喊来老板,把自己和老板关在马棚里。他对着老板双膝跪下,说道:最勇敢的骑士,在你答应我的请求之前,我是不会站起来的。我求你一件事,这事会为你增添荣誉,也会为人类造福。言谈举止中表现出了堂吉诃德的荒唐,他一味迷恋和执着于他理想化骑士道。,已然失去了理智,表现出与常人无法理解的作为。
堂吉诃德说一个子儿也没带,因为他在游侠骑士的专记中从未读过其实要随身带钱。由此可以看出,堂吉诃德已将虚拟世界的骑士小说情节当成了自己行为处事的指导准则,完全照本宣科依照不存在的规律行事,还以为这种虚无的法则是共存的意识形态。堂吉诃德缅怀已经没落的骑士制度,幻想用骑士精神来改造现实世界,用骑士小说里虚构的方法论来指导信使世界的行动。但是他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脱离了实际,因而处处碰壁,屡遭失败。
老板说:squo;这可不对,因为传记中是不会提到带不带钱这样的事的,作者以为这就如同要带干净衬衣一样无须多说,谁会认为骑士出门既不带钱又不带衬衣呢?squo;堂吉诃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一味迷恋骑士小说而想入非非,丧失了基本的理智。连客栈老板都故意取笑以这种拙劣的方式都可以糊弄他,足说以他已彻底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只以任何与骑士相关的信息为自己的信条,任何人杜撰的骑士小说的情节堂吉诃德都不假思索的盲目相信与盲从。
堂吉诃德早已把一切东西集拢好,便拿到去放到院里墙边的饮马水槽里。这时,天色渐黑,堂吉诃德拥着盾牌,手持长矛,神气活现地在水槽前面来回巡行。作者用一系列的动作描写,对堂吉诃德的行为做出了全面而细致的刻画。堂吉诃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已被深深污染荼毒,虽然他的理想是美好的,但也是极不合常理与实际的,所以根本不可能有实现的时代背景与允许的社会环境条件,但此刻的堂吉诃德已将自己整个身心完全融入了骑士时代,骑士精神已在堂吉诃德读书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扎入到了他这样一个成人深深的脑海,影响且改变了一个成年人多年稳固的世界观。这一是证明堂吉诃德本身思想的单纯简单,易受外界影响;二是足以证明封建骑士精神的危害之深,能改变一个人多年根深蒂固的看法与意识神态。这注定了堂吉诃德的行为与当时主流社会的格格不入,也注定他泡沫般的幻想迟早会狠狠破碎。
堂吉诃德一见那情况,抬起双眼,望着天空,就像在同他的意中人杜尔西内娅道出心声一样,叫道:squo;我的小姐呀,您忠实的女仆有了第一次机会了,在这个勇气受到考验的第一次紧要关头,但愿您能帮我,保佑我。squo;这部分细致描写了堂吉诃德的语言和动作,显著体现出堂吉诃德已经把骑士精神化为了具体行动,在行为上又推进到一个更为具体也更为夸张、不可思议的程度,甚至到了用生命去捍卫的程度。一个人能如此忠实捍卫自己的信仰本是件忠实又令人尊敬的事情,但是堂吉诃德选择遵循与维护一种没有实现前提的所谓信仰,其结果必然是执迷不悟的悲剧。
听到这些,客栈老板真担心骑士会采取这样的极端行为,忙去取来一本记载驴夫所用草料的账本,又把上文提到过的那两个女的带来,此外还要一个男孩高高举起点着蜡烛,来到堂吉诃德面前,令他跪下,接着,看着账本,口中念念有词,就如在重复诵读什么虔诚演说词一般。客栈老板为以防堂吉诃德做出出格的事情,便拿账本当成圣经来应付堂吉诃德,而他竟全部相信。神圣的仪式变成了可笑的形式,作者对现实和理想巨大差异的描写,将自己对当时社会上封建制度与腐化风气真实的不满与愤懑渗入到堂吉诃德不可理喻的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中,取得了极强的讽刺效果,表达了自己真实的强烈的不加修饰的情感,直指时事,强烈抨击。
第6篇
闲暇之余,看完了《蔡康永的说话之道》,收获颇丰,也颇有感触。无论是思想上,心里上,还是行为上都将进入一个新台阶。书中实例新颖,语言幽默、风趣又不失生动,确有很大的启发。
看完这本书后,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便是我不在乎说话之术,而在意说话之道。我的说话之道,就是把你放在心上。短短的话语,却蕴涵了多少的人际交往的技巧和内涵。把你放在心上,说起来容易,而真正在谈话过程中能够从始至终毫无变化一路坚持下来的又有多少,做起来真的不容易。也许这也就是人和人之间的距离和差距吧。人都是自私的动物,也许在谈话之初,你强迫自己要设身处地地为对方着想,因此在伊始的时候,一切都显得很和谐,但是慢慢地,你就会发现心中的天平逐渐开始倾斜,你会不自觉地根据自己的想法来交谈,这样,矛盾可能就会不可避免的产生了,把对方放在心上也就变成了一句空话。所以说,我认为能够做到的人是不简单的,可能现在我真的无法做到,但它绝对是我以后努力的方向,等我有一天真正做到了,自己的人际关系绝对会很好,也一定会拥有更多的知心朋友,这也是我一直所希望的。
另外涉及到的一个问题便是尊重,要懂得尊重,并学会尊重。一直以来都说尊重他人就等于尊重自己,要想得到他人的尊重,首先就要尊重他人。一点都没错,我们需要尊重他人,同样,我们也需要他人的尊重。我的说话之道,就是把你放在心上,也就是这个道理。尊重,拆开来讲,就是既要尊又要重,尊即尊敬,一般都说我们要尊敬长辈,但我认为即使是陌生人、普通人我们同样需要尊敬,这样别人的自我价值就会得到肯定,而反过来我们的自身价值也在不断的得到升华。重,就是自重,我们要时刻记住自己的身份,不应该有丝毫的逾越,这样我们才会慎言谨行,才会减少与人交往中不必要的摩擦和争执。真正做到了尊重,我们才会在别人的心中留下一个好印象,拓展自己的人脉关系,何乐而不为呢!
蔡康永说,说话,无非是表达自己、打动别人。表达自己是方式,而打动别人则是目的。要想打动别人,就要注意表达自己的方式。人跟人沟通常有障碍,有时候对方就是跟你不同世界,怎样说都说不通,那也就只能尽力而为,人生本来就是这样子,尝试得越多,才越可能完成。所以我们需要尝试着通过不同角度、不同方式来打动着我们谈话的对象。当你跟他的想法很不同,但你又很想说服他时,你最好不要强调这是你的想法,你可以在措词上转个弯,让他感觉,你是被他启发,才产生这个想法的。这么做最省力,因为所有人,都不会反对自己的想法。这也是处事的技巧,很容易就可以达到打动别人、愉悦他人的目的。
被别人需要,才会比较明确的感到自身的存在。你自己是如此,他人也更是这样。能够感到自身的存在,是最重要的,也是对自我存在的价值的肯定,因此,每个人都需要有人来肯定自己,感觉到自己是被需要的。这样,我们就要学会经常肯定他人的效绩,多赞扬别人,夸赞他人对我们所做的一切对于我们来说有多么重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我们也许就会又多了一个朋友,朋友多总归是好的,少了一个敌人,我们道路就会宽广很多。
人际交往之间的技巧太多,绝不是看了某一本书就能立刻体会到其中一二的,也许需要我们花费一生的时间去体会,去领悟。不管怎样,我们都应该始终记住,只要我们对他人是真心的好,我们也一定会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
第7篇
?老的诅咒是德国着名儿童文学作家尔夫冈·霍尔拜恩和海克·霍尔拜恩夫妇的作品。当我读这部书的时候,好像跟着主人公阿顿、佩塔赫、萨沙、雅西尔钻进金字塔下的密室、穿越地下暗河、猫王神殿,进入帝王谷阿肯那顿法老的秘密陵墓阻止诅咒应验,身临其境、妙不可言。
书中讲述了3320xx年前法老阿肯那顿被他的朋友埃叶杀死,被长矛刺中后的阿肯那顿居然还活着,然后他对埃叶发出惊世骇俗的诅咒:你将……活着。你将永远得不到安息……直到……有一天……一个死人把所有武士从他们的沉睡中唤醒!只有那时,你才可以死去!3320xx年以后,星辰又运行到当年的位置,法老的诅咒即将应验,埃及将陷入巨大的灾难,成百上千无辜的人将面临死亡。阿顿、佩塔赫、萨沙、雅西尔为了阻止奥西里斯这一灾难的发生,去了阿肯那顿的陵墓,但是失败了。只要日出,一切都晚了。阿顿的爸爸在日出之前启动了未完工的水坝,沙漠变成了沼泽,太阳出来了,武士复活了,但是被子水浸泡过的武士一遇到阳光就开始化解,这场灾难避免了发生。整本书从头到尾情节神妙离奇,悬念不断,给人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书中的小主人公善良的人性、勇敢的行为,让我大为震撼。读完这部书,我得到了一个重要的启示:人或许无法改变命运的进程,但完全可以改变它的结果。它就在人的能力之中,可以在已发生的事情中获得最佳结果。
第8篇
最近读了俞玉萍老师的《完美教室》感受颇深。像俞老师这样的好老师让学生一生受益,家长一生感激。这样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才是先辈们创办教育的初衷。俞老师,她用全部的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诠释了一个老师的光辉形象和崇高魅力。
曾记得,俞老师刚接初一班时,班中的孩子也是两级分化,良莠不齐。但三年的共同学习生活,俞老师用她全部的教育智慧改变了一切——从她的班中走出的孩子个个活泼开朗,积极上进,心地善良。这巨大的改变是俞老师用心血和汗水浇灌而成的,她带给我的感动是深刻的。
俞老师发现孩子们对学习没有兴趣,只是一种机械记忆、机械学习。于是,课堂小动作、作业不能按时交、老师屡次点名不听讲……这些普遍的小问题在教学中暴露无遗。如何改变这样的现状,俞老师给出分析问题的答案是因为孩子们不专注于事情本身所致。找到了问题所在,俞老师便通过各种方式引导他们观念的改变,从细节抓起,坚持为养成习惯而努力。俞老师让孩子们到草地拔草是为了使他们懂得在任何情况之下,人都不能敷衍自己的任务,即使有一万条理由。在任何时间与空间下,人能做好的其实只是手边的那件事。做着这个,想着那个,一事无成。让孩子从早锻炼的跑步中体会专注于跑步这件事情对身体的重要性,让孩子们写作业时,上交橡皮、修正带、修正液,以破釜沉舟的心态对待每一次作业,培养他们专注作业的心态,让孩子们课堂上摒弃杂念,积极举手发言这些同样为了专注每一件当下之事。活在当下,把握当下,孩子们在俞老师的帮助下理解了其重要性。
俞老师的大语文观,同样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当俞老师发现孩子们在花坛边晨读的时候,他们有的三三两两地交头接耳,有的对着来往的行人指指点点,有的专注地在地上看蚂蚁打架。俞老师没有说他们,只是把各样的姿态拍进了相机。然后,放给他们看,请他们评选出最美的姿势。自然,那些读书专注的孩子成了最美的孩子。看似不经意的评选给孩子留下了深刻印象,孩子们自己教育了自己。从此,花坛边晨读的孩子成了东洲最美的风景。在排队打饭的餐厅里,俞老师让孩子们做了一回观察员,观察排队同学的表现揣摩他们的心理。他们交流说:有的孩子踮起脚尖一遍遍地数着前面的个数,恨不得把自己的脑袋塞进窗框里,心里一定是火烧火燎的;有的边和周围的同学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一边瞄着窗口,很无聊的样子;有的不说话,安静地挪动着,但眼神很空洞,茫茫然的样子。他们总结:等饭吃的样子不好看不说,心理还备受欲吃饭而不得的煎熬。于是,他们提出:带着书去看,样子好看不说,还能让自己的心灵平静下来。俞老师提倡读书,读书长的是精、气、神,因此,她减掉了语文中的习题,把时间节省了让孩子读书。
专注手头的事,做个爱读书的孩子。俞老师的完美教室给了我很多的启示。我希望自己也是这样一位践行者,我相信只要行动,坚持下去,总会创造生命的奇迹!
第9篇
要在阅习经典时,日渐规范自己的言行也是非常重要的。就好比吃东西前要洗手的意义一样! 经文中讲: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并为他人演说,其福德不可思量。读诵可以,但受持二字最难。道理虽明白了,但要转化为思想和行为那就更需要勇气和恒心(善护念)
?金刚经》提到了时间,空间,生命形态,心灵等方面的问题,它的宗教性并不突出。
这本书有张三,李四,王五,赵六等不同人感兴趣的话题。一来因为是读后感,二来是理解和表达能力的局限,所以就不全面展开。
(一)从 生命的形态开始来入手,我们无法想像死后会是什么样,所以只能依托各种宗教来解释这个问题,现代哲学,现代科学还没有能力来解决和解释。所以不管你想不想这个问题,它都在那里。很多人说好好的,想这玩意干嘛?那只是暂时逃避,终究那一天还是会来到,正如经文所说:人一生如露亦如电。我们死后成为鬼的可能很大,但鬼非鬼,是名义上的鬼!(经文里说: a非a,是名a),鬼它是永恒的吗?会怎么转变?原文形容众生:若胎生,若卵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若非无想!作为读后感,也不展开,有兴趣的可以翻阅,百度。
(二) 各个宗教的见解,一定都各有独到之处,但不管信解的过程是如何产生的,个人认为辨析最为重要,否则与迷信无差别。记得前年在拉萨的色拉寺看到群僧辩经,这也是佛教为历朝文人所信奉,流传至今的原因。同样西方很多近代科学家就有因辨析怀疑神权,而遭迫害和牺牲,比如伽利略,布鲁若,哥白尼等。所以敢于怀疑和被怀疑,这才是真正的经典,中国的禅宗便是如此。
(三) 我们看问题都是以人(也就是我)的立场开始的:认为这样,那样,比如认为蛇可怕,熊猫可爱,可熊猫和蛇自己可怕可爱吗?相反它们觉得人很可怕!同样,人认为有外星人,认为有鬼魂,认为有神仙,认为生命是空的,实的,等等。都是以人和我的观点来看问题和解决问题。这个就住了一个我相,我见的观念,所以得出的结论未必是正确,显然没有跳出来看问题,相对宇宙来说,人类的知解,好比井底之蛙。在天地的眼里,人和祭祀用的刍狗(稻草扎的狗)没什么分别,所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释迦摩尼佛就让大家从放下我见,放下自我开始,如果没有了我就没有了很多痛苦烦恼,知解也就慢慢走向正确!但大多数人害怕失去自我,我也是!
(四) 一个想法,用文字很难表达,即使说出来,也只能表达10%,别人理解你的意思时又打折扣,所以我们用语言表达时还要用眼神和动作。所以误会也从言语开始,有时候发现说出的话,并不是自己的意思,但话却已经说出口。释迦摩尼佛的表述精简到位,但他最后说他无法可说,因为实在没有办法用文字语言来穷真相。为什么这么说?比如宇宙的速度,维度,我们根本无法用大脑来想像。霍金那样的科学家也只是探取了宇宙海洋的一粒沙子而已,最近说关于之前黑洞的观点有错误。所以我们人类的眼睛虹膜只能看到三维空间的事物,佛说宇宙至少有十个维度,对于四维我们人类已无法识别,何况更高维度。所以我们说在找外星人,但外星人可能在研究人类细菌,就像细菌感觉不到人类一样。
(五)《金刚经》原文: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从不住心开始,有些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忘记它。第2天就让它空掉,烦恼也就没了。我们昨天心里恨一个人,但到今天就该忘记了,或时间长的,2年3年也该忘记了,原来存储恨的地方,现在空了,烦恼就没有了。一笑抿恩仇,像闪电一样的肉体生命,多大的事情。
(六)a非a是名a,所以佛非佛,是名佛。空也非空,是名空,因为有了我们这个真实的存在,才会体现有虚空。所以我目前不认为什么都是空的,不然还上班干嘛,在家等死算了,反正是空的。释迦摩尼在世时,和普通人一样,吃好饭坐在那讲法。这是一件真实的事情,所以《金刚经》并没有说什么都是空的。相反是因为有,才相对出来这么一个空。易经的阴和阳也是这样一个道理。比如当我们失去我们这个曾经拥有的肉体时,我们的灵魂回过头来看着自己的身体时,才体会出来相对的一个空。
(七)《金刚经》: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入邪道,不能见如来。看过林语堂写的一本散文《人生不过如此》,他是这样形容他那个时代(120xx年前),国人对于佛教有种既相信又怀疑的心态。我们这个时代的人,烧香拜佛犹如交易的很多,直接的,含蓄的,具体就不展开了。所以我们可能见到佛的形象吗?可能因为恳求佛祖保佑而得到什么?我目前认为只有通过研习,辨析经典,从而使自己内心得到升华,从而理解真相,完善自己的言行。
(八)有人如果做到了没有了我见,没有了偏见后。这个时候你去做好事,去布施。就开始走向佛所说的不住色,声,香,味,触,法布施的道路上去了。那确实是一种境界,普通人只能想像,所以知道了,并不一定做得到,这当中有段过程叫:修行!
(八)去潜心阅读学习一部宗教经典,如果你说自己是光从哲学,人文,宇宙观,生命科学,文学的角度为出发点的话,那可能有点苍白。也许你自己也不知道,其中可能包含了某种名的宗教情结在里面。每个人都有一种情结,各式各样的,但唯独宗教情结是最为神秘和莫解的,不论你信仰或正在信仰某个宗教中。
(九)道家的想法是:爬山不一定非要到高峰,半山腰的风景同样独道!所以我选择发发微信,非常希望遇到有同样见解或不同意见的朋友来探讨。我还是和以前一样的想法,暂时可以把学些当成哲学,生命科学,宗教,宇宙观等任何一种形式来看待!
第10篇
酝酿好睡意,和朋友道了晚安,放下手机准备睡觉。刚眯上眼睛又忍不住摸出手机,刷朋友圈,刷微博,逛豆瓣。从困倦状态到清醒状态,十分睡意只剩一分,想起前几天看完《安娜卡列尼娜》一直想写未写的读后感,便坐起来打开电脑。
睡觉这件事儿倒是和码字有几分相似,它们都有即时性。如果不趁着自个儿特别困的时候入睡,之后便再难入睡。如果不趁着灵感光临之时多码几个字,之后怕是很难憋出想要的内容。
文化碎片化的时代,每天被微博微信数不清的垃圾信息覆盖,我们都进入了一个浅阅读的状态。安安静静地看完一整本书变成一件很困难的事,地铁站慌张的步伐,人们永远在赶时间。
所以我更喜欢回老家时随手备几本书。因为没有比在家那种没有烦恼慢悠悠的节奏更好的阅读环境。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如我老妈所说,回家的我简直变成了她的寄生虫。不用洗衣做饭,不用收拾打扫,一切家务都被我那勤劳贴心的老妈承包了。
看完一部长篇小说,就好像和其中的每一个人物完成一段长长的旅程。共同经历生活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临末分别,怅然若失。
女主安娜,美丽大方,身段迷人,举止就是上流社会的女人们的高贵优雅。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很难不会喜欢上这样一位可人儿。这样的美丽刚好是导致她悲剧的基础。
安娜在十七八岁就嫁给了老公卡列宁。一个优雅美丽的女士配上一位事业有成的男子,无论在谁看来都是极好的组合。十几岁不懂爱是什么的安娜就这样迷迷糊糊的嫁给了卡列宁。每天穿上精致的礼服穿梭于圣彼得堡的各种舞会。直到她在火车上遇见了弗伦斯基。
用现在的话说,弗伦斯基就是一位顶级的高富帅。英俊的外表,丰厚的俸禄,并且有着军官的骁勇。两人第一次相见,就被对方深深吸引。如果问我是否相信一见钟情,我相信。只不过,一见钟情从来都是男神和女神之间的游戏。
安娜遇见弗伦斯基就像一本好书落入一个能读懂她的人,一架钢琴遇上一个真正能用她弹出美妙旋律的人。她开始意识到她和卡列宁之间并不是爱情,一切都是按部就班,为了结合而结合。卡列宁只是把她当作拿得出手的花瓶,可以传宗接代的妻子。弗伦斯基却把她当作一个真正的女人看待,爱慕她,欣赏她,疼惜她。这恰好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最为需要的。
随着和弗伦斯基的爱火越来越旺,摆脱卡列宁束缚的欲望便越来越强烈。实在难以忍受痛苦的安娜选择主动和卡列宁摊牌,而老公卡列宁的处理方式更加使她厌恶。为了保全自己的名誉,卡列宁向安娜表示只要安娜愿意断绝和弗伦斯基的关系,他可以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陷入爱河的安娜无法做到,两人的关系陷入了僵局。
不顾世俗的眼光,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安娜和弗伦斯基公开出现在各种宴会上,沦为大家津津乐道的谈资。相对于男人,那个时代对于女人要严格得多。在大家眼里,弗伦斯基是又征服了一个女子的极具魅力的男士,安娜则是一个抛夫弃子的堕落的女人。渐渐地,安娜被上流社交圈孤立,贵族们都以和她交往为耻,除了几位极其要好的朋友。
然而压垮安娜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她对弗伦斯基的猜忌。弗伦斯基仍然流连在灯红酒绿的宴会舞会,安娜只能独自呆在家中。久而久之,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将她吞噬。她害怕弗伦斯基爱上其他女人,她害怕自己对于他没有了吸引力。这种害怕后期近乎畸形。
在安娜看来,她为了弗伦斯基背叛了丈夫,扔下她心爱的孩子。而他怎么能爱上别的女人。为了报复他,让他后悔,她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火车站结束了生命。
安娜自杀后,弗伦斯基完全变了一个人。从风度翩翩侃侃而谈变得沉默不语,如同行尸走肉。战争爆发后,他毅然决然前赴战场。因为,他的心早已随着安娜死去。
很多看过小说的人都喜欢安娜,认为她美丽勇敢,敢于面对自己的感情。可我就是喜欢不上来。在我看来,安娜这个角色过于自私,且不理智。因为她的勇敢直接或间接导致了这个故事中所有相关人的悲剧。老公卡列宁,儿子谢辽查,弗伦斯基。结局安娜一死了之,留给弗伦斯基的却是永久的悔恨,足以彻底毁掉他。当然,作为男主介入别人家庭的弗伦斯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罪有应得。
我更喜欢小说的另一对列文和吉蒂。可以说,吉蒂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也是自己想要成为的那种女生。
她虽然魅力不及安娜,但在遇见安娜之前,花花公子弗伦斯基也是为她倾倒。她有女人的美丽,也有女孩儿的善良天真。在丈夫列文因为别人对她的仰慕吃醋时,她没有怪丈夫小心眼儿,而是尝试理解他的感受,并且答应了列文将客人送走的无理要求。弗伦斯基转而追求安娜后,吉蒂生了一场大病,每每想到自己向弗伦斯基示爱没有得到回应就无比羞愧。一个美好的女孩当有这样的自尊自爱。
我一直相信安娜的悲剧是注定的。一个没有尝到过爱情滋味的如此尤物穿梭在光怪陆离的社交圈,她怎能全身而退。
第11篇
暑假对于我来说,真是一个快乐的假期。做完了老师布置的作业,可以捧着自己喜欢的书,摆个自己最舒服的姿势开看了。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我正在读第三遍,这本书语言优美活泼,故事情节希奇怪诞、引人入胜。
爱丽丝是一个美丽、可爱、善良的小姑娘,甚至喜欢扮演双重角色,她做了一个奇妙的梦,这个梦成了无数孩子们最喜欢的故事之一。梦里爱丽丝可以变大变小,交了一只会笑、会只露出笑脸不露出身子的朋友柴郡猫,书中脾气暴躁的红心王后,总想砍人脑袋,结果槌球场上只剩下了三个人。故事情节离奇古怪,让我又好奇又怀疑,到底有没有这样的事呢?
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大胆丰富,语言幽默生动,让我忍不住看了一遍又一遍。故事充满童心童趣,主人公爱丽丝做了一个奇妙的梦,让我们每个人的想象力都插上了翅膀,任意地翱翔。丰富的想象力真是童话故事创作的源泉。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带我走进了一段奇妙的童话世界,那个世界里,一切都稀奇古怪,但好象又都那么的真实有趣。它让我展开想象的翅膀任意翱翔……
我真想也做一个这样的梦,但是我希望梦里出现温和的毛毛虫、公爵夫人、柴郡猫,有礼貌的三月兔、帽匠、可爱的睡鼠、温柔善良的红心王后,在红心王后的统治下,人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我的身边再跟一个小精灵吧!可以帮助有困难的人或者动物。想着我忍不住笑出声来,我在做白日梦呢!但愿晚上进入梦乡后,真能做一个这样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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