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7篇(《扉页间的世界:名著带来的启迪与震撼》)

《名著》读后感网站是一个专门收录读者对各类名著的读后感的平台。无论是文学经典、哲学著作还是历史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名著,这里都能找到一篇深度的读后感。通过读者们的分享,我们可以一窥他们对作品的理解、感悟和思考,从而更好地领略名著的魅力。让我们一起探索名著的世界,感受阅读的精彩之处!

《名著》读后感7篇

第1篇

读《史记》有感从来没有一本史书,将看不见触不到的历史演绎得如此淋漓尽致。

历史长廊的风云变幻,文化长河的源远流长,人物长幅的千姿百态,战争长卷的硝烟弥漫,尽在八书十表,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之中。此乃“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史记》!

它是我国历史学上一个划时代的标志,是一部网罗天下放失旧闻,“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伟大著作,是司马迁对我国民族文化特别是历史学方面的极其宝贵的贡献。经过细心品读,不难发现,《史记》最难能可贵的在于其思想性。它正视当时的社会现实,不满黑暗的统治,揭露罪恶,伸张正义的人民性因素十分丰富:荆轲为了国家的利益,以献逃将人头与地图为名,暗藏匕首,伺机刺杀秦王,可惜功败垂成,只留下易水之滨高渐离反复悲歌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只留下保家卫国的大无畏,以及颂唱千古的友谊;陈涉虽是一名小小庶卒,却身怀鸿鹄之志,振臂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率疲弊之卒,将数百之众,转而攻秦;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大泽乡的揭竿而起,注定了给予秦的以沉重的打击……为什么说史记会有如此大的人民性因素呢?是因为客观地评价史实,对于任何人,事,物,都评价得恰到好处,不偏不倚,不会因为某人是权利者就惧怕,阿谀奉承,而是勇于揭短,记录最真实的.历史,也不会因为某人出身寒微就不屑一顾。对于历史事件,历史人物,能够从不同角度看待,褒贬一致。史记同时也具有相当高的文学价值,因为它字斟句琢,每字每句都经过严格加工整理。三千年的历史,是区区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就能精辟概括的吗?这足以体现其文学功底的深厚。很多历史典故,成语都源于史记,当我们读到“完璧归赵”,请不要忘记蔺相如“王必无人,臣愿奉璧往使。城入赵而璧留秦;城不入,臣请完璧归赵”的承诺;当我们有所成就,成为独当一面的人物时,请不要忘记淮阴侯韩信“汉王之将,独韩信可属大事,当一面”的智勇双全……

当我们旁征博引,娴熟地运用着成语与寓言的时候,其实已经明示《史记》早已经深深植根于我们心中,只是我们不自知罢了。有句名言这样说:忘记历史就等于背叛。学习历史,了解历史,尊重历史才可以做到古为今用。洋洋五十万字的《史记》,作为我国一部历史巨著,应该大家一起来鉴赏!

《名著》读后感8篇

第2篇

记得初中时即在河南路科技书店买了《苏菲的世界》,那时贝塔斯曼刚推出,自己完全是被那些崭新的封面和包装所吸引,兴冲冲买了两三本书,回家还写了篇“买书,是因为封面精致缘故”的“感悟”。小时候看书慢,一字字啃到23页便觉费神看不下去,于是乎扔进书橱,一摆十年之久。现在整书橱,太多儿时买来未读之书了。虽有仰望星空般看几百年前过去的感觉,实则叹息自己在青春年少时失却了多少启蒙良机,懵懵懂懂。苏菲亦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如果当时能有幸读完,想必那种亲临故事情节,所受震撼之感要比现在强上千百倍。可又会有所质疑,如果当时读它,自己又能读懂多少呢?因为专业之故,自己是带着浅薄的西方文化背景来读的,书中的涉猎,有些使我温故知新,有些解答我的疑问,有些开启了新的观点和视角,才会有如获至宝的感觉。可是小时候没头没脑,嚼起来会否觉得生硬呢?未知。哲学是博大而深奥的,只怕此刻的我,也未能将这本启蒙书如数读懂吧?成长和读书就是在不断地探索中相辅相成,在矛盾中取进呢。

sophie是智慧的意思,书名取《苏菲的世界》,将读者从一个全新的角度,质疑这个世界,质疑自身,开始了一程奇幻之旅。作者巧妙的情节构思,使读者不禁对自己的存在也产生了疑惑,仿佛我自己就是苏菲,或苏菲确实存活在我们的意念里。每一个哲学派别的讲述,我们都似亲身活在那些哲学家眼中的世界里,不能自拔。思索将我们带入不同的.宇宙观中。智慧,源自于我们本身,发人深省。

文史哲不分家,《苏》将哲学概况的通俗演绎,解答了我许多以前唐唐课上似懂非懂的内容。从自然派,古典派,中世纪,到文艺复兴,巴洛克时期,启蒙运动,浪漫主义,自然主义,到现代的存在哲学,不仅仅是文学常识,历史背景,艺术形式的介绍,还有自然科学,政治经济等。其实,世界百科不分家,而哲学,就像百科的起源和索引,于是《苏》能像行云流水般在各个领域中自由过渡。

我们每个人都能在哲学中找到自己的影子,我们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前因后果,禀性所带来的喜怒哀乐,也都能从中找到对应。找到了原因,我们往往就能知道下一步如何走,如何保持和谐,如何追寻适合自己的生活。哲学将我们从兔毛深处中沉睡麻木的我们拉出来,试图看清我们自身,看清这个世界。

第3篇

读了几本教育名著,学习了先师们的经验,也总结了自己的一点经验,更重要的是检查了自己的工作方法,让自己的工作不出差错!现将心得体会整理如下:

所有优秀、出色的老师们都无一例外地告诉我们这一点,要用爱心来从事教育事业,要用真诚的爱来打动、关爱、引导、感染、影响他们。从小一帆风顺的孩子要用爱影响他,让他学会向别人献出爱心,学会关心别人;家境不幸的孩子需要师爱来弥补其亲情的缺失,更重要的是要用加倍的爱来融化他心中的冰冷,帮助其重新相信人间之爱。爱是永恒的,只有爱才能帮助别人,只有爱才能使自己更宽容、更豁达。

任何阶段的教育都要着眼于未来:学生未来的发展,国家建设的未来,民族生存的未来。优秀的老师在教给学生扎实的基础知识的同时,也教给学生学习的方法、生活的态度、良好的习惯,这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这是获得知识、积极生活的方法。学生在求学期间就积累了今后生活学习工作的方法,他们在离开学校之后会在社会的大课堂中学到更多的知识。

在名著中,感受很深的是,他们都与学生亦师亦友。无论是刚入学的小学生,还是个头高高的高中生,他们都一视同仁地、平等地待之,他们给了学生充分的尊重。在学习中,在人格上,都将学生置于与自己平等的“人”的地位。这样的尊重也换来了学生对他们一生的尊重。尊重,将误入歧途的孩子挽回,将心灵受伤的孩子抚慰,也给学习能力差的学生以充足的信心。这些优秀的教师重视对学生各个方面的.培养,德智体美劳、人生观、价值观、等等,不忽视哪一方面,不随便放松要求,这些实在值得我们学习。

教师这一行很辛苦,但是从这些书中发现,他们有着高昂的热情,积极地劳动,更有足够的信心等待学生的成长。学习后进的学生,依然会受到热情的帮助和温柔的鼓励。这要求师者有多大的毅力和热情啊!我真是自愧不如。

读着这些先师留下的著作,惊叹于他们的睿智和胸怀,更多的是反省自己的过失,自身的不足。“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古人在两千多年前的话,在今天依然那么鲜明,指引我们教育工作者,我们应以满腔的热情为自己的工作负责,为学生的未来负责,为祖国的未来负责。

第4篇

当看到监狱的旗杆上升起黑旗时,心中没有悲伤,反而升起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苔丝死了,但是对于得到的痛苦远多于喜悦的苔丝,死也是一种解脱。

在刚开始读《德伯家的苔丝》时,就对约翰·德北这人产生了深深的厌恶,愚蠢、懒惰伴随著对于“德伯”这姓氏没来由的自负,使得苔丝一家在村中不受欢迎,如果可以选择,苔丝会在这个家庭中降生吗?生在这样的家庭中已经成为她的一项罪过了。六个大大小小不懂事的弟妹,再加上一个几乎也是不愔世事的母亲,年轻的苔丝身上已背上了一个家庭的责任和生计,使她不得不在外奔波,而这又造成了她一项不能称其为罪过的罪过。

苔丝非常美,书中的男子和女子都在不断强调这一点。苔丝的美丽带给她赞美,同时带给她男人的追求和女人的嫉妒,带给她灾难。苔丝的美是一种妇人的美,但她的心仍然是单纯且天真的乡下少女,她不断地受到男人搔扰,但男人们却可以理直气壮地说那是因为她的诱惑。在苔丝所处的年代,女性是毫无地位可言的,最大的幸福是去做“阔太太”,而对于贫寒的苔丝,美丽的容貌是引诱男人的“罪过”。

苔丝第一件现实中的“罪”正是因为她的美貌。亚雷·德伯,这冒姓德伯的花花公子,只因有钱就可以让苔丝的父母受他的意愿摆布,他让苔丝失去了那是女人视如生命的贞洁,却又把她弃之不顾。而苔丝的另一样罪:她有头脑,却并不聪明,使她不愿意像通常人们会做得那样嫁给他。她宁愿背负不好的名声,独自抚养违背意愿而诞生的婴孩。可是她与亚雷·德伯的这段往事,是她生命中无法驱散的阴云。让她与安玑·克莱的爱情,成为她短暂的一生中最大的幸福,也是最大的痛苦。

苔丝什么都没有做,但是她已经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而她决意做出反抗的时候,她也不得不以生命作为高昂的代价。她的悲剧与其说是命运,是上帝的捉弄,不如说是当时残酷的社会对一个人的摧残。当时的'社会,对于现在的我是陌生的,中国的国情也不能与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相提并论,但是发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剧仍然时有耳闻。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凡是进入了父系时代之后的女性,或多或少的总是受到男性的压迫,有些地方更是因为习以为常而根本没有受到重视。一切的规则都是以男性的标准而设立,同样的事情对女性总是更苛刻一些。可能我的看法有一些片面,但是女性作为群体在社会的席位仍是较低的,无论是在政界,金融界或是科技方面。而“女强人”这个词给人的感觉总是更接近一名像男人的女人而非一名纯粹的成功女性。

因为受到蛇的诱惑,继而诱惑亚当的夏娃是女人的关系吗?女性受到的惩罚总是大于男性,发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剧总是显得更惨烈一些!

第5篇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著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著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第6篇

文学中一直有悲剧的艺术感染力远远大于喜剧,所以悲剧性的作品也一直比喜剧更动人,此书就是一个典型,我个人觉得此书与《红楼梦》一样,可以过一两年再重读一次。

白瑞德说过:一个文明建立之時,和一个文明毁灭之時,正是可以发大财之時。我觉得全书就是围饶着这段话表现的。这是一部把个人的命运悲剧和“国家”或者说美国南方文明悲剧结合在一起的动人之作。

郝思嘉是什么样的人?正如她的民族性一样,她是一个爱尔兰人。爱尔兰人受尽英格兰的压迫,民不聊生,但也正因此才懂得忍辱负重,不断重生,正如同郝思嘉不管遇上什么难关只要一回到陶乐庄园就会获得力量,因为对于爱尔兰人来说,土地就是母亲,就是力量的根源。同時她又是一个新時代的人,可以说全书中也许就只是她和白瑞德是明白新時代的`清醒人,当然郝思嘉是个女人,出于時代的局限性,她的感悟是直觉性的,本能的。而不如同白瑞德那样是出门见多识广后的结论。

可是她觉悟得太早了,在周围的人都沉醉甚至麻醉于旧時代時,还执迷着美国南方的守旧的保守的生活之時,她就已经清醒了,但也只能受尽人的“白眼”了。记得不管什么時代看此书都会对书中其他人物对待郝思嘉的态度觉得厌恶,觉得不可思议。只是到了成年才能够明白,也许我也应该是那些人之中的一员,对于远超于自己的人物也只能羡慕妒忌恨了。

而这年旧時代是如何消失的呢?这就与背景有关,那就是美国南北战争,作者显然是站在南方一边的,书中不乏对于旧時代的赞叹之情。不过这更显示得時代的悲剧。正如巴尔扎克是保王党,可是他的作品却让人感觉到封建制度没落一样。本书却真正反映出美国南方的没落,可以这样说郝思嘉越成功,证明南方越没落,因为郝思嘉的成功是建立在与南方原则相反的做法上。

当然此书中的郝思嘉也算是命运多噩,她其实并不想这样,原本她也只是平凡的女子,追求着自己的梦想就是与卫希礼结婚。这里我一直有个疑问,媚兰知道郝思嘉对卫希礼的感情吗?应该是知道的,只不过两人虽然比其他人似乎高明一些,但显然依旧是旧時代的思维,可以这样说,卫希礼和媚兰是真正的南方精神的代表,而其他人则是只遵循着这种精神的皮毛。所以媚兰相信两人不会有什么出轨的事。因为卫希礼太骄傲了,绝对做不出不守礼之事。其实这样的人与白瑞德对比就非常有意思,白瑞德则是个典型的利己主义者,自己想得到的一定会去得到,哪怕是打破一切的道德的法律的规则也再所不惜。

也许在作者心目中,美国南方文明是个美好的時代,只可惜在丑恶的社会時代里,永远是劣币淘汰良币的。

第7篇

小时候看过很多回西游记的电视剧,只要电视里播放《西游记》,我甚至可以不吃饭,小小的我会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而高兴,悲伤,着急,气愤。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西游记》,更进一步体会文字的魅力,一个个降妖故事,那情节可谓是跌宕起伏,让人想把一本书一口气读完。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清代著名作家吴承恩根据史料记载的唐朝时玄奘到印度去取经,历经艰难险阻,终于到达了古印度的故事而改编而成。他将灾难分成九九八十一难,一路上师徒四人历经艰难险阻,降妖除魔,整本书读起来津津有味。

?西游记》中开篇就引出孙悟空,他由开天辟地以来的仙石孕育而生,带领群猴进入水帘洞成为众猴之王,尊为“美猴王”,后拜菩提师祖为师学艺,得名孙悟空,学会七十二变。筋斗云等高超技术。他因大闹天空,被如来神掌压到五指山下五百年,让他改过自新,后经观音菩萨点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西行路上他除魔降妖,不畏艰险,还有那憨态可掬的猪八戒,他同孙悟空一同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八戒性格温和,单纯,力气大,还好吃懒做,爱占小便宜,经常被妖魔鬼怪迷惑,敌我难分。但是他对师父忠心耿耿,也为西天取经立下汗马功劳。心地善良的'沙僧,别看他就是牵个马,陪师傅聊天,好像没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总在危难时刻安慰师父:“师傅,你放心,大师兄一定会来救我们的!”沙僧的来路不小,在小说中就介绍了沙僧是玉皇大帝的卷帘大将,一不小心打坏了杯子,才被贬到人间,后来经过观音菩萨的点化和唐僧一道去取经。他给我的印象是任劳任怨,谨守佛门戒律。

故事中倔强正直,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任劳任怨的沙僧和正直单纯的唐僧都被作者刻画的栩栩如生。三个主要任务一路协同合作,他们三人缺一不可,又互相补充。孙悟空虽然神通广大,但他性子急,一个人取经肯定不行。猪八戒是个搞笑的人,在孙悟空因为白骨精,和师傅闹翻,跑回花果山,当大难来临时,猪八戒就把孙悟空请回来了,他也是功不可没,沙僧会安慰别人,默默无闻,勤劳苦干。他们为了保护师傅,取得真经,关键的时候总能团结一致,利用大家的力量打败妖魔。

我们在生活和学习中,也需要学习团结合作的精神,才能一起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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