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读后感共《爱玛》读后感3篇(《爱玛》:探索人类内心深处的爱情与自我认知)

《爱玛》是英国文学巨匠简·奥斯汀的代表作之一。小说深刻描绘了当时英国上层社会的风土人情和爱情困境,以及主人公爱玛的成长历程和人生观的转变。阅读《爱玛》不仅能够感受到奥斯汀高超的文学功底,更能体味到其中的人性和情感的细腻表达。

爱玛读后感共《爱玛》读后感3篇

第1篇

?爱玛》是简奥斯丁与1815年写成的,被认为是简奥斯丁四部作品中最为成熟的一部。读完整篇的小说,发现故事里并没有牵涉到当时的重大历史事件,很少注入政治色彩,主要是描写小家碧玉的女主人公爱玛的一生琐屑的生活场景。读起来轻松,小说语言上并不幽默,也不夸张,像些叙事文一般的平淡,不像雨果的小说让人读了就陷到故事中的生动,有一点点像歌德的小说,很多的人物心理描写。因此在读《爱玛》的途中曾有好几次想要放弃读下去的念头。是故事中的一位真正的绅士奈特里吸引着我,想要看看他是怎样跟爱玛走在一起的。

故事中,女主人公并不像其他小说里的完美之人,她有很多让人轻视的性格问题。小说开头是这样描述爱玛的:“端庄儒雅、聪明活泼、家境富裕”的年轻女子,也正因如此,使她在性格上有点骄傲看不起底层阶级的人,在婚姻观上首要考虑的是地位和权力,在交友上首要的是看这份友谊是否对自身有利。但是,她也有她的个人魅力,她的端庄儒雅,使她热心做慈善之事来帮助贫困之人,可见她是个富有爱心善良的女孩。她天性活泼热心肠,喜欢做媒人,却总是弄巧成拙造成一轮轮的误会,特别喜欢帮好友哈里特做媒人,却两次把喜欢自己的男人介绍给了哈里特,而哈里特性格上又很弱,很被动,在爱玛的解说下分别傻傻地喜欢上爱爱玛的埃尔顿和奈特里,而拒绝了向她求婚的马丁先生。而我觉得正是她的活泼热心肠,大大咧咧的性格,有点势利眼,又老是犯错又不肯认错的可爱小家子的小女生性格,使

原本是她的好朋友埃尔顿和奈特里深深迷恋上她,当然少不小她原本的资本:年轻貌美富有,能歌善舞,会画画会弹琴,爱读书有教育的大家闺秀的气质。

特意挑了女作者简奥斯丁的书读,因为我认为女作家的小说一定大部分是描写女主人公,想以此来从作家带引我们的角度,来好好再审读现实中的自己。选《爱玛》果真没选错,从简奥斯丁把爱玛的性格淋漓精致,爱玛的好的坏的特点,都需要得我们女生的自我反思,自我完善。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我们可以犯错但要及时改错,我们物资上可以不富有但脑袋上一定要是个百万富翁,在年轻的时候多学学乐器陶冶性情,多看看书,培养我们的气质和阅历,正如年轻企业家董思阳曾经说过的:要舍得在自己脑袋上投资,才能换得开阔的眼界和独到的见解,身上钱财的哦你关系可以转瞬消失,唯有智慧是任何人都拿不走的。小说中也有描写到,在爱玛为了加速帮助哈里特挤上上流社会的行列中,途径之一就是读书。you are what you need.中国作家毕淑敏在《我所喜欢的女子》中这样描述过:“我喜欢爱读书的女人。书不是胭脂,却会使女人心颜常驻。书不是棍棒,却会使女人铿锵有力。书不是羽毛,却会使女人飞翔。书不是万能的,却会使女人千变万化。”

小说中,还有一个亮点,就是女权主义萌芽的诞生。这是在19世纪初是那么的难能可贵的!有点像老师说的那样,开学13周以来从未讲过女作家的书,那是在当时全世界都处于父权主义的大环境下,妇女就是在家相夫教子的,没有社会地位,而小说的开头就很快

的引入了爱玛的女权意识,爱玛之所以决定终身不结婚,原因之一是她觉得她在父亲家里有着最高的地位,而这个地位是无可取代的。而且她认为除了她父亲之外,没有男人会把她放在第一位的。面对着女性的独立,她认为:“单身妇女,若收入微薄,当然令人耻笑,惹人讨厌,是儿童取笑的对象。单身妇女若有财产,总是令人尊敬的,完全可以做到通情达理,讨人喜欢。”她追求的是独立的人格,追求的是要与男人有着平等的地位。在当时的社会中女性期待的结婚并不是爱情的结果,而是以后经济的依靠。而爱玛就拜托了这种封建思想,追求的是女人的尊严和爱情。故事的结尾是她和奈特里先生的结婚,里面没有为了提高自身的地位,没有为了以后的经济生活的担忧。而是两人的日久生情,是两人的默契与相互的欣赏,体谅,爱慕。也许这就是小说的点睛之处,也是作者简奥斯丁的灵魂之处吧。

故事中由头到尾都有在嘲讽当时社会的腐朽观念,而这相比爱玛的所给大家的启发都显得不重要,当时的社会是个极度虚假的社会,没有对人的内心需求的真正追求,唯有对金钱地位的向往,所有的对人的关心更多的是形式上的,对物质的需求更多的是体面上的。而200年过去的今天,21世纪的社会现状也不过如此。而人对金钱的看法是个说不尽的矛盾问题,社会地位任是大多人虽追求的,然而我们如今的社会与旧时的社会进步的,人性化的东西多了。

总而言之,《爱玛》还是很值得女生阅读的一本好书,同时也很值得男生一读,因为里面的奈特里的绅士思想和行为都很值得如今男性去学习。

爱玛读后感共《爱玛》读后感3篇

第2篇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他们或小气或大度或势利或坦荡或卑微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即使过去了二百多年,这些人物似乎依然活在当下并且鲜艳夺目,这是简·奥斯汀小说的魅力,相比《情感与理智》,《爱玛》中的人物更加饱满与可亲。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整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个儿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他。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美貌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爱玛理所当然要嫁给大户人家,这个没有悬念。

?爱玛》是英国着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第五部小说,写作技巧已是炉火纯青,此书和奥斯丁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却似乎有种魔力,吸引读者不断地融入书中的氛围,直到读到结尾才能罢休。这本书我在初中的时候就读了,最近又重温了一次。

这部小说也是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奥斯丁以女性细致而敏感的角度,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文中描写了几对年青男女的爱情,以谜一样的故事,娓娓道来,更是耐人寻味。奥斯丁通过对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和神态,使人物栩栩如生,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场场精彩的舞台剧。

?爱玛》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这肯定是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

?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

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丽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

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奈特利先生是在本书中我比较喜欢的角色之一。有两位性格如此鲜明的男女主角,让《爱玛》増添不少。

让我们细细体会一下:首先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的爱情,这一对是最后才揭露出来,在前面的书本中并没有太多的笔墨描写,他们是如何有感觉的。之前我以前以为,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只是长辈对晚辈的感觉,因为他比她大整整16年。虽然说爱情是不能用年龄来衡量,但是16年这个数字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深深地留下烙印。再加上弗兰克·邱吉尔的伪爱情烟幕,让我认为最后走在一起应该是爱玛和弗兰克·邱吉尔。然而我们太看少爱玛,太看少时间,时间足以让一个人看清楚一个人,时间足以让所谓的暧昧消失。最后的爱玛的自我心里的剖解,和奈特利先生的坚持,让我们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一切却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啊。让读者更开心的是,爱玛不用离开怕离别的伍德豪斯先生,也可以和她的爱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这也是《爱玛》中最幸福的一对。

奥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着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第3篇

?爱玛》是不少朋友喜欢的一部作品,下面是xxxx为您整理的“”,仅供参考,希望您喜欢!

?爱玛》是我读过的第二本简·奥斯丁的书,第一本当然是大名鼎鼎的《傲慢与偏见》了。我喜爱奥斯丁的书,因为她的书里人物是那么优雅而善良,生活气息是那么真实而浓郁,结局是那么美满而尽如人意。

从《傲慢与偏见》里的简和伊丽莎白到《爱玛》里的爱玛和费尔法克斯,都是那么仪态万方而又可人可意,妙龄女郎应该是什么样子,她们就是什么样子,尽管在走向幸福殿堂的路上小有波折,但最终还是天随人愿,嫁得如意郎君,该获得幸福的人们都获得了幸福。奥斯丁很善于描写秀外慧中的乡村女子婚前从交往、爱慕到定情的心态变化。除了修养和才情,奥斯丁从不讳谈地位、财富在婚姻中的重要作用,在奥斯丁笔下正视这些问题绝不显得庸俗可憎,只会令人感到生活的真实和本然。

奥斯丁生于家境小康、富有藏书的牧师之家,极具才智和修养,虽然不乏倾慕者,也有过一段恋情,但终身未嫁。我想奥斯丁本人应该是个完美主义者,她把自己对爱情的向往和达成都写到了书里,她随着自己所创造的女主人公走过了一段段爱情路上的心路历程。

奥斯丁的故事里确实没有涉及重大的历史事件和尖锐的社会矛盾,但时代发展已证明奥斯丁的书的确不是无聊乏味、供人消遣的通俗读物。奥斯丁以女性特有的温婉笔致轻描慢绘了一幅幅十九世纪早期英国乡村安康、恬淡、祥和的图卷,着重于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情感,平淡真实中蕴含着深刻的人性内容。

何谓人性?古今中外的哲人们各有着不同的解释,但人性的存在是不容质疑的。不同肤色、不同种族、不同阶层、不同时代的人们能够互相理解、感情相通的基础就是有共通的人性。二百年前的奥斯丁,从其偏于一隅、单纯宁静的生活中,似乎穿越了时空,将其光辉耀眼的人性光芒洒向人们的心田。

让我们在寒冷的冬夜里,轻拂心尘,屏蔽城市的喧嚣,手捧香茗一盏,静静展读奥斯丁,置身于二百年前英格兰那恬淡、安适、愉悦的乡村风光吧。

?爱玛》讲述的是一个原本自傲自负,又爱幻想的富家女通过给自己的好朋友做媒而发生了一系列囧事。看起来又搞笑又气愤,一个人竟能单凭自己的感觉而乱点鸳鸯谱,差点连自己和好朋友的幸福都赔上了,幸好后来大家都找到了自己的真爱,连爱玛也不再理会自己从前许下的“不结婚”的誓言。

奈特利先生,一个让爱玛又恨又爱的人,最终俘获了这

位被称为完美小姐的爱玛,用爱玛的话说就是:因为你我才不会成为娇纵的人。的确,在很多方面,奈特利都和爱玛唱反调,实际上他是在告诉爱玛,不要感情用事,但爱玛只是在最后才了解,所以说奈特利先生在爱玛的成长过程中起了功不可没的作用,这是值得肯定的!

弗兰克.丘吉尔,一个有修养的公子。我最不喜欢他了,因为和未婚妻吵架而拼命和爱玛搭上关系,让自己的未婚妻生气,结果是简得了重病,要和他解除婚约;爱玛也不再把他当成以前那般完美的人了。他只好写信来道歉。虽然最终得到了完美的结局,但如果我是爱玛,我就绝不原谅他,这种极品的男人就应该受到惩罚,仅仅因为一封信就原谅他,未免太便宜他了,如果以后再做出这种事,难道还要容忍吗?

爱玛也许是简奥斯丁所有著作中最不讨人喜欢的女主角,她张扬而高调,她看待事物非常表面,对自己的情商和智商相当自信,认为自己所想的都是正确的,热衷于观察别人,同时欣赏自己的判断力,读者比她看得高一些,所以她的一切想法和推断都显得那么荒谬和不可思议。

爱玛沉醉于自己高高在上的地位,在脑海里为身边的人牵桥搭线,而她的标准基本是门当户对,社会地位和财富家世是否匹配,所以当一个农民出身的 martin向

harriet smith求婚的时候,爱玛立即觉得这是非常不合适的。

故事中出现了一位和爱玛气质相仿的男士 churchill, 也是一个看事物很表面的人,他看他的未婚妻从头到尾只赞扬了她的容貌,她的肤色,她的外表是如何娇美,他的喜悦体现在这些细节上。他们一拍即合, churchill是一个非常擅于奉承女性的男士,而爱玛特别享受被人奉承,哪怕到最后所有人都被 churchill的谎言和圈套所震惊了,他的几句“发自肺腑”的阿谀奉承的道歉就又让爱玛觉得他还是可爱的。

这个故事中几乎没有一个特别理智的人物,所有人都在 churchill的表演中做着观众,除了男主角。这个男主角承担了小说中所有的理性,公正,尖锐,深刻,风度和高尚的人格。他是爱玛的人生导师,帮助她慢慢纠正自己愚昧的眼光和自以为是的判断力。每一件荒谬事件都是给爱玛上一课的背景。他们有很多次直面对方的冲突和争执不下,的分析能还原一个理性世界的真相,而爱玛却总是走在真相的背面,可喜的不过是爱玛尤其崇拜, 他有能够让爱玛反思自己的力量和影响力。就在这一路引导和教训中,他们走到了一起。我想,他在对爱玛一点一滴的完善中爱上了他的“作品”。 而爱玛最后对harriet smith嫁给

martin的欢喜并不是因为她重新认识到的个人魅力,摒弃了她的传统思想,而只是对自己为harriet几次误入歧途不必再负责和内疚而终于轻松了罢了。我很难去欣赏这个爱玛,她就像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公主,需要别人奉承和赞美,虚荣和自私。

所以当小说中出现类似于她这样的更加虚荣更加不可一世的人物时,爱玛就不再显得那么不堪了。故事中最终结婚的对儿,都不是爱情故事,而是在一场伦敦郊外的城市之间相互寒暄的社交圈子的配对游戏,可能只有 martin是一个在相对底层的真心真意的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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