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观读后感9篇("洞察人心!三观读后感")
在这个信息泛滥、价值观多元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有一颗明亮的“三观”之心。作为公文网站地编辑,我们深知读后感对于培养良好的三观意识的重要性。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们将通过分享各类公文的读后感,引领大家审视和探索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从而更好地面对挑战和成长。一起来品味这些公文背后的智慧吧!
第1篇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通过对主人公许三观一生悲剧的人生经历来折射出那个年代的生存环境。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穷和愚昧;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强_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_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穷,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点。
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很多种认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后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归,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节描写也是相当的出色,如最后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后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人公简单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后只想美美的吃一顿,而已。
虽然也有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但是总体上来看本书还是很有价值的。至少证明了余华作为一个成功的作家,心里装的,是天下。
第2篇
余华,作家,其作品在国内乃至国际都获得了不少奖项,赢得了高度的评价和赞扬。假期里我读了他的《许三观卖血记》一书,感觉受益匪浅。
该书讲的是一个在中国的大历史事件背景下,一个普通的工人阶级通过卖血勉强维持生计的故事。故事以主人公许三观结婚前和结婚后,尤其是结婚后的生活为线索,讲述了他悲喜交加的一生。
年轻时的许三观在看望他的亲戚时知道了一种说法:在农村只有卖血的人身体才好,才能讨到媳妇。于是他在回城的路上加入了两个正要去医院卖血的农民的队伍,开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卖血。就这样,他被这种不科学的说法主宰了,开始了他结婚生子以及继续卖血的生活……继而,许三观一家充当了展示公共情感的舞台。他们哭闹,争吵,甚至在众目睽睽之下调情示爱。就像许三观的妻子拆了又织成线衣的手套那样,这些人物似乎也被拆了又装好,纹路和针脚丝丝可见。但是,他们没有什么私人经验可言,而是不得不将内心以及他们的卑鄙、残忍等都展示在人们面前。许三观有一个脾气反复无常的妻子,并且还因为有三个儿子而感到自豪不已。然而,三个孩子的水平参差不齐,并且总是给许三观惹是生非。
在书中,虽然血液买卖是一种该死的贸易,但却拯救了许三观的家庭和他自己的尊严,等许三观已经不是真的需要钱时,许三观却因此获得了自己的自由意志,在他看来,自己已经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通过阅读本书,我从中大致看出了中国人民走过的历史进程:从大跃进到文化_,人们通过奋斗过上了好日子,讲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状况以及它的兴衰变化。但其还有更深层次的用意,细细品味和剖析会发现,这本书还带有极大地粉刺意味。比如,在我们已经熟悉了的奇特的故事中,一个人卖影子,一个人卖笑。但别停下沉思:那些人在那儿究竟都卖了些什么?许三观作为一个丝厂的送茧工给我们带来了沉思。许三观卖得只是他自己的血,是因为他想吃“猪肝”和喝“黄酒”吗?是为了解救一个病重的年轻人吗?是为了保护自己在艰难时期的一点点自由吗?答案不见得是,从这些问题中我们还能看出来,小说主人公许三观在面对生活的绝境时,为继续求生存所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以及在过去中国社会体制中的混乱。在那种体制下,个体被完全泯灭了。再比如,在书中有这么一段话:“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地里干半年的活也才挣那么多……”这话看似贪婪,但是在现在的社会角度去看,未免会感到很冷淡,这也是一种嘲讽。
看了这本书会感到许三观卖血是为了娶亲,是为了救治重病的儿子,是为了郑重款待以为是的贵客,是为了赎回抵押了的物件,是为了不被饿死,是为了生存。但是最终,还是为了爱和可笑的尊严。
?许三观卖血记》写法高明,情结清晰,易于理解。所有故事都是以一种明确的节奏到来,情结片段全部铺展开来,水到渠成,人物关系、矛盾顺理成章的呈现在我的面前,丝毫没有拐弯抹角、矫情的感觉。看完本书后,我感触颇深,收获巨多。
第3篇
炎炎的暑假天,百无聊赖,读书,成了我的消遣。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清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卖血,这在我们看来,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血,是我们人生的支柱,在我们人体内流着,支持着我们的生命活动,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卖呢?难道不怕送命吗?但是,在许三观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通过卖血,他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让全家在闹饥荒时吃上一顿好饭;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谋得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似乎是他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所有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利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幸福”。你会认为,一个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会去卖血,来残害自己的身体吗?不会。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须这样做。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正是这一次次的付出,一份份的亲情,使许三观的困难都迎刃而解,而且迎来了幸福之光。
第4篇
又是一个阴雨天,闲来无事,一口气读完了书架里的《许三观卖血记》,两天前花了四元买下了这本电子书。很久没读余华的书了,但他的作品总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人不读到最后不罢休。文章笔调诙谐,荒诞,看着看着会不经意间笑起来,但同时又让人觉得心情沉重,戳中泪点。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
相较于《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许三观是幸运的。同样是小人物,但他一生的起起落落,都是跟卖血有关。
为了娶妻,为了抵债,为了款待队长,为了救一乐的命,为了让全家吃上一顿面条,为了生存,许三观一次又一次地走上了卖血的路。
卖血前抓一把盐,疯狂喝八碗水,说这样人身上的血就会变多了;卖血后,去店里,点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三个孩子里,他最喜欢的是一乐。但偏偏,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孩子。当一乐砸破了其他孩子的头时,许三观说,我不是他的父亲,你去找何小勇要钱吧。读后感.那时,我以为许三观是自私的。但他不过是刀子嘴豆腐心,他对于一乐的爱是无私的。当一乐患上了肝炎,他一路卖血,一路到上海。人们说,血要三个月才能卖一次,但他十天里卖了三次,并且差点因为卖血而死掉。跨越血缘的爱,人性本来便是温柔的啊。
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谁又会去走卖血这条路呢?他又如何不害怕死亡呢?
万幸的是,结局是好的,故事没有照着我以为的悲剧去走,没有华丽的文字,但却是这种朴实感,真实,并且动人。
年迈时,当许三观因为想吃猪肝再次踏入那里的时候,别人却说,他的血老了,没有人会需要这样的血了。此刻的他哭的像个孩子,内心也崩溃了,因为他的血,救过命啊......
一本值得二刷的书,一篇零零散散的书评,写于这个雨天。
第5篇
“可能吗,我,雅可布—阿尔曼苏尔的一个臣民,会像玫瑰和亚里士多德一样死去?”不过这本《许三观卖血记》中的主角许三观,他可能头脑简单得以至于一辈子也概括不出这样的一句话来,他根本不明白活着是为了什么,他只是安于现状,只求平文度日。世界上从不乏有这样的人,没有方向,不知道未来的轮廓,也看不清此刻的边缘。许三观就是这样的一个,一点一滴的小事组成了这样平凡的生命。
读完这本书,感觉许三观是充满矛盾的。许三观在这三个儿子里最喜欢一乐,后来却对一乐的脸就是一巴掌,说:“小杂种,你爹欺负了我,你还想欺负我儿子。”而最后却又不愿把一乐送还给一乐亲爹何小勇。如此矛盾,既然都知道自己做了“乌龟”,却还心甘情愿地继续做下去,为什么,我想是因为他还善良,他也拼命想找一个理由说服自己,让自己能心甘情愿地接受这个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一乐。而到最后,他发现没有什么理由,何小勇就是不认一乐这个亲儿子,他也做不了一乐的亲爹,然而道理在感情面前不堪一击,终于,他摸了一把自己的血,把菜刀一扔,拉起一乐的手说:“一乐,我们回家去。”那一刻,我为之动容,再平凡的生命,有了感情,也变得高尚起来了。
说到平凡,不得不说说;另外一个人物,许三观的妻子徐玉兰。许三观让我感动,而徐玉兰给了我更多的思考。徐玉兰当初是不想嫁给许三观的,而许三观对她亲爹说了一番话,徐玉兰就被轻易地嫁出去了,而令人惊叹的是,徐玉兰并没有做多少反抗,只是去找过自己当时喜欢的人何小勇后,明白何小勇拒绝帮忙,只是轻描淡写说了一句话:“那我只好去嫁给许三观了。”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那时候女性还是备受歧视的,自己的命运自己却做不了主.她被嫁给许三观时甚至并不了解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她的观念里只有三从四德,服从父亲的安排,听丈夫的话,她不明白幸福究竟是什么,更没想过如何追求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这是一种悲哀,在那个时代,许玉兰可以说是当时社会整体女性的缩影,没有地位,天天只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算计着如何过日子,甚至被丈夫踢来打去却也不说一句话,这是何等的悲哀!我只能在心里默默地替许玉兰呐喊替那么多年来没有受过尊重的女性鸣不平,她们的生命中缺少了多少东西!
这本小说并不是单纯地描写了生命的平凡,它更是浓缩了一个时代,一个中国人备受苦难的时代,那个时代在我们看来并不真切,因为我们并没有亲身经历过那种苦难,感觉离我们很遥远,我们只有从书中的故事里想象那错误的思想导致的那场悲惨的岁月。许玉兰被,她根本不知道她的根本原因,只是以为她犯了“生活错误”,就应该被这样惩罚。其实那些的革命群众也不见得明白的意义,他们说为了找一个妓女,已经费了三天时间了,现在离大会召开只有半小时,他们终于找到了。看起开像小孩子玩过家家,找齐了人游戏才可以开始,这样的本身就是一个错误,除了给别人带来难以承受的精神折磨外,意义何在?“毛主席说话了,毛主席每天都在说话。”“毛主席来到天安门城楼上,他举起右手向西一挥,对千百万的学生说……”“毛主席坐在书房的沙发上说,身边只留一个。”历史的错误是不能改变的,我们只能以史为鉴,认清历史,客观公平地评价这件由国家领导人的错误思想而引发的悲剧,并祈祷这样的事情不再发生。
还有就是温情,一群平凡的小人物干不成什么大事,那么在背后支撑他们的大概就是一些小小的温情了。许三观在许玉兰被时给她送饭,却在米饭下面藏了很多块红烧肉,这使我相信他们之间还是有感情的,虽说结婚时草率了一些,十多年来却也过得幸福。灾荒的时候,许三观用嘴给每个人“炒”了一道菜,最后还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今天我过生日,大家都来尝尝我的爆炒猪肝吧。”虽说是苦中作乐,他的乐观也让人感动。还有许三观先对许玉兰说,想让一乐把何小勇的魂喊回来,就先从他的尸体上过去,之后却对一乐说:“一乐,走吧。一乐,听我的话,去把何小勇飞走的魂喊回来。一乐,你快走。”这小小的口是心非透露着许三观的善良与温情。最让我感动的是许玉兰的一段话:“我在外面受这么多罪,回到家里只有你对我好,我脚站肿了,你倒热水给我烫脚,我回来晚了,你怕饭菜凉了,就焐在被窝里,我站在街上,送饭送水的也是你。许三观,你只要对我好,我就什么也不怕了。”轰轰烈烈的爱情不是人人都能有的,但对于这样平凡的人们来说,能有一份细水长流的幸福就很让人感动了。这些温情如细小的雪花,可以轻易渗进心里,给人带来最美好的感动。
最后回到这篇读书报告的题目上来《平凡的生命》,书中描写的一个个人物微小却又独具特色,李血头和二乐队长的刻画显得尤为生动,向读者展示了贪心,不知足,充满私欲的人物形象,也有阿方和根龙这样朴实无华的农民,更有许三观这样没有梦想,安于现状,却也心安理得过日子的小市民、。每个人的生命却是独一无二的,平凡,但却不同,卑微而又强大,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历程,一切都在《许三观卖血记》中慢慢沉淀……
?许三观卖血记》有一股温情在默默流淌,散遍全身,化作眼泪,触动了我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这是一个关于丈夫和父亲的最圆满的梦。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小说,余华并没有用很多华丽的词语,或许那些华丽的词放在许三观这样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身上也有些不合适吧!他只是把时间线拉得很长,围绕着许三观一次次卖血的经历写出了许三观艰难的一生,没有绚丽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和许三观传奇的一生。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炒猪肝和温热的黄酒。前半部分是诙谐幽默的,时而蹙眉,时而忍俊不禁,虽然有点像乡村爱情式的家庭闹剧。一个总坐在门槛口无遮拦抱怨的“大喇叭”,一个自尊心极强却做了十三年“乌龟”的送茧工,人性都是不完美的。虽然时,常谈吐粗俗不堪,但仍是刀子嘴豆腐心,本性是质朴善良的。文化背景虽然没有《活着》那么浓厚,也没有它那么沉重,但却以诙谐生动的语言快节奏巧妙的描述了中国现代史初期的发展变化历程,使读者很快全身心的投入其中——走进那个社会。全书运用隐隐的讽刺手法,讲述着人性、生活与希望。苦难面前,小人物总是渺小的。我很喜欢也怜悯一乐这孩子。他不该承受那么多的…从文革批斗到一乐生病,我心情一直都是沉重的,甚至眼噙热泪,总在叹息。庆幸山河依旧,故人仍在。至于结尾,许三观像是一个老小孩,哭诉着不再肩负“使命”的失望与感伤,有些可笑,也可爱。一生中何止闯“三关”,还好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许三观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爱憎分明,却有一颗温柔的心,更是有着那种包容一切的大爱。
这本书带给我的十分之一的感动。但是想想也没什么,读一本书,重要的是它已经带给了我那么多的感动,让我看到那么多小人物的正直和善良,以及在那个贫苦的年代人们心中也一直保留的一份善意与坚强,让我相信世间始终存在着许多美好。但是这本书所带来的感动和思考却没有停止,一部好的作品就是这么真实的反映生活和社会,尽管这种记忆属于一代人,但是人物背后的人性和本质却还在继续鲜活的存在着,一个小人物的坎坷命运和与命运顽固斗争的背后作者想要表达的一种对社会的思考,这一沉重的思考也将会在文坛上永远的。
书的名字叫做《许三观卖血记》,故事是以许三观卖血而展开的。拿到这本书的时候,那红与黑映入眼帘,这不禁让我产生疑问,这到底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它又讲述了怎样的故事?
文化大革命。“许三观说:‘你知道吗?为什么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你也用不着去炸油条了?为什么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你知道吗?为什么毛主席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变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因为文化大革命来啦……”在林彪、江青等人的煽动下,各地造反派到处揪斗“走资派”“反动学术权威”和“牛鬼蛇神”,许多人惨遭批斗,抄家和残酷的人身迫害。工厂、学校正常的生产学习停顿下来,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许玉兰被批斗,被剃成阴阳头,随随便便一张字报就可能置人于死地。我们虽没有经历过,但能感到那是一场巨大的灾难,个人崇拜极其严重。
爱情。许玉兰和许三观的爱情是非常有戏剧性的。两人都不认识,却因许三观用小笼包子、馄饨、话梅、糖果、西瓜和不正宗的“传宗接代”让许玉兰嫁给了他。当许三观为了让妻子吃上一碗阳春面而去卖了血,给妻子送饭,把肉藏在米饭下面都能看出他们之间坚贞的爱情。这种淳朴的爱让我感动。
饥荒。许三观一家人因饥荒而每天只喝两次玉米稀粥,别的时间就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睡觉。“你们真是越来越笨了,连甜的味道都不知道了。”可见其生活之艰苦,在我们这个生活富裕的年代,人们还浪费粮食,殊不知,在那个年代,能吃一碗面,能吃一顿饱饭已经是很奢侈的了。当许三观把多的一碗粥分给三个儿子时,可以看出浓浓的父爱·。
许三观。这本书讲了许三观近四十年的故事,这四十年间遭遇了许许多多的苦难。使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个地方。一是当何小勇生死攸关的时候,许三观对一乐说:“一乐,你记住我今天说的话,做人要有良心,我也不要你以后报答我什么,只要你以后对我,就像我对我四叔一样,我就心满意足了。等我老了,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就很高兴了……”看到这里,我认为这正是对他内心的写照,他完全可以对一乐不负责任,但又养了一乐这么多年,最终他所要的仅仅是一份情而已。二是当一乐患肺炎病重的时候,许三观不顾生命卖了一碗又一碗的血,还差点因此丢了性命。这种父爱已超出了所有,他教导孩子正确做人,学会坚强。
读完这本书,书中的一点一滴都已深深印入我的脑海,对人性的批判,对正义的赞美,让我坚信好人有好报。付出不求回报的精神值得我们去赞扬。我希望人们可以永远保持一颗善良的心。把“做人要有良心”和“人命关天”这几个字放在心头,做一个正义的人。常对生活保持乐观、热情,不对困难、挫折低头,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一定会有彩虹。用自己心中的爱去感染他人,多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让爱传递下去。正如中文版自序所写: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我出生在和平的时代,社会一直在进步。也许,我还不知道何为苦难,于此而言,我是幸运的。看,那是许三观,一位普普通通的工人,满脸堆积的皱纹写满了生活的疾苦,生活在一个艰苦的革命时代,对于这样一个小人物来说,实属不幸。
我的脑海中至今仍回忆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时的情景:一行三人走在路上,三观对这一切都是好奇的,瞧着他们肩上挑的担子,望着他们腰里别的大碗,对此,他一头雾水,全然不知各自的用途。他只是木讷的跟着阿方和根龙,仿着他们的动作乃至一言一行都学得分毫不差。诙谐的言语无不流露出三观的孩子性格,也许他只是初涉世事罢了。对了,他也是刚刚初尝父亡之痛的“小大人”啊!而三观表现出的木讷,我想更多是对经历过的苦难的麻木。当苦难成为惯性,思想就会麻木,许三观处于其中,却难以知晓苦痛,实为可悲可叹。
当我看到三观拿着卖血的钱去“请”许玉兰时,内心不由发出一阵冷笑,我曾想着:三观的血钱定会白白浪费掉,这个娶许玉兰的想法也不过是个荒谬的梦罢了。然而,令人惊异的是,当许三观提着一瓶黄酒和一条香烟上门提亲时,仅仅凭着几条荒谬的不能再荒谬的理由,便成功拆散了在当时看来天生一对的何小勇、许玉兰。着实荒唐,我曾为许何之恋而惋惜,也曾怒骂许三观这个“混蛋”。就此,一段没有任何感情的婚姻就此开始。我至今仍在回想那位老丈人为何会同意这段恋情,或许仅仅是为了物质的需求。当苦难成为惯性,生活的要求仅为那瓶黄酒,一条香烟足矣。为此,不顾一切,着实可怜。
1958年,人民公社所造成经济困难,三年灾害随之而来,许三观一家每天喝着在当时看着极为奢求的玉米粥,嚼着无味的野菜。我理解为,这才是真正的苦难,这不仅仅是对身体的折磨,更是对精神的打击。那天,许玉兰出乎意料的把糖放在粥中,满怀希望的让孩子们猜测,不料,无一人猜出。我感叹,却不知缘何。当苦难成为惯性,没人会思索甜味,只为生活也只能为生活,即便无奈,但也仍被迫“沉浸”其中……
文革开始,当许玉兰被当做妓女进行批斗,我曾以为这也许就是那场婚姻的终点,我从不曾想过这份感情回音苦难走的更近。我脑海中仍然印着这样的镜头:许玉兰胸前挂着牌子,狼狈地坐在椅子上疯狂却又无奈的咀嚼所谓的干饭,三观安静地站在旁边,当干饭见底,红烧肉露在外面,许玉兰感激地看向许三观,心中的不满一扫而光,只留下那份温情。许三观谈及:你已经掉到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凭借这一句话,我已经看到了两人感情的升温。当苦难成为惯性,爱随之升华,三观与玉兰的感情的交织,已经把苦难冲淡,这着实令人感动。
在那个苦难的时代,留下了太多的感动。当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却反而被人责骂、凌辱时,我为他而抱不平。当许三观嘴鸥一次走进饭店,桌子上摆满了炒猪肝和黄酒时,我惋惜于许三观一生对事的麻木。生活越来越好,人却忆着苦难,叹息的背后,又让我思索,究竟何为苦难?何为人生……
周一一次课间回到教室,就发现一本血红的书摆在我的桌上,之后得知,这是阅读课上要求读的书。
今天已经是周日,我用了一周的时间细细品读了这本书,感触万千。书名是《许三观卖血记》,整个封面都已殷红的色调为主,卖血两字尤其用黑色加重,显得异常深邃,起初叫我读这本书,我是拒绝的。但经验告诉我,要敢于尝试新东西,因为现在我比较钟爱的作品,百分之六十当初是抵触的,接触后才发现了它们的优秀。
于是,我便粗略地阅读了四十页左右,读完后相当讶异,感觉这本书分明是“毁三观”,语言和描写甚至可以说是下流,故事流程令人匪夷所思,根本不符合现实的逻辑,书中人物更是愚昧的可怕。但我认为,一本书能够正当的出版并诗人翻看至今,闪光点是必不可少的,便决定耐心地细度下去。
仔细读完,我对这本书的看法便如两级反转。我不由得佩服起作者强横的实力,他成功的把这个故事刻在我的心里,尤其是许三观这个人,想必我一生也无法忘记,他复杂的如同两根卷缠在一起的耳机线,却又简单的像一张白纸。
先来谈谈他的简单,许三观这个人没有梦想,他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他信仰的不是圣光,而是生存,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生活。且不论他在那个年代活得怎样,至少他现在是“活”不下去的。在当今社会,人们都有追求梦的本能,想升官需要梦想(野心),国家想发展人民需要梦想,就算上个综艺节目主持人也要问你“你爹梦想是什么?”,没有梦想的人就像咸鱼,让人唾骂。许三观就是个咸鱼精,我本以为他的结局会很悲惨,可万万没想到,他在特定的年代遇到一群特定的人,最终迎来了特定的happy end。人们都说“熟能生巧”,或许正因为他太过简单,抛弃了所有只留下生活,以至于最后支配了生活。
再来谈谈他的复杂,这个人无疑是矛盾的,从他身上我们能看到许多影子。许三观真可谓是敢爱敢恨,尤其体现在一乐身上。一乐曾是许三观最疼爱的儿子,然而许三观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后,他的地位便一落千丈。有一次许三观在粮灾时卖血给家人改善伙食,全家人一起去饭店吃面条,却只给一乐吃一个烤红薯,结果一乐一气之下四处认爹,谁答应谁就要给他卖面条。当时我感到许三观真是没爹,可谁又能想到,许三观之后会一个月卖六次血给一乐治病。这时,那种无边的父爱已经超过了狭隘的血缘。
还有一个地方能够体现它的矛盾,许玉兰让他做了乌龟,他便甩起脾气,把一家的重担全压在许玉兰身上,而出了林芬芳事件后,他又愧疚的揽起重担,可见他是一个追求公平的人。然而他这样的人,在关键时刻却教自己的儿子一乐做人要讲良心,去让一乐帮完全愧对于自己的何小勇喊魂,他的善显然已经超越了他对公平的渴望与向往。
许三观做了一辈子乌龟,而我却认为,他是只“象龟”,曾听过那句“每一只象龟心中都有一处温暖的水坑”,世界上最年长的象龟叫“孤独的乔治”,它曾住在博物馆里,全馆仅此一只象龟。象龟是有领地意识的动物,他们会认为自己出生的水坑是自己的家,所以乔治千方百计想去追求自己的水坑。终于,在前几年乔治去世了,尸体是在附近的神秘海域找到的,他逃出了囚笼,却没能爬回自己的水坑……许三观心里也有一处水坑,也就是他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所以他才会去卖血组成家庭,去卖血拯救家庭。幸运地,他爬进了自己的水坑,在经历磨难与变故后,他对家庭生活幸福美满起来。
许三观向医院买的是血,卖给我们的,是感悟与成长。
“卖血是为了娶亲,是为了救治重病的儿子,是为了郑重款待贵客,是为了不被饿死,是为了生存。但是最终,还是为了爱和可笑的尊严。”封面的这一行字,使我深思,促使我渴望了解这本书。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故事,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他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活。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受的某些责任,或许这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
在第二十一章中,粮食已经十分紧缺。许三观为了请一家去饭店吃一顿好吃的,去卖了一次血。“爹,如果我是你的亲生儿子,你就会带我去吃面条,是不是?”“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这段话看得我异常揪心,使我疑惑而痛心,难道养了九年的儿子,只因一句“不是亲生的”就可以舍弃多年培养的感情吗?对于人性的情感的真实性,我第一次产生了怀疑。
所幸的是,在第二十八章,我竟看到了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父爱。那时一乐得了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的资金,于是许三观不顾一切,甚至付出生命,一路从林浦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着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了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了就倒在了地上……”为了救治儿子的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看着故事中的人物,我感受到的,竟是许三观为了救治儿子的顽强信念抵抗了生活的施压。
作者说:“这是一部关于平等的书”,而我却感受到了人性的温情。那个年代的人们,透着一股傻和纯真,只因骨子里仅存着一丝爱,一点情,温存着人性的温情,才让他们战胜饥寒,打败穷困,度过那个让人无法想象的艰苦的岁月。那是一种人性的温情,是对生命单纯的热爱,是一种活着的态度。
曾读过余华的《兄弟》、《活着》,也许是这本书太薄了,也许是这本书的关注度不如前两本,我忘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在这个暑假我决定好好读一读这本书。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了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经历,以卖血为线索,将他的一生用琐碎的小事串联起来。说到卖血,这个词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在我的认知里,只有“献血”,难道血也可以买吗?还有他为什么卖血?初读小说的我带着这样的疑惑,发现血在那时是十分值钱的,许三观因为好奇心第一次卖血得来了35块钱,他用这35块钱和“都姓许”理论娶了许玉兰回家,而过程却简单得令我吃惊,甚至有些荒诞可笑。
许三观的人生因卖血发生的改变。他第二次卖血因为一乐打了人,第三次卖血是想给林芬芳的补偿,第四次卖血因为饥荒,想给全家人改善生活,令我印象深刻是在他们饿得都受不了的时候许三观说要用嘴给每一个人炒一个菜,写的很生动也很心酸。第五次卖血是因为请二乐的队长吃饭。后来好几次是因为要给一乐治病,明明一乐不是他亲生儿子,但他还是拼了命的去卖血。只有最后一次是为了自己想吃炒猪肝喝黄酒,可是他太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许三观担负着责任,他不仅为自己而活,更是在为他人而活着。
在文中许三观得知一乐不是亲生儿子后总是责罚,甚至打骂一乐,但是在一乐亲生父亲何小勇出车祸后他还是答应让一乐去叫魂,这是人性的光辉,这也是人生的矛盾与无奈吧。人物性格的矛盾是小说的亮点,出现于质朴简单的生活中,隐藏在行云流水般的故事情节里,却蕴含着深远的意蕴。小说中还有许多矛盾,比如城市与乡村的矛盾,城里人和农村人看待卖血的两种迥然不同的态度。这些矛盾都成为小说的精彩之处,读完这本小说,总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却说不出哪个情节最让我难忘,只有淡淡的哀伤,淡淡的温情留存于心,这也许就是余华作品的魅力所在吧。
?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将遗留在历史角落的一段岁月一段苦难人生娓娓道来,我们沉醉的是小说的真实,是真实的语言所构成的平白质朴,就是这种感觉,既不沉闷又不冗长,从文字中可以读到矛盾,读到温情,读到人生的感悟。
第6篇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某、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作文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第7篇
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彩照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
第8篇
余华曾说:“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是的,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当这本书以它血红色的封皮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想着血红色一定暗含着什么,当我慢慢读懂这本书的时候,我了解到了:这血红的封皮凝聚着余华日日夜夜的心血,流淌着许三观承担责任的血液,展露着在贫穷时代人们内心的无助与期盼。
许三观,社会最最普通的小人物,他善良、有责任心、疼爱孩子,尽管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但他依然对一乐付予无私的爱,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文章的开头便于卖血有关,许三观第一次与根龙、阿方卖血,不懂他们做事的道理,提出许多疑问,作为小人物的许三观在年轻的时候对这个社会概况一无所知,他的内心单纯而可爱。可是随着他不断经历各种大大小小的苦难:自然灾害、文化~、接受一乐不是自己孩子的事实、为了二乐卖血与队长喝酒差点丢掉性命、一乐得病等等,这些苦难这些生活的压迫使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他开始顺应这个时代,在卖血之前喝水,给李血头送礼物,向这个不平等的时代低头,在那个革命时代的中国,人们开始变了,他们由原来的朴实变得可以为利益不惜一切代价,他们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向利益的主宰低头。在当今这个和平的时代,这样的事例也会发生,人们的贪婪,人们的自私使他们想要更多的物质,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可以不折手段。人生本就是多苦难,可是人与人面对苦难的方法不同,是选择直视困难还是逃避无从所知,有些人宁愿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坚持已久的从幼年生根的那颗初心,开始顺应时代的变迁,成为行尸走肉,没有理想,没有精神的追求,只为物质的满族。
人生多苦难,人性易改变,在这个复杂的社会,我们要坚持梦想,不忘初心。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爱在一步步升华。这本书因卖血而写,又因卖不成血而结束。故事中有我们常忽略的亲情,有令人羡慕的爱情,有万分感慨的社会状况,有着那些无从感知的人的本性。
这也正如余华所说的那样:“这本书表达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开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第9篇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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