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防火倡议书8篇("燃起保护森林之火:倡议书")

《护林防火倡议书》是针对当前森林火灾频发的情况而提出的倡议书。该倡议书旨在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并参与森林火灾的防控工作,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火灾的发生。通过倡议书的发布,希望能够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同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护林防火倡议书8篇

第1篇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每年的11月到次年的6月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每年3月到5月是森林防火特险期,点点火苗可毁整片山林。为了严防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倡议共同遵守如下规定:

一、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草、果园清杂、野外烧饭等;

二、在林区祭祖扫墓时不焚烧香烛、纸钱,不燃放烟花、鞭炮;

四、教育孩子不在林区进行篝火、烧烤、野炊等活动;

五、进入林区时服从守口人员和护林人员的监督检查,自觉抵制野外用火行为,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扑救;

六、在森林火灾扑救中,要高度重视安全,老、弱、孕妇、幼、病、残者不要参加扑火。

为了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您的家庭幸福,请自觉预防森林火灾。

护林防火倡议书8篇

第2篇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绿色屏障,更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

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为我区的森林防火期。冬至、春节、清明是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在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确因生产用火的,必须经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镇街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民族有在冬至、春节、清明祭祖,以表哀思的传统习俗,请您在祭祀先人时严格管理好火源,以免酿成森林火灾。请您在祭祖、上坟时,必须做到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在冬至、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坟墓周边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4.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野外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火警电话______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第3篇

“清明节”将至,为保证大家安全地度过假期,结合学校的整体安排,现将假期安全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更好地了解同学们的假期出行安排,保障同学们的个人安全,请同学们配合各班负责人做好离留校统计,各班负责人及时向各年级辅导员汇报。

二、假期交通客流较大,聚会较多,请离校同学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辅导员老师取得联系。

三、若有同学自发组织集体外出游玩活动,必须提前向辅导员老师请示,由学院审核、批准、备案。

四、建议假期外出同学购买小额人身保险,注意交通、饮食、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五、留校同学要注意用电、用水、防火等安全问题,切忌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违章电器,不要在宿舍内吸烟,不要存储易燃易爆物品。注意寝室通风,避免病菌滋生,保障健康生活。

六、留校进行实验的同学要注意实验安全和防火防爆,要注意检查实验室和工作间的仪器设备、电线排布、实验药品、给水排水、通风排风等,避免火灾等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七、所有同学要注意人身安全、物品安全,防止盗窃、抢劫、网络诈骗、信贷陷阱等事件的发生。

第4篇

一是倡导安全用火,认清火灾危害。请广大城乡民谨记我县是森林高火险区、冬至期间是高火险期,冬至进入林区追思先人一定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林区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进行烧纸焚香、点燃蜡烛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防火灾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平安作为对亲人的最大告慰。

二是倡导文明祭祀,弘扬节俭风尚。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十不准”规定,做到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森林防火区域吸烟、焚香、燃烛、烧纸、野炊和燃放烟花爆竹等,竭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加强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管住老人、小孩和智障人员等特殊群体,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自觉摒弃烧香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陈规陋俗,大力推行鲜花祭扫、网上祭扫等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哀思,不给疫情防控“添堵”,不给森林防火“添乱”,争当文明、有礼龙游人。

三是倡导爱护森林,呵护美好家园。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加入到森林防火志愿者队伍中来,弘扬生态文明新风尚,自觉爱护身边的林木,你我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争当绿色家园的守护者、生态文明建设的标杆,共同呵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和璀璨明珠。如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和火情火灾,请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同时采取合理方式做好避险救灾,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第5篇

清明节是我国缅怀先人、扫墓祭祖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焚香、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事件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我们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以及村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不仅可能把多年的生态建设成果和几代人艰苦努力培植的林产业毁于一旦,甚至于烧毁村庄,造成人员伤亡。随着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加大,森林面积大幅增长,加之全球气候异常,发生森林火灾的机率高,并呈上升的趋势,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着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增强防范意识,严防森林火灾,建设绿色家园是我们的共同愿望。

2、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要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树立文明平安祭扫新观念,倡导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一次墓碑以及网上祭祀等无烟祭扫方式,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不断提高和丰富个人精神文化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3、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灾隐患。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森林防火区域吸烟、焚香、燃烛、烧纸、野炊和燃放烟花、鞭炮孔明灯,竭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加强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让我们携起手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让森林火灾失去肆虐人类美好家园的机会,让逝者和生者都享有青山绿水,让越来越丰富的森林资源惠及全社会。

第6篇

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森林是自然的保护伞,在茂密的森林中成长着许许多多奇花异草、活动着各种各样的珍禽异兽,繁茂的枝叶截留降雨,减弱水流对土壤的冲刷。森林是庞大的氧气制造厂,森林是良好的吸尘器,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每一片树叶就是一个滤毒器。森林是绿色的隔音墙,枝叶茂密的树冠,对噪声有很强的吸收和消减作用。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十年树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往年,我县境内曾不同程度地发生过森林火险、火灾,资源受到破坏,经济损失严重。时值冬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良好植被,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更好地建设我们的家园,在桐庐县教育局第27个森林防火期的主题活动号召下,我们特向全校学生及家长发出倡议书,提出如下倡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学生、家长要相互学习、交流,加强对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家长要教育好孩子不要野外用火、玩火、玩爆炸物等,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学生要劝告家长不得在林旁山边烧田埂、火土灰,不要在林区吸烟、上坟烧纸,不能在林内用火把照明、在林区稻田烧稻草,更不能毁林烧木炭等。

3.学生、家长要主动监督家人、邻居,特别是弱智者、过路人不能野外用火。

4.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用明火照明、吸烟、生火取暖等,要及时劝诫并制止,如果制止不了,要及时向村委会或当地政府部门报告。

5.近期内,教育您的孩子不得在林区内开展任何活动,严禁野炊。

6.家长要做孩子的榜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情,应及时报告,积极扑救。尤其是青壮年家长要踊跃上一线,不做旁观者。救火时,要服从指挥,科学灭火,并做到以人为本,注意安全。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而努力!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祝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第7篇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火源管理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措施和重要手段,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每年的12月1日至来年的5月31日是森林防火期,为此,我们倡议:

1、禁止在林区及林区周边用火,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五不烧六不准”规定。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时,须报呈贡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审查批准,并要预先开设防火隔离带和有专人负责安全。

2、在春节、清明节和其他节假日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用环保、植树、鲜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文明方式祭奠寄托哀思,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请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林区及其周边玩火。

4、造成森林火灾,要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5、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受到处罚和警告。

6、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社区负责人或拨打雨花街道办事处防火值班电话,电话:______。

7、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自觉遵守规定,积极参与我们的倡议。

第8篇

立春以来,气温上升,杂草枯萎,一点星星火,可毁完顷林,各种诱发森林火灾因素增多,火源管控难度加大,防火工作进入关键时期(20xx年3月18日—6月30日)。为更好的保护我校森林资源,xx大学后勤管理处校园绿化中心号召全校师生自觉遵守《xx省森林防火条例》,做好森林火灾防范。

1.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森林防火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4.严禁在林区吸烟及打火把照明;严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6.区扫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烧香蜡纸钱需专人守候,待火源熄灭后离开。

8.科学扑火,注意人身安全;不要让老、弱、幼、病、伤残人员参加扑火。

发现火情,请立即报警,报警电话:,如发生火灾,及时组织扑灭,并将依法追究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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