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科研工作实施方案8篇(教育科研实施:创新方案解析)

本文介绍了一份关于教育科研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该方案包括了科研项目选题、立项、执行、总结等具体内容,旨在推动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

关于教育科研工作实施方案8篇

第1篇

现将《佛荫镇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按照县委 县政府 县防办关于隐患排查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防汛减灾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镇13个村(社区)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学校 医院 场镇 集市 旅游景点 群众安置点等重要场所,重点排查山洪灾害易发区 水库水电站 江河防洪工程重要城镇 在 建涉水工程等部位。

监测预警 转移避险责任人是否上岗到位,履职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制定具有 可操作性的防御预案;是否配置预警设施设备;转移路线安置点选择是否合理,以及安置保障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开展宣传 演练;是否向受威胁群众发放避险明白卡;是否设置危险区警示标识标牌;危险区群众是否掌握避险常识,是否了解预警信号 转移路线等。

是否设置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是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抢险应急预案;是否设置监测设施设备;是否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并据此开展工作;是否对险工险段进行处置或落实应急度汛措施;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工程安全。

是否设置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是否建立巡查 监测相关制度并据此开展相关工作;是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抢险方案;是否在 汛限以下运行;是否对大坝溢洪设施等主要部位进行安全监测;是否属于病险水库,是否开展整治或落实应急度汛措施;大坝下游泄洪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 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库区或大坝溢洪设施等主要部位安全。

是否制定具有 可操作性的防洪应急预案;排涝设施设备设置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全面掌握沿江(河)低洼地带 下穿隧道 地下空间等易涝区部位情况,是否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标牌,落实相应的应急措施。

是否落实专门的防汛机构及监测预警 转移避险等相关责任人;是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抢险预案;营地选址是否科学合理;应急转移路线及安置区域是否明确;是否存在 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工程 营地等区域及施工人员安全。

我镇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此次排查工作,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要亲自过问,靠前指挥。要逐一梳理区域内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对象,明确内容和要求,科学制定方案,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排查工作有序推进。对因责任不 落实导致隐患排查有 遗漏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执纪问责。

我镇要对镇内所有 山洪灾害易发区 水库水电站 江河防洪工程 重要城镇 在 建涉水工程等部位,按照查缺补漏 消除盲区堵塞漏洞的原则,逐一开展防洪安全隐患排查并登记造册,务必确保全面覆盖 一个不 漏。要建立确认机制,排查结果要经被排查对象有关防汛责任人签字认可,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排查工作扎实开展。

对发现的每一处隐患,均要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 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逐处逐项明确整改时限并销号。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要求,查清一处,立即整改一处,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预案,加强监测预警,落实应急措施,全力确保度汛安全。

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在 第一时间告知当地政府和有 关部门,并通过广播电视 网络 微信 短信明白卡和设置警示标识标牌等方式,广泛告知受威胁群众,确保告知率 知晓率两个100%。要加大对基层干部群众的宣传 培训演练力度,全面普及日常防灾避险知识,增强主动避险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我镇要认真组织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县防指及时跟踪督促指导,市防指采取随机抽查 督查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县区按期按要求完成排查 整改工作。

镇级水利 国土 住建 交通 经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系统防汛安全隐患排查 整改工作。

在 工作开展期间,按照“一日一报”原则,我镇及时将当天的排查结果报县防指。

我镇要落实专人负责联络 收集相关部门每日工作成果并汇总上报。

关于教育科研工作实施方案8篇

第2篇

近年来,我县家长学校工作成果显著,在实践中也摸索到了一些规律。家长学校是全民终身学习的一种实现形式,特别是对提高全民学习意识,建立学习型社会,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团县委联合县妇联、县教育局共同组织了一部分基础较好的家长学校进行实践研究,探索对家长学校工作的管理与指导的规律,以提高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为使全县家教事业深入发展,团县委从县情实际出发,实现自立创新,为办好具有特色的家长学校,特制定本方案: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党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立足创新,求真务实,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规律,总结经验,指导全县家长学校持续发展,提高广大家长综合素质,提升家教整体水准,同时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

1、团县委和县教育局结合本县实际,根据县城内和各乡镇中小学家长学校的实际情况,总结出符合我县实际的家长学校工作管理和指导经验,理顺管理体制规范指导运行。

2、指导家长学校以读本为本,在普及家教知识的基础上,使广大家长更新家教观念,改进家教方法,提高家教能力。

3、通过培训和实践,培养和锻炼一支高素质的家长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

本项工作在由团县委和县教育局直接领导下,由团县委学校部和县教育局家庭教育指导组组织实施。指导组由团县委书记于丽荣、副书记庞威和教育局主管领导牵头,下设指导组办公室,委派团县委学校部部长和教育局教育股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此项实验工作纳入团县委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切实抓好。

各实验校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建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和科学管理。

(2)培训一支高素质的家长学校教师队伍。要选聘学校领导和教师、"五老"及专业人士为家长学校教师,经过系统提高,承担家长学校教学任务。

(3)提高家长学校教学质量。家长学校要有工作计划和教育计划。使用省编家长学校通用教材,要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

(4)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做好家长学校日常的教学工作和研究工作。特别要建立科学管理和评估制度,保证家长学校工作的科学、系统、规范。

(5)各家长学校都要开设教学场所,有专用教学设备,选配专人负责管理,选配专人管理家长学校的全面工作。

团县委学校部随时汇报请示领导组,得到及时指导。并有计划的到各家长学校了解情况互通信息,传递经验。各家长学校要定期向指导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遇到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家长学校工作实施方案教育是一个立体化的工程,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家长的世界观、道德观和家庭环境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而家长教育方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对子女的教育。为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帮助家长了解和掌握现代家教知识,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机结合,使我社区学校家庭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年度社区家长学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1、成立家长学校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家长学校的校长有本社区书记担任,委员有社区成员、学校的教师及推选的家长组成,将各项任务具体分工,齐抓共管;

2、社区工作人员、任课教师、班主任每学期都要不定期召开家长会、家访,与家长互助沟通,了解子女在校在家的表现情况,并及时教育;

3、定期召开家长会议,让家长了解教育信息以及教育方法;

4、动员家长撰写家庭教育论文,组织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努力调高家长素质;

5、充分利用宣传媒体,设立家长学校网站,使教师、家长、学生共同受教育。

1、明确思想,确定路线。让家长明白开办社区家长学校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提高家长对家庭教育的认识,明确家长学校的作用,从而支持家长学校的工作;

2、建立制度,落实政策。认真抓好常规工作,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每次家长会上课,教师要备课上课,家访要有家访登记等;

3、加强社区家长学校班主任工作,努力提高班主任素质。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有关理论知识,研究家长学校工作方法,提高班主任工作能力。学期末召开一次班主任经验交流会。

1、举办第一期家长学校培训:对象是五、六年级家长;

2、举办第二期家长学校培训:对象是三、四年级家长;

3、举办第三期家长学校培训:对象是一、二年级家长。

第二讲:让孩子拥有成功的学校生活。(一小校长主讲)

第七讲:增进彼此感情,让家庭更和睦。(一小教师主讲)

3、采用讲座、走访、问卷、经验交流会、描绘等形式进行教学。

第3篇

为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护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疫情,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动物疫情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乡人民政府和畜牧站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动物疫情时,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扑灭”,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贯彻“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全面控制和重点扑灭”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组建应急预备队,实行专业防控和群防群控相结合,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发生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做到群防群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依法加强疫情管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切实控制和消灭疫情。不断总结防控工作的成功经验,制定科学、规范的防控措施,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水平。

成立曹庙乡防控动物疫情指挥部。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提出有关疫情应急处理的措施;组建并完善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疫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进行有关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地实施疫情应急预案。

1、乡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检疫网络和预防控制体系。畜牧站应加强对动物疫情疫情的监测,加大对边界地区、养殖密集区、水禽饲养区等重点地区家禽的监测比例和频率,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2、畜牧站对家禽发生的每一起可疑疫情,应及时监测。

3、发生动物疫情疫情感染人群时,应当对疫区内易受感染的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准备措施。

(二)疫情预警依照动物疫情疫情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以及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对可能发生的疫情,向全乡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预警信息分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4种颜色,分别代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预警级别。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动物疫情疫情或可疑疫情,有权检举控告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动物疫情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动物疫情疫情不得瞒报、谎报、缓报,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违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家禽、鸟类病死率高等疾病或其他重大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畜牧站。畜牧站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诊断,怀疑是动物疫情的,应在1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到市畜牧局,同时采取隔离、消毒等应急防控措施。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一)应急响应的原则。发生突发动物疫情疫情时,要遵循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对势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疫情,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疫情,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突发动物疫情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二)乡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动物疫情防控应急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制定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动物疫情疫情时,负责发布封锁令,实施应急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1)具体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3)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4)对疫情作出全面分析,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方案。

(5)制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和管理工作。

(6)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禽类的扑杀、禽类尸体和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疫点、疫区内污染物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消毒等工作。

(8)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禽类的饲养、经营及禽类产品的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测、检疫和监督管理。

第4篇

本课题是在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背景下提出的,其目的是通过研究促进教学方式的转变和优化。因为教学方式的变革,关系到我们教育的质量,因此我们要以高度的热情和端正的态度,更新观念,转变角色,实施课改,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

国家《教育科研课题指南》第41项推荐课题为新课程背景下各学科课堂教学模式研究。我们的科研课题《历史高效课堂教学模式研究与实验》可以说是这一课题的子课题,是对这一课题的细化落实。这一课题的完成,将有助于实现现有主要历史课堂教学模式的整合和优化,有助于教师对当前先进教学模式和教学策略的全面掌握。

熟练掌握现有历史学科的主要先进教学模式,分析评价整合,并力争推陈出新。

首先,课题选项贴近我们的工作实际,课题组成员都是一线带课教师,教育科研可以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

再者,学校对教学科研重视支持,本校是省级教学示范校,有着良好的科研工作环境。

最后,课题组成员搭配合理,从经验丰富的老教师到年富力强的年轻教师,从具有高端科研水平的硕士到初具科研能力的学士,是完成课题研究的人员保证。

(一)实验对象:结合课题中的具体模式,我们将在三个年级同步或逐步进行实验开展研究。

本研究将采取资料文献法、调查法、课堂教学实验和观察对比等一系列的方法,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路子。

整个研究分五个阶段进行。周期为一年(20xx年1月---20xx年12月)。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各种可能的渠道尽快尽多地搜集各地各校各种形式的教学模式资源,渠道主要是利用报刊、杂志、网络、图书馆、人脉关系等,方向主要是名校名师和教育科研专家等,形式包括文字资料如论文、经验总结交流材料、教学科研心得、各地各校的机构网站和校园网的内部文件,网络视频和音像制品(如各省课堂教学优质课评选的优秀教学案例特别是近年山东省高中历史优质课评选中的优秀课例,各地培训教师使用的优秀教学案例等)。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搜集到的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利用上学期的教学时间对先进的教学理念策略模式进行教学实验。教学实验首先是观摩组内成员的观摩研讨课,课后共同研究讨论,改进完善课型,然后在完善的基础上由研究小组成员执教示范课并形成视频作为阶段性成果。在实验的同时逐个形成教学模式的总结性报告。

第三阶段:(20xx年7月---20xx年8月)一期实验总结,科研资源再搜集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利用暑期对上学期的研究实验进行阶段性总结。并为下学期的进一步研究做好基础性准备工作。

第四阶段:(20xx年9月---20xx年11月)第二分析实验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利用下学期的教学时间对余下的先进的教学理念策略模式进行教学实验。在实验的同时逐个形成示范课教学视频和教学模式的总结性报告。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整个课题研究进行全面性的总结。对过程性和阶段性资料进行系统化整理。在对前期阶段性研究成果整合的基础上形成最终成果,包括结集光盘和结题报告。

在研究过程中,会根据研究的进展情况适当进行各阶段以及阶段任务的调整,但尽量保持研究过程的不间断性。

1、教学案例个案分析资料;2、课堂教学展示视频光盘;3、结题报告。

第5篇

科研兴校是学校发展的必然,开展务实、有效的教育科研也是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途径。为搞好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走科研兴校之路,进一步巩固珠心算、幼儿快速识字实验课题成果,通过深入分析、调研、考察、论证,现结合原拟定的《盘县徐霞客小学校本教研工作实施方案》、《盘县徐霞客小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和《徐霞客小学教育质量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拟定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实施方案,望全体教师遵照执行。

成立学校教育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科研课题审核小组和考核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科研课题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总体安排,日常管理、调控,经费落实,措施保障,科研督导。

(二)科研课题审核小组:负责组织科研课题申报、评审、立项工作。

(三)科研课题考核小组:负责各科研课题的日常检查、阶段性考核、评估。

巩固已有的教育科研成果,开辟新的科研领域,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科研兴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0以下的教师人人参与教育科研,其余教师可取其自愿参加。每人结合自己的学科和班级实际有针对性地自主确定一个科研课题开展教育科研,或从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提供的备选课题中选取一个课题进行研究(学校已经指定课题的教师不再选取其他课题)。

1、小学语文创新教育研究(市级课题,具体要求详见《盘县徐霞客小学语文创新教育科研课题实施方案》,已经安排参加实验的班级的语文教师该课题为必选内容);

4、美术作文(一至三年级未要求参加其他课题的语文教师必选课题);

(一)根据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实际需要,每年根据课题申报情况拟定《课题指南》。教师依据《课题指南》填写《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完成课题设计,报学校科研课题审核小组。

(二)每项课题确定负责人1名,每一负责人在同一时间内只主持一项研究课题,但每人原则上允许参加两个课题(一项主持,一项参加)。

(三)科研课题审核小组对上报的研究课题进行审核和立题论证。经确认和批准后确认为校级课题。

(四)学校每年在已经立项的课题中遴选优秀课题申报上级课题。

(一)凡经学校或上级管理部门批准立项的课题必须根据《课题指南》和《课题设计》认真开展研究。

(二)科研课题考核小组及时跟踪课题研究情况,具体业务由教导处负责。各课题组应密切配合,积极接受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研究,加强指导,及时反馈检查情况。

(三)经批准后的课题,在实施过程中要求修改研究内容、进度、技术指标和变更研究人员、必须提出报告,没有书面报告或已报告而未经批准的各课题组不得随意自行修改或变更研究计划。

(四)为提高科研能力,学校将定期组织专题研讨或选派实验教师参加专题学习。

(五)各项科研课题教师加强原始实验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课题考核小组对日常检查情况作深入分析,及时反馈,然后拟定阶段性指导意见。

(六)学校定期组织研究成果评比活动,积极向上级教育部门、教育刊物推荐优秀成果。

(七)每位实验教师,每学期必须上一节与自己的科研课题有关的研讨课并交相关资料(小组上有活动记录,上课教师有授课记录,听课教师有听课记录)

(八)每个科研课题的研究期限原则上定为一年,若因研究的实际情况需提前或延期结题的,需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报告。

(一)经学校批准的科研课题,经检查考核完成科研任务,达到科研要求每学期末每位实验教师发给50元教育科研经费。

(二)在实验研究中开发出相关校本教材,得到社会和同行的认可,且经试用有一定实用价值的给以一定奖励。

(三)课题研究成果具有可行性,并能在较大范围内得到推广,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被申报为上一级课题的给以一定奖励。

(四)与科研课题有关的论文在省、市、县级评选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教育报刊上发表的每篇分别奖励60元、40元、20元(多人合著的只按一人计算)。

(五)完成阶段科研计划并已经结题的课题,科研成果显著,有结题报告,经考核小组考核、评估,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在与科研课题相关的教学业务评比中获奖的学校亦给以相应奖励,奖励办法参照第四条。

(八)以上各类教育科研补助、奖励由科研课题考核小组分类拟定考核、评估指标,负责具体评定。

2、本方案在执行过程中若有补充,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6篇

以课改思想和理念为指南,以学校规划为依据,努力让学校教科研成为推动学校发展的引领和推动力量。

1、要以科研为动力,推动我校的整体层次提高;要以科研为载体,缔造一大批富有精湛教育艺术、能教能研的教师;要用科研的眼光,构建一切服务于学生未来发展机制,全面充分的促进全体学生的发展。

2、竭尽全力地在实字上下功夫,切实找到自己实践的问题,化问题为课题,深入落实过程性的研究,做着眼与问题解决的科研。拿出真实的富有成效的成果和经验,扎实地给自身和教育教学实践带来变化。

1.建立教育科研投入保障,保证教育科研工作的机制化运作。

2.教科研工作是一个学校品位的标志性工作之一,也应当成为一个教师成长成熟的标志之一。学校将加大教科研在教师考核中的含金量。

3.形成学校以教师总数20%以上的教育科研骨干队伍,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教科研的教科研工作格局。

4.教科研与校本教研相结合,把校本课程开发纳入学校教科研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逐步构建系列校本课程体系。

5.五年内,校级、区级、市级立项和完成课题数、获奖数有新的突破,同时明确以校本教研作为科研工作的重点。

6.期间,学校教师将通过科研,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0篇以上,论文获奖每年度有所增长。

7.加大教科研与学科教学、教研组备课组相结合的支持力度。真正让大多数教师感受到教科研工作对学校工作的促进作用。

总之,通过教育科研,能使我校,在诸多方面跨入先进学校行列。尤其是在制度创新、教育质量方面,成为同类学校的佼佼者,让教科研成为推动学校发展的实实在在的力量。

第7篇

为了加快我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提高城市生态质量,进一步美化我市城市立体空间,有效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梧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我国关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及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立体绿化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立体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一)积极推广城区构筑物、屋顶、墙面、阳台、护坡等立体绿化,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居住区建筑、公共建筑等新建项目应包括立体绿化的建设内容。

(二)酒店、工业园区、医院、商场等新建项目应包括立体绿化的建设内容。

(三)xx年以内已建成的产权明晰、能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的公用建筑以及居住区、会所、围墙等均列入立体绿化实施范围。

坚持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的原则。在建筑规划、建设时应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建设,成为我市发展低碳经济和节能环保建筑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并在完成主体建设的同时完成立体绿化建设。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鼓励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动员社会、集体、个人等共同参与立体绿化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节约的原则。根据不同类型的项目建设不同类型的立体绿化,选择适生植物以及可循环利用材料,在提高绿视率的同时满足休闲、观赏的需要,缓解地面绿化资源不足的矛盾。

成立梧州市城市立体绿化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城市立体绿化推广实施工作,具体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创园办)和八个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梁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徐勇同志兼任。

1.建设项目立体绿化推广组。由市住建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有关单位配合,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建设,使项目在规划、立项、可行性研究、环评和建筑设计阶段加入立体绿化建设内容,并将立体绿化纳入节能建筑建设、评比的指标体系。

(1)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财力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资金和市属公用建筑、公共设施建设立体绿化养护资金,对各城区、街道以及社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养护给予适当补助。

(2)各城区政府负责落实各城区、街道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养护费用。

(3)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委、市政管理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以及各园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和各城区政府,负责督促各自建设组内相关单位落实立体绿化建设和养护资金。

3.城市桥梁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政管理局、桂东公路局等有关单位配合,对城区桥梁实施立体绿化建设。

4.教育系统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教育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城区政府配合,负责市内教育系统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协调工作。

5.卫生系统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城区政府配合,负责市内卫生系统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协调工作。

6.公共建筑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政管理局牵头,市住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东泰公司、市城投公司、市保投公司、城区政府配合,负责全市公共场所立体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7.社区、园区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城区政府和各园区管委会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负责辖区内立体绿化建设管理和协调工作。

8.宣传督查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督查室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市文新局配合,加强城市立体绿化工作的宣传报道、检查和督促,每季巡查一次,每半年通报一次,确保立体绿化建设成果。

(一)在城区主干道两侧和骑楼城核心区优先推广实施立体绿化,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二)城区次干道立体绿化待主干道立体绿化取得效果后逐步推广实施。

政府投资的项目,立体绿化建设经费应纳入项目投资建设预算。

社会单位投资的项目,立体绿化建设纳入项目总体建设计划,与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凡属市级财力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费用,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各区、街道以及社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费用,原则上由城区政府承担,市财政给予适当经费补助。补助标准如下:

(1)屋顶绿化:花园式为100元/平方米,组合式为80元/平方米,草坪式为50元/平方米。

1.按照谁使用、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立体绿化养护专项资金。

2.市属公用建筑、公共设施建设立体绿化养护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3.各城区、街道、社会单位建设的以及虽属市财政投资建设但交由各城区、街道、社会单位管理、使用的立体绿化,其养护资金分别由建设、管理或使用的城区政府及社会单位自行落实。

1.对积极参与立体绿化建设的单位、居住小区,在 园林单位、园林小区评比时给予适当加分。

2.新建设项目确因用地限制,经批准同步实施立体绿化的,花园式屋顶绿化按照30%、草坪式屋顶绿化按照20%计算绿化面积,垂直绿化按10%计算绿地面积。

第8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xx年工作方案》及相关专项行动方案,努力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着力推进品质西安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按照全域化、网格化、系统化、法制化的管理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群防群治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治气、治水、治山、治脏、增绿四治一增重大部署,全面实行网格长制,进一步强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烧、增绿治霾措施,加快构建工程、管理、技术、政策四位一体的大气污染防治新体系,着力解决治霾难问题,坚决打赢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攻坚战,努力争取更多蓝天,积极助力追赶超越。

全市优良天数不少于220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具体目标任务另行下达)。

1.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剩余落后产能;严把环境准入关口,严禁审批和引进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积极推动废物利用、垃圾焚烧发电等绿色环保产业。万元gdp能耗降低3.3%。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市建委

2.逐步将灞桥热电厂、西郊热电厂以发电为主调整为以供热为主;积极协调中省有关部门,长远将其搬出西安城区。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方案调整,年底前提出搬迁规划

3.加快确立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组团发展模式,规划建设通风廊道,确定城市通风廊道的生态控制区边界,给出设计坐标,明确城市通风廊道用地控制要求,严格空间管制,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文物??

4.结合土门地区、幸福林带综合改造,加快推进重点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年内至少完成5户以上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任务。对主城区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摸底调查,制定方案,逐步将重点污染企业从城区搬迁至相关工业园。

5.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完成170万吨煤炭削减总量任务,其中散煤削减量不少于130万吨,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7%以下,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煤炭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50%以下。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

6.严禁新增燃煤设施。按照省政府西安市周边100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扩建燃煤设施的规定,各级审批部门不再办理新增燃煤设施项目的有关建审手续,从严查处违规新建项目。

7.加快燃煤锅炉拆改。巩固建成区内20蒸吨/小时以下地方单位燃煤锅炉清零成果;完成40台驻军单位燃煤锅炉及建成区外20蒸吨/小时以下不少于220台地方单位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应优先拆改城市上风向和通风廊道等地域的燃煤锅炉。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市政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西安城投集团

8.加快燃煤火电机组改造。灞桥热电厂剩余的燃煤机组2×12.5万千瓦(11#、12#机组)、西郊热电厂燃煤机组2×5万千瓦(3#、4#机组)、国维淀粉厂燃煤机组(1—4#机组计5.4万千瓦)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鼓励燃煤火电机组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实现全市燃煤火电机组至少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9.加快燃煤锅炉改造。20xx年10月底前,全市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20xx年10月底前100蒸吨/小时以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完成改造。鼓励其他燃煤锅炉提前实施改造。

牵头单位:市市政局(供热企业)、市环保局(工业企业)、市发改委(煤改洁)

11.所有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

(1)加快电网、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清洁能源供应,通过以电代煤(薪)、以气代煤(薪)等清洁能源替代,解决城市老旧社区、城中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民用散煤燃烧污染,以及农村地区秸秆煨炕取暖做饭、城郊设施农业种植燃煤散烧增热保温等污染问题,有效控制分散面源污染和小微污染源。

(2)建成区内(除集中供热外)基本实现无煤化,清洁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100%;建成区外街镇的居民、商业、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散煤基本由天然气、电力、15公斤以下钢瓶液化石油气或洁净煤等替代;农村地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商业活动清洁能源替代率,平原区农村达到70%,山区农村达到30%。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民政局、市农林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

(3)加快实施气化工程。城市气化率达到88%以上,县级达到60%以上,街镇达到40%以上。大力推动天然气入村、入户改造工程,全年完成不低于2万户改造任务。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农林委、市建委、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13.出台扶持政策,推进清洁取暖。大力推广太阳能、地热能、干热岩、污水能、电热膜、碳晶板、石墨烯发热器件、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和能源清洁化利用等新技术,以及天然气供热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统,年内全市新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以上;建成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

14.继续深化煤炭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对纳入配送体系范围内的煤炭经营场所,按照标准要求规范整治;对非法经营网点全部予以取缔。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规范整治)、市工商局(清理取缔)

15.推进工业和民用燃煤标准的修订,对硫分、灰分、挥发分等严格限制,以强制标准驱动洁净煤的使用。同时,对煤炭经营企业产品质量予以标识,无标识或不达标的煤炭产品不得销售和使用。

16.编制机动车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机动车总量控制和年增长控制政策。

17.20xx年起分步执行国Ⅴ排放标准。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口、销售、注册的车辆,须达到国Ⅴ排放标准要求。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商务??

19.制定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报废政策和下线出租车强制报废政策,分步推进国i、国ii排放标准汽油车、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车以及出租车淘汰报废;国iii排放标准渣土清运车辆逐步淘汰。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出租车)、市城管局(渣土车)、市环保局、市法制办、市财政??

20.加强对营运车辆排放状况和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维修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采用简易工况法。

21.加快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和冒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的开发建设,形成固定与流动遥感检测相结合,人工与自动电子抓拍相结合的超标车和冒黑烟车监管网络。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2.采取分流、限行、禁行等交通管理措施和严查重罚执法手段,全面整治低速汽车和载货柴油汽车污染。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市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邮政??

23.积极探索机动车两个尾号常态化限行办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应急预案执行禁限行措施。

24.从事餐饮泔水清运、家装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等低速载货车,全部更新为达到排放标准的轻型货车。凡手续不全或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要求的一律查扣取缔。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监??

25.减少过境车辆穿行主城区,争取省上支持,中、重型载货车辆绕行西咸北环线通行。

26.开展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

27.推广新能源汽车。新增公务用车、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等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进一步调整购置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出台鼓励政府、企业、个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政策,为新能源汽车出行提供方便,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在新增车辆中的比重。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28.优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步行、自行车、轨道等交通系统建设,增加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交出行比例,全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地铁办、西安城投集团

29.在现用国Ⅴ油品标准基础上,适时提高油品质量标准。

30.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编制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9条》。按照围挡、覆盖、冲洗、硬化、密闭、洒水6个100%和出入口道路硬化、基坑坡道处理、冲洗设备安装、清运车辆密闭、拆除湿法作业、裸露地面和拆迁垃圾覆盖7个到位的管理标准,对各类工地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绿牌为达标施工、黄牌为警告整改、红牌为停工整顿)。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棚)改办、市地铁办

31.年内全面完成三环内两类企业(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的搬迁或关停任务,全市两类企业必须达到防尘综合治理要求。

32.城市道路保洁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的管理模式,深化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五位一体作业模式;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比例不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50%;全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

33.一周内无有效降水时,每周对道路绿化带、绿化树冲洗不少于两次,确保常青常绿。

34.新增、更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使用新型智能环保车型;出台鼓励政策,5月底前完成514辆国Ⅳ排放标准建筑运输车辆全密闭改造任务。

35.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以及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凡允许涉土作业项目,应从严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经发现,一律叫停。

36.各类供暖、供水、供气工程,要提前安排工程计划,避开在冬防期施工。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建委、西安城投集团、市水务集团

37.加强郊区县道路硬化建设,县乡村道路全部实施硬化。

38.将城乡结合部、城乡主要交通干道的清扫保洁纳入城市治理考核范围,解决城乡道路保洁差别化管理问题。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城乡结合部)、市交通局(城乡干道)

39.继续开展堆场扬尘专项治理。深化砂石场、白灰场、黏土砖厂、煤炭经营场所等各类堆场扬尘污染治理,20xx年6月底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产治理;20xx年10月底前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停。

40.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加快开展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完成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市政??

41.加快推进夜市烧烤摊点规范整治工作,提高档次和规模化经营水平。整治淘汰一批设施差、排放大的小餐饮和夜市摊点;室外露天烧烤必须划定区域集中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杜绝散煤燃烧。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

42.全市所有一类餐饮(炒菜、火锅、油炸等)经营单位和集体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达标排放;营业面积400平方米(或6个灶头)以上的经营性餐饮单位,必须完成油烟净化深度治理任务。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等率先落实餐饮油烟治理,4月1日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完成治理任务;5月1日前大专院校、企业单位完成治理任务。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财政??

43.完成三环以内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改造,进一步提高油气回收效率。

44.对4s店等汽车修理业开展有机废气深度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45.对水泥、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完成省上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46.自20xx年起,全市全面销售使用水溶性等装饰涂料,严禁使用含高挥发性有毒有害物质的稀释剂,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

47.筛选已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重点工业企业,试点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48.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绕城高速以内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绕城高速以外区县、开发区参照市政府《通告》,划定并公告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区域。

配合单位: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质监??

49.按照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完成《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50.广泛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社会宣传活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户外电子屏等形式扩大宣传面,努力营造全社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城管??

51.建设秸秆收贮利用体系,鼓励秸秆资源化利用。通过秸秆机械化还田,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以及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形成合理布局、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生物质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年内开展秸秆全量利用试点示范项目不少于8家。

52.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力度,确保夏秋两季实现零着火点。

53.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98%;加快推行供热计量,不断提高供热计量面积。

54.实行铁腕治霾网格长负责制,细化完善市、区县、街镇、村(社区)四级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网格长的管理制度,严格绩效考评、责任追究,做到权责明确,履职尽责。

55.充分利用现有的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快一级(市级)网格化指挥监控平台建设,完善二级(区县级)平台建设,增设固定、流动监测监控点位,实现市、区(县)平台联网,基础数据实时采集,形成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的铁腕治霾网格化管理体系。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电子政务办

56.加强三级(街镇级)网格化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网格员激励奖励机制,确保三、四级网格规范运行。

(1)按照四季常绿、一路一景标准,加快城市绿色林带、立体绿化和绿道建设,推行广场、街区、社区绿荫化、园林化、生态化。年内造林绿化3万亩,新建街头绿地广场60个,新增城市绿化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

(2)在高陵、阎良、临潼等城市低层上风向规划建设绿化林带、生态湿地。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财政??

58.扩水工程。树立柔性治水、系统治水理念,按照涵养水、聚集水、用好水的要求,扎实落实河长制,全力推进八水绕长安综合治理工程和生态恢复工程。围绕关中水系建设,加快昆明池、涝河渼陂湖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渭河滩区整治及灞河、浐河、泾河、潏河、石川河等河流综合治理;完成李家河水库、岱峪水库、甘峪水库等9个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启动治理工作。全年新增生态水面2600亩、湿地面积4450亩。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农林委、市环保??

59.推进关中地区建立产业布局、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执法考核等方面为一体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治联控机制。

60.按照设置科学、操作便捷、联防联动、及时高效的原则,修订完善现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61.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机制,成立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团队,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支持。

62.细化完善应急响应管控清单,实行分级责任管理,确保停工、停产、限产、限行等应急减排措施落地。

64.利用西安现有科技资源,聘请国内著名专家、学者,组建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形成综合研究体系,分析评估对策与措施。加强雾霾与臭氧形成机理、源解析和污染迁移规律等大气环境领域科学研究,积极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气象局,相关大专院校、科研院??

1.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坚持问题移送、重点督办、定期通报制度。

2.发改、环保、城管、公安、建设、商务、国土、工商、工信、交通等市级牵头部门,分别组建专职专项督导检查组,坚持不间断地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3.强化污染源监管,确保涉气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4.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坚决清理取缔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严重的一般制造和低端服务业企业。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政局、市水务局、市规划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国网西安供电公司

5.依法加大对重点燃煤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6.对重点燃煤污染源自行监测数据如实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采暖期每月、非采暖期每季对全市生产、流通、使用(重点排污企业)环节的煤质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煤质超标的,一律严肃查处。监测、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生产)、市工商局(流通)、市环保局(使用)

8.按照工业废气治理的要求,引入第三方治理服务机制,加强对喷漆、装饰、餐饮油烟、汽车4s店等行业的废气治理和日常维护运行管理,提升治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各自职责)

9.加强对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建立监管台账,确保规范运行。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储油库、加油站)、市交通局(油罐车)

10.对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治理情况进行拉网式集中检查,督导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11.配备环境执法便携式pm10、pm2.5、vocs监测设备,增强环境监管能力。

12.将比亚迪汽车公司、三星电子公司等涉有机废气的重点企业,纳入重点污染源监管。

13.开展出租车、货运车、低速汽车等重点车辆和早市、夜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车辆专项整治,对证照手续不全或排放超标的车辆依法查处、改造升级。

14.加强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开展在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生产一致性大检查。凡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依法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15.加大缉查布控系统及路面巡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黄标车、货运车、低速载货车及摩托车限行管控措施,对违反限行规定的从严扣分、顶格处理。

16.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经营资质。

17.提高淘汰车辆拆解率,加强对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规范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回收和拆解工作,严禁淘汰车辆回流市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查扣)、市工商局和市质监局(非法拆解)、市商务局(拆解监管)

18.加大生产和流通环节油品质量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油品,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19.对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依法高限处罚,一律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曝光,计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棚)改办、市地铁办

20.严查严管渣土清运车辆,落实夜查制度,采取设卡检查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程对渣土清运车辆实施监管。凡发现高尖装载、带泥上路、沿途抛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的车辆,一律予以查扣,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倒查追究车辆所属营运车队和驶出工地建设施工方的责任。

21.充分发挥街镇、社区、公安派出所、网格员力量,加大对焚烧垃圾、落叶、杂草以及废矿物油等冒黑烟行为的管控力度。凡发现单位、企业和个人违法违规焚烧的,依法依规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22.加强烟花爆竹监管,坚决杜绝禁售、禁放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牵头单位:市供销联社、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各自职责)

完善组织机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市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成铁腕治霾办+督查考核办+专项工作组的工作机构,由常务副市长、市委秘书长和分管环保的副市长主抓。单设市铁腕治霾办,明确机构编制、落实专职人员,全面负责铁腕治霾组织协调、综合督查、评比考核等工作;全市组建8个专项工作组,市发改委设立煤炭削减专项工作组;市环保局设立燃煤锅炉拆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涉气重点污染源监管、网格化管理专项工作组;市工信委设立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公安局设立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建委设立建设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组;市城管局设立渣土清运、道路扬尘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农林委设立生物质综合利用专项工作组;市委宣传部设立铁腕治霾宣传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由一名副局级领导专职负责。各区县、开发区要参照市级模式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铁腕治霾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建立例会制度。全市每月召开一次铁腕治霾工作例会,由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主持,听取各专项工作组汇报,研究破解问题,推进工作开展,通报月度考核结果。

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以及市铁腕治霾办抽调专职人员组成督查考核办,负责对各专项工作组、市级部门和区县、开发区铁腕治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考核。充分运用行政、经济等综合手段,对任务完成好、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办;对工作不力和不作为、慢作为的实施责任追究。并将考核结果统一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通过铁面督查、铁面考核、铁面问责,推动铁腕治霾。

本方案牵头单位负责对所牵头的工作任务进行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并组织召开会议,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推进落实;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督导督办,对工作不力或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提出责任追究意见。配合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完成牵头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周密组织实施,攻坚破难,扎实推进,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完善铁腕治霾法规标准体系,修订《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涉气地方标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深入开展利剑斩污专项执法行动,从严查处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和典型案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防范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合力,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

市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资金补助办法及配套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铁腕治霾资金投入力度,整合资金渠道,保障经费落实。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原则,调整财政支持方向,重点支持网格化建设、燃煤锅炉拆改及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有机废气治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清洁能源推广、农村传统能源改造、秸秆综合利用、现代农业设施治理、小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等工作。

各专项工作组,市级各部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逐月确定重点工作任务,每月5日前向市铁腕治霾办报送上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当月重点任务计划,并落实专人负责、领导审签、台账管理的报告制度。市铁腕治霾办每月对各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宣传教育活动,疏导治霾热点难点问题,宣讲治霾现状与对策,普及治霾科学知识及其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引导舆论导向,营造舆论氛围,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治霾行为准则。政府自觉带头行动,做绿色管理者;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做绿色生产者;公众积极参与践行,做绿色消费者。

西咸新区对标省上要求,结合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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