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调查报告8篇("2032:安全情况调查报告")

2023年安全调查报告指出,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网络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报告从网络攻击、数据隐私、社交网络等多个维度进行分析和评估,旨在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案。

2023年安全调查报告8篇

第1篇

现今社会,交通问题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现象,因而,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既是时代的呼唤,也是素质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我对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情况做出调查,现将研究结果报告如下:

交通安全是指不发生交通事故或少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观条件,即指交通参与者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进步警惕,不因麻痹大意而发生交通事故。大学生交通安全是指大学生行走、乘坐交通工具时的人身安全。只要有行人、车辆、道路这三个交通安全要素存在,就有交通安全题目,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意外,就会造成严重后果,断送美好的前程,甚至生命。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当代大学生交通意识淡薄,结果不容乐观。96。7%的人有过闯红灯的经历,固然大家都以为闯红灯存在危险性,但实际上能过做到一直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少之又少。30%的受调查者以为我们应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23。3%的人以为闯红灯不以为然,46。7%的人是跟随大家闯红灯。66。7%的人是由于有急事闯的红灯。这些数字是值得我们警醒的,我们更应进步交通安全的意识。

二、 大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主要表现形式

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思想麻痹和安全意识淡薄,很多大学生刚刚离开父母和家庭,缺乏社会生活经验,头脑里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所以,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

(1) 行走时发生交通事故。大学生余暇空闲时购物、观

光、访友要到市区活动,这些地方车流量大,行人多,各种交通标志眼花缭乱,与校园相比交通状况更加复杂,若缺乏通行经验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很高。难怪上海一所著名大学的校长说:“在各个大学中普遍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少数学生书读得越多,越不会走路,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越淡薄,不仅在校园里乱骑车、乱停车,在马路上违反交通规则也时有发生。”

(2) 乘坐交通工具时发生交通事故。大学生离校、返校,

外出旅游、社会实践,寻找工作等都要乘坐各种长途或短途的交通工具。全国各地高校大学生因乘坐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有时甚至造成群体性伤亡,教训十分惨重。

大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是最最少的要求。若没有交通安全意识很轻易带来生命之忧。

目前,大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还处于宣传教育阶段,远未达到有计划、有目标、规范化教育的层次,但安全教育决不是可有可无,可做可不做的事情。交通安全教育是维护大学生安全的一项基础教育,是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部分,是人才保障的根本教育,它始终是贯串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发生学生交通安全事故,不仅仅是个别学生受到伤害的.题目,还会牵动学生家长,波及其他学生的情绪,影响高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甚至还会影响到局部地区的社会稳定。因此,我们要把做好大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进步到能否营造优良育人环境;能否维护校园和社会的稳定;能否实现高校的教育培养目标这一高度来熟悉,时刻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摆

在重要位置。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教育力度,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教育。交通安全教育要始终贯串于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全过程中,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使学生安全地度过大学生活时期。

除进步交通安全意识、把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外,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才能保证安全。以下两点是大家必须把握并要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的。

在道路上行走,应走人行道,无人行道时靠右边行走。走路时要集中精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忽然横穿马路、翻越护拦,过街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不进进标有“禁止行人通行”、“危险”等标志的地方。

2023年安全调查报告8篇

第2篇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今年8月,在陆华英副局长的领导下,教育、文化、卫生、少数民族华侨工作委员会对我区进行了食品安全调查。本次调查走访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刘杰街、双浦镇等单位,听取了各方面的介绍、意见和建议。我们还听取了区教育局关于校园食品安全的书面报告和区住建局关于建筑工地食堂管理的书面报告。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和上级有关加强食品安全的规定,切实加强综合协调,落实监管责任,突出重点环节,强化监督管理。他们在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整个地区的食品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一是机构改革有序推进。5月26日,xx区市场监督局正式成立。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湖分局、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市质监局西湖分局的职责并入新成立的区市场监管局,与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枝江分局合署办公。对食品安全的直接监管已经从原来的六个部门减少到现有的农业和市场监管两个部门。

二是监管网络基本建立。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监管原则,围绕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要求,将食品安全纳入区政府年度综合评价内容。在所辖城镇和街道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向乡村和社区派驻了食品安全协调员(联络官),并在各级签署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三是加强环节监管。根据监管工作的不同环节,不断完善农产品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的相应监管措施,注重从源头入手,加强全过程监管。

第一,落实监管责任。落实省、市、区人大20xx年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法检查和20xx年“回望”工作中提出的“加强监管责任机制建设,消除监管缺口,加强宣传教育”等建议,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始终保持强监管的高压态势。

第二,特别关注过渡期的工作秩序。做好功能调整前后的整合衔接工作。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到位前,各有关部门将继续按原职责分工实施监督”的要求,确保过渡期工作不松散、不连续、不混乱。机构调整后,新成立的市场监管局迅速制定了《改革过渡时期内部管理条例》,对全体员工进行了专业培训,稳定了过渡时期的工作秩序。

三是推进议案的实际办理,认真办理20xx年区人大二号议案和区政府三号实际项目。目前,相关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正在按计划进行,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设备采购已基本到位,检验室升级改造工程正在进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食品检验批次和人员培训如期完成。

第一,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积极营造氛围,实施严打整改,实现难点突破。开始现场销售,在农贸市场销售食品。对重点场所和品种进行检查,约谈违法企业,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有的乡镇街道结合全村拆迁,建立无违章建筑的村庄,建设美丽乡村等。,大力开展无证和无照小餐馆的整治。留下试点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三证联办”,方便群众办事情。

第二,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媒体报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迅速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启动“检查涉案单位、筛选重点单位、调查相关行业”的应急处理程序。查处包装食品问题,封存问题原料,类比完善管理机制。

第三,积极整改突出问题。按照20xx-2017年学生饮食放心工程三年规划要求,对辖区内各类学校219个食堂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了施工现场食堂管理,加强了学校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管,并对水样进行了连续检测。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处无证小餐饮(食品)店,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监管。

第一,部分功能没有调整到位。虽然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得到了有效优化,但一些单位的职能没有移交,人员和技术力量没有移交,导致监管领域空白。比如监管职能调整后,农业部门的监管职能增加了农产品储运、生猪定点屠宰、乱宰查处等新职能,但具体措施和保障力度还没有相应到位。

二是部分处置程序不明确。比如食物中毒事件本来是由卫生部门处理的,但是经过机构调整,在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和处置中,谁该接受消费者举报电话,谁该调查涉案人员和就餐场所,相关程序和程序至今尚未明确;再比如,由于职能调整,目前餐饮牌照发放前对员工的培训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不清楚这种必要的训练工作是否应该抓,应该由谁来抓,现在应该用什么方法抓。

第三,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不够。虽然相关部门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指导下和谐沟通合作,但机构职能调整后,当出现一些程序不清、标准不清、职责难以落实、需要各部门配合的事项时,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力度仍然较弱,分配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仍然不足。

一是区级专业监理队伍实力不足。区食品药品监督大队仍处于组建阶段,单位未通过公务员管理审批,人事关系未完成,执法主体资格未确立,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到目前为止,我区没有独立从事农业行政执法的机构和人员。面对农业违法行为,执法效率低下,难以形成威慑力量;区市场监管局成立后,计划在区内11个镇、街道设立11个市场监管办公室,目前仍在进行中。

第二,基层网络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虽然区、镇街、村层层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但镇街食品安全评估细则在区一级不够明确,镇街、村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力量多为兼职,工作变动频繁,相应的工作职责不够明确,落实不到位,工作还比较被动。

第三,检测体系不完善。随着新技术在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加速应用,特别是假冒伪劣的隐蔽性和技术水平越来越高,原有的“眼、鼻、手”的.传统监管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目前,我区的农业、市场监管、疾病控制、农贸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都负责检测任务。各部门专注于逐年快速增长的检测任务,但人员和资金没有相应增加;我区没有专业的农产品检测机构,委托检验的资金没有完全落实,委托检验期限为15-20天。但蔬菜、对虾等农产品采收期短,批次多,往往导致出具检测报告时出现不合格批次农产品已售罄的现象。

第一,无证经营仍然是社会强烈反映的问题。市里的村子里,要拆迁的地区,我们区的一些校区,还是有大量无证无照经营的餐馆。根据调查数据,校园周边有700多家不正规牌照的食品经营门店;郊区和农村仍有相当数量的无证农贸市场和小蔬菜摊难以取缔。比如枝江地区有14个无证经营的村办农贸市场,其中4个几乎都是露天市场;虽然有关部门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无证食品生产经营,但由于各种原因,效果仍然不明显。第

二,“低、小、散”食品生产者的管理没有根本改变。全区农产品农民在小型农资商店和流动摊贩购买不符合要求的农药、兽药的现象依然存在;水产养殖中,农民自拟饲料较多,添加剂成分难以掌握;死猪乌龟的处理还是比较随意的;在我区的食品生产企业中,80%是从业人员不足10人的小企业,还有大量的家庭作坊式食品生产加工户。目前,这些地方的监管仍然难以实施,存在重复和集中的问题。

三是网络食品经营行为成为新的监管难点。随着网上购物的兴起,利用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逐年增多,虚假宣传、无证无照、无地址等现象屡见不鲜,给监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比如最近媒体报道的翠园街九连庄地下快餐“黑作坊”,一些无牌小餐馆利用监管漏洞在网上订餐,大量出售没有质量保证的快餐。

第一,加强对机构改革的领导。要牢牢把握这次机构调整的机遇,认真贯彻国务院和各省市的指导意见,做好调查研究,结合西湖实际,注重创新,努力构建平稳有序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要研究详细改革的总体方案,参与机构调整、职能调整和人员调动的单位要从三套方案中重新界定职能,以适应新的工作要求。目前,市场监管局的机构职能已经明确。农业部门承担新的监管职能后,应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

二是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监管体系调整后,监管部门要主动适应,创新方式,加强培训,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预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各种机制;要按照无缝对接的原则,密切部门之间的合作与联动,建立农产品产地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之间的联系;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与监管部门紧密配合的联动机制,严格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第三,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办“统筹兼顾、协调各方”的作用,实现各部门统一指挥,加强工作保障,落实工作经费,从制度和机制上保证食品安全办的协调效率和协调权限;要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健全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150平方米以下小型餐饮场所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三证联办”取得的经验,适时在全区推广;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食品犯罪。

第一,加强监管力量的整合。加强人才力量普遍不足的对策研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不到位的核号要尽快落实到位;工作职能转移,人员编制同步转移,做到“人随事变”;利用职能调整的契机,整合各部门人员,集中专业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监管团队的综合监管能力;原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应及时整理食品监管档案信息,统一归档,确保信息和资料的完整性,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率。

二是加强基层网络建设。按照重心转移、前移的原则,理顺乡镇、街道、村基层监管体制,明确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共管)的职责、工作要求和考核规则,提高乡镇、街道、村队伍素质,形成横向到横向、纵向到底的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网络。

第三,加强检测体系建设。针对我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完善、检测资源分散的情况,应加强各种资源的统筹协调和整合,完善检验检测手段,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避免重复采样,增强综合检验检测能力;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等。,及时将不具备区级检测能力的产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给予资金保障;监督和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检验检测设施建设,确保源头安全。

一是加强对“无证无照”的监管。以农村、郊区、周边校区为重点,以小规模、劣质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以群众举报多、反响大的食品为重点,结合“三改一拆”、“美丽乡村”、“无违法建设”等。,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对于无照经营的业户(如小区商户、违章建筑、拆迁街区等。)认为由于各种原因无法认证,短期内难以取缔的,要提出更加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对策和管理对策;将现有的不能取缔、难以规范、必须保留的“无照农贸市场”和“小菜店”纳入食品抽检和日常巡查范围,引导和规范其购销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注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行为,突出公益性,增强竞争力。

二是加强对“低、小、散”食品生产者的监管。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提高农业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销售的引导能力;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地示范效果,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为主要载体,提高养殖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加大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示范村(社区)、示范店和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单位的力度,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落实创建措施,扩大覆盖面;创新思路,发挥基层网络作用,注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点加强对不配合监管的生产经营户的动态监督检查,督促其自觉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加强对“网购食品”的监管。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适应时代变化,将网上订购等一些新兴业态纳入管理范围,督促食品安全相关网络平台配合监管部门,加强对食品供应商资质和经营环境的审核评估。同时,加大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更具可操作性的制度和更严厉的处罚,防止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第3篇

三、人员伤亡情况:死亡人、重伤x人、轻伤人

①人员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费及抚恤费、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等;

②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性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及赔偿费用;

③财产损失价值:包括固定资产损失价值和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事故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经过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4篇

幼儿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幼儿教育与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问题之一。幼儿教育问题一直未得到切实的解决,幼儿安全事故频率呈上升趋势,幼儿园安全是指孩子在幼儿园期间,由于某种偶然突发的因素而导致的人为伤害事件。就其特点而言,责任人一般因为疏忽大意过失失职而不是因为故意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幼儿园安全与每个师生、家长和社会有着切身的关系。90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报告,在世界大多数国家中,意外伤害是儿童青少年致伤、致残的最主因。在我国,学龄儿童的意外伤害多数发生学校和上学的途中。幼儿园安全问题已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保护好孩子,使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意外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已成为幼儿园教育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了解当前幼儿教育与安全现状,我特此对唐山一家幼儿园为例展开调查。

(一)家长在孩子的入园安全时,幼儿园首先要做的,就是设置九大安全屏障

可以防止孩子将传染病及危险物品带入幼儿园。包括: 询问在家饮食、睡眠情况,有无不适;检查孩子是否发烧、感冒;查看精神是否良好,五官、皮肤、眼结膜有无异常;检查孩子是不是携带了可能造成外伤及引发意外的物品、器械入园。

在大多数幼儿园里,家长接孩子时必须持有接送卡,经门卫核实后方可出入幼儿园。委托他人接送时,需要事先通知园方。

针对火情、停电、设施设备损坏等情况设有完善的预案,制定安全疏散演习计划,让孩子熟悉安全疏散线路。

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食品有专人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生、熟板,洗涤池(盆)与洗菜池(盆)严格分开。

园舍建筑的边沿及拐角处处理成圆滑角,楼房加有防护网,电源插座与地面距离不少于1米,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消除园舍、活动场地、活动器具、玩具、用具的安全隐患。

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园。入园后,每年体检一次,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孩子经体检证实健康后方能回班。

幼儿园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合格才能上岗。从事饮食工作的人员要接受有关儿童营养及食品卫生方面的专门培训。

幼儿园会设计一系列教学活动增加孩子的自护能力,比如,“开门、关门要小心”,“安安全全过马路”、“着火了怎么办”等。

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安全教育的目的,就是保障儿童的安全,这不仅仅只是幼儿园及教师的任务,家长和社区的参与也是必不可少的,与家长的沟通,社区资源的共享等都是幼儿园安全教育顺利进行的前提。许多到国外幼儿园参观的中国教师看到外国孩子拿着锯子或斧头等尖利的工具正在认真地敲着钉子时,都会瞪目结舌、惊叹不已:因为这在中国是绝对不可能的,即使教师提供这些工具,家长也决不会同意孩子使用。这就是我们的家长与国外家长在“什么对孩子是安全的”这一问题存在的观念上的差异,这就是导致了与家长沟通时的不同成效。

宝宝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事故,是妈妈觉得伤心,幼儿园老师觉得棘手的事情。虽然谁都不愿遇到这个问题,但是一般的碰伤、摔伤等,在幼儿园里还是时有发生。

安全教育是幼儿园最重要的常规工作之一。对幼儿园来说,不允许有重大伤害事故发生,比如:大骨折、大外伤(有后遗症)、轻度烧伤等。一般的责任事故也不能出现。实际上幼儿园事故的发生率是很低的,但一旦发生了,对家长就是百分之百地无法交代。虽然妈妈自己带孩子活动时也会发生意外,但幼儿园方面,即便是宝宝受了很微小的轻伤,对带班老师的考核也是非常严格的,对老师的评选、晋级通常会起到“一票否决”的作用。最好的老师可以保证教学几十年从没有被家长投诉,但不敢保证几十年教学中她所教的孩子没有被磕碰的。

问题分析:宝宝在幼儿园发生事故的原因,不外以下几种:

1、幼儿园里存在一些不安全隐患。硬件上的有:用具用品放置不当,玩具设施不符合安全规范,门卫管理疏漏,房屋建筑不适合幼儿活动等。软件上的有:老师教学经验少,组织活动的能力差,该提示的没提示。个别老师安全意识淡薄等。

2、宝宝身体发育尚未成熟,大脑对身体动作变化不能做出相应的灵活反应。还有,宝宝生活经验缺乏,对自己行为将会产生的后果没有预见性。

3、妈妈的错误观念为宝宝安全留下隐患。有的妈妈热衷于给孩子扮酷,给孩子穿上厚底鞋、紧身裤等,使孩子活动不便,活动时易失去平衡。也有的妈妈为了省钱,给孩子穿大了好几号的鞋子,也使孩子容易摔倒。孩子的好奇心很重,很多时候不知道危险。为了保证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安全,使孩子顺利成长,做为家长应积极配合幼儿园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

在社会实践中,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彻底的调查,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幼儿园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警钟还须长鸣,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积极开展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安全保卫工作水平,以促进教育事业以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5篇

学校安全工作示范报告(一)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证。对于学校来说,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顺利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近日来,全市各级学校越来越重视安全工作,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有效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学习,加深了解,通过学校安全检查、走访和相互交流等方式,对安顺十中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学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最高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学校、上级部门和学校内部人员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为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各学校都制定了相关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以行政值班和教师值班工作为重点,加强一日例行的实施和检查,防患于未然。

学校做好了宣传教育工作,可以根据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从而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并充分利用国旗下的演讲、墙报、校园广播、班会、讲座等。教育学生有关疾病预防、道路交通安全、防火、防电击和防溺水的知识。通过组织学习,增强了学生的安全意识,大大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校领导的安全防范意识得到加强,学校内部防范体系相对健全,关键部位(如校园门卫、视听教室、机房)的安全防范措施得到切实落实,现代教育设施和防范设施的配置可以同时设计、安装和使用。

实施“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崇尚科学,拒绝xx ”“远离网吧”今年在教育局领导下,“地震自救”现场演练有效增强了青少年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促进了师生的参与“安全文明校园”创造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了师生的主体作用。

根据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各单位对校舍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防洪安全等进行了大规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师生安全。

适应当前安全形势和教育改革的需要,坚持创造“安全文明校园”,为教育教学保驾护航为指导思想,以“教育不是小事,安全第一,安全责任比泰山更重要”以人防、物防、技防并举为原则,加强学校安保工作的力度和深度,逐步形成科学、制度化、规范化的安保体系。

高度重视安全防范措施,牢固树立“教育不是小事。“安全责任比泰山更重要;以安全稳定为第一要务,把这项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继续贯彻“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管理:,学校的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年终考核的标准之一,在安全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2、加大校园环境改造力度,确保教育教学正常秩序。

在近年来校园环境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我们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工作。

我们深刻认识到教育是预防安全事故的关键。因此,教师和学生应定期接受交通安全、防洪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食品卫生等教育。,家长也应该通过家长学校进行这方面的教育。

尽快调查是发现和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严格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调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隐患,有效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学校本身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报告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协调解决。

要不断加大人防力度,加强教师的职责和领导;在做好人防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技术防范,提升安全防范的科技含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注重预防、责任和落实,落实到岗位和个人,按照“安全第一”消除各种隐患的原则,特别是冬春季节,消除侥幸和麻痹,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防火意识。

根据《中小学德育纲要》,要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德育体系,完善领导机构,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引入科学理论,扎扎实实开展德育工作,用科学理论指导德育实践。此外,要加强德育基地建设,坚持开展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增强青年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主动性,减少和消除青少年犯罪。

1、交通安全隐患需要消除。学校离马路很近。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混乱,需要进一步协调交通管理,防患于未然。

2、用电安全需要进一步规范。随着电脑、板板板通等现代化教育设施设备的使用,学校的用电量直线上升,原有线路老化问题日益突出。对此,学校应高度重视电源线的检查,更换老化的线路,确保学校用电安全。

3、学生上网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绝大多数在校学生上网问题严重,已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难题。

4、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完善,没有预警机制,没有应急措施,职责不明确,

安全工作是关系到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大事,是教育改革的重要保证。要有效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实施学校安全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示范报告(二)学校安全不容忽视,现在大部分学校都很一般。

83%的学校安全状况一般,没有学生被坏人杀害或伤害,这些学校外面有五个以上的保安。

10%的学校安全不好。在一些普通中小学和流动儿童学校,除了一个楼梯外,从外面可以看到六层的教学楼,其他楼梯都是隐藏的。而且这个主楼梯很低,最短的地方站在楼梯上很容易碰到天花板,宽度只有2米多。大楼南端的走廊尽头挂着“安全出口”转入品牌,才发现这条安全通道几乎是“管道”因为宽度不到1.5米,两个大人并排走很费力,而这个“试管”也是音乐室、语音室等教室的唯一出路。容纳54名学生的语言实验室下课后,孩子们必须在老师的指挥下排队,如果有打斗和人群,他们会“交通堵塞”。教学区和老师办公区之间,连接各楼层的楼梯都挂起来了,两边的护栏都是空心的。站在最高处的金属楼梯上往下看,颇有点电缆桥的感觉。

和一些流动儿童学校相比,这所公立学校的条件并不差。海珠区的一所流动儿童学校是典型的“麻雀学校”还有城中村学校。所有的学校建筑只有一个由仓库和篮球场大小的操场改造而成的四层教学楼。学校有800多名学生,包括学前班,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教学楼只有一个三四米宽的门洞作为出口,进楼必须先走十几级转角水泥楼梯。楼梯很宽,可以容纳五六个孩子左右并排走,但是中间没有扶手隔开。而且台阶窄,角度陡,即使是大人上下楼梯也要特别小心。下午4点,是放学的时间。几百个孩子鱼贯走出这段独特的通道,花了半个多小时才完成。家长们在校门外焦急等待,孩子们则匆匆忙忙的小跑着下楼。走廊里响起了乒乓声,尘土飞扬。班主任聚集在楼下操场上,按班组织孩子出校门。很难想象,一旦发生意外,800多个孩子能在这么窄的门和陡峭的梯子下及时逃出生天。

%7的学校安全不错。学校一开学,学校(点)就下发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表》,督促学校(点)认真排查,中心学校根据排查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与此同时,学校积极筹集资金,建立了监控体系,建立了坚实的“防火墙”;学校还配合镇派出所对学校消防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调查。

第6篇

通过问卷调查,南阳理工学院在校大学生的网络购物意识很强,能充分利用当代科技和资源,积极融入当今经济全球化的潮流,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点。大家的网络购物安全意识也不断提高,但也存在着很多网购安全隐患等问题。下面我们来分析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大学生 网络购物 安全意识 调查报告 思想道德修养 法律基础

为了了解我校大学生网络购物安全意识,促进我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工作的完善,我们做了一份关于“大学生网络购物安全意识”的调查报告。本次调查面向南阳理工学院外语系,计科系,商学系,文法学院,软件学院,国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的学生,共发放问卷100份,实际回收有效问卷100份。

以上数据反映:大学生对过网购经历的占81%,没有参与过网购的占19%,大学生认为网购安全的占51%,不安全的占22%,对网购安全性认识不清楚的占27%。这些数据不但揭示了网购在大学生中很受欢迎,而且他们对网购还是比较信任的;而且还说明了近一半的大学生对网购的安全性有一定的疑虑。

调查显示:大部分的大学生都有网购经历,对网购的安全性还比较信任。这说明网购在大学生中很受欢迎,但网购的安全性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部分大学生的网购经历。

调查显示:在大学生经常使用的网购网站中,淘宝占80%,拍拍和易趣各占2%,10%,其他网站占8%。在大学生主要购买的物品中服装占58%,数码产品占11%,文化书刊和其他各占15%,16%。这表明,大学生经常使用的网购网站总体上趋于一致但又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所购商品虽然也多种多样但更倾向于服装产品。

以上数据表明:大部分大学生的网购主要集中于当前深受大家欢迎的淘宝网站,这从侧面说明大学生对淘宝网比较信任。同时也说明了大家的安全意识有所强,以主要参与信誉较好的网站网购。

购物前是否与卖家联系 a每次都联系 b.不经常联系 c根本不联系

网购前是否注意卖家的信誉与评价 a注意 b.不曾注意 ——

购物时是否购买退运保险 a每次都购买 b偶尔购买 c从不购买

以上数据反映:大学生在网购时每次都与卖家联系的占49%,不经常联系的占35%,不过根本不联系的还占16%,在网购前注意卖家信誉与评价的占88%,不曾注意的占12%。部分大学生在网购时很注意卖家的信誉与评价,这其实是依靠一种道德上的约束,这种举措在网购时是值得肯定的 。但大学生在网购时每次都购买退运保险的只占12%,偶尔购买和从不购买退运保险的却分别占36%,49%。这组数据反映出很大的问题。可能大家认为在信誉较好的网站购物再买退运保险是没必要的,这种侥幸心理往往是非法商家价钻取的空子,是不可取的,从这个角度来讲大学生的网购安全存在很大的隐患。

网购后如何收货 a当面检查后签收 b不检查直接签收 ——

以上数据反映:在网购之前有70%的大学生会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也有30%没有做必要的安全措施,这表示大部分大学生还是注意网购的安全性。在收货时只有55%的大学生是当面检查后签收,不检查直接签收的占45%,而网购时索要发票的只占26%,有74%的大学生不索要发票。发票是我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的重要证据,大部分同学却不重视。很显然,这也与大部分人在网购前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相冲突。从这两个相冲突的数据来看,我们大学生应该把该做的安全措施切实落实到位,这样才不至于在我们的权利受到损害时束手无策。

月生活费是多少时你更倾向于网购 a.200—400元 b.400—600元 c.600元以上 ——

网购时的最大消费金额 a.50元 b.50—200元 c.200—500元 d.500元以上

以上数据反映:月生活费在200—400元时只有9%的学生才选择网购,在400—600元时有37%的学生选择网购,在600元以上时有54%的学生会选择网购。以我们在校大学生目前的大众消费水平在400—600元,在这个范围内网购群体还是比较小的,从网购的安全性来说,即使没有安全保障只有很小一部分人存在网购安全隐患。另外,每次网购只消费50元的占8%,50—200元的占44%,200—500元的占35%,500元以上的占13%。从这里来看,网购的的消费金额主要集中在50—500元的范围,这个范围的每次交易金额相对较小,这对于我们防范意识较差的大学生来说也是一种潜在的安全保护。

你是怎样学会网购的 a自学 b向其他同学请教 c老师的督促 ——

调查显示:在小学就开始网购的占1%,这个比例虽很小,从网购安全的角度来说,一名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是很低的,隐患很大。在初中和高中网购的分占27%、20%,在这个阶段大家的防范意识相对较强,且能较早的融入当代经济的潮流,还很不错。在大学里网购的就明显较多,占52%,这也是当代大学生的特点之一,这一阶段大学生的人生经历较为丰富,切有相对的维权意识,使网购的安全性相对提高。大学生自学网购的占31%,向其他同学请教的占68%,在老师督促下学会网购的只占1%。在这个过程中,自学的风险可能会大一点,很可能会上当,还是更应该以向其他同学学习为主,能更多的了解网购的弊端,以免上当受骗。 (七)

调查显示:在网购过程中有30%的大学生有退换货的经历,没有退换货的占70%,当商家发错货时78%的大学生愿意退换货,只有22%的人接受,与此同时只有15%的大学生有过投诉维权经历,没有投诉维权经历的占85%。从这三组数据来看,当网购商品有问题时,大部分大学生退换货或投诉维权,但调查数据显示只有一小部分人有投诉维权的经历,这不但说明了大部分商家还是遵循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德的,还说明了当代大学生的维权意识较高。

二、当前大学生网络购物安全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数据反映,有大部分大学生的网购消费水平在50—200元,消费水平相对较低,部分不法商家会抓住我们大学生这一特点,通常会通过钓鱼式网站使大家落入圈套。这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的原因。首先,农村大学生所占比例较大,经济条件相对落后,加之对网购安全防范意识不高,对廉价的商品(如超低价、超低折扣)或中奖很感兴趣,喜欢贪占小便宜,这些大学生往往因为经不住这些诱惑才被商家钓到。其次,部分不法商家缺乏职业道德,为攫取利益不惜走在道德底线的边缘,甚至铤而走险,挑战法律的威严,进而侵害我们的权利。第三,这还是受当代网购现状的影响。“网上购物”,这个逐渐流行于二十世纪的购物方式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其中大部分人可能都有过网上购物的经历。这其中有的也许仅仅想拥有这种体验的感觉,有的可能将此作为一种“知识人士”的标志,有的则可能已将网上购物作为自己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取代了传统上街购物的方式。但是,我们在看到网上购物优点的同时更要认清它在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以便尽早地找到解决方案以促进网上购物的良性发展。可以说,现阶段我国消费者对网上购物状况的评价是“痛并快乐着”,而这其中痛的指数要高于快乐指数。“网络法”的课上老师曾放过一个《经济与法》栏目中报道的有关网上购物的案子,讲述了某男几次网上购物的经历,结果是多数时候都不满意,比如一次他买到的光盘与宣传不符,而且还是质量很差的盗版碟。又有一次他花了一元钱淘到的书居然没有标价,而且书上清楚地印着“赠品”两字,他深感受骗,我想大多数参加过网购的都有过这样的感觉。从“一粒沙里看世界”可以看出网购还是不太安全,大多数人对网购存有顾虑,这也就导致网购的消费水平相对较低。

调查结果显示,每次网上购物都买退运保险的大学生只占12%,其余的则是偶尔买、甚至就不买。而大学生在网上购物前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占70%,从这两个数据对比来看,我们大学生并没有真正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退运保险是针对所购买的物品由于质量问题或发错货时将货物退回商家,这其实也是对网上购物的安保措施之一。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说。第一,大学生的侥幸心理较重。也许很多学生在网上购物并没有受到不良的影响,就感觉到每次网购时都购买退运保险是一种浪费,以至于在网购时少买、甚至就不买退运保险。这样就给一些不法商家留有漏洞可钻,给自己的网购经历带来麻烦,甚至是自己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而不能得到及时的保护,所以大学生不应该存在这种侥幸心理。第二,从现在网购的模式和流程来看,真正的的网上购物应该说是一种“虚拟市场”,就是大家买了退运保险,其实也已经在受损失了,更何况大家买了退运保险的'有时也摆脱不了那些不法商家的算计,真正的权利有时并没有真正的维护,所以就不再买退运保险。其实大多事物的存在都有它的合理性,退运保险的费用与退货相比还是比较小的,从安全与经济的角度来说还是应该买退运保险。第三,从价值观的角度来说。在经济发展较快、社会深刻变革的时代,当代大学生在价值观方面的趋向趋于多元化,思想比较活跃,又加上没有经历过社会上的历练,对社会的了解不是太多,在思想上还不是太成熟,对问题的思考过于感性,因此会有一种对网购中出现的“小事”不在乎的态度,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大家的网购态度,也就是安全防范意识的问题。

据数据反映,在网上购物时只有26%的大学生索要发票,74%的大学生不去索要发票。发票应该说是我们大学生维权的最重要的证据,但为什么那么多的大学生不去索要发票呢?这主要有两点原因。首先,一些商家不愿意向顾客开发票,以此来逃税,而且当他们侵害顾客的权利时,顾客没有证据,他们会有一种“安全感”,所以就不愿意、甚至直接拒绝向顾客开发票。其次,这有很深刻的社会原因。中国人太安于现状,逆来顺受,法律意识淡薄,即使有发票也不愿意给自己添“麻烦”,有时候不要发票还能得到商家的一些“优惠”,这样一来,索要发票的人就更少了。这时如果我们的权益真的受到侵害时,我们该怎么办?没办法。所以我们应该提高我们的防范意识,这不是为别人,而是为我们自己。

调查结果显示,只有51%的大学生认为网上购物是安全的, 近一半的大学生对网购的安全性不了解、甚至就认为网购不安全。以我看来,大家对网购的信任度才真正决定着今后网购的发展。之所以那么多的大学生多网购的安全性怀疑,主要有一下几个原因。首先,在我国互联网虽然高速发展,但是与互联网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几乎还是空白,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和时代的要求。目前,网上消费者权益的保障在我国还是一个“盲点”。 用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网上购物中消费者权益进行保障显得简单、散乱、缺陷很多、可操作性不强等特点。远不能适应网上购物迅速发展所要求的对消费者权益保障的迫切需要。因此,加强对网上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法律研究和立法、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给广大的大学生提供一个安定和谐的网购环境已经迫在眉睫了。其次,现在大学生的信息比较畅通,了解到关于网购受骗的实例比较多,耳染目濡,就渐渐对网购产生一种不信任。诚信问题成为制约我国网上交易发展的瓶颈之一。网络购物由于采取非实物、非现场的购物形式,因此很容易出现物品的实际效果与广告宣传不符的现象。其次,网络上的各种购物网站也是良莠不齐,有些网站专门采取低价诱惑的手段来推销二手货或残次品。同时还有不少人利用网络进行诈骗,不少消费者遭遇汇款后商家不发货的状况。网上购物的售后服务较差,“三包”责任难落实。有时商品出了问题经营者能推则推,就算有售后服务也只是表面应付一下,许多问题根本得不到实质解决。在线投诉渠道也不畅,不能找到投诉处理部门或人员,不能联系到网站,投诉电话或邮件没有人理睬的问题,对网购的信任度自然就低了。

三、对大学生网购安全意识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从调查结果来看,南阳理工学院大学生大部分都有网购经历,能够充分利用当代经济、科技发展成果,积极融入当代经济全球化的潮流,跟上时代的步伐。我们在看到可喜的一面时,还应看到我们大学生的网购还存在不少的安全问题,下面我们主要从学校、大学生个人和社会(国家、商家)这三个方面来说一下我们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学校教育应在培养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上发挥更大作用。

据调查反映,当代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比较低,不能保证网上购物的安全。学校教育对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有一个总的指导方向。大学是我们从学校向社会过渡的一个纽带,这一时期的大学生思想比较活跃,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不太成熟,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学校应开展好法律讲座,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同时组织“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普法活动,培养大学生的法律自我保护意识。

据调查结果反映,大部分大学生的安全意识不是很高。在学校的努力下学好自己的法律课程,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积极融入当代法治社会,敢于在当代的法治社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我们自身还要有一定的警惕意识,在网上购物前,应注意识别网站的合法备案标志,仔细阅读购物条款,购买时应注意检查商家出示的销售条款中是否包括商品质量保证、责任和有关退换货等售后服务的规定并对购物凭证应妥善保留等。在进行网下支付的,也最好采用货到付款、预付部分货款等方式付款,注意资金的使用安全。银行卡进行网络支付时,应注意:

(2)每次支付自己备一份记录,详细记下支付时间、地点、所购物品、是否成功交易等,这样有助于事后的查对;

(3)最好有专用的一个账户或一张卡作网上支付用,并且卡内不要放太多的现金。如发现问题,及时与银行联系。此外,不要轻信网上热销商品、打折商品信息,安装使用正版杀毒软件查杀和拦截病毒或恶意代码,不轻易点击不明网页或邮件中提供的可疑链接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从调查结果来看,大学生对网上商家的信任度不是很高,大多大学生的网购问题不能得到解决,这主要还是在于国家和一些商家。

首先从国家的角度来说。纵观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网上购物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散见于《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中,但大多内容散乱,可操作性不强,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于时机成熟时制定一部适合于我国国情的电子商务法典。因此,应建立良性网上购物环境的对策,做好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远不能达到保护消费者的目的。这一切都需要加快立法速度,在参考国外先和宏观指导,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企业网络经济安全,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构建网上交易诚信体系。诚信问题是公众或商家最为担心的问题,而信用评价就是对卖方诚信的评估,因此公众和商家在网上交易前,特别关注卖方的信用评价。各地政府相关部门也要关注商家资质信誉,通过传统媒体帮助消费者选择合法网站购买商品,商家应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原则,努力提高自己的诚信指数。目前在网上很多商家并无营业执照,使得消费者难以确认身份,商品质量也没有保障,应该加快步伐通过立法,严格商家的准入机制。网上诚信问题的最终解决还是要基于健全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同时建立网上交易的诚信机制。

网上购物的发展必须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在开展网上购物的活动中,应该切实抓紧有关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工作,消除消费者对泄露个人隐私及重要个人信息的担忧。选择网上信用卡在线支付方式的,最好通过安全可靠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并及时保存支付信息,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可靠的保障。

在网上消费者权益的保障方面。应通过立法解决诸如交易手段等问题,要对参与交易的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细致的规定,使得网络购物有法可依。应及时受理所在地的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政府则还可以借鉴传统消费市场对消费

权益的保护经验,设立“网络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对网上购物实行统一监管,解决消费者的诸多投诉,来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以促进网上购物活动的繁荣发展。

其次从商家的角度来说。 20xx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第一次系统的提出“明礼诚信”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之一。诚实守信,是良好市场秩序的支柱和经济繁荣的基石,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一个商家的信誉是靠这个商家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来赢得的,各企业经营者应树立“诚实守信为荣、见利忘义为耻”观,诚实经营、合法经营,共同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水平,具体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确保顾客的知情权。为确保消费者知情权最大限度的实现,除现有法律中的规定外,应当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对信息披露的具体形式,比如对有关商品或服务的重要信息 应该放在介绍该商品或服务的主页上,对于其他一般信息则可以放在经链接才能显示的页面上。对于商品的正常使用方法如果在网上不能明确表达的,应当在货物实际交付给消费者时明确告知。同时,对于网页上显示的有关产品的图片信息必须真实,必要时应当包括多角度多方位拍摄的图片。此外,颜色也是很重要的信息,因此图片中所反映的色彩应当尽量真实,如不能完全做到一致的应有明确说明。

第二,尊重消费者的隐私权。对此问题,商家必须做到:a.制定详尽、到位的消费者隐私保护政策;b.于网站上明确向消费者提示关于消费者个人资料的收集方式以及使用目的,并且承诺只在所申明的使用目的范围内及消费者本人同意的情形下使用消费者个人资料;未经消费者授权,不得将信息提供给第三人;c.不得为营利目的随意向消费者寄送电子邮件,但消费者同意者除外。

第三,要完善售后服务。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3条的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无故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为顾客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第7篇

20xx年3月1日15时50分左右,位于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内的攀枝花市天亿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称天亿公司)发生2号黄磷电炉炉料外泄燃爆事故,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约600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成立了天亿公司“3.1”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由市安监局牵头,监察局、公安局、消防支队、经信委、环保局、市总工会和钒钛园区管委会组成,并邀请市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调查组由市安监局局长谭兴忠任组长。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及责任,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意见和整改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及其黄磷冶炼炉概况

天亿公司成立于20xx年1月,主要从事黄磷生产和销售。该公司现有股东二人:总经理、法人代表汪明华和董事长张捷,二人系夫妻。天亿公司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川wh安许证字[20xx]0195,有效期20xx年4月17日至20xx年4月16日),取得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证书》(编号:aqbwⅡ川危化[20xx]023,有效期20xx年5月5日至20xx年5月4日),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资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该公司有两台黄磷电冶炼炉(1号炉和2号炉),设计年产15000吨食品级特种黄磷。该项目20xx年12月立项,四川省化工设计院进行设计,十四冶负责筑炉施工,20xx年6月初步建成并陆续投入生产。

该公司2号炉建成投入生产后,于20xx年进行过一次停炉清理炉料作业,但未对炉底碳砖进行检查维护。20xx年11月1日因其变压器烧毁而停产至20xx年10月17日,20xx年1月29日至2月14日春节放假停产,2月15日恢复生产。

20xx年3月1日7时白班上班后,因1号炉电极折断停炉,磷炉车间副主任陈洪带领磷炉乙班杨贵富(班长)等5人和钳焊班5人、电工班5人对1号炉进行检修,同时,杨贵富安排3名电炉操作工(张雪梅、周军、郝建英)、1名巡视工(郝兴华)负责2号炉操作和巡视。其间,2号炉8时打开出铁口无磷铁流出;10时出第一次渣时少量磷铁从渣口流出;13时出第二次渣,预计16时出第三次渣。出铁、出渣时杨贵富带领本班人员从1号炉返回2号炉(1、2号炉相距约20米)作业。15时左右,钳焊班的田占芳(副班长)、徐祥和电工班的周代旭、文翠明、邵芝连等人从1号炉检修现场回到与2号炉相邻的“精制工段工具间”准备工具和待命。约15时50分,大家听到一声闷响,未在意;数秒钟后听到第二声闷响,并发现门外有渣、尘落下,周代旭、文翠明先后往门外跑,紧接着听到第三声、第四声巨响,伴有大量渣尘和玻璃碎片落下,并有热浪和烟雾从后面袭来。文翠明、周代旭往办公楼方向跑,边跑边往后看,没有发现田占芳、徐祥、邵芝连跑出来。随后文翠明、周代旭将此情况告诉班组其他人员,大家分别拨打三人手机,均未联系上。当时,陈洪、杨贵富正站在9.5米平台1、2号炉之间,听到第一声响杨贵富往2号炉方向跑了几步并往下看,看到有火光和浓烟从2号炉底冒出,认为是炉底爆炸,马上叫操作工张雪梅停电并往外跑。陈洪在通过手机向公司副总经理李子海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9.5米平台上的人员分别向后面的石灰车间和旁边的1号炉方向撤离,撤离过程中陆续听到数次爆响并伴有脚下微振。撤到0平台1号炉旁空旷平地后陈洪立即清点人数,发现1号炉检修现场和2号炉当班人员一个不少,这时看到电工文翠明跑来,大家询问电工班、钳焊班人员情况,得知田占芳、徐祥、邵芝连未能联系上,并看到“精制工段工具间”和2号炉变压器燃起大火,遂立即投入灭火。李子海获悉事故情况后迅速报告总经理汪明华,李、汪二人先后赶赴现场参与灭火救援并安排相关工作。

15时51分,110指挥中心、119指挥平台先后接到社会人员和天亿公司员工报警,16时01分、16时07分园区公安分局、园区消防特勤中队先后赶到现场进行警戒和灭火。

接到事故报告后,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殷旭东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灭火抢险、人员搜救、环境监测等工作。公安、消防、安监、环保、园区管委会等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川投化工公司部分员工赶到现场参与应急救援。至19时50分,大火扑灭;22时,在“精制工段工具间”发现田占芳、徐祥、邵芝连3人遗体,现场搜救结束。经法医鉴定,3人均系“烧伤导致原发性休克死亡”。

事故发生后,省、市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先后指示:全力搜救失踪人员,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省安监局孙建军局长、刘健副局长、吴金炉副局长及时过问,并指派专员连夜赶赴我市指导现场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3月2日10时,市委书记刘成鸣察看事故现场,强调要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底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自力,市委常委、园区党工委书记许健民先后赶到事故现场检查指导相关工作。

为了防止次生灾害,3月2日,市安监局钒钛产业园区分局发出《关于保护现场、紧急处置隐患、配合事故调查相关事项的指令》,督促天亿公司对2号炉受磷槽、精制槽中遗留的黄磷进行安善处置;3月2日10时30分,市安监局、园区管委会召开现场会,让相关企业负责人现场接受教育;3月2日下午,以炉况控制、炉周水患和辅助用房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全市展开。3月3日,受省安监局委托,市安监局对天亿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暂扣。3月19日,省安监局组织召开天亿化工“3.1”事故现场会。

3月2日12时,环保部门监测到的园区内和园区周边空气质量无异常。

根据现场勘查、技术鉴定和调查取证,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天亿公司2号炉炉底碳砖失效,熔池下沉,炉底烧穿,熔融磷铁磷渣泄漏遇湿爆炸,部分检修人员避险不及,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经过对炉底碳砖衬里的清理,发现2号炉两层炉底碳砖腐蚀殆尽,熔池下沉到碳砖以下,部分碳砖漂浮;炉底接近中心部位有直径约40厘米的烧穿孔,近百吨熔融磷铁磷渣从此泄出并遇湿爆炸。爆炸冲击波冲垮炉周围堰和相邻水池,池中水流外泄并被熔融磷铁磷渣覆盖引发剧烈爆炸,导致预沉槽钢梁支架垮塌、预沉槽坠落受损、槽中泥磷泄漏燃烧和“精制工段工具间”墙体崩塌,在此间准备工具和待命的5人中有3人未能逃离并遇难。同时,熔融炉料和热辐射引燃该“工具间”右侧隔壁上方的2号炉变压器,加重了现场火势和浓烟。

(一)炉底烧穿前磷炉的异常情况未被发现和重视。依照常识,炉底烧穿前会出现炉底温度升高、炉底钢板发红现象,但当班负责2号炉巡视和炉温监测的郝兴华却称未发现异常。根据班组《工作日志》记载,20xx年2月下旬以来,2号炉电极消耗过大,磷铁出得极少,负责公司生产管理和磷炉配料工作的车间主任林红兵对此异常情况没有认真分析原因,未采取预防、控制事故的有效措施。

1、无磷炉检维修制度。2号炉自20xx年建成投产以来未进行过炉衬检维修工作,炉底碳砖腐蚀、漂浮不能被及时发现和修复,磷炉长时间带病运行。

2、不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磷炉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天亿公司不按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xx]16号)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磷炉炉底测温热电偶、预沉槽水箱等装置、设施坏了也不能及时修复。

3、吨磷工资计提办法的实施缺少安全约束。天亿公司对磷炉车间实行吨磷工资计提办法的同时安全考核未跟上,客观上助长了班组、车间关注黄磷产量而无暇顾及安全现象的发生,对企业安全生产构成威胁。

4、企业安全管理体制不顺,安全管理效力、权威不足。天亿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由行政副总经理分管,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工作由车间主任直接向总经理报告和负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技术、安全与设备脱节,当安全与其他工作发生矛盾和冲突时,安全往往让位于其他,导致该公司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职工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问题不能有效解决。

(三)安全措施欠缺,安全生产执行力不强。在由副总经理李子海主持,当时的车间主任成秋池、精制包装班班长肖元兵等参加的20xx年11月11日公司生产例会上,磷炉车间副主任陈洪提出2号炉炉底温度过高、预沉槽下面有大量积水等问题,会议仅要求增加红外电子测温仪加强炉温监测,未提出尽快修复热电偶、制定监测操作规程、强化测温过程管理等措施,导致炉温监测方式不可靠、测温过程和记录存在一定随意性等缺陷。对“2号炉预沉槽下有大量积水”的问题,会议提出“请相关管理人员引起重视,尽快解决此问题”,但时至本次炉底烧穿,2号炉预沉槽下仍有大量积水并导致炉底泄漏出的熔融磷铁磷渣的剧烈爆炸。

(四)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本次事故中发生人员死亡的场所为“精制工段工具间”,其设计功能为:车间维修用备品、备件和工具堆放处,但部分检维修人员仍然较长时间滞留其中;市安监局“12350”24小时人工值班电话、园区管委会和安监园区分局在天亿公司大门口分别设置有《安全生产领导联系牌》及《安全生产举报牌》,安监园区分局专门发布关于报告安全生产重要事项的《通知》,并通过每月安全生产例会、检查、培训及“安全月”活动等形式反复宣传,相关单位和部门均未接到有关天亿公司磷炉或其周边隐患的报告、举报或反映。

事故性质:本次事故是一起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郝兴华,天亿公司磷炉乙班巡视工,负责20xx年3月1日白班2号炉巡视和炉温监测、记录工作,本应发现而未发现2号炉炉底烧穿前炉底钢板和炉温异常情况,未保管好测温记录,违反《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负本次事故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同时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20000元。

(二)林红兵,天亿公司黄磷生产车间主任,全面负责该公司生产管理和磷炉配料工作,对2号炉存在的炉底温度过高、电极消耗过大、磷铁出得极少等问题没有认真分析原因,未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预防和控制,最终导致事故发生,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负本次事故主要管理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同时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30000元。

(三)汪明华,天亿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领导磷炉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设备管理工作,未有效履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三)项“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四)项“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五)项“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规定,应负本次事故重要管理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同时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项对其处以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四)杨贵富,天亿公司磷炉乙班班长,负责20xx年3月1日白班2号炉生产组织管理,对当班炉温监测工作缺乏监督,没有及时查看测温记录,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承担本次事故重要管理责任,本应对其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予以追究,鉴于事故当天其受命参与1号炉检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对2号炉的安全管理,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30000元。

(五)肖元兵,天亿公司黄磷生产车间精制包装班班长,负责黄磷包装和受磷槽、精制槽、预沉槽及其下方水池管理工作,对20xx年11月11日公司生产例会提出的“2号炉预沉槽下有大量积水,请相关管理人员引起重视,尽快解决此问题”的要求未予落实,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负本次事故重要管理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30000元。

(六)李子海,天亿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行政后勤等项工作,总经理汪明华不在公司时受其委托召集公司生产例会,对该公司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未尽自己所能提出解决办法,对20xx年11月11日生产例会反映的“2号炉炉底温度过高”、“2号炉预沉槽下有大量积水”的问题解决措施不力,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负本次事故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30000元。

(七)成秋池,20xx年9月至20xx年1月2日任天亿公司黄磷生产车间主任,20xx年1月3日起调到天亿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汪明华控股的会东金川公司工作。作为当时天亿公司的生产负责人,对2号炉存在的问题没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负本次事故一般管理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25000元。

(八)陈洪,天亿公司黄磷生产车间副主任,直接负责磷炉生产管理,虽然明确提出2号炉存在炉底温度过高、预沉槽下有大量积水等突出问题,但没有尽自己所能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预防和控制,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承担本次事故一般管理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25000元。

(九)李林君,天亿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该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该公司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未竭尽所能提出解决办法,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承担本次事故一般管理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20000元。

(十)天亿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全面、治理不彻底,培训教育不到位,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采用先进的工艺装备,利用有效的管理技术和手段,加强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监测监控,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的规定,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对天亿公司处以罚款50万元。

(十一)本次事故反映出目前园区安全监管未能深入到企业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层面的问题,建议对安监园区分局具体从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同志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市安监局园区分局负责人和钒钛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建议责成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安监局向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一)针对本次事故反映出的问题,各化工企业要认真做好以下整改工作:

第一,立即开展化工炉窑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治理化工炉窑炉况监控、炉周水患和辅助用房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与不足。

第二,开展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诊断,查找设计缺陷,实施安全联锁装置和自动化控制系统升级改造,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

第三,加快企业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安全监测监控水平。钒钛园区已经建成投产的化工企业要在20xx年底前建成企业安全监测监控平台,正在建设和即将建设的企业要将安全监测监控平台纳入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进行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并投入运行。企业平台要与园区综合平台对接,确保企业平台与园区平台之间的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可靠传输。

第四,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升安全标准化实效。化工企业要对照相关专业标准,按照持续改进的要求,强化班组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强作业过程监督,完善自保、互保、联保机制,增强识险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第五,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两重一大”安全监管工作。规范“两重一大”档案建设,强化“两重一大”动态监管,开展“两重一大”预案演练,提升“两重一大”监管实效,防患于未然,控灾于初始,最大限度地避免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针对钒钛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实际,结合上级要求,有关部门、园区管委会要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攻坚计划,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50%以上,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切实扭转园区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第二,开展园区总体安全评价,制定园区《化工安全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总体应急预案》,调整园区产业结构,合理规划企业布局,加强应急设施建设,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控制园区安全风险。

第三,开展园区企业安全诊断。组织安全生产专家组,对园区涉氯、涉磷、涉酸企业和冶金企业、液氨企业进行专家诊断,从设计、工艺、装置、现场、人员、防护、操作、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排查,列出隐患清单,逐一督促整改。

第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园区要分期分批对企业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和生产、技术、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专门培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安全生产履责能力。要督促企业扎实有效开展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老员工年度安全教育和外来人员、危险岗位人员经常性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养成安全行为习惯。

第五,研究解决园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问题,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建立责权相当、事权统一、务实高效的园区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

(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

第一,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坚决把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能力和基础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清理出相关行业领域,加强动态监管,掌控安全风险,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第二,厘清企业主体责任,监督企业完整、准确履职,持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良性循环。

第三,加强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鼓励、支持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各类事故隐患,充分发挥员工在隐患发现、报告及整改措施落实等环节不可替代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监督者作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安全生产的实际工作当中,把安全生产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第四,培育、发展和规范安全顾问、安全培训、安全咨询、安全评估、安全监测、安全监理、安全托管等专业服务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档次,为企业尽责、员工维权、政府履职提供实用、便捷、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

第五,领导带头,专家参与,媒体跟进,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暗查暗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突出问题媒体曝光,典型案件公之于众,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第8篇

本周,我们的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项任务,对食品安全进行社会研究。作为我们学校的一名学生,我和三个同学在一天之内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

本次食品安全社会调查以全市60名小学生为研究对象。

有33名男生参与调查,占总数的55%;女生27人,占总数的45%。一年级学生15人,占总人数的25%;大二7人,占总数的11.67%;三年级学生3人,占总数的5%;四年级学生11人,占总人数的18.33%;六年级12人,各占总人数的20%。

从早餐场所的数据可以看出,我市大多数小学生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较高,女生比男生更重视食品安全。中国有几(9)个男生爱在小店吃饭,有的爱在路边吃,只有几(3)个女生爱在小店吃,没人在路边吃。其次,男生更喜欢去小沙滩摊贩买菜,而只有少数男同学不去小店买菜。大部分女生不喜欢在小沙滩摊贩买一些吃的`,只有少数喜欢在小沙滩摊贩买一些吃的。而且大部分男生都是在小店买一些属于“三无食品”的零食,女生只单独买零食,说明男生对食品安全不太重视。有些男生女生误以为罐头食品是因为好吃才卫生,说明城市里可能很少有学生把好吃的当成食品安全。从以上问题和其他问题可以看出,现在的小学生对食品安全并不重视。只要好吃方便,他们就会注意食品安全。

从以上结果和分析可以看出,大部分学生还是很重视食品安全的,很少有学生有时会忘记一些食品安全问题。这里我想提几点建议:

每个班的学生和老师把食物注意事项写在纸上,贴在教室显眼的地方;

学校可以让一个老师站在小店门前,告诉学生不要买零食;

总之,通过这次调查,我们可以看到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很高,但请注意一些食品安全意识较低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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