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法理学》心得体会7篇(《法理学之我见:洞察法治精髓》)

《法理学》是一门涉及法律原则和法律哲学的学科,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它是一门不可或缺的学习内容。通过学习《法理学》,我们可以深入了解法律的本质和价值,探索人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本文将分享学习《法理学》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给读者带来启发和思考。

学习《法理学》心得体会7篇

第1篇

民法原理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真的是无处不在,衣食住行各方面都有可能会和民法打上摻坏罃,毫不夸张的说,我们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基本上都是生活在民法的框架范围内,因此学习好民法,掌握好民法,运用好民法就显得颇具实际利益和现实意义。

民法被称为是撏蚍ㄖ母敚因此学习法律应当或者必须从研习民法开始。众所周知,民法学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有着庞大而琐碎、完整而严密的理论体系。学习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这就要求我们在民法学习过程中应当掌握一些有效的学习方法,更好的对民法知识融会贯通,领会民法学的真谛。

对于民法学的学习方法,曾有诸多的民法学者撰文论述,我结合自己学习民法的实际感受和收获来对学习民法的方法进行粗浅的介绍。

兴趣是第一动力,熟悉和学习任何一种学科都应当建立在兴趣之上,民法学习也是如此,只有对民法学习产生浓厚的兴趣,才能在学习过程中一直保持学习激情和热情,才可能有动力去对某个详细知识点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很多人在论述民法学习方法时留意强调如何思维等方面,其忽略了兴趣这一大前提,没有兴趣是学不好或者说是学不撟〝民法的。因此我们在开始学习民法时就要努力培养自己对该学科的兴趣。那么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培养学习兴趣呢?以下几方面可以参考:如像本文开始的那段笑话一样,把现实生活中一些大家熟知的现象想象成民法中的名词和原理,这样,一方面有助于我们理解民法中一些名词的基本含义,更能使我们加深记忆,从而有兴趣对这些知识深入学习;还可以通过对一件大家所熟知的事来进行小组讨论或者辩论赛的形式来培养学习的兴趣;此外可以介绍一些民法学界的知名学者,了解他们的求学经历、毕业院校、学术成就等方面的情况,或许发现其中有自己的校友,这样也会对民法学习兴趣的培养产生一定刺激和促进作用。

二、点面结合,宏观上把握民法的完整体系,微观上掌握民法的详细知识点

民法是法学的摾洗蟾鐢,其理论体系是经过长时间发展和完善的,是否能正确的把握民法的理论体系,对于能否把民法撗Щ釘、撗Ь珨、撗ё〝起着要害重要的作用。民法体系虽庞大,琐碎的知识也很多,但真正把握起来并没有那么困难。孟德斯鸠曾说过:撛诿穹ù饶赴愕难劬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斖ü这句名言。我们可以看出民法的权利本位,即民法主要关注对于个人利益的调整和保护,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也可以成为自己利益的国王。了解了民法的出发点,接下来对于其性质、基本原则等方面的理解就简朴多了:既然保护的是个人利益,那么其私法性就不言而喻;既然撁扛鋈丝梢猿晌自己利益的国王敚那么其必然要遵守平等、公平、诚信等原则。自然人要进行交往,那么必然会产生对某些事情的约定或者会对别人造成一些侵害,那么民法体系中自然会有合同、侵权之类的内容,这样看来对于物权、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内容就不难理解了。其实仔细分析,对于民法的理论体系,都是可以遵循着摫U细鋈撕戏ɡ益为本位數恼馓趸线来一步步推导出来。把握了民法的基本体系,接下来就要求我们对体系中每部分的具体内容或知识点加以学习和掌握,就像盖房子一样,大致的框架弄完后,再开始对于房内布局进行完善和补充。这样我们的知识才是系统的,才是具有生命力的。对于每个知识点的学习,一定要把其摾斫馔笖、撜莆帐鞌、撛擞们蓴,不懂就问,勤于巩固。这样我们所建的摲孔訑才会更耐用,更稳固,我们的理论基础才会更扎实,更充分,对以后的学习和研究也会起到撌掳牍Ρ稊的促进作用。

撊松Υ皆民法敚民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早上买菜做饭会形成买卖关系,吃完饭坐车上班会产生运输合同,下车不小心被狗咬会产生动物侵权问题,去医院路上交话费不小心交到其他的号码上产生不当得利问题。.。.。.其实也正是因为有民法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会变得和谐,变得稳定。我们学习民法不能单单只从书本上的文字知识出发,还要结合现实生活来学习。我们要善于发现生活中的民法原理,在实际生活中感受民法的价值,此外我们还要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来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即所谓民法学习要摯由活中来,到生活中去敗C穹ㄖ识只有能够被运用,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才会被我们所热衷;同时实践活动也对我们的理论知识的巩固和创新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在民法学习过程中,要注重联系实践,并在实际生活中丰富理论知识。这样,也会更好的激起我们学习民法的兴趣,更好的撘晕宜学,服务社会敗U庋的学习才是有成效的,才是有意义的。

民法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民法理论的高深也是建立在对一个个知识点的记忆和积累的基础之上的,因此我们在学习过程中要克服暴躁和虚浮的学习心态,不要被一个较为复杂的知识点挫伤学习热情。民法学习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可谓是撏床⒖炖肿艛,而且我们时常会有撋街厮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數母芯酢N此我们要深入浅出的进行理论分析,广泛大量的进行书籍阅读,合理变通的解决现实问题。民法学习不仅仅让我们学到专业知识,同时也会对我们人性的培养,人格魅力的提高产生一定的影响。我们有理由相信撁穹ㄊ亲罹喵攘Φ难Э茢,民法学习也会让我们的人生路走的更宽广,更美好。

学习《法理学》心得体会7篇

第2篇

法理学是法学生必修的一门基础课程,北京大学法学院xx级法律硕士的法理学课程由强世功老师和凌斌老师合上。课程教学分为三个模块:课前阅读、教师讲学以及小组讨论。授课围绕法理学的基本范畴、法学流派和法律思维以及现代法治和治理的基本问题,建构起法律与灵魂秩序、法律与政治、法律与社会生活习俗、法律与地理科学的学习框架,训练法律人对政法问题的思考力和判断力,在此基础上对现代法治问题进行反思。

钱钟书先生说“要想自己的作品能够收列在图书馆里,先得把图书馆安放在自己的作品里”,这句话我觉得用来形容法理学很是恰如其分。学习法理学,是与不同的思想家对话,大量的文献阅读和抓心挠肝的反复思量是必经之途。当然,我们也不必要将图书馆安放在自己的作品里,但是至少,我们应当对人类思想的地标有个初探与回溯,而老师给出的书单就是学习法理学的关键材料。

起初阅读法理学文献时,只觉艰涩难懂,能囫囵着读完就算圆满,看《一般法理学》光是梳理和记忆不同法学流派的主要观点已经让我精疲力竭,再看麦金德《历史的地理枢纽》、霍布斯《利维坦》等更是不知所云。只是在阅读过程中,偶遇经典之句,联系社会现实,慨叹哲人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抄录下来以备后用,仅此而已。等到课上老师讲解,博古通今、洋洋洒洒、指点迷津,再加上讨论课和同学交流,方有茅塞顿开之感,又觉得自己先前的阅读全没抓到重点,郁闷之余于是返工再读再想,如此一番折腾,才算是勉强得其皮毛,还不待休息又是下周的另一番痛苦,如此在被法理学“支配”的恐惧当中度过了大半学期。

许是先前的积累慢慢开始有了成效,再加上越来越适应老师的授课方式,后来的阅读开始变得畅快了许多,韦伯、托克维尔、亨廷顿也好像不是如此难以理解,当读书报告里的思考与老师不谋而合时,心底又会漫出丝丝的甜。最后一堂课,强老师和我们重现了《理想国》中的对话,他读格劳孔我们读苏格拉底,虽然事实上我们的角色其实是反过来的,强老师告诫我们“重要的不是从事何种职业,而是在于自己灵魂朝向于哪里”,这句话是对这门课程的完美作结,也是一个长者对法律新生的恳切寄语。

我之前没有哲学类学习的背景,勉强算得上喜欢读书,不过都是不成体系的闲读。对于法理学的学习建议,只是一得之愚,若是大家觉得有可取之处,于我便是乐事一桩了。我认为法理学的学习是一个“对话”的过程,与历史上的哲人对话、与老师对话、与同学对话,最后是与自己对话。

首先,与哲人对话——阅读经典文献。法理学离不开阅读,每周都有大量的阅读任务并要完成读书报告。我的建议是“袖手于前,始得疾书于后”,读书报告只是阅读成果的表现形式,更为重要的是通过阅读的过程探寻作者的真意,因此一定要留足时间静下心来阅读。在阅读的过程中,学会勾画重要句段、书页旁做好批注,或是赞同、或是批判、或是疑问、或是补充,都要做好标识提示自己。每读完一个部分要留出时间思考整理作者的写作逻辑,读完之后再查阅相关资料进行补充,如此一番工作做完,读书报告也成型了。

其次,与老师对话——课堂教学。强老师和凌老师两位老师都是博学且很有经验的学者,他们的课堂总是充满深度、激情洋溢,所以上课的时候一定要高度集中注意力,紧跟老师上课节奏,联系文献内容和老师的讲授,做好笔记。必要的时候可以将课堂内容录音以便课下学习,课后也可以和同学共享笔记相互补充。

再次,与同学对话——课后讨论、笔记共享。法理学设置了讨论课,这是另一个学习的重要平台,讨论课上可以多和助教、同学交流自己的看法和疑惑,这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文献,通过讨论我们也能从其他同学身上学习他们的阅读技巧,此外,对于法律人来说必备的技能——良好的口语表达和说服他人的能力——也能从中得到锻炼。期末季的时候笔记共享也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方式,集众人之所长,一方面可以帮助我们完善笔记查缺补漏,另一方面也是同学间相互学习的手段。

最后,与自己对话——梳理脉络,学会提问。学习的起点和最后一着都是自觉,自觉阅读文献、自觉听课和讨论、自觉反思与整理。首先是要理解和掌握伟大思想家们的理论。遇到一个问题,要学会进行横向的联系,思考这个问题不同的思想家是如何看待和解释的,如此反复训练才能深刻理解他们的逻辑体系。更进一步,要将与他人对话的结果整合形成自己的观点,对事要有自己的看法和态度,不要失掉清明。同时,学习法理学要学会多提问。法理学这门课,提问题比找答案更重要。相比于问题而言,答案是暂时性的,只有学会提问题才能独立的看待这个世界。不同的人对同一个问题有不同的答案和解释路径,通过提问,我们可以去书里寻找答案,也可以向老师请教、与同学探讨,不断向内追寻与自己对话,从而对问题有更加深入的思考。

在我看来,法理学有两重意涵。第一重意涵,法理学是在建构一个“法的世界”;就像是孟德斯鸠所说的那样,“法是源于事物本性的必然联系”、“一切存在物都各有其法”,通过法理学,我们建构起了法律与灵魂秩序、法律与政治、法律与社会生活习俗、法律与地理科学等的联系。学习法律,我们需要用法学的眼光去看整个世界,只有当我们能够把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翻译成law,如此才叫“法网恢恢”。第二重意涵,法理学是对人灵魂结构的塑造;在《理想国》中 ,柏拉图将人的灵魂秩序分为三部分——理性、激情、欲望,三种成分的不同比例会产生不同的灵魂秩序与人格。法律人应当具有怎样的灵魂结构?霍姆斯、托克维尔、韦伯等都有不同的答案。霍姆斯说“一个人灵魂的欲求就是他命运的先知”,托克维尔主张法律人应当是理性的,韦伯则强调了“切事的激情”的重要性,身为法律人之一的我们每个个体又该具备怎样的特质呢?我想这就是通过法理学的教育和塑造我们应该回答的问题。

学习法理学的时光很好,让我有时间去看很多想看而没来得及看的书,去思考很多关切却束之高阁的问题,每周都在敦促自己更进一步。虽然课程之后又给我的人生添了许多无法回答的问题,但这不正好合了木心所说的“理念之余馨,一种良性的活该”吗?把事情做得好和把喜欢的事情做得好所收获到的满足感是不一样的,祝愿大家都能真的喜欢上法理学(这并不是一件难事)并收获到属于自己的满足。

第3篇

法律不是天生就有的,它到底是怎么出现的呢?当今社会的主流观点是:法律是人类在人类社会生活、工作等活动中相互定立契约而产生的。

法律规定了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相对来说就是自由与限制,绝大多人都是向往安定的生活,但是每个人都各有其个性、欲望,只有对那些超出某个限度的约束起来,社会整体才能得以正常运转。因此法律成了我们社会生活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始终将所有人限制在一定的框架之中,在这之中给予人自由生存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也同样限制个人的行动以维护整个国家的稳定。

为了达到安定的目的,我们就得完善我们的法律,但是法律毕竟是人来制定的,人无完人,人制定的法律自然也就不可能完善。因此,为了维护法的公正性,我们就得有一个原则或是中心,让法律围绕着它,当法律出现不合理的时候就按照它来判别,这就是法的价值。

而法的价值主要有三个基本价值:第一,安定性的价值;第二,正义性的价值;第三,合目的性的价值,其又分为符合社会发展的目的与符合国家发展的目的价值。任何法律制度的确立和实施都离不开这三种价值之间的平衡,三项价值之间的冲突与博弈的结果就是让法律具有合理性。

只要在制定法律或是实施法律的时候对社会或事实情况进行分析,基本上就能制定出公正的法律和合理的判决。

在当今的法治社会,法律可以说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它规范了所有公民的义务和权利。对于违反法律的人,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正是这种强制措施才能保障所有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非法侵害。法律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成是道德的底线。

所以法律永远不是第一位的。法律只是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我们构建想要的理想社会,所有人在规则下行事,而终极目的就在于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伤害成本。如果单纯为了执法而执法,这将是法治路上一个最大的'误区。信仰法律,并不意味着要愚忠于法律。轻判案例在国外并不罕见,法律背后有许多当事人自身无法承受的现实之重,但为何在我国却引起连番呼声原因在于,在我国司法状况并不理想的今天,民众时常难以辨别什么是法律合理的妥协,哪些又是法律不合理的让步,既然难辨真伪,还不如一网打尽来得干脆。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我们在传统观念中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束缚人的,其实不然。英国启蒙思想家洛克是这样说的:“法律的目的不是取消或限制自由,而是维护和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所有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这是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而这种自由在不存在法律的地方是不可能存在的:一如我们所被告知的那样,这自由并不是每个人为所欲为的自由。(因为当其他人的意志支配某人的时候,该人又怎能自由呢?)但是,一种处分或安排的自由,一如他所列举的那些包括对他的人身、他的行动、他的所有物以及他全部财产的处分,乃是法律所允许的自由;因此,在这样的法律下,他不受其他人的专断意志的支配,而是能够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意志。”

在400前的英国说出这样精辟的话是多么的伟大啊,我们认真的理解这句话,我们可以得到新的认识。法律事实上是保护和扩大我们的自由的。没有法律的情况下,社会上的每一个人的权利在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是没有办法得到公力救济的,而私力救济往往是非常危险的。法律的存在为我们得到公力救济提供了可能。法律可以使企图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人心怀忌惮,使我们的生活和安全有了保障。所以法律是必要的,而且是有益的,我们需要法律。没有法律,我们的社会就会陷入混乱,我们的财产、安全没有保障。法律是重要的。

为什么会有人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呢?这和我们国家的传统有关,我们国家在传统上的法律,是以刑为主,法律调整的方式是惩罚,刑罚的方式。而不是民法的方式,大量的民法上的关系是由道德来调整的。中国的法律传统是这样的,因此我们中国人讨厌和法律有关系。与法律有关系一般就是监狱、刑罚、斩首,总是没有温情的东西。

而在清朝末年,我们引进了西方的法律,我们的传统的法律体系改变了,但是我们的传统还是根深蒂固的。许多执法者也没有现代的法律意识,我们现在学习法律基础。法律知识是学习的一个重点,同时我们明白法律的意义更是重要的。所以我们了解到了法律的意义是为了保证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这个是至重要的。有了对法律的目的的正确的认识,我们才能更好的学习法律,更好的知道学习法律的意义。学习法律就是要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避免不法侵害。

这学期的法理学课程我明白了很多,学习法律不仅仅意味着学习法律的规定,而且要法律意识的转变。我们为什么要维权,不仅仅因为经济利益。而且正义本身也是指的追求的。我们不但但生活在经济利益的世界里,我们的追求很多,有真理、效率和正义,大量的“一元钱官司”表明了我们不应当只追求金钱利益,还有更加值得我们追求的。

第4篇

大一,大二时,我将精力过多的投入到了英语当中。初次接触法理学,实在是枯燥不堪,加之所用教材为人大版孙国华编写,阅读之后却不知所云,后转入读张文显的法理学,仍然有一些让我费解的地方。当时虽然对法理学稍感兴趣,也是基于其与曾经喜欢的哲学有几分想像。偶尔在图书馆看几篇法理学的论文竟能投入进去,便有学法理的意向。后逐渐接触一些部门法,发现作为基础学科的法理学知识之欠缺,使我有重新拿起了法理学教材,越来越明白法理之重要性,也逐渐培养起学法理的兴趣。当我有心去读法理方面的著作之时,却又不知该从何看起。

在老师推荐书目中其中找了本最薄的《大陆法系》来读,竟被书中所提到的“理性”,“民族主义”弄得一头雾水。偶尔看到梁慧星教授写到关于读书的建议,意思大概是说如果读书过程中读了后文而忘记前文等于没读,想想自己的读书经历郁闷了很久。

读过《西方法律思想史》后,自问有何收获,只是初次了解法律如何在外国的土壤中成长,偶遇经典之句,联系现实社会,慨叹智者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抄录下来以备后用。仅此而已。

后读《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对博登海默用大量篇幅去介绍西方法理学发展的历史表示不解,书中总会引用一些原著的原话,有些语言晦涩难懂,我也总会再翻译成自己的话,批注在书旁,亦或写上自己的理解。如,对诡辩派论者安堤弗认为“任何人只要违反自然法则就必定会受到惩罚。但是,如果一个人违反国家的法律而为未被发现,那么他就不会受到惩罚也不会丧失名誉。”所以我对这句话的评价是:“诡辩派的思想总是具有创新性,预见性,超前意识颇强,该句的价值在于放置在现今社会仍然适用。前一句中的自然法可理解为一种客观规律,符合发展观;而后句看似与现实不符,却是对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嘲弄”。这种读书方法固然可以让我对一些名家的观点记忆深刻,阅读速度自然也会受到一定影响。

偶遇几位研习法理学的师兄,经其指点顿悟不少。时至大三,总会对自己所读书之甚少而焦虑万分。但不管怎样,这半年时间也是很有收获,遂记下读书笔记,以便学习交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读书方法,在数量与质量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是我一直所追求的。

第5篇

法律不是天生就有的,它到底是怎么出现的呢?当今社会的主流观点是:法律是人类在人类社会生活、工作等活动中相互定立契约而产生的。

法律规定了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相对来说就是自由与限制,绝大多人都是向往安定的生活,但是每个人都各有其个性、欲望,只有对那些超出某个限度的约束起来,社会整体才能得以正常运转。因此法律成了我们社会生活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始终将所有人限制在一定的框架之中,在这之中给予人自由生存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也同样限制个人的行动以维护整个国家的稳定。

为了达到安定的目的,我们就得完善我们的法律,但是法律毕竟是人来制定的,人无完人,人制定的法律自然也就不可能完善。因此,为了维护法的公正性,我们就得有一个原则或是中心,让法律围绕着它,当法律出现不合理的时候就按照它来判别,这就是法的价值。

而法的价值主要有三个基本价值:第一,安定性的价值;第二,正义性的价值;第三,合目的性的价值,其又分为符合社会发展的目的与符合国家发展的目的价值。任何法律制度的确立和实施都离不开这三种价值之间的平衡,三项价值之间的冲突与博弈的结果就是让法律具有合理性。

只要在制定法律或是实施法律的时候对社会或事实情况进行分析,基本上就能制定出公正的法律和合理的判决。

在当今的法治社会,法律可以说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它规范了所有公民的义务和权利。对于违反法律的人,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正是这种强制措施才能保障所有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非法侵害。法律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成是道德的底线。

所以法律永远不是第一位的。法律只是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我们构建想要的理想社会,所有人在规则下行事,而终极目的就在于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伤害成本。如果单纯为了执法而执法,这将是法治路上一个最大的误区。信仰法律,并不意味着要愚忠于法律。轻判案例在国外并不罕见,法律背后有许多当事人自身无法承受的现实之重,但为何在我国却引起连番呼声原因在于,在我国司法状况并不理想的今天,民众时常难以辨别什么是法律合理的妥协,哪些又是法律不合理的让步,既然难辨真伪,还不如一网打尽来得干脆。

学习法理学的心得体会5篇学习法理学的心得体会5篇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我们在传统观念中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束缚人的,其实不然。英国启蒙思想家洛克是这样说的:法律的目的不是取消或限制自由,而是维护和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所有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这是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和强暴;而这种自由在不存在法律的地方是不可能存在的:一如我们所被告知的那样,这自由并不是每个人为所欲为的自由。(因为当其他人的意志支配某人的时候,该人又怎能自由呢?)但是,一种处分或安排的自由,一如他所列举的那些包括对他的人身、他的行动、他的所有物以及他全部财产的处分,乃是法律所允许的自由;因此,在这样的法律下,他不受其他人的专断意志的支配,而是能够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意志。

在400前的英国说出这样精辟的话是多么的伟大啊,我们认真的理解这句话,我们可以得到新的认识。法律事实上是保护和扩大我们的自由的。没有法律的情况下,社会上的每一个人的权利在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是没有办法得到公力救济的,而私力救济往往是非常危险的。法律的存在为我们得到公力救济提供了可能。法律可以使企图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人心怀忌惮,使我们的生活和安全有了保障。所以法律是必要的,而且是有益的,我们需要法律。没有法律,我们的社会就会陷入混乱,我们的财产、安全没有保障。法律是重要的。

为什么会有人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呢?这和我们国家的传统有关,我们国家在传统上的法律,是以刑为主,法律调整的方式是惩罚,刑罚的方式。而不是民法的方式,大量的民法上的关系是由道德来调整的。中国的法律传统是这样的,因此我们中国人讨厌和法律有关系。与法律有关系一般就是监狱、刑罚、斩首,总是没有温情的东西。

而在清朝末年,我们引进了西方的法律,我们的传统的法律体系改变了,但是我们的传统还是根深蒂固的。许多执法者也没有现代的法律意识,我们现在学习法律基础。法律知识是学习的一个重点,同时我们明白法律的意义更是重要的。所以我们了解到了法律的意义是为了保证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这个是至重要的。有了对法律的目的的正确的认识,我们才能更好的学习法律,更好的知道学习法律的意义。学习法律就是要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避免不法侵害。

这学期的法理学课程我明白了很多,学习法律不仅仅意味着学习法律的规定,而且要法律意识的转变。我们为什么要维权,不仅仅因为经济利益。而且正义本身也是指的追求的。我们不但但生活在经济利益的世界里,我们的追求很多,有真理、效率和正义,大量的一元钱官司表明了我们不应当只追求金钱利益,还有更加值得我们追求的。

第6篇

在大学3年级的第二个学期,很荣幸地,我有机会学习到《法律基础》这门课。学习这门课后,让我对“法律”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词汇有了深一层的认识和理解。

从这一门课,我学习到了民法、诉讼法等与自身生活相贴近的法律知识,使我更加识法、懂法,相信在将来,这些认识也能够带给我实实在在的意义!我们一直提倡建设法治社会,无论是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还是当代大学生,贯彻国家宗旨,我们也应该提高法律常识,为祖国建设法治社会作贡献。因此,我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努力修读《法律基础》。做一个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是我们的共性。大学校园里方兴未艾、屡禁不止的课桌文化表达了当代大学生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共同心声。但是,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自由不是恣意妄行,也不是为所欲为,而是相对的、受制约的。个性自由从一开始就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自然规律;二是社会规则。逾越这两者的行为,都不可能尝到自由的甘果。法,作为人类选择、接受、沿袭下来的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规则,自产生之日起便与人们获取或丧失自由息息相关。

对于法和自由的关系,先哲们有过许多至理名言。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说过: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近代法国启蒙思想大师孟德斯鸠进一步指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马克思对此则阐述得更为明确,他说: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性质。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可见,人们要获得真正的自由,就应该学习法律,掌握法律,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法律基础课正是一门帮助大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和法律的基本知识的课程。

我们国家很早就开始了关于法律的宣传,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让我们更能接近并且了解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大学生,是未来国家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程度,将直接关系到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中华民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因此,大学生,无论什么专业,学习法律基础,提高法律素质,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同时,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事就是法制经济。而我们每一位大学生毕业后都将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道路。因此,我们必须具备基本的法律素质,使自己可以充分运用法律这一武器来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秩序的维系、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几我们自身未来发展的需要是我们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

而且,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很有好处。比如:在找兼职做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等。

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我感觉到自己有了很大的变化。我觉得自己比以前更自觉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也更坚定的确立了正确的政治方向。这对我自己以后的发展是有很大帮助的。也让我更加明白了入党的积极意义。我们大学生,是国家现在和将来的主人,应当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而由于法律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障这些得以正常运行的基本准则,因此,通过这门课的学习,我了解了依法正确参与国家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的意义。

学完这门课,我更加了解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的程序和方式。也初步具备了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并有了一定的寻求法律救济的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思想道德修养水平。

此门课程不止让我们具备了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也使我们大学生的知识结构完善,适应新时代对大学生的要求。提高了我们自身的综合素质。让我们更能适应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

近年来,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价值观念都发现了重大变化,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据调查,我国大学生犯罪有逐年递增趋势。这个时候,正是《法律基础》这样的课发挥作用的时候,我认为,即使这样的课不能拯救所有犯错误的人,也一定会对一部分人有作用的吧。

在我国进入wto以后,法律知识更是我们必备的基本知识,我们更应该把这些法律知识用在处理好国际关系上。

总之,在本学期学习的这门《法律基础》课上,我们掌握了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并在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关法与法律现象的知识、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这门课,我还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了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并会坚持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也能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并决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如果有机会,我还会将我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传给那些法律意识薄弱的人,积极参与普法,让更多的人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继续修读有关法的知识,继续提高法律常识,并把法运用到日常生活中,为祖国构建法治社会作出一点贡献。

第7篇

1、重在理解。法理学的学习切忌死记硬背,尽量多思考,用书上所举例子、其他课程中相应的知识或已掌握的现有知识来理解法理学,使抽象的内容变成具体问题。不要单纯地把法理学看成是独立的部分,而应该将法理学与其他部门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法理学可分成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抽象的法理,也就是一般考试教材中放在最前面的那些内容;另一部分是具体的法理,即是教材中的宪法、刑法、民法等内容。了解了法理学,便于学习其他的法律知识,而学习了其他法律知识再反过来可以验证一下法理部分讲的对不对、有没有用。如果能做到这样学习和思考,就会在法理学复习中产生兴趣,使整本教材所列的内容前后呼应、融会贯通。

2、高人指点。法学理论博大精深,对于法学专业人士常常也会感觉拿捏不准,更别说那些初来乍到的非法本零基础司考考生了。这种情况下,最大的忌讳应该是闭门造车了。想必任很多朋友捧着本法理学教材,看上几天几夜,也不见得能参透其中的要领。此时名师的指点,高人的点拨是相当有必要的。我当时就报了独角兽司法考试网的vip保过班,不仅法理学老师讲得精彩,其他学科名师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精到的分析,都让我受益匪浅!

3、对选择、判断这类题型,一定要明白为什么选择这个或这几个答案,而选其他的就错。判断题要知道错在哪里、怎么改是对的,千万不要背辅导书上的答案。出题主要考察是否掌握了一般与特殊、绝对与相对的关系,分类标准与结果之间的一致性。因此,遇到一个问题有不同划分标准(如法律规范的分类、法的分类),一种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是怎么样、特殊条件下是怎么样的(如违法的构成一般要求行为人有过错,但特殊侵权行为则不要求;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一般适用中国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类知识时,需格外注意,要弄清搞懂,不能存在“差不多是”、“好像是这样”的模糊认识。

4、对分析题,注意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和基本原理与现实问题结合起来,复习时自己可以设计若干具体说法,然后从法理学角度进行分析;答题时冷静考虑出题者的用意和角度,把与之有关的原理一一对照,从中找出合理的根据。对论述题,复习时重点在于知道有几个要点,尽量用法言法语,回答的顺序要准确,同时要对要点进行简单说明。答题时做到要点明确、解释清楚。大家不妨听一下独角兽司考网校vip保过班的课件,几位老师对于论述题的答题方法和技巧有详细的分析和讲解,很实用滴!

在掌握了好的复习方法的基础上,再针对法理学的重点进行学习,对难点进行理解,对易错点加以注意、避免。这样,离成功会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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