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管理规定7篇(规范教室秩序,建立良好习惯)

教室是学校教学的重要场所,教室管理对于保障教学秩序、提高教学效果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学校制定了详细的教室管理规定,以确保学生在良好的环境中学习,教师有一个舒适的教学环境。本文将从教室卫生、器材管理、纪律要求等方面探讨教室管理规定。

教室管理规定7篇

第1篇

为进一步加强教室的灯管使用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师生节约用电的意识,特制定教室灯管使用管理规定。

班主任为教室灯管使用管理责任人,班主任委派一名学生专门负责管理。

(2)课间操、室外活动课必须人走关灯,严禁室内无人而灯管开启;

(3)根据室内学习人数合理开启灯管,15人以下不得开启全部灯管;

1、年级学生干部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级量化考核,每一根灯管扣2分,累计扣分;

2、年级值日教师每天进行巡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级量化考核,每一根灯管扣2分,累计扣分;

3、德育处抽查,检查结果纳入学校对班级量化考核,每一根灯管扣2分,累计扣分;

教室管理规定8篇

第2篇

一、音乐教室有专人管理,学生进音乐室上课,应提前排好队,有序进入教室。下课时依次离开教室,不得拥挤。

二、使用音乐教室,应爱护教室内的公物,不随意动用室内的乐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三、室内所有音乐教学器材要登记造册,建立明细帐目,做到帐物相符。特殊器材有专用设备存放,贵重器材可由教师负责保管。音乐室一切设备、教具,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

四、室内布置有一定的艺术氛围,各类器材摆放整齐有序,方便教学。定时打扫,保持音乐室的清洁卫生,师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音乐教室。

五、教学时要爱护器材,细心使用。平时对各种器材要经常检查、养护,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

六、使用音乐教室者,使用后应切断室内所有电器的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各种器材使用要注意人员安全,有防火、防盗、防霉等措施。

七、每次使用后,使用人应在《使用情况登记簿》上认真登记。

八、其他师生需要使用音乐教室的,须经本室管理教师同意。使用前应由双方验收器材,设备等。使用时,应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管理。

第3篇

1、各班级学生应树立爱护公物的思想,保管好教室内外的一切公共财物。

2、每学期由总务处保管员清点交给班极各项设备和用具,班主任签字验收,由班主任责成同学认真管理。

4、如物品自然损坏(如桌凳松动),由班主任证明,及时报总务处,总务处派人查明后及时修复。

5、人为损坏或管理不善引起的.损坏(如门窗不关被风吹坏)以无法查处的,由班级负责赔偿。

6、节约水、电,午间天晴要及时关灯。否则,视情况轻重扣分。

7、教室、走廊、教学区禁止打球、拍球等,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语教育,没收球具,直到罚款处理。

8一切设备未经总务处同意不得随意搬动,严禁在墙壁、桌椅上刻写踏踩、刻画,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到罚款处理。

9、学期结束,由班主任负责将各项设备、用具清点上交总务处,如有损坏、丢失,由班级负责。保管好的班级,学校予以表扬奖励。

第4篇

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形势,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广大师生遵纪守法意识和社会公德水平,调动广大师生爱护公物的积极性,强化公共财产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经研究决定各班级中的财产管理落实到班级。

各班教室中的课桌椅、讲台桌、黑板、黑板擦、门窗玻璃、灯具、墙壁、国旗、风扇、班级标志牌、广播喇叭、电视、视频转换器和其它电器等公物均由各班级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

各班必须管理好自己教室中的校产,每学期初由学校总务处登记或造册后交一份给班主任(一式三份)。学年末班主任依据登记册所列财产交还学校,由学校总务处和德育处管理人员检查清点验收。

1、桌、椅、门窗、窗扇接头松动,导致桌椅掉脚,可以原物修补的,视为自然损坏,班级及时报告总保管维修加固并作登记。灯具原物均在,但灯管不亮,学校电工负责更换,黑板、墙壁、地板裂缝属自然损失,学校负责维修。

2、玻璃破碎、门窗扇折断、灯具不全、桌椅接头折断导致松散、墙壁、黑板灰土较大面积掉落。地板较大面积损失、广播喇叭丢失及损坏,均属非正常现象,应赔偿或加倍赔偿。

凡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或丢失者,应照价赔偿,故意破坏加倍赔偿,性质严重的由德育处和保卫部门依规处理。

每次清点后,如所管理的.财产无损坏或虽有损坏但比较轻微的,且赔偿手续均已办理清楚,对保管工作认真负责、财产管理管理好的班级,学校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所属班级财产,如果是个人损坏的应由个人赔偿,找不到责任人由班级赔偿。凡因责任心不强,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或丢失者,学校给予批评和相应处罚。

每学期结束时,总务处和德育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财产检查并由总保管汇总,财产赔偿由总务处决定;奖惩由德育处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对每个班级进行评估后,做出决定。

玻璃每块3-10元。讲台桌200元,课桌每张100元,凳子20元,灯管每条10元,镇流器每个15元,启辉器每只3元,标志牌每块35元,吊扇100元,广播喇叭一个100元,墙壁、黑板、电视、视频转换器和其它财产等方面视具体情况而定。如不在上述范围,由总务处根据具体财产损坏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处理。

第5篇

第一条 教室是学校实施教学的主要场所。为了优化育人环境,保证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给广大师生创造文明、优雅、整洁、舒适的教学环境,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各类教室的管理、分配和调度等工作。未经学校教务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教室。

第三条 凡学校计划内的各类教学活动所用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度。

第四条 每学期期末,教务处根据下学期各教学单位的教学计划、学生人数及教室使用情况,制定下一学期的教室使用计划。

第五条 教室使用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由于特殊原因确需调换教室,必须报教务处教室管理科进行调整。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使用教室开会、组织活动、举办各类讲座、办班等,若发现违犯此规定者,按其对教学工作的影响程度及具体情节,学校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第八条 临时借用教室,应提前三天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医科大学教室借用审批表》,注明活动内容、负责人、具体时间、参加人数及是否使用教室多媒体设备,加盖本部门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经教务相关部门批准后,使用部门凭《重庆医科大学使用教室回执单》到教室管理办公室办理借用教室手续。

第九条 聘请校外人员来校内举办各种讲座或交流活动等,需要借用教室,须填写《重庆医科大学教室借用审批表》,经学校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到教务处教室管理科办理借用教室手续。

第十条 在校内举办非学校计划教学班需使用教室,按一下程序办理租用手续:

1. 提前两周将办班批复文件、资质、教学计划、教室使用申请表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统筹安排。

2. 申请获得批准后需按相关规定到财务处缴纳教室使用费用。收费标准见《重庆医科大学教师租用收费标准》。

3. 申请单位持申请批复和缴费收据到教室管理办公室登记后,办理使用教室手续。

4. 如需在办班期间改变教室内设施设备或外接各种设备,需提前说明并经教务处同意后,在教室管理人员的协同下进行。未经许可擅自改变教室设施设备者,视其对教学工作的影响程度及具体情节,学校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第十一条 借用单位必须保持教室清洁和室内各种设施设备完好,活动结束后,要经教室管理人员验收。如有损坏,借用单位必须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 进入教学楼要注意着装仪表,夏季不准穿背心、拖鞋、裤衩进入教室;在教室进行自习时不得倒插门锁;不得在教室内留宿过夜;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教室。

第十三条 教学区应保持安静。严禁在教学楼内高声喧哗、叫卖物品;未经许可,禁止在教学楼内及教室内举行各种形式的聚会、晚会及其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乱倒垃圾;严禁在墙上、门上及课桌椅、窗帘上乱涂乱画乱刻;严禁将食物带入教学楼;严禁吸烟。

第十五条 教室内的.一切公物都是为了满足正常教学所配置的。严禁损坏或拿走教室内的各种教学用品和设备;严禁擅自调换教室内设备及其它公物;严禁踩踏课桌椅。

第十六条 注意节约用电,教室内人少时应集中用灯。最后离开教室者,须注意关闭电源、关好门窗。

第十七条 教学楼过道、大厅、厕所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由清洁工负责打扫和保洁;教室卫生由上课学生负责打扫和保洁;多媒体机柜由教室管理人员进行清洁维护;期末考试期间教室卫生由清洁工负责。

第十八条 进入教室的所有人员不得乱扔垃圾,果皮、纸屑,废旧物品必须放在指定位置。教室管理工作人员应对环境卫生进行督促检查,保证走廊、门厅和外墙无张贴物,保证地面清洁见本色无杂物,门窗清洁,黑板干净,桌面干净,墙壁顶棚无灰尘,无蜘蛛网,门窗玻璃明亮。

第十九条 教学楼内教学设施如:水电、照明、电扇、黑板、桌椅等由后勤部门负责维修维护;多媒体等教学设备由教学设施管理办公室及学校设备处负责维修维护。各部门必须对损坏的教室设备设施及时进行维修维护,不得影响教学。

第二十条 每学期结束后至开学前,由教学设施管理办公室处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维修维护和保养,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一条 教室由教务处教学设施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全校师生员工进出教学楼必须服从教室管理办公室的管理,尊重教室管理人员的劳动。

第二十二条 未经许可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教室上课、听课或自习。如发现有私自到教室上课、听课或自习的校外人员,教室管理工作人员要问明情况,劝其离开,必要时报保卫处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严禁私自拉线接电及使用各类充电器、电炉等;严禁在教学楼及其它教室内燃烧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进教室;严禁移动和损坏防火器材及防火标志;严禁在教学楼内及楼口、楼道停放任何车辆或摆放其它物品。注意防火、防盗,防止各类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

第二十四条 严禁在教室内进行各种非法集会、邪教宣传、传销等活动。

第二十五条 教室钥匙由教室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每天教室管理工作人员根据教学计划负责开关教室。

第二十六条 教学楼和教室应当在正常上课及晚自习所规定的时间前半小时开门。缙云校区教室管理值班人员负责开关多媒体柜。

第二十七条 教室楼内设有教师休息室,是教师课间休息的场所,严禁学生及其他闲杂人员入内。

第二十八条 教室管理人员要认真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有关教室的各种问题,及时解决教学设备出现的各种故障。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学校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处罚。

第6篇

教室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为保证广大同学能在一个安静、整洁的环境中学习就必须搞好教室管理,建立良好的学习环境。为做好我校的教室管理工作特制定教室管理细则如下:

第一条、保持教室、楼内肃静,楼内不得喧哗,要自觉维护教学楼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二条、要爱护公物,对桌、椅、黑板、门窗、灯具、玻璃、消防设备等不得损坏,不得在教室内随意涂抹、刻画。

第三条、自觉维护教室卫生,不得乱丢果皮、纸屑,不得在教室内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意张贴与教学无关的纸张。

第四条、教室是进行教学的文明场所,禁止男女搂抱、亲吻等不文明的举动。第五条、严禁在教室过夜,不准在教室动用明火、使用电炉、电热水器,不准使用充电器、应急灯充电,违者没收用具并给予50元罚款处理。

第六条、教室内的一切设施应在本教室使用,未经教室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搬出教室,更不得挪做它用。

第七条、平时不得在教室内召开联欢会,严禁在教室举办舞会、放录像。

第八条、不得在教室内倒插门进行学习,晚间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离开教室,离开时随手关灯并关好门窗。

第九条、为节约用电,凡在教室自习十人以下的只能开一组灯,二十人以下的开两组灯,不按规定开灯者,按超用电加倍收费。

第十条、不是本校学生不准在教室学习和使用教室进行其他活动。

第十一条、凡违反规定的行为,将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一条、教室均由教务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每年按教学计划及各学院在校生数调配、各单位只有使用权,没有调配权。

第二条、公用教室的清洁卫生、公物保管和管理工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专用教室的清洁卫生、公物保管和管理工作由各院教务办公室负责。

第三条、多媒体教室的管理采取专人专管制度,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业务,责任心强。

第四条、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必须经过培训,在确认熟悉掌握多媒体教学设备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及仪器设备维护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

第六条、多媒体教室严禁用于教学以外的用途;如播放vcd、卡拉ok等娱乐性活动。如经发现扣除单位次年经费2000元/每次,由教务处执行。

第七条、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保持教学楼内清洁整齐。

第一条、卫生清扫实行“两扫一擦”制,即扫地面、扫墙面,定期擦洗门窗玻璃。

第二条、具体标准是:桌椅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垃圾、纸屑、污物,黑板干净,窗台干净,玻璃干净明亮,地面干净无痰迹。讲台、讲桌干净,粉笔、板擦摆放整齐。

第三条、教室的地面和玻璃清扫、擦洗时间:教室的地面卫生清扫必须在学生每天自习结束后清扫干净,玻璃每月至少擦洗一次。

第四条、教务管理办公室对学校所有教室的卫生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如有不合格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给予罚款处理。

第一条、教室桌、凳完好率保持100%,丢失的课桌、凳照价赔偿(课桌180元,凳子50元),如有损坏的桌凳,视损坏程度,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派人维修,凡属人为造成的损坏,经查核实后按设备的造价加倍罚款。

第二条、教室门窗玻璃如有人为损坏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派人维修,维修费用由使损坏者支付。

第三条、教室的照明设施,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使用单位赔偿。如灯管、启动器属正常损坏的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通知水电暖管理中心给予更换。

第五条、教室的照明设施如属人为造成的损坏,情节严重者给予100元罚款处理,并张榜公布。

第六条、各单位使用教室举办联欢或进行其他活动时,严禁在灯管上缠彩纸,如有违反罚款50元。第七条、教室内的消防设施无特殊情况严禁动用。如有违反者,交校保卫部、消防科处理。

为搞好教室建立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教室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和奖惩办法,望各单位参照执行。具体检查评比标准如下:

第一条、教室卫生(70分)要求做到教室卫生每天清扫一次,毕业设计室、制图室由各系安排使用教室的班级清扫卫生。寒、暑假放假前必须将所有教室、办公场所等的卫生清扫干净。

(2)教室桌、凳和其他用具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抽斗无纸屑污物。(15分)

(6)教室墙壁、门窗无张贴与教室无关的纸张。(10分)

要求楼道墙裙、窗台均按本单位教室、办公室、资料室等所在位置划分责任清扫区。

(2)楼道窗台干净,玻璃明亮。(10分)卫生标准的评分按百分比计算:91——100分为优秀81——90分为良好71——80分为一般70分以下(含70分)为差

第三条、奖惩办法:每月检查一次(时间不定),保持全优的教室给予奖励,卫生差的教室除通报批评外将给予50——80元的罚款,此款用于奖励卫生全优的教室。

第四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每月不定期对所有教室门窗、玻璃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通报物业管理中心。

第7篇

为保障培训室的整洁和设备的整齐完好,保障公司的培训需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原则

培训室只适用于公司各项培训和会议用途。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内部所有参与培训的员工(包括驻外分公司、办事处员工)。

第一条各部门如需使用培训室,须至少提前一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登记,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

第二条培训室组织者应提前到场,对所需电脑、投影仪、音响系统等设备进行调试(如若培训室负责人不能提前到场,应提前安排他人做好准备工作),已保证培训计划的正常进行;

第三条操作者须小心使用培训室的仪器设备,尤其是电脑和投影仪,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设备,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四条进入培训室参加培训的人员都应保证培训室的干净、整洁。培训过后,培训组织者应负责安排人员对培训室内卫生进行打扫,并将座椅等设施摆放整齐;

第五条培训室使用完毕后,培训组织者应及时告知培训室管理人员,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如未通知管理人员而造成设备、仪器丢失,由相关申请、组织人照价赔偿。

1、培训室严禁吸烟,禁止将纸屑等垃圾丢在培训室内;

2、培训桌应整齐摆放,前后左右应保持一致间距;禁止在培训桌上乱涂乱画,保持培训桌桌面整洁;

3、培训室地面应定期进行扫除清理,保持室内无杂物。

1、培训设备如电脑、投影仪正在工作时,禁止直接切断电源。未经允许,培训设备禁止随意挪动原摆放位置。

2、投影仪工作期间,不可直接切断电源。关闭投影仪时,先关闭投影仪电源键,5分钟后再切断电源,避免损坏投影仪。

3、培训结束后,培训室管理员应检查培训设施及电源是否关闭,并锁好遥控器、电脑等重要设备,关好风扇、电灯及门窗方可离开培训室。

4、培训组织者如需要带入u盘等存储设备接入培训室电脑时要注意防止病毒。

5、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人力资源部许可不得将培训室的设施拿出培训室或转做他用。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应公示在培训室醒目位置,培训前应由培训组织者向培训人员宣读。

第二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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