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汉观后感的角度7篇(《专观十二怒汉:咏史纷争、理性审判与人性伦理》)
《十二怒汉》是一部由雷吉纳德·罗斯执导的经典法庭剧。该片围绕着一宗谋杀案展开,通过十二名陪审员的角度展现了人性的复杂和道德的挑战。观看后,我深感这部电影不仅揭示了人性的弱点和偏见,而且教育了我关于公正和智慧的重要性。
第1篇
在影片开始,疲惫的审判员云淡风轻的语气说了一段话:“你们都已经听过证词,也明白法律条文的规定,现在你们必须坐下来,好好理清案子的真伪,在本案中已有一人死亡,另一个人的生死掌握在你们手上。如果你们能提出合理的怀疑,无法确认被告是否有罪,基于这个合理的怀疑,你们必须做出无罪的判决,如果你们找不出合理的怀疑,你们必须基于良知,判决被告有罪,然而你们的决定必须一致,如果你们裁定被告有罪,本院将会对他施以严厉的制裁,最高的刑罚是死刑,这是一项沉重的责任。”而在说这话的期间,十二位陪审员表露出不同的表情,或沉重,或深思,或无聊,或迷茫,或阴狠。
这段包含了很多信息,首先是一个生命的重量,对一个生命的尊重和负责;其次必须是准确无误的证词来证明这个孩子的是否无罪,反过来也是同样,必须有准确无误合理的证据来证明这个孩子是否有罪,而不是用所谓的良知和感觉;对所谓“既定事实”的合理怀疑,对事情不仅要正面思考,反过来思考会发现很多的漏洞,所谓的事实未必是真实的,所谓逻辑未必是符合逻辑的;人性的善恶,人性的随波逐流,人性的盲从;法律不是游戏不能加入个人的情绪,不能因为被告人的过往而判断现在的是否,必须就事论事。法律的宗旨就是用证据来证明和澄清,最基本的就是判断事物的对错,并不单单指制裁,法律是予所有以公正公平,而不只是杀人的工具。
整个黑白影片是在一个小屋子里展开的,一共有十二个人,十一个人认为那个孩子是有罪的,只有一个人认为那个孩子可能是无罪的,先分别说一下这十二个人的性格特征:坚持的建筑师是生活中极少数坚持真理的人,老人很睿智,戴眼镜的很理性,广告公司的看似有主见,其实是墙头草,坐在老人对面的是很正直但并不睿智的,第一个发言的是无法发现新的但能判断当下的证据的人,刚开始总站起来的人自以为很聪明,也想彰显自己的睿智,其实他是空无一物的,一直吵着要看球赛的那个男人就是个无知之徒,最后一个才松口的人很明显是感性的人,但他在坚持什么,其实我不太清楚,也许因为他将对他儿子的恨意加在了这个十八岁的少年身上。这十二个人所呈现的就是这个社会形形色色人的缩影,各有各的人物特点。
认为男孩有罪的人凭借的是这几个证据:居住在对面的妇女透过卧室及飞驶的火车窗户,看到被告举刀杀人;楼下的老人听到被告高喊“我要杀了你”及身体倒地声音,并发现被告跑下楼梯;刺进父亲胸膛的刀子和被告曾经购买的弹簧刀一模一样。而被告声称从午夜11点到凌晨3点之间在看电影的证词极不可信,因为他连刚看过的电影名字也说不出来。语言具有很大的隐蔽性不清晰性,看似振振有词的语言里面也许包含着很多歪曲的信息,而能送那个孩子电椅的证词必须准确无误才行,所以,问题就在这里,在座的十二个人,“guilty”和“notguilty”两派都是在用歧义性很大的语言来企图说服对方。
在建筑师已经用他的推理将这几个证据推翻时,反对者却还是死抓着这几个证据,其实真不知道他们在坚持什么,他们所谓的心中的真理?可笑。那么这里就出现一个问题:都是证人证言,没有比较强有力的物证,比如带有指纹和被害人的血迹的弹簧刀,因此整个案情的证据都需要进行重新架构:1.妇女的证言和老者的证言之间是矛盾的,不可能同时为真;2证明了老者的证言有重大漏洞,因此老者的证言推定为假,同理证明了女证人的证言也为假,并且证明了少年客观上不具有杀人的可能。而这里,始终坚持的建筑师所进行的推论都是在一些其他十一个人未想到或忽视或无视的隐藏着的角度发现的,他对现在的证据进行了怀疑,并且他对“证据”的怀疑十分合理,也就是说,所谓的既定事实未必是真实的,只有通过有逻辑的推理将每一个证据摊开连接在一起使之成为一个最合理最真实的证据,这个证据才是有效的,才能在严谨的法律事件中起到作用。【法律是严谨严肃的,不容玩笑,这是本片始终强调的】
建筑师始终坚持和别人不一样的意见,并不是因为他另类,而是因为他是从对一个生命的尊重和承认的角度出发,他并不像别人那样云淡风轻,或是抱着一个觉得有趣的态度将他当作一个游戏看待——因为这是个杀人案,比抢劫案“有趣”的多,他的肩上承担着一份生命的重量,并且他将之看得很重。对于这个影片,我印象最深的三个单词就是“guilty”、“notguilty” 、和“possible”。在别人都说“guilty”,只有他说“notguilty”,在别人问他你就那么确定那个少年没有犯罪的时候,他说“possible”,是的,他所做的这些,并不是因为他肯定这个少年没有杀害他的父亲,只是想要给真相一个机会,一个因为可能而产生的机会。所有概率大于零的事件都是有可能的,在逻辑推理上,也不能完全说这件事情是不有效的,只能说不一定有效。真与假,隐藏在各种可能之中,任何一种可能都不能放过,即使这个可能只有0.001%,任何墨守陈规和事实,都有可能不再是真理,也可能一直都不是真理,只是人们选择了盲从,看不到它的可能性,可是也许就这个可能上承担着一个生命的重量,“本案中已经有一个人死亡,另一个人的生命掌握在你们手中”,很多时候,人们对于与自己没有太大关系似的事情,总是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可是当问这个事情如果发生在你身上呢?这个人会哽住,然后别过眼睛并不理直气壮的说,这种可能不存在。这种人性中的冷漠,造成了多少悲剧的发生,在这个物欲横流、等级分明的社会,人们都学会了低下头捂着嘴走路,随波逐流,没有坚持,没有自我。
真理是什么?什么才是真实?又什么才是正确?我们不知道,由于每个人所处的位置,角度,远近以及每个人的经历,思想,道德观念的不同,总是能有各种看似都极有道理,结论却截然相反的真相,对立而又自洽,矛盾而又和谐。而这十二个人的各种思考方式所影响他们得出的结论,恰恰是以上所说的社会的一个缩影,不同的思维,得出所谓的不同真相,哪个更靠近真理?靠近真实的正确?都未必是。那个孩子是否真的杀了自己的父亲呢?影片最后并没有给出我们一个结论,而这并不重要,现实本身也并没有答案,所以我们有了思考,基于已知来推断未知已接近相对的真实。
这十二个人各有自己的生活,经历,道德观和人生态度,基于这些,他们所思考的方面各有不同,思维的方式不同,所处的角度位置的不同,所得出的结论自然有了差异。而影片开头为什么会出现其中11个人的有罪?而只有一个人的坚持?在这里我还是想到了人性软弱的一点,一直在影响我们思考以及判断的一个的敌人:盲目的群体服从性,群体意识的影响使我们的思考只浮于表面,而下意识的不去真正的思考其中是否真实,正确。而最后一个人的怀疑,恰恰是思考中最宝贵的东西,怀疑,并不是说否定,只是对其中细微的不合理方面进行深入的思考,从而或者完善真相本身,或者找出表面自洽的“真象”中隐藏的错误。
随着影片,慢慢开展,怀疑的理据随之增多,每个人的态度也随之变化,但变化的角度又各自不同。思维是多面的,而真实同样也可以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去接近,真实的本身是什么还不可见,而怀疑本身我们能更深入的去思考,去完善。从其他人开始的或盲从,或敷衍,或偏执,或以以往的经历轻率判断,又或自欺欺人的得出结论,反映出思考的惰性,而思考本身需要的恰恰是理性,是坚持,是敢于否定和怀疑。事实的真相究竟是什么?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探索真理的过程中,我们是否能一直坚持在正确的道路上:理性,不盲从,不被自我以及他人的想法而左右,不被生活,经历,处世观等种种所影响,敢于否定,敢于怀疑,从而进行探索与思考。
第2篇
只是从白天到黑夜那么长的的时间,只是在一个普普通通的的小学体育馆。十二人,游荡于人类心灵深处的此端到彼端。
对待一个生命,不能草草下决定。并不是知道了他罪大恶极就要速速判决,并不是因为他可能蒙冤受屈才要细细分析。认真对待一个个生命,是对一个生命最基本的尊重。来到这个世界是多么不容易,活下去是多么不容易。当生死决判权在我们手上时,同为生命个体的我们,不得不慎重对待和我们一样的个体。而我们怎能忍受一次挥刀、扣一下扳机就这样掠走一个生命!再来看我们的战争,又让我们如何忍受。。
笑着痛苦,你所有的笑都会成为痛苦。当所有的痛苦都用笑来表达,不是说明你有多坚强,而是这个世界对你有多残忍。
感同身受,同情至涕流很简单。但当我们哭过痛苦过,我们又改变了什么?我们能改变什么?你是这样的人么?
其实人既是天使又是禽兽。一面确实深深地体会到自己的过错,体会到他人的痛楚,一面却不知廉耻地继续做刚刚反省过的事情,逃避身体力行的对别人的帮助。有多少人,明知自己犯错,却和其他人一样一错再错,还错的心安理得。这就是人。可这又如何对得起“人”这个称谓?
善良是一担重任,难以担起,不能放下。这应该是一个个担负过善良却又羞愧地放下的人从内心深处体会到的。
有些人,并不是故意撒谎,只是因为他对事实并不确定,而内心的先在倾向引导他走向谎言。这种可怜、无知的的谎言会使我们的理智蒙羞,却会让我们内心深处得到一丝丝卑贱的安慰。
第3篇
早先看过米哈尔科夫版本的《十二怒汉》,曾深为之震动,却还未看过57年美国原版的《十二怒汉》,甚感遗憾,今日幸得一见,竟有振聋发聩之感,虽是西德尼·吕美特所导演的处女作,却于朴实无华间流露出的大师气息,而十二位男演员的表演,则更是炉火纯青,观此片,恍惚间不觉时光之流逝,日月之变幻。九十分多钟的电影,在我感觉好像是只过了十分钟似的,电影拍到这个份上,不得不说已经拍到了极致。在中国曾有“天上一日,人间一年”之说,其合理性不得而知,而观此片之后,我能够把它理解为仙界的的生活着实欢乐,使得神仙们浑然不觉时光飞逝,一年的时间就如过了一天一样。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一部电影也能够给观众带来神仙一般的享受,而就电影而言,更多的是反面的例子,大部分电影看起来极其煎熬和痛苦,观影体验可用“度日如年”来形容,每每看完,心境也总是愉悦的,长舒一口气道:“omg,最终tmd看完了……”
?十二怒汉》之所以被我奉为经典,主要是因为这部电影扎实的剧作和高水平的表演,当然也少不了导演对社会的批判和人性的揭示,这似乎成为了一部好电影必不可少的条件,而《十二怒汉》在这一点上做的确实十分到位。在那里我想引用一下“木桶短板效应”,这部电影正是由于各个方面没有短板,才名正言顺的成为一部经典之作。当亨利·方达坚守着阵地,将对手们一个个说服的时候,我总是情不自禁想鼓掌的,也许这正是心理作用于生理的一个例证吧。
?十二怒汉》的故事完全发生在一个封闭的房间之中,十二名陪审团成员在此作出裁决的全过程,案件是指控一名18岁的少年杀害了他的父亲,各项证据都表面少年就是凶手,似乎是确凿无疑的事实了。这十二名陪审团成员素不相识,因为这样一件事坐到一个屋子里,他们的要决定的是另外一个同样素不相识毫不相干的人的生死——guiltyornotguilty,tobeornottobe,liveordie!影片的点睛之处在于结尾,两个素不相识的陪审员,互通了姓名,将手握在一齐,然后再见各自离去,生活一如既往进行,用一句比较玄妙的话来说,就是民主尽在不言中。
首先,这充分暴露了美国社会的一个矛盾,那就是英美法系中的陪审团制度的弊端和优越,陪审团制度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它又可能成为社会某种隐蔽的偏见者的容器,而在某一特定的案件中,这种偏见则愈发明显,比如这个案件中的少年,是一个生长在贫民窟的少年,未受良好的教育并且受尽歧视和摧残,另外在片头少年正面直视镜头时,我发现少年并不是典型的美国主流白种人,更倾向于一种少数族裔的美国人,在这样的情景下,贫富带来的社会偏见和对少数族裔的歧视,则容易影响判决。另一方面,陪审团制度彰显着其民主性的一面,他宣称成员均选自人民的各个阶层,所宣扬的正是陪审团成员的人民性,正在努力地消除贫富、种族的偏见。影片中,有老人,有年轻人,有来自广告公司的,有股票经纪人,有工程师,也有钟表匠,总之是各种各样的人都有,最特殊的是一个以往在贫民窟长大的人,可是很显然,此刻他已经脱离了贫民窟,而更显然的一点是,此刻在贫民窟里的人将没有发言权。很不和谐的,我自然的想到了我们中国社会的农民工群体,他们是城市的建设者,却沦为弱势群体,没有决策权和发言权,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另外,《十二怒汉》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哲学层面的问题,量变引起的质变,由亨利方达所在的“notguilty”一方,从原先的势单力薄只一人,发展到之后全部赞同无罪,这是事情的本身的是非曲直,而“guilty”一方则是被某些偏见遮蔽了双眼,或者是顺从者众,或者是游戏心态,或者是着急要走,不愿过多纠缠于此,几乎没有思考。而亨利方达所饰演的主角的意义不仅仅是说教于人,控诉不公,或__案情,以理服人;我觉得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他将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人生命权利的尊重,以及独立思考的美德带给了在座的十二怒汉,以及观众们。后期逐渐开窍的那些怒汉,基本上都是由于自身进取独立的思考,自行决定选择“notguilty”的。
在传播学和政治学领域,有一个极其重要的理论——“沉默的螺旋”,讲的是如果一个人感觉到他的意见是少数的,他比较不会表达出来,因为害怕被多数的一方报复或孤立。简单来说就是人们都喜欢随大流,随大流有一个好处,这是一种和心理以及潜意识密切相关的理论。
张国荣在《沉默是金》中唱到,冥冥中都早注定你富与贫,是错永不对,真永是真,始终相信,沉默是金。王小波曾写过一篇文章,叫做《沉默的大多数》,里面提到:沉默是一种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一种生活方式。在某些年代里,所有的人都不说话了,沉默就像野火一样四下漫延着。而福柯同志却说“话语即权力”,于是在当下,如此宽松和谐的社会环境下,坚持质疑也是我们的一项权利和责无旁贷去行使的义务,质疑是独立思考的表现,而整个民族的独立思考则是这个民族强大和思想活跃的必要条件之一。
此刻,思想正如刹不住车的宝马,奔驰在不着边际的旷野,言归正传,《十二怒汉》虽然拍摄于1957年,可是探讨的却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所展现和揭示的也是此刻和将来都将应对的问题,现代社会人的自私与沉默和关怀与宽容的对立与矛盾,而另一方面则是民主性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的探讨与剖析。
第4篇
美国电影《十二怒汉》是法律题材电影中的经典之作,也是探讨美国陪审员制度和法律正义的经典之作。
该片以表达方式的极简与蕴含思想的极深,给人以强烈的心灵震撼。这是一个除片头、片尾几分钟以外,始终发生在一个密闭的陪审团会议室里的黑白故事片,剧情脉络仅以陪审员讨论案件的形式推进;这是一部有着多达12名“主角”的电影,每个人都有鲜明的性格特征,但直至影片结束时,观众都不必须能记全所有主角的名字,影片也仅在结尾处经过两人礼节性的寒暄,简要“通报”了两个陪审员的名字,这才让观众突然意识到这部影片的“主角”原先是有名字的。可是,我们却能从“不知名”的12位“主角”的“愤怒”中,由衷生发对事实真相、法律制度乃至人性的深刻反思。
他们的理性与成见、公正与自私、慈悲与冷漠、智慧与愚昧、执着与犹豫、醒悟与忏悔……诸多人性构成的复杂因子,都经过个人的言行举止不经意地喷涌而出,并融合、纠结在一齐,甚至产生激烈的碰撞,这种碰撞便是“怒汉”的缘由,这种碰撞也十分自然地激起观众内心的涟漪!
而这一部经典之作的引子,竟然是我们法律人十分熟悉的刑事案件,一桩经历过一个星期开庭审理,需要陪审团12名成员对“罪与非罪”作出事实确定的案件。
从法律人的视角,我们会从影片中得获取何种启示或者教训呢?
证据是我们查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是对已发生事实的再现,是围绕待证事实的解构,还是对各种“碎片”信息的加工和创造,它究竟与真相有多少距离,可能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确定,这种确定需要专业知识,更需要常识与经验。
影片告诉我们,审查证据时,不能仅做证据零件的“组装游戏”,而不问零件本身的“质量问题”以及零件与零件之间的“搭不搭调”。如杂货店主声称凶器在案发现场周边店铺仅此一把,而陪审员在邻近摊位很容易就买到同样的一把;楼下居住的老人,证实听到嫌疑少年与其父即本案死者的争吵,且随后看到少年立即下楼从楼梯口逃走,而一个中风的老人,根本无法在15秒内从卧室走到门口,因它间隔60余英尺的距离;该老人证实听到嫌疑少年与其父争吵声的证词,与对面楼层女目击证人证实案发时有火车正好经过,严重影响听觉的事实相矛盾;对面楼层女目击证人,证实看到了嫌疑少年杀父的全过程,还说明即使有火车经过,但火车如果不开灯她完全能够透过车窗看到对面场景。
可是,从弹簧刀的惯常使用方法和刺击部位来看,以嫌疑少年的身高难以构成那样的刺击高度;再经过女目击证人鼻梁上镜坑的分析,其应是近视眼,而深夜睡觉时不可能还戴眼镜,她也不可能清晰目击案发过程;还有嫌疑少年自辩当晚去看了电影,但案发后不能立即回忆电影资料,经过三个月后才回忆影片资料,控方以此证明嫌疑少年提出不在场的辩解不成立。这些细节一开始就被陪审员忽略了。
还有一点值得观众思考,那就是警察第一次询问嫌疑少年电影的时间,是在凶案发生后少年回家时,地点就在凶案现场。试想,一个少年应对父亲的骤然离世,站在父亲尸体旁又岂能如常人一般回味电影剧情?他又岂能预见一时对电影剧情的记忆盲点会陡增其杀父嫌疑?…… 或许在真相大白之后,反思这些证据细节,多少有点“事后诸葛亮”,并且这毕竟是电影,编剧精心设计才将许多巧合都糅杂在一齐,但我们能够所以而忽略这些“巧合”吗?
司法实践中的众多冤假错案,哪一齐不是由各种各样的巧合所酿成,如限期破案、侦查疏忽、社会影响、技术差错等等。谁又能保证这些巧合不会发生在我们漫长职业生涯的某一瞬间。所以,证据也是会骗人的。要去伪存真,要找出确凿的证据,需要经过长期的实践磨砺,司法真是一门“技术活”。
从价值观层面来看,良善之心是法律人的第一职业品格
当我们回顾剧情中被忽略的证据细节时,发现这些都是常人能够注意到的,也是警察、检察官应当注意到的,但这些细节为什么会被忽略?以至于陪审团在第一次票决时也仅有一人反对判决有罪。
或许这并不仅仅是一个司法技术层面的问题,或是纯粹的经验问题,究其根本原因,是大多数人并没有真正听懂法官在庭审结束、陪审团评议之前讲过的一句话:“一个生命因犯罪而逝去,而另一个生命在等待你们的裁决。”这句话告诉我们,无论是对死者的尊重,还是对生者的怜悯,我们都不能让心中的“怒火”冲昏头脑。
司法裁断不是个人情绪的宣泄,不能任由主观偏见横行无忌。否则,既是法律的悲哀,也是人性的悲哀!然而,抛开成见、摒弃杂念,做一个理性睿智而又勇敢无畏的正义守护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十二怒汉中,那位因父子不和而饱受煎熬的父亲,始终放不下对叛逆少年的痛恨,认为嫌疑少年是不可救药的“人渣”;那位买了一小时后球赛门票的陪审员,认为不应为一个“简单”案件,浪费自我美妙的休闲时光;在认定少年到底有没有罪,意见分歧严重时,有人主张终止讨论,将案件交给新组建的陪审团去解决;有人自始至终执着坚定,而有人从头到尾漠不关心……
尽管影片结局无疑是正义与良知的胜利,但我们明白,这一胜利来得并不容易。
看着12位陪审员相继释放出心中的“怒火”,我们会钦佩8号陪审员的审慎与坚持,会欣喜陪审团其他成员的理性与善良并未“走远”,会庆幸那个“暴怒”的父亲,最终在痛哭流涕中仍赞同无罪意见!
或许不一样的人会从这部电影中得到不一样的感受,就如同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但有一个共识,是我们都能理解的——那就是内心的价值观才是外在感观的“总开关”!它主导着、决定着我们关注什么、理解什么,忽略什么、放弃什么,是为追求正义而怒、还是受偏见支配而怒?
法乃善良公正之艺术,法律人也应首先具备最基本的道德品格。所以,“方法为用、本心为体”,良善之心才是法律人公正执法的根本保障,这从本源上决定着法律人当“怒”与否,因何而“怒”。
笔者作为一名职业法律人,看完电影中陪审团成员的表现,并未产生一点“内行”必定强于“外行”的优越感。关于事实证据的确定,往往并不依靠于高超的专业知识,剧中陪审团成员所有的失误都可能在我们身上重现。
人类认识世界的基本规律决定了对事物的认知。如果你有足够审慎的态度,充分运用常识、常情、常理,而不夹带任何偏见去分析,也能够作出正确的确定。也有人说,正义女神蒙住双眼,因为正义是完全客观的,即不畏权贵也不偏心,不看你的出身、财富、权力或者可怜与否,而只凭客观事实来裁决,必须经过内心来感悟,不能容许眼前光怪陆离的干扰,就如她身后的法谚所证明的:“为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
我们正处于审判中心主义改革的新形势下,需要更深入地思考什么是“证据确实充分”、怎样探寻案件事实真相……公平正义的捍卫者们,准备好了吗?
总之,《十二怒汉》是一部让法律人产生强烈代入感的经典影片,以一齐案件的陪审团评议过程,折射出司法与人性的各种影像,值得我们用心去慢慢品味!
比较2013年韩国著名法律题材电影《辩护人》,二者在题材和表现手法上风格迥异,拍摄时间更相距五十余年,但《辩护人》也给予了我们很大的启示!《辩护人》以已故韩国前总统卢武铉为原型,让我们看到平民律师宋宇锡是如何一步步成为法治英雄,最终在具有代表性的历史事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进而推动法治建设的。
?十二怒汉》仅以普通的刑事案件为视角,刻画出12个陌生而又倍感熟悉的普通人形象,却从细微处深刻地拷问证据制度,审视司法程序并鞭笞人性弱点,让观众也随之审视自我的内心。
人类社会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会需要英雄,也会造就英雄,这确是民众之福!但英雄并不必然存在于每一个历史时段,或者每一处历史角落。没有英雄横空出世的时代,未必不是好时代。或许我们真正要做的不是满怀活力地为当英雄而努力,而是努力成为一个善良正直、恪尽职守、理性平和的普通法律人!即是有怒,也是因善良而怒、因正义而怒!
第5篇
我一向认为西方鼓吹的所谓民主就应是放之四海皆适用的,既然这是一种先进的制度,我们没有理由不引进,但此刻,我隐隐觉得,这种先进的制度,未必真的适合我们的国情啊!
我们姑且把民主肤浅的叫做人民当家做主吧,什么叫人民当家做主?就是人民要自我决定自我过怎样的日子,可是这在我们这块土地,这基本是不可能的任务。说的不好听,国人越多越没主见,如何为未来决策?如何为未来负责?中国人的标签是什么?中庸;忍耐;明哲保身;枪打出头鸟;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此之种种,且不要说《十二怒汉》里一对十一的翻盘,就不要翻盘那么高难度了,我们一小部分只需要坚持自我的原则或底线,60年代的那10年就不可能发生太多事。
一向以为因为互联网的出现,中国民智大开,民主进程就应是一日千里,但此刻看来,仅仅有智何足道哉?没有立场,没有信仰,这种智永远只能是在蝇营狗苟中苟存的小聪明。而现实中,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除了四大发明,更多的就是为人之道,帝王之术这些如何在人群中左右逢源的存活之道,说白了就是如何活下来,此刻看来,这真的十分原始,我们认识人性完全是围绕着“自我”这一中心。当然,到此刻为止,我认为,在官场上,的确是没人玩得过国人的,君不见国人群体中智商最高的基本都扎堆在公务员队伍里。我们很多人都鄙视公仆,但却背地里都挣破头的要加入他们。我们只是没信仰而已。
用我此刻的通用经验来说,十二怒汉里的挑头质疑者,就是一sb。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却要无端的得罪那么多人,浪费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听电影里说的,陪审团成员一天三美元,实际上只需要大家一致投票透过,拿钱走人不就完了?演戏也不用做足全套吧。固然,作为电影,我觉得还是有些美化了当事人了。此刻很多人,辛辛苦苦发一帖子才5毛,价格是低了点,的确没必要过于较真,否则一天都很难拿到三美元,你说咬谁我就冲就是了,要再思考什么人性,信仰,一天估计也赚不了几个五毛的,这个我倒是觉得能够理解。
关于电影本身,个人也不想说太多,也许还有很多我没看明白的呢,但也不准备再去了解,这年头,太明白了反而会更累,也危险。
还是推荐一下,这个1957年排行imdb前十的电影之一《十二怒汉》。
第6篇
打开电影《十二怒汉》,这一次我的心很静。这是一部黑白电影,场景很简单,一个会议室里,一张长方形的会议桌,一台开不动的风扇,十二个男人,另加一个守门人,门被反锁,天气闷热,窗外乌云密布,暴风雨即将来临。
十二个男人,从事不一样的职业,有着不一样的经历,带着不一样的性格,怀着不一样的理念,素不相识,从未谋面,在一个阴沉的午时,聚在一间屋子里,在法律面前决定着一个18岁男孩的生与死。这在其中的十一个人心里,本是一件十分十分简单的事,证据凿凿,只要达成一致,这男孩有罪,便成了。然而8号评审员却举起了反对的手,你问他你认为这男孩无罪?他说不明白。这男孩有罪?他说不明白。但,他说,起码我们不能这么轻易地草率地让一个人去死,因为这是一个生命,我们不是要证明这个孩子没有杀人,我们只是无法确切地证明这个孩子杀了人。于是一个本该5分钟就能解决的事情,硬是持续了近2个小时才搞定。然而这两个小时里,我们看到了什么?我们感知到了什么?我们该反省什么?我们该学习什么?答案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一样的,那就是震撼,良心上的震撼。
而我看过之后,感慨多多。首先我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剧情片”,这只是一部黑白电影,电影里98%的场景就是那间会议室,没有华丽辉煌的场面,没有美丽动人的景观,没有年轻帅气的偶像,甚至没有一句剩余的废话,仅有12个穿着西装衬衫、汗流浃背的男人,当一部杰出的电影仅有这些的时候,那么剩下的就是精湛的演技和深刻的台词了。没有外部因素干扰,所有推动剧情发展的只是人物的性格,经历和观念上的冲突和矛盾。然而这么一部低投资的电影,却不会让你感到乏味,其中的一记眼神,一种神态,一个动作,一番姿势,一句话语,将12个人的性格、观点展现得淋漓尽致,让人不自觉地融入其中,欲罢不能,既期望尽快看到结局,又想慢慢观赏、细细品味。
其次我感受到了美国的明主,每个人都充分享有发言的权利,并且捍卫自我的这种权利,这完完全全让我体会了卢梭那句“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另外这12个人每个人都是都是独立的,独特的,我说的这点是因为他们这所谓的会议不像我们平时所看到的在桌边正襟危坐,拘谨畏缩,他们在那里享有自由,没有呆板的规矩约束,每个人都有自我的思想,没有威胁或者屈服,有的只是被说服,被自我内心对“证据”的质疑说服,被自我的良心说服。
当一切都结束了,雨过天晴,评审团们陆陆续续地走出了法院的大门,他们当中的一个对生命敬重,追求事实,博学稳重的建筑师和一位睿智的老人互报姓名,握手告别,然后分别融入到了来来往往的人群中,他们也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然而当明主和自由如此地深入到了每个普通老百姓的心中,那么这个国家,这个名族,该是多么的可怕,多么的强大!!
第7篇
55岁的洛杉矶黑人公民格林含冤入狱25年,前几天被无罪释放。1983年有证人指证格林杀害一名妇女,所以被判终生监禁。不久前这个证人承认,当时他受到毒品的影响,并在警方的“协助”下指认了格林为涉案人。老态龙钟的格林出狱时对人们说,他相信司法是公正的。(对这个故事感兴趣的朋友能够翻翻3月22号《参考消息》第六版。)
司法公正,这么神圣的一个词,此刻听起来更像是一种反讽。25年的含冤因为一个证人的转念得到洗刷,真不知是所谓司法的胜利,还是悲哀。开这么个头是因为最近看了老版的《十二怒汉》,相信看过的朋友基本都会和我一样,对于美国司法的陪审团制度会稍微有点认识,在庆幸这十二个怒汉纷纷回心转意的同时,也会为那个无辜的大眼睛少年捏一把汗。
从表面上看,《十二怒汉》似乎是在证明美国司法尤其是陪审团制度的公正和伟大,但透过一个光明无比的结局,我们似乎也看到了影片对于这一制度的深深质疑。这种质疑远比一个“逆转胜”的感人故事更震撼人心,我相信这也是这部电影能够名垂影史的真正原因。
法律问题就不多说了,因为基本上我也是个法盲。透过《十二怒汉》,尤其是亨利·方达,那种根植于人性当中的怀疑精神其实比法律和道德更有说服力。看这十二个人的态度——完全不一样的性情和经历——能在最终全都扭转过来,情节的调度固然精彩,但那只是技术性的,人性深处的较真才是关键。
何为较真,我想在那里应当指对于真理(真实)的义无反顾的诉求。因为我相信这十二个性格迥异的怒汉中没有纯粹的坏人,道德这个东西在此时很不靠谱,因为它引起的情绪反应只能将那个少年置于死地。
说了半天我相信喜欢这个电影的朋友最喜欢的还是它的故事。能把故事讲好的电影是很难得的,尤其是这么一部靠对话支撑的电影。那里涉及的其实是一种趣味,比如故事的演进。经过几次对案件新疑点的提出,以及不一样模式的内部投票,让观众产生了一种层层解码的观影快感。说实话这种模式并不新鲜,貌似怒汉们在破案,其实案件进入这个层面,似乎不可能留给他们这么多疑点,但这招对于观众却屡试不爽,人们也情愿相信办案人员都是傻瓜。
比较过瘾的还有对话,绝对是暗藏机锋,相信英语好的朋友应当更有此感受。比如那个架着眼镜的阶级论者辩说这种贫民窟的孩子必然犯罪,因为他们连英语都说不好,然后旁边出身贫民窟的一位怒汉立刻指出了他的语法错误。类似的精彩桥段有很多,尤其是那个受了自我儿子伤害、最终一个改悔的怒汉,总是让情节配合他的语言,自我打自我的嘴。这种好玩的设计把我们也看得不亦乐乎。
有人说这个电影最成功的地方是把十二怒汉的性格都塑造得很成功,这个观点我相信大多数观众都会认可。十二种性格没有雷同,每一个都十分出彩,这种团体表演所到达的高度让很多影片难望项背。我想这也是天作之合,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从1比11开始,逐渐转变每一个人的态度,直到0比12,本身就具备了绝佳的戏剧效果。
如果非要在其中找到一个性格弱势的话,肯定是亨利·方达,这倒不是说方达演的不好,而是作为影片的第一主演,他是唯一坚持己见,没有转变的主角。作为影片的制片人,我相信将自我的身家都投入其中的方达未必不明白这个人物的弱势,但看惯方达做英雄的观众却不会答应花钱看有缺点的偶像。结尾处,电影还“画蛇添足”地给了方达一个主角名字,摆明了是冲着当年的奥斯卡使劲,结果也只能是未遂。呵呵,当然这只是我的臆测。
胡乱说了法律、人性、故事、人物,该说说电影本身了。这部影片是导演西德尼·吕美特的处女作,而此时制片人兼男主角方达已是大明星,所以我估计方达在片场的影响力不比导演小。西德尼出身电视导演,而这出戏也是拷贝自当时的热门电视剧。让一个电视导演去指导更适合电视剧形式的电影,这是棋高一招的地方。
说影片是幕室内剧一点也不为过,其他场景的戏几乎能够忽略。但恰恰是在这样一个有限的空间里,西德尼经过运镜、光线、布景的变化辗转腾挪,把个室内剧拍得活灵活现,毫不沉闷。为了表现闷热的天气和开始时局面的压迫感,摄影多取俯视视角,随着主角立场的转变,镜头开始灵活起来,或平视或仰视,以契合局面的变化。对待特殊人物的特殊视角也很有意思,比如那个最老的怒汉,镜头时常给出大特写,用以证明他的弱势和倔强;而大家纷纷离席以示对那个热感冒患者的喋喋不休表示不满时,广角镜头最大限度地涵盖了所有人,把那种厌烦的情绪拉到了极致。
类似这些精彩的地方还有很多,就不多举证了,但它们都证明了电影卓越的戏剧表现力,比较装的说法是,十分具有戏剧张力。何为戏剧张力我不懂,但我明白,一部电影如果只是把观众的情绪完全调动起来,或者只是让人看完之后有这样那样的所思,都未必是一部张力十足的好戏,这也是为啥很多所谓大师的经典失于沉闷,很多催泪肥皂剧让人叹气的原因。而这部《十二怒汉》则使出十八般武艺,完美地融合了观众对于情感与思考的双重诉求,看似彰显又很隐蔽,看似弥漫又很明朗,我想这也许就是张力的境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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