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经典读后感7篇(触及心灵的世界:畅游《哈利·波特》经典之旅)
《哈利·波特》是J.K.罗琳的畅销小说系列,被翻译成80多种语言并拍成电影。小说以魔法世界为背景,描写了哈利·波特等人对战黑魔王伏地魔的故事,引领了一代读者进入了奇幻文学的世界。读后感中,许多读者都被小说情节深深感染,有的赞扬其想象力豪华、世界观开阔,有的则赞叹故事情节紧凑、节奏流畅,不少人表示爱不释手。
第1篇
最近,爸爸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系列的故事书,就在几天前,我把第七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完了,那些奇异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非常喜欢,作者是英国作家j。k罗琳。
哈利波特系列共有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在《哈利。波特》里,有这样一个预言:不可一世的y将会和一个七月底出生的`男孩成为对手,两个人之间只有一个能活下来,另一个必须死去,那个小男孩就是——哈利波特。
谁是y?他是一个人们连名字也不敢说的死而复生的人,是一个连幽灵都不会放过的人,是一个可以不择手段来达到目的的人,是一个极度凶恶、狡猾,而又充满邪气的恶魔——伏地魔。
哈利是巫师的后代,在哈利一岁时,他的爸爸妈妈被伏地魔杀死,,但伏地魔对哈利下毒手时,魔咒却反弹回来击中他自己,而哈利波特的额头只留下一个闪电疤痕。是留在哈利身体里的伟大的母爱救了他,使他成为巫师世界里唯一逃脱伏地魔魔爪的人。后来,哈利被他的姨妈收养,长大后进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在这里,哈利波特认识了许多朋友,也遇到过伏地魔的爪牙,有欢乐,也有痛苦。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里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学习、成长,发生了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他们不断地战胜伏地魔的挑战,最终杀死了伏地魔,使巫师世界回归了平静。
在这本书里,我最欣赏哈利波特的勇敢的性格。当别人连伏地魔的名字都不敢说时,他已经开始和伏地魔斗智斗勇,正是他的勇敢,和他对亲人、朋友的强烈的爱心,使他战胜邪恶,战胜了伏地魔。
第2篇
在。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中,《死亡圣器》是最后一本,也是我认为最精彩的一本。书中主要讲述了哈利、罗恩、赫敏三人离开“霍格沃茨”,四处逃亡,并寻找、销毁伏地魔的七个“魂器”,并打败他的奇遇。这本书里哈利的勇敢机智,罗恩的忠诚善良,赫敏的聪慧冷静,和伏地魔——汤姆里德尔的凶残可恶,都被作者描写得淋漓尽致,他们都在我的脑海中有了深刻的印象。
书中哈利的这种始终不向邪恶屈服的勇气和始终坚信自己判断的精神令我感动。设想一下,如果哈利没有这种勇气和精神,又怎么能成为真正的“救世之星”呢?
这本书里一直贯穿着一个字——爱。因为有了爱,赫敏才会消除她的父母所有关于她的记忆,和哈利一起四处逃亡,寻找魂器——这,是朋友之间的爱:友谊;因为有了爱,金妮才会进入霍格沃茨的校长室,帮助哈利窃取格兰芬多的宝剑——这,是恋人之间的爱:爱情。当伏地魔知道了那个预言,并想置哈利于死地时,是亲情,是亲情救了哈利,是哈利的父亲詹姆拼死保护妻儿;当伏地魔靠进哈利,想杀死他时,哈利的母亲莉莉的咒语挡在了哈利和伏地魔的锁命咒之间……
虽然莉莉牺牲了,可是亲情的力量战胜了邪恶,挡住了伏地魔,把他的'力量削弱了,也使哈利得救了。这也让我想起了曾经看过的《自然传奇》的一个片段:在非洲大草原上,一对羚羊母子不小心进入了一只猎豹的领地,母羚羊为了保护小羚羊,不惜自己引开猎豹,让小羚羊逃生。最后,母羚羊成功地引开了猎豹,可是自己却丧生在了猎豹的利爪下。
是什么力量使詹姆、莉莉和母羚羊为了保护孩子牺牲自己呢?是爱,伟大的亲情,父母的爱不管在怎样的境地里都会一直萦绕在你身边,这就是当哈利去禁林与伏地魔见面时,父母、教父的身影会出现在他身边的原因。正像书中霍格沃茨的校长邓不利多说的:“被一个人这样深深的爱过,尽管爱我们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
第3篇
在我想买的东西当中,我最想买的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这本书。可惜老妈不让我买,说只用到书城里看上一两遍就行了,买回来太占位子了,书架放不下。
暑假前的几天里,我三天两头往书城跑,偶尔也去了一下三楼,发现在一个书架上有《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便随便地拿起一本翻了翻。没想到这里面的故事还真不错,可惜我在这里的时间太短了,没看几页就被老爸拉走了,真气人。
隔了一天,我又催着老爸带我来看书,为的`是将这本书看完,或者将它买下带回家看。一到书城,我便往三楼跑,心里不断得念叨着:“但愿这本书不要卖光!但愿这本书不要卖光……”我到了三楼,急忙跑到一个书架前,抓起一本《哈利波特与凤凰社》,然后找了个空位子,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这里面的故事情节比电影里的故事情节好看多了,再说我现在正在编一部小说,正需要这种书给我激发一下灵感,会让我写得更好。
时间过得真快,老爸老妈找到我,催我回家,我看了看书后面的价格,我的天哪,要56元哪!依照我现在的“经济水平”,我一下子实在是买不起啊!当我向他们推荐这本我看了二百分之一的书时,他们竟说不买。我问他们为什么,他们竟用老妈平时训我的那一番话又训了我一次,“我的天哪,为什么我的书架会放不下?为什么这本书会这么贵!真是害死人了!”我在心里悲哀地想。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把这本书放了回去,很不开心地回家了。
当我后来攒够了书钱再去书城时,发现《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已经全不见了,原来的书架上面放着一些新书。我顿时呆住了,站在那里不知所措,心想:“早知道应该在上一次来的时候就把它买下来的,现在该怎么办?”我可真想买啊!
我最想买的东西就是这本《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谁来帮帮我?
第4篇
刚才看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除了格格巫之外,很少有名的魔法师。哈利·波特算是一位。
魔法很神奇。最基本的包括飞——自己飞和使物体飞;点火——这基本就是一个打火机的活儿,但如果这项古老的技术被成功推广之后很可能会引起欧盟和美国的反技术倾销的调查;做汤——这里的汤可不是一般的汤,调料比广东老汤靓汤还要古怪,类似湘西的巫蛊,不过后者起源楚湘,前者起源霍格伍兹,不知道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开锁——这项技术在我国警察系统有个别称叫101(或者201?忘记了),不过显然霍校的比较先进,工具简单的离谱,只需要一条粗大的棍子就可以了,缺点是棍子太大容易暴露目标。
除此之外,根据《哈里波特》显示,隐身是相当高级的魔法,远在我之前想象的级别之上。而且此术对道具的依赖程度比较高,只有拥有隐身衣才能实现隐身。不过一旦拥有了隐身衣,法力再高的人也很难发现,可谓老少皆宜。使用注意事项:在穿着时要注意控制气息,以免暴露。看来隐身衣的红外衰减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mr potter拥有的这件隐身衣还有一个特别的.地方就是,可以随时丢下而不用担心它会找不着。通过看电影我们也得知mr potter有随地乱丢隐身衣的坏习惯。霍格伍兹的老师有必要好好和mr potter谈谈这个问题,因为根据《月光宝盒》我们知道乱丢宝物是会破坏环境的,就算隐身衣能自动归位,砸到花花草草也是不好的——霍格伍兹的绿化很不错。
哈利·波特的事迹告诉我们,要做一名魔法师很难,做一名名魔法师更难。做一名自小出名的魔法师很难,做一名名魔法师后代的名魔法师是难上加难。
第5篇
霍格沃茨的校长邓布利多说过:“被一个人这样深深地爱着,尽管爱我们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
父亲很英俊,母亲楚楚动人。仿佛上一秒他们还在这里。从哈利记事起,“父母”这个词便从未显出它应有的分量。母亲悲愤的呐喊与啜泣声结成闪电状的疤痕烙在哈利额前。人总是有一种惯性,即把自己最初的想法当作指令来执行,这是我们的本能。当死亡扼住哈利时,他的母亲只是单纯地希望哈利能够活下去,人类最美好的感情也许就是这种原始的本能。它没有修饰的陈词,只因为他的血液里流淌着你,流淌着信仰,流淌着最真挚的情感。遗落之爱,不会被时间风化成为干枯的标本,而是会在某一个时间节点上被找回,还原成它最初的样子,然后以一种更长久的方式存在,终其一生。
这让我想起了《自然传奇》的一个片段:在非洲大草原上,一对羚羊母子不小心进入了一只猎豹的领地,母羚羊为了保护小羚羊,不惜自己引开猎豹,让小羚羊逃生。最后,母羚羊成功地引开了猎豹,可自己却丧生在猎豹的利爪下。母羚羊完全可以放弃与那只小羚羊的一切自行离开,可是,她却义无反顾地挡在了小羚羊的面前,失去了自己的生命,但也从此空缺了小羚羊的成长,值得吗?值得。爱的.印迹从不会被磨灭,感情,是超越物质的,它是文明的最高产物,是光明,是命运。
因为有了爱,赫敏才会消除她父母脑海中所有关于她的记忆,和哈利一起四处逃亡,寻找魂器,这,就是朋友之间的爱——友谊;因为有了爱,金妮才会进入霍格沃茨的校长室,帮助哈利窃取格兰芬多的宝剑,这,就是恋人之间的爱——爱情……
青春期的我们很叛逆,把这些爱视为理所当然,让那些温存,在自己的日子里默默过期。在某一时刻,我们总是将自己与这种爱隔离开来,倔强地树立起自我的屏障,天真地以为长大了,自以为执拗得很文艺,但爱总是在原地守候,就像满身铁锈的单车,赤裸地站在风中。我们可能会在回眸之瞬读懂,也可能要用上一辈子。
第6篇
哈利·波特,大家都听说过吧?他是j·k罗琳笔下的人物。
一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在伏地魔作乱时期,因为妈妈的爱导致咒语失灵而活了下来,神秘地出现在他姨夫姨妈家的门口,从此受尽德思礼一家的刻薄对待。在十一岁时,被邀请到魔法学校学习,并进入了格兰芬多学院——只有具备勇气、胆识和气魄的人才能进入的学院。
在霍格沃兹的第一学年,就发生了许多事情。一开始先接触了魁地奇球,然后发现了厄里斯魔镜,知道了尼可·勒梅,再,海格要求哈利他们帮忙查一件事:独角兽被杀一事。哈利在禁林发现了一个身影,在吸独角兽的`血。他以为是斯内普。接着,他们推测出一个惊天大秘密,再联系之前的种种怪事,他们确定:斯内普在打探能穿越活板门的方法,企图拿到路威(一条看守魔法石的大狗)看守的宝物。于是,他们就想自己阻止斯内普。谁知,想拿到魔法石的并不是斯内普,而是奇洛。紧接着,哈利发现奇洛并不是一个人,在他的后脑勺上还有一个人,而这个人正是当年杀死哈利父母的人——伏地魔!他寄生在奇洛的身上,想依靠奇洛得到魔法石使其长生不老,不料,被哈利知道了。他们第一次正面交锋,哈利依靠邓布利多在危急时刻给他的凤凰福克斯,分院帽里的格兰芬多宝剑打败了奇洛以及伏地魔,挽救了魔法石。
一个魔法学校一年级的学生,与伏地魔正面交锋,凭借顽强不屈服,勇气,胆识,气魄,与智慧胜利了,哈利拥有的这些品质,正是打败敌人的必备品质,也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拥有它们,你遇到困难是不会退缩的,会勇敢向前,要知道:胜利的曙光就在前方!
第7篇
想要写好一部作品,人物的性格特点是关键,而《哈利·波特与密室》在这方面就是最好的说明。
?哈利·波特与密室》并没有出现伏地魔的身影,只是用他15岁时的日记作为替身,勾画了一个聪明、快乐的金发男孩的一段成长历程。当时伏地魔叫瑞德,是当时魔法学校里最出色的`男巫师之一。后来他毕业了,结识了一些坏巫师,便摇身一变成了那个世界上最令人害怕的恶魔。
伏地魔用他的日记法术使魔法学校的沉重金妮打开了学校女厕所的门,并利用金妮打开了密室的门口,从此静心修炼……
而哈利与伏地魔的确有些相似之处,比如他们同样聪明不凡,正因为如此,哈利才最终发现了其实瑞德就是伏地魔,并在金妮丝毫未透露的情况下找到密室的入口。
罗恩是的好朋友,他长着一头红头发,鼻尖上总像粘着一块鼻屎,脸上布满了雀斑。尽管这样,罗恩仍旧是哈利的好帮手。罗恩一向很顺从朋友们的决定。他贪玩,乐观,诚实,有着一个男孩子应有的一切特点。当朋友们要去寻找密室的入口时,他一口答应,可在流水、阴暗并有一个女鬼看守的女厕所里他却吓出了一泡尿,不过当他出来之后却又马上快乐起来……
赫敏是一个坚持自己意见的女孩子,只要她觉得不对的事情,她便无论如何也不会去做。她有着一女孩应该有的一切特点,会把一切事情考虑得很周到。当马尔福邀请哈利和罗恩去比赛魁地奇的时候,赫敏一听就识破了这个圈套,哈利我罗恩则被费尔太太逮了个正着,为学院白白地扣去了5分。
通过阅读《哈利·波特与密室》,我得到了一些重要的写作技巧,那就是一定要突出故事的主题,还要昼突出人物的性格特征,也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地把一部作品,或者是一篇作文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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