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的心得体会19篇(活力生活:感悟与成长)
在繁忙的现代社会中,每个人都在追求着生活的快节奏,但多少时候我们是否曾停下脚步,思考活着的意义?本文将探讨活着的心得体会,分享一些启示和感悟,希望能引发读者对于生命的思考,并从中汲取力量与勇气。
第1篇
人们总会去崇尚那些优秀的作家或者伟人,但对于我而言,读一本好书,就相当于和一个学识渊博的学者对话。或许我不曾了解过他,但他用带着墨香的文字告诉我他的经历,和他的故事。
我们都不曾经历过,那个人命贱如草的年代,而余华的一本《活着》,却打开了我无尽的思绪。
“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余华在活着中写到这句话。我不懂余华,更无法理解那个年代中所发生的事。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有庆的死。那个充满阳光,热爱跑步的他;那个笑起来有酒窝,懂事的他;那个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在医院里活活被吸血吸死的他。有庆在抽血时,哆哆嗦嗦地告诉医生“我头晕。”而医生轻描淡写的态度和对有庆生命的轻视却越发让我觉得心寒。他因抽血过多而直接去世,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何会离开这个世界,他甚至不知道,他的生命早已被人忘却而不再想起。而在福贵来到医院后,因县长是他的老战友,他并没有追究自己儿子的死。这也是令我十分纠结之处,我不懂为何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流逝,不懂为什么那时的社会穷人命贱如蝼蚁。
生活对福贵是残忍的。生活慢慢夺走了福贵所爱的人的生命。他的母亲,他的父亲,他的儿子,他的女儿,他的妻子……最后只剩这位老人和一头老黄牛。余华说:“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我想这才是活着真正的名字。死去,才是活着真正的名字。
亲人们一次次的离去,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在他身边流逝着。他不知道自己该去哪,要干什么,生活给他的打击太大了,一次次夺走了他的希望。读书笔记。就像福贵的外孙——苦根。外孙苦根跟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苦根没吃过饱饭,便给他煮豆子吃,但苦根却因为吃豆子撑死了。生活摧毁了福贵,也令他失去了所有。
生死无常,没人会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人们来不及挽留,也来不及去珍惜。读过余华的《活着》后,我对生命有了更深刻的认知。或许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福贵这样的人不在少数,而对于心灵的极大震撼,也只能由自己来慢慢平复。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福贵在坚强的活着,尽管他失去的越来越多,尽管他最后一无所有,但至少他活着。
人类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我想是的。我们无法忍受那个时期的黑暗,无法忍受在权贵面前生命的渺小。但无论怎样,都要坚强的活着。
你可千万别犯糊涂,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去死。
第2篇
说实话,读完《活着》,内心真的被余华给震撼到了。是怎样的一个人,经历过什么,才能写出这么一个伟大的作品。它描绘了二十世纪中国惨淡生活,让我看到了当时社会的残忍与底层百姓的无奈。同时,主人公福贵的不幸遭遇也令我感到痛心,尽管之前他有着种种陋习,但在社会背景下,终究学会适应生活。我惊讶于他于生活的勇气,敬佩于他对命运的无畏,也因此懂得了活着,不仅仅是活着。
苟活,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目标。苟且地活着,没有信念,就宛如一具具行尸走肉,肉体还在,灵魂却不翼而飞了。就像鲁迅所说的“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活着。真正意义上的活着,不是简单的生存于世,也不是不惜一切代价地生活下去,而是对生活,对人生充满着希望,对未来充满信心,不管他贫穷与否,但起码他精神上是富有的。早期的福贵便是苟活于世,但后来经历了大风大浪,终究懂得了什么才是真正的活着。对这个世界有付出,有努力,有信心,才能算是活着,活过。
不惧命运,努力活着。这个世界,向来是不平衡,不平等的。有的人一出生就家财万贯,有的人奋斗了一辈子还是一无所有。这是命运的安排。但是,命运并不是不可战胜的,人活着,就是为了与命运搏斗。著名的作家史铁生与小说中的福贵一样,便是这样的例子。他因为某种原因,导致他下半身残疾,只坐在轮椅上生活。命运给他开了个玩笑。但是他却不服命运的安排,他通过文学创作,给我们展示了他强大的毅力和生命的伟大。
学会为自己,为他人活着。在你呱呱落地的那刹那,你注定不是一个人为自己活着的了。你有着父母,或许有兄弟姐妹,各类亲戚,所以你代表着就不只是你一个人了。你活着的意义,也不只是为你个人而活。对于父母,他们抚养你长大,教会你做人的道理,为了感谢他们,你必须要好好活着,等他们老了,去赡养他们。对于兄弟姐妹和亲戚们,要互帮互助,在他们有困难时,给与力所能及的帮助,不负你们流淌着的血液之间的关系。小说中的福贵,最后也明白了这个道理,在他身边所有人都先他而去,只剩他自己时,用钱买下一头老牛,作为自己最后的朋友终老。
活着,多渺小,而又多伟大的一个词。不同的人,活着的方式都会不同。有人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有人却迷失在世俗中,无法自拔。在读《活着》之前,我也曾对自己活着的意义感到迷惘,不知所措。但是,《活着》一书却给了我明白了活着的意义,小说中的福贵也是一个很好的参考例子。我想,从现在开始,我知道我以后该怎么做了。
第3篇
再读《活着》,没有泣不成声,只是内心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让我无法呼吸,这种感觉比酣畅淋漓地大哭一场还要痛苦。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让我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活着,对于和平年代的我们来讲是件简单、再容易不过的事情。而在那个动荡、贫穷的时代,生活中的无情和残酷,远比我们想像的更为可怕。
?活着》的内容的确是活着,只不过是活剩一个人罢了。小说的里的人物一个接一个死亡,只剩下最该死的福贵。福贵曾是大富大贵的地主家少爷,吃喝嫖赌无所不干,父亲被气死,母亲病死,后来家终于败光,成了一个连活下去都困难的穷光蛋。然而不幸的是,后来,儿女、妻子、女婿也都相继离去,连那个可爱的小孙子苦根,也因吃豆子噎死了自己。最后只剩下两个”——福贵和一直陪伴着他的那头年迈的牛。想起这个场景,人生是多么凄凉呀。风云诡谲的命运就像一把锋利的杀猪刀,悄无声息地杀死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我无法释然,甚至埋怨作者余华,为什么让福贵一个人孤独地活下来呢?他有一千次死的机会,也有一万个自杀的理由,他给所有的亲人送了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压抑沉重的生活,未免太过残忍了。
合上书,我掉进思考的黑洞里,千万遍地问自己:福贵历经磨难,饱尝悲苦,为什么还能在夹缝中活着?作为大千世界之一我又为什么活着?这也是我该用一生去回答的问题。如果故事的主人公换作是我,早已无力活下去,没有勇气面对一次又一次的灾难。我没有办法像福贵那样在一个黄昏的下午,向一个愿意聆听的陌生人,平静缓慢地讲述自己的那些或美好、或悲伤的回忆,然后再高声唱出那首古朴的歌谣:“少年在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作者余华说过: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为福贵找出了一条活路,那便是忍耐和包容,活着是自然而然的事。
对于生命,我一直保持着高度的敬畏。在一次课堂上,老师问我们怕死吗?当然很多同学都回答怕死,我对死亡也充满了恐惧。但是当前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要自杀?为一点小事要死要活,成绩没考好被批评就跳楼,情绪失控就轻生,受了委屈就离家出走,因为学习压力大而抑郁……活着不快乐,生命便不再延续了吗?也有很多的人,为了活着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和折磨,活着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条寻找希望,追求幸福的路。
苏轼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人的一生中总有遇到很多挫折和苦难,我们要坚强、乐观地面对。活着,一切才有希望,才有力量,活着就是一种胜利。
我似乎明白了人为什么而活着,好好活着,真实地活在当下,比什么都强,为活着而努力地活着。
第4篇
我想正如余华在自序中所言,如果用第三人称视角来讲福贵的故事,他的人生除了苦难就是苦难,但余华选了第一人称视角讲福贵的人生,就不只是苦难,反而会让读者收获很多感动、感悟以及活着的信念而不只是感伤。
福贵的一生,是命运的意外不断降临的一生:年轻时候吃喝嫖赌赌没了家产,气死了爹,怀孕的妻子也被丈人接走。但即使没读到家珍带着半岁的儿子回来,也知道她必然会回来的。虽然作为新时代的人,看到家珍明知福贵吃喝嫖赌却从无怨言甚至有孕在身劝福贵回家还被打且要一个人走很远的夜路回家,会有些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觉。但那是时代的印记。家珍是福贵前世修来的福,若是没有家珍,福贵也许很早就失去了活着的意义。
看完很感慨,福贵家的意外一个接一个,余华总是用看似轻描淡写的笔触在写死亡写意外。幼时机灵可爱的凤霞因病聋哑,曾被送给他人,好在福贵下定决心再穷也要一家人在一起她才得以回家。因聋哑无人提亲的她羡慕着别人的出嫁,终于等到了偏头二喜。她与二喜成婚住在城里,被邻居接纳,很快怀上了自己的孩子。新生命的即将到来,使得《活着》充满了希望。但意外随着新生命的到来还是发生了。凤霞的.一生就此结束。县长女人生孩子大出血逼着十二三岁的孩子献血来救,而凤霞只能如她那被抽干血的弟弟一般躺在停尸房了。
有庆会在姐姐被送走的时候宁愿自己不上学也要姐姐回来,会一天跑四趟只为了可以割草喂羊,会把比赛后老师给的糖分给家里人,也会在知道献血可以救人的时候努力站到前面。可这世界最终没善待他,他拯救了别人却牺牲了自己。就那么个十二三岁的孩子,被抽血致死。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在公交车上坐过了站,心里在咒骂着医生、县长、县长女人,也在咒骂着那个依然官本位黑暗的时代。
二喜宁愿不要儿子也要保凤霞,但命运还是夺走了他的凤霞。他只得背着儿子继续活着。记得印象深刻的一句“别人都是看着孩子长大,他却只能感受儿子的重量”苦根有重了。即使到现在,也有些人会因生活的重担无奈缺席孩子的成长。可惜命运不止夺走了凤霞也夺走了他的生命。
苦根原本是个被父亲宠着的孩子,却在尚不懂得死亡是何意的年纪,就失去了父母只能随着外公长大。他小小的年纪也会懂得心疼外公,在筐里醒来会抱着两颗菜问外公“这样有没有轻一点”。苦难逼着人成长,以前的苦根是那个说着“我不管你的命,我只要麻雀”的孩子。
福贵的一生是幸福的,是因为有家珍、有凤霞、有有庆、有二喜、有苦根,还有一头叫福贵的老牛。即使这些人都只陪了他一程而已,他已经十足幸运。甚至,有时候我会觉得福贵不配得到这些美好,想起福贵年轻时候的放荡形骸,正应了那句“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但转念一想,也许都是命。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有他们的命,他们也是福贵的命。
第5篇
活着,在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富裕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讲述了一个人与命运间的友情。
地主少爷福贵,娶了一位温婉的富家千金家珍,年少荒淫,输尽家财千万,一贫如洗,爹被气死。幸得五亩良田以谋生,母亲积劳成疾,福贵在求医的路上被强征当兵,逃得一命回家。但命运并没有放过福贵,母亲病死,女儿聋哑,儿子有庆被黑心医生抽了过多的血而死,聋哑的女儿凤霞幸运出嫁,又难产死亡,未同甘却共苦的发妻家珍恸极而亡,女婿二喜做工时横死,剩下的唯一亲人——孙子苦根又吃豆子撑死了。最后,只剩下一位垂垂老矣的老人伴着一头同样唤作福贵的老牛。
?活着》的语言平淡无奇,仿佛就是是从一位乡里老农口中说出而不是一位著名作家。他只是叙述,冷冷地、十分正常地讲述了这么一个并不正常的故事。这种语调,像外科医生手中的手术刀,冰冷,锋利,稳健,剖析出生活的残酷,在冷冰冰的叙述中将读者完全带入小说当中——这是那些华丽唯美的文字所做不到的。
余华并不擅长煽情,这种冷冷地叙述手法便源于他自己所说的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所谓超然,应是以旁人的眼光来看待事物,以第三人称来叙述,然而余华却奇怪地选择了第一人称并更加得心应手。这或许就是《活着》的最大魅力。
余 华奇怪的选择造就了沉浸于阅读时,书中情节如同过眼云烟,然而一合上书,却又能在瞬间感受到一种无法言说的悲凉沧桑之感的奇怪现象。于旁人的眼光看来,父母之死虽是一大哀事,但也寻常,然而极富与极贫的落差,生死一线的煎熬,四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子女发妻女婿四连过世的噩耗,垂垂老矣孑然一身的孤独,任何一桩落在常人身上便是令人疯狂的灾难,因此,旁人看到的只有灾难。然而以第一人称叙述,以福贵的眼光来看,没了金钱,亲人都在;没了自由,思念还在;没了父母妻子女儿女婿,还有孙子。连最后的亲人孙子都不在了,他还有一头相依为命善解人意的老牛。这正是不去想自己得不到和已失去,而关注自己还拥有的乐观。
佛说,婆娑世界,众生皆苦。婆娑即为忍受,这与余华所言活着的真谛恰恰吻合。又有词云:人生百岁,七十稀少。更除十年孩童小。又十年昏老。都来五十载,一半被、睡魔分了。那二十五载之中,宁无些个烦恼。
由此可见,生命中,悲苦是少不了的,活着的意义,就是忍受这些苦痛,认真地、静静地活着。这是一种态度,代表着尊敬,对生命本身的尊敬。一个尊敬生命的人,就该是被尊敬的,即使他一无所有。
正如朴实的老农福贵凭着那生的意志而显得如此伟大。《活着》的伟大之处,也许只在于简简单单的活着二字。
第6篇
合上《活着》的时候,落日酡红的脸蛋恰好沾上了地平线,那一片黄土便愈发迷蒙,让我仿佛看到了福贵与牛。福贵蹲靠在光秃秃的树干下,一杆烟袋冒着丝缕白烟,老牛许是倦了,耷拉着脑袋,不知在思索还是睡着了。阳光扫过略有雾气的黄土地,将镂刻的剪影慢慢投射过来,印在了我的心上。
福贵的爹是掉下粪缸死的,或许还要更早。在福贵败光了家产后,福贵的爹便已经没有了奔头,生的念头没有了,人也就算死了,不管他是否还是如常吃饭、睡觉、蹲粪缸,行尸走肉与死有什么分别呢?这让我想起了春生。春生的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到底他们是没有看透,有什么能比活着更美好呢?老子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龙二设下赌局骗光了福贵的家产,可下场呢?龙二死前说了一句: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是福是祸,当真难以定论。
福贵的娘是病死的,家珍也是病死的。要说唯一的不同,就是福贵的娘临死没能见上福贵一面吧。生老病死,谁又能左右呢?她们最欣慰的,可能也就是福贵娘死前一遍遍重复的话:福贵是不会去赌钱的。是的,经历了浮沉,钱财再多又能怎样呢?
家珍应该说是福贵的福星了。婚礼上他们常说: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毫无保留的爱他,对他忠诚?家珍从来没有接到这样的提问,却成为了“我愿意”这三个字忠实的践行者。家珍的心栓在整个家上,拴住有庆和凤霞的身上,直到有庆和凤霞全都走了,她也便跟着去了。
有庆死于抽血过多,凤霞死于生孩子。有庆这个善良的孩子,却死于他的善良,让人唏嘘不已;凤霞为了一个生命的诞生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让人愈发感受到生命的可贵。两个人都死于医院,这让福贵对医院产生了深深的恐惧。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也暗暗锻磨了福贵的生存意志。
二喜放不下的或许只剩苦根了。凤霞死后,他所有的生存意念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可造化弄人,他还是死了。临死前那把胸膛都喊破的苦根,像极了另一个版本的《呐喊》,只不过这个呐喊的主题是活着。
苦根也死了,整个家庭唯一的香火死于穷苦。因为穷苦,他连豆子都很少吃,结果一次性吃了很多豆子,撑死了。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只剩下孤零零的福贵。
夕阳渐渐沉下了地平线,福贵起身,牵着老黄牛渐渐走远。我不敢猛然合上书本,怕把最后一抹生命夹死。扉页的“活着”二字愈来愈显眼,我却突然想起了《红楼梦》,想起了那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第7篇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讲述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他的人生就像翻倒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千滋百味;又像六月的天,风云突变,反复无常。使得我在读书的同时,不自禁的也幻化成了书中的福贵,仿佛正是我前世经历的一生。
“活着”是一种责任。当福贵的父母去世时,全家的重担便落到了福贵一个人的身上。他自己种五亩地,带领全家大炼钢铁,鼓励春生好好的活着。参加国军拉大炮的同时还要照顾全家,独自一人默默的面对生活的困窘和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楚。也许大多数人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来逃避现实,但是他还活着,坚强的活着!直至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或许有人会问他为什么活着?又是为什么而奔波?我想,答案有很多。至少,福贵的回答会有很多!我从福贵的经历中看到一个人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有活下去的精神和勇气,因为只要活着就要敢于担当责任,履行义务。为了爱我的人,还有我爱的人而活着!
活着是一种体验。无论承受痛苦,还是享受幸福。福贵从富足无忧到倾家荡产;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转眼间变为彻头彻尾的“无产者”。他为母亲请医时却不幸被拉去当壮丁,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回到家,母亲却早已不在人世……这样的命运足以轻易的击垮任何一个人活下去的勇气,但福贵还是和以前一样,坚韧地活着!其实,我们现实的生活中也有许多灾难,汶川大地震,刹那间就摧毁了无数的生命,想想那些同胞,无数的希望瞬间幻灭,着实让人感慨万千,感觉生命是那么的脆弱。经历了那么多生与死的较量之后,我们对活着的内涵感悟也应该更加深刻。把一切都看淡一点,从容面对每一天,珍惜每一天的生活,这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一句话,活着就是一种体验。
活着,就要自强不息。当福贵遭遇了一连串的打击后,他决定重新做人。他拿起农具,穿上了粗布衣服,一改往日贪钱嗜赌的恶习,带领全家一起面对社会的动荡、生活的挫折。福贵之所以能好好的活着,肯定是具有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古人说“天不救人人自救”。漫漫人生,青春即逝,明天的日子依然要过,除了努力还是努力,活着就要自强不息。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先生一语道破了活着本身的含义及《活着》一书的精髓,值得思索,值得参考。既然活着,既然能活着,那就用心过好每一天。
读完此书,思绪万千。活着就是责任,活着就要坚韧,活着就要自强不息!如此,生命便会演奏出人生最壮丽的歌。
第8篇
人们总会去崇尚那些优秀的作家或者伟人,但对于我而言,读一本好书,就相当于和一个学识渊博的学者对话。或许我不曾了解过他,但他用带着墨香的文字告诉我他的经历,和他的故事。
我们都不曾经历过,那个人命贱如草的年代,而余华的一本《活着》,却打开了我无尽的思绪。
“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余华在活着中写到这句话。我不懂余华,更无法理解那个年代中所发生的事。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有庆的死。那个充满阳光,热爱跑步的他;那个笑起来有酒窝,懂事的他;那个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在医院里活活被吸血吸死的他。有庆在抽血时,哆哆嗦嗦地告诉医生“我头晕。”而医生轻描淡写的态度和对有庆生命的轻视却越发让我觉得心寒。他因抽血过多而直接去世,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何会离开这个世界,他甚至不知道,他的生命早已被人忘却而不再想起。而在福贵来到医院后,因县长是他的老战友,他并没有追究自己儿子的死。这也是令我十分纠结之处,我不懂为何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流逝,不懂为什么那时的社会穷人命贱如蝼蚁。
生活对福贵是残忍的。生活慢慢夺走了福贵所爱的人的生命。他的母亲,他的父亲,他的儿子,他的女儿,他的妻子……最后只剩这位老人和一头老黄牛。余华说:“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我想这才是活着真正的名字。死去,才是活着真正的名字。
亲人们一次次的离去,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在他身边流逝着。他不知道自己该去哪,要干什么,生活给他的打击太大了,一次次夺走了他的希望。读书笔记。就像福贵的外孙——苦根。外孙苦根跟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苦根没吃过饱饭,便给他煮豆子吃,但苦根却因为吃豆子撑死了。生活摧毁了福贵,也令他失去了所有。
生死无常,没人会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人们来不及挽留,也来不及去珍惜。读过余华的《活着》后,我对生命有了更深刻的认知。或许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福贵这样的人不在少数,而对于心灵的极大震撼,也只能由自己来慢慢平复。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福贵在坚强的活着,尽管他失去的越来越多,尽管他最后一无所有,但至少他活着。
人类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我想是的。我们无法忍受那个时期的黑暗,无法忍受在权贵面前生命的渺小。但无论怎样,都要坚强的活着。
你可千万别犯糊涂,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去死。
第9篇
我想正如余华在自序中所言,如果用第三人称视角来讲福贵的故事,他的人生除了苦难就是苦难,但余华选了第一人称视角讲福贵的人生,就不只是苦难,反而会让读者收获很多感动、感悟以及活着的信念而不只是感伤。
福贵的一生,是命运的意外不断降临的一生:年轻时候吃喝嫖赌赌没了家产,气死了爹,怀孕的妻子也被丈人接走。但即使没读到家珍带着半岁的儿子回来,也知道她必然会回来的。虽然作为新时代的人,看到家珍明知福贵吃喝嫖赌却从无怨言甚至有孕在身劝福贵回家还被打且要一个人走很远的夜路回家,会有些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觉。但那是时代的印记。家珍是福贵前世修来的福,若是没有家珍,福贵也许很早就失去了活着的意义。
看完很感慨,福贵家的意外一个接一个,余华总是用看似轻描淡写的笔触在写死亡写意外。幼时机灵可爱的凤霞因病聋哑,曾被送给他人,好在福贵下定决心再穷也要一家人在一起她才得以回家。因聋哑无人提亲的她羡慕着别人的出嫁,终于等到了偏头二喜。她与二喜成婚住在城里,被邻居接纳,很快怀上了自己的孩子。新生命的即将到来,使得《活着》充满了希望。但意外随着新生命的到来还是发生了。凤霞的.一生就此结束。县长女人生孩子大出血逼着十二三岁的孩子献血来救,而凤霞只能如她那被抽干血的弟弟一般躺在停尸房了。
有庆会在姐姐被送走的时候宁愿自己不上学也要姐姐回来,会一天跑四趟只为了可以割草喂羊,会把比赛后老师给的糖分给家里人,也会在知道献血可以救人的时候努力站到前面。可这世界最终没善待他,他拯救了别人却牺牲了自己。就那么个十二三岁的孩子,被抽血致死。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在公交车上坐过了站,心里在咒骂着医生、县长、县长女人,也在咒骂着那个依然官本位黑暗的时代。
二喜宁愿不要儿子也要保凤霞,但命运还是夺走了他的凤霞。他只得背着儿子继续活着。记得印象深刻的一句“别人都是看着孩子长大,他却只能感受儿子的重量”苦根有重了。即使到现在,也有些人会因生活的重担无奈缺席孩子的成长。可惜命运不止夺走了凤霞也夺走了他的生命。
苦根原本是个被父亲宠着的孩子,却在尚不懂得死亡是何意的年纪,就失去了父母只能随着外公长大。他小小的年纪也会懂得心疼外公,在筐里醒来会抱着两颗菜问外公“这样有没有轻一点”。苦难逼着人成长,以前的苦根是那个说着“我不管你的命,我只要麻雀”的孩子。
福贵的一生是幸福的,是因为有家珍、有凤霞、有有庆、有二喜、有苦根,还有一头叫福贵的老牛。即使这些人都只陪了他一程而已,他已经十足幸运。甚至,有时候我会觉得福贵不配得到这些美好,想起福贵年轻时候的放荡形骸,正应了那句“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但转念一想,也许都是命。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有他们的命,他们也是福贵的命。
第10篇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用这句诗词描绘《活着》的主人公富有再恰当不过了。从前的大地主,门前门庭若市,不曾想巨大的宗族被富有一人就义。
周末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作者以简略一般的言语风格,用听故事的方法让主人公将自身阅历娓娓道来。为了活着而活着。主人公富有用终身的故事书写了不论人在哪个阶段都要爱惜当下,活在当下。各个阶段都要不断的寻觅夸姣。
本书叙说了主人公富有的终身,年青时因仗着家庭状况好,成天游手好闲,寻欢作乐。还记得富有取了媳妇后常常去逛窑子,让窑子里的姑娘大模大样的背着自己回家,路过老丈人的店肆而毫不讳饰,羞的老丈人每次见到富有就躲起来。
在这些玩腻了今后沾上了赌博的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每次去赌博都让他人诈骗而不自知,身上带的钱输光了后就欠债,总算,对赌的人在得知富有输光了家里的房子、一百亩土地后没有本钱跟他对赌,便要求完成。愿赌服输,在父亲得知富有输掉家产后身体一蹶不振,很快就去世了。
书中有许多可圈可点的当地,但现在一向回旋扭转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好像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如同接触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师死死抓住的满是骨头的手。我好像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
画面一转,是白叟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相同乌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白叟用污浊的嗓音在空阔的郊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晚年做和尚。整本书以白叟的叙说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白叟静静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具体地叙说自己的终身,我想这大概是由于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想曩昔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不论大小。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白叟福贵”叱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岁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巧夺天工这儿就只需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姓名?福贵满意地解说说,:”假如它(牛)知道只需它在耕耘,就会偷闲的。”呵,多么风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相同,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历来不曾忘掉。
故事的最终,傍晚正在转瞬即逝,黑夜出人意料了。我看到广大的土地袒露着健壮的胸膛,那是呼唤的姿势,就像减少呼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呼唤着黑夜降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瞬间是少年时盛气凌人的少爷福贵,一瞬间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瞬间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好像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这儿流着谁的眼泪呢?
第11篇
在忙碌的工作之余,终于把《活着》这本书读完了。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震撼,我甚至可以从书中找到自己的影子,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作者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再开口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而,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产后大出血的老婆,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
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我眼睛都是湿润的,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接踵而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留下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无疑是一部经典,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称之为一部“永恒作品”,并不是谬赞。作为一名教师,我认为我们年轻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懂得生命的厚重与沉痛,带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第12篇
泪水久久萦绕在眼眶,黑色封皮包裹着的旧书被我紧紧拥在胸前,心酸的凝望一个老人心酸路,口中呜咽,竟不知何以倾诉。《活着》深深触动着心底的脆弱。
年少轻狂,仓皇走过的路,在福贵老时看去,应该只是苍苍横着的翠微,不再见愁容了。父亲自己赌光家产而被气死,自己被抓去当壮丁,在战火纷飞的炮火中,流离两年,再回家,却早已物是人非,女儿聋哑,一切都早已不是原来的样子。不过,欣慰尤在,他多了一个可爱的儿子——有庆,
终于迎来了几年辛苦却温馨的团圆生活,一家人在一起的生活也许才是最完美的`,不需荣华富贵,只求相守一生,轻轻抚摸你阳光下闪亮的长发,温柔的用体温知遇我们的心,父母的病故,令不孝之子翻然悔悟,用泪水埋葬过去,开始体贴妻子。照顾家庭。
岁月飞逝,世事果然都如浮光掠影。儿子天性善良,细心呵护羊儿长大,不辞劳苦的给羊儿喂草。儿子上学了,善良的他在为县长夫人献血时被无良医生超额抽血致死。今夕何夕,星空之下,又是一道流星划过天际,又是一条生命的凋零。
随后女儿凤霞产子离世,女婿因工活离开了自己,外孙被黄豆撑死折翼离去,身边至亲离开了自己身边,只留下老牛陪伴,怅惘人世,老人没有悲观,没有堕落。曾经的浪荡子弟在亲人离世的伤痛里成长,变得愈加坚强,因为他懂得,老泪纵横,一味苦怨,是挽回不了至亲生命的,只是徒增忧愁罢。在那个连酒都买不起的年代,甚至比不得千年前借酒消愁的李白,杜甫,顽强活着,实属不易。
山风习习,流水缠转着忧愁。当年富家大小姐家珍嫁到富贵家,却吃了一辈子的苦。临死时,还拖着病体,想为丈夫多干点儿活。几十年前,福贵在外沾花惹草,家珍忍辱负重,不愁不怨,忍受丈夫打骂,却从未抱怨。几年后,因丈夫的赌博,让她褪去丝绸,拿起了锄头,她却依旧不愁不怨,只因丈夫一句,“别累坏了,歇会儿吧”内心竟换了满满的安慰与感动,红晕浮上脸庞,欣慰的笑容绽放,愿为福贵付出全部真心。
几十年后,时光漂白了发丝,两人长相厮守,彼此的眼里都多了更多的柔情。世事难料,仓皇走过的昨日已是最美的时光,家珍因过度劳累而患上了软骨病,可怜的女人,不矫揉,不造作,依旧超越自己身体极限的吃苦耐劳。家珍死时,我的泪水止不住溢出眼眶,如此善良的女人却在那个民主与法制遭践踏的年代如此凄苦,那个纷乱的年代,人格遭受践踏,生命遭受摧残。当时人的苦难,换来了如今的国富民强。
古槐烟薄晚鸦愁,独坐黄昏谁是伴?暮色苍茫牛与归。
第13篇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己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己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第14篇
活着,在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富裕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讲述了一个人与命运间的友情。
地主少爷福贵,娶了一位温婉的富家千金家珍,年少荒淫,输尽家财千万,一贫如洗,爹被气死。幸得五亩良田以谋生,母亲积劳成疾,福贵在求医的路上被强征当兵,逃得一命回家。但命运并没有放过福贵,母亲病死,女儿聋哑,儿子有庆被黑心医生抽了过多的血而死,聋哑的女儿凤霞幸运出嫁,又难产死亡,未同甘却共苦的发妻家珍恸极而亡,女婿二喜做工时横死,剩下的唯一亲人——孙子苦根又吃豆子撑死了。最后,只剩下一位垂垂老矣的老人伴着一头同样唤作福贵的老牛。
?活着》的语言平淡无奇,仿佛就是是从一位乡里老农口中说出而不是一位著名作家。他只是叙述,冷冷地、十分正常地讲述了这么一个并不正常的故事。这种语调,像外科医生手中的手术刀,冰冷,锋利,稳健,剖析出生活的残酷,在冷冰冰的叙述中将读者完全带入小说当中——这是那些华丽唯美的文字所做不到的。
余华并不擅长煽情,这种冷冷地叙述手法便源于他自己所说的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所谓超然,应是以旁人的眼光来看待事物,以第三人称来叙述,然而余华却奇怪地选择了第一人称并更加得心应手。这或许就是《活着》的最大魅力。
余 华奇怪的选择造就了沉浸于阅读时,书中情节如同过眼云烟,然而一合上书,却又能在瞬间感受到一种无法言说的悲凉沧桑之感的奇怪现象。于旁人的眼光看来,父母之死虽是一大哀事,但也寻常,然而极富与极贫的落差,生死一线的煎熬,四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子女发妻女婿四连过世的噩耗,垂垂老矣孑然一身的孤独,任何一桩落在常人身上便是令人疯狂的灾难,因此,旁人看到的只有灾难。然而以第一人称叙述,以福贵的眼光来看,没了金钱,亲人都在;没了自由,思念还在;没了父母妻子女儿女婿,还有孙子。连最后的亲人孙子都不在了,他还有一头相依为命善解人意的老牛。这正是不去想自己得不到和已失去,而关注自己还拥有的乐观。
佛说,婆娑世界,众生皆苦。婆娑即为忍受,这与余华所言活着的真谛恰恰吻合。又有词云:人生百岁,七十稀少。更除十年孩童小。又十年昏老。都来五十载,一半被、睡魔分了。那二十五载之中,宁无些个烦恼。
由此可见,生命中,悲苦是少不了的,活着的意义,就是忍受这些苦痛,认真地、静静地活着。这是一种态度,代表着尊敬,对生命本身的尊敬。一个尊敬生命的人,就该是被尊敬的,即使他一无所有。
正如朴实的老农福贵凭着那生的意志而显得如此伟大。《活着》的伟大之处,也许只在于简简单单的活着二字。
第15篇
我想正如余华在自序中所言,如果用第三人称视角来讲福贵的故事,他的人生除了苦难就是苦难,但余华选了第一人称视角讲福贵的人生,就不只是苦难,反而会让读者收获很多感动、感悟以及活着的信念而不只是感伤。
福贵的一生,是命运的意外不断降临的一生:年轻时候吃喝嫖赌赌没了家产,气死了爹,怀孕的妻子也被丈人接走。但即使没读到家珍带着半岁的儿子回来,也知道她必然会回来的。虽然作为新时代的人,看到家珍明知福贵吃喝嫖赌却从无怨言甚至有孕在身劝福贵回家还被打且要一个人走很远的夜路回家,会有些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觉。但那是时代的印记。家珍是福贵前世修来的福,若是没有家珍,福贵也许很早就失去了活着的意义。
看完很感慨,福贵家的意外一个接一个,余华总是用看似轻描淡写的笔触在写死亡写意外。幼时机灵可爱的凤霞因病聋哑,曾被送给他人,好在福贵下定决心再穷也要一家人在一起她才得以回家。因聋哑无人提亲的她羡慕着别人的'出嫁,终于等到了偏头二喜。她与二喜成婚住在城里,被邻居接纳,很快怀上了自己的孩子。新生命的即将到来,使得《活着》充满了希望。但意外随着新生命的到来还是发生了。凤霞的一生就此结束。县长女人生孩子大出血逼着十二三岁的孩子献血来救,而凤霞只能如她那被抽干血的弟弟一般躺在停尸房了。
有庆会在姐姐被送走的时候宁愿自己不上学也要姐姐回来,会一天跑四趟只为了可以割草喂羊,会把比赛后老师给的糖分给家里人,也会在知道献血可以救人的时候努力站到前面。可这世界最终没善待他,他拯救了别人却牺牲了自己。就那么个十二三岁的孩子,被抽血致死。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在公交车上坐过了站,心里在咒骂着医生、县长、县长女人,也在咒骂着那个依然官本位黑暗的时代。
二喜宁愿不要儿子也要保凤霞,但命运还是夺走了他的凤霞。他只得背着儿子继续活着。记得印象深刻的一句“别人都是看着孩子长大,他却只能感受儿子的重量”苦根有重了。即使到现在,也有些人会因生活的重担无奈缺席孩子的成长。可惜命运不止夺走了凤霞也夺走了他的生命。
苦根原本是个被父亲宠着的孩子,却在尚不懂得死亡是何意的年纪,就失去了父母只能随着外公长大。他小小的年纪也会懂得心疼外公,在筐里醒来会抱着两颗菜问外公“这样有没有轻一点”。苦难逼着人成长,以前的苦根是那个说着“我不管你的命,我只要麻雀”的孩子。
福贵的一生是幸福的,是因为有家珍、有凤霞、有有庆、有二喜、有苦根,还有一头叫福贵的老牛。即使这些人都只陪了他一程而已,他已经十足幸运。甚至,有时候我会觉得福贵不配得到这些美好,想起福贵年轻时候的放荡形骸,正应了那句“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但转念一想,也许都是命。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有他们的命,他们也是福贵的命。
第16篇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用这句诗词描绘《活着》的主人公富有再恰当不过了。从前的大地主,门前门庭若市,不曾想巨大的宗族被富有一人就义。
周末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作者以简略一般的言语风格,用听故事的方法让主人公将自身阅历娓娓道来。为了活着而活着。主人公富有用终身的故事书写了不论人在哪个阶段都要爱惜当下,活在当下。各个阶段都要不断的寻觅夸姣。
本书叙说了主人公富有的终身,年青时因仗着家庭状况好,成天游手好闲,寻欢作乐。还记得富有取了媳妇后常常去逛窑子,让窑子里的姑娘大模大样的背着自己回家,路过老丈人的店肆而毫不讳饰,羞的老丈人每次见到富有就躲起来。
在这些玩腻了今后沾上了赌博的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每次去赌博都让他人诈骗而不自知,身上带的钱输光了后就欠债,总算,对赌的人在得知富有输光了家里的房子、一百亩土地后没有本钱跟他对赌,便要求完成。愿赌服输,在父亲得知富有输掉家产后身体一蹶不振,很快就去世了。
书中有许多可圈可点的当地,但现在一向回旋扭转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好像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如同接触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师死死抓住的满是骨头的手。我好像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
画面一转,是白叟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相同乌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白叟用污浊的嗓音在空阔的郊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晚年做和尚。整本书以白叟的叙说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白叟静静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具体地叙说自己的终身,我想这大概是由于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想曩昔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不论大小。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白叟福贵”叱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岁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巧夺天工这儿就只需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姓名?福贵满意地解说说,:”假如它(牛)知道只需它在耕耘,就会偷闲的。”呵,多么风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相同,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历来不曾忘掉。
故事的最终,傍晚正在转瞬即逝,黑夜出人意料了。我看到广大的土地袒露着健壮的胸膛,那是呼唤的姿势,就像减少呼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呼唤着黑夜降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瞬间是少年时盛气凌人的少爷福贵,一瞬间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瞬间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好像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这儿流着谁的眼泪呢?
第17篇
我想正如余华在自序中所言,如果用第三人称视角来讲福贵的故事,他的人生除了苦难就是苦难,但余华选了第一人称视角讲福贵的人生,就不只是苦难,反而会让读者收获很多感动、感悟以及活着的信念而不只是感伤。
福贵的一生,是命运的意外不断降临的一生:年轻时候吃喝嫖赌赌没了家产,气死了爹,怀孕的妻子也被丈人接走。但即使没读到家珍带着半岁的儿子回来,也知道她必然会回来的。虽然作为新时代的人,看到家珍明知福贵吃喝嫖赌却从无怨言甚至有孕在身劝福贵回家还被打且要一个人走很远的夜路回家,会有些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觉。但那是时代的印记。家珍是福贵前世修来的福,若是没有家珍,福贵也许很早就失去了活着的意义。
看完很感慨,福贵家的意外一个接一个,余华总是用看似轻描淡写的笔触在写死亡写意外。幼时机灵可爱的凤霞因病聋哑,曾被送给他人,好在福贵下定决心再穷也要一家人在一起她才得以回家。因聋哑无人提亲的她羡慕着别人的'出嫁,终于等到了偏头二喜。她与二喜成婚住在城里,被邻居接纳,很快怀上了自己的孩子。新生命的即将到来,使得《活着》充满了希望。但意外随着新生命的到来还是发生了。凤霞的一生就此结束。县长女人生孩子大出血逼着十二三岁的孩子献血来救,而凤霞只能如她那被抽干血的弟弟一般躺在停尸房了。
有庆会在姐姐被送走的时候宁愿自己不上学也要姐姐回来,会一天跑四趟只为了可以割草喂羊,会把比赛后老师给的糖分给家里人,也会在知道献血可以救人的时候努力站到前面。可这世界最终没善待他,他拯救了别人却牺牲了自己。就那么个十二三岁的孩子,被抽血致死。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在公交车上坐过了站,心里在咒骂着医生、县长、县长女人,也在咒骂着那个依然官本位黑暗的时代。
二喜宁愿不要儿子也要保凤霞,但命运还是夺走了他的凤霞。他只得背着儿子继续活着。记得印象深刻的一句“别人都是看着孩子长大,他却只能感受儿子的重量”苦根有重了。即使到现在,也有些人会因生活的重担无奈缺席孩子的成长。可惜命运不止夺走了凤霞也夺走了他的生命。
苦根原本是个被父亲宠着的孩子,却在尚不懂得死亡是何意的年纪,就失去了父母只能随着外公长大。他小小的年纪也会懂得心疼外公,在筐里醒来会抱着两颗菜问外公“这样有没有轻一点”。苦难逼着人成长,以前的苦根是那个说着“我不管你的命,我只要麻雀”的孩子。
福贵的一生是幸福的,是因为有家珍、有凤霞、有有庆、有二喜、有苦根,还有一头叫福贵的老牛。即使这些人都只陪了他一程而已,他已经十足幸运。甚至,有时候我会觉得福贵不配得到这些美好,想起福贵年轻时候的放荡形骸,正应了那句“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但转念一想,也许都是命。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有他们的命,他们也是福贵的命。
第18篇
平凡、琐碎的生活重复地充斥着我们的每一天,随着岁月的.增长,越来越多的激情被淡薄,过往云烟的经历和磨练所体现出来的是一点点的木讷。真的,好久没有被感动过了。自从无意间读了余华的小说《活着》,读完之后呆呆地望着前面,其实眼前什么也看不进去,思潮在盘旋、在扑打,自己被一个猛浪打到海底,窒息是全部的感受,说不出的凄楚。活着?活着是什么?
小说以简洁诙谐的开场把我吸引进来,随着故事的深入使我心潮起伏欲罢不能。时时会想到,人生怎么会有如此艰难苦涩?我的心真的在颤抖,我明白一个人的生命在天地之间是多么的卑微。
输光了家产,使父亲含怨而死的富贵站在清冷的街头,落寞地嚎啕大哭。他妻子家珍被其父接回家,临去时那幽怨的一眼,包含了太多的辛酸。看着一个人由活得潇洒到活得可悲。后来当苦难和病痛夺走了他的母亲、妻子、儿女、女婿及年幼外甥的生命。想象不出,一个人的一生如何来承受如此多的苦难和打击。温情的时光是那么的短暂,而活着的含义愈来愈清晰,苦难才是人生的真相,忍受它,直到终结。活着不仅仅是呼吸,活着便是一切!人活到老时需承受丧亲之痛,这是何等的备受折磨,福贵没能向他的名字一样有福有贵,在现实的蹂躏中,福贵坚强的走过来了,最让人感动的是,主人公在承受了如此多的苦难之后,仍能保持一颗平和、乐观的心。真的太不容易了。
人是那么脆弱,又是那么坚韧。当这两样突然一起放在面前,真是有点受不了!什么是真实的生活?如何看待生活?生活就是如此,给予我们太多的问号和无奈,象福贵那样经历了许多而仍然顽强地生存下去,他那时对生存其实并无明确的认识,只是以一种动物般的求生本能使他延续了生命。但他在暮年却能以一种洞察人生的乐观来对侍生命,这一点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生活的启迪。生命能够承受的重量到底是多少?生命的存在与消逝怎会如此简单、轻易?如雨、如风,过了却不留下任何痕迹。我们多数人也活着,但仅仅“活着”,这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昨天曾将梦想抓在手心,今天却无奈地任它随风而逝。流走的不只是光阴,还有我们内心深处当初的执着与渴求。没有特别的理由,我们就不再努力争取,就淡然地活着。还不断地抱怨生活中的不如意。
当看完这篇《活着》时,心终于豁然开朗!是啊,我们现在的生活和富贵比起来不知道好了多少倍,可仍然不满足,仍然在抱怨世界对我们不公平,其实自己受再多的苦和书中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活着就是福了,珍爱生命,珍爱生活!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
第19篇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讲述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他的人生就像翻倒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千滋百味;又像六月的天,风云突变,反复无常。使得我在读书的同时,不自禁的也幻化成了书中的福贵,仿佛正是我前世经历的`一生。
“活着”是一种责任。当福贵的父母去世时,全家的重担便落到了福贵一个人的身上。他自己种五亩地,带领全家大炼钢铁,鼓励春生好好的活着。参加国军拉大炮的同时还要照顾全家,独自一人默默的面对生活的困窘和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楚。也许大多数人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来逃避现实,但是他还活着,坚强的活着!直至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或许有人会问他为什么活着?又是为什么而奔波?我想,答案有很多。至少,福贵的回答会有很多!我从福贵的经历中看到一个人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有活下去的精神和勇气,因为只要活着就要敢于担当责任,履行义务。为了爱我的人,还有我爱的人而活着!
活着是一种体验。无论承受痛苦,还是享受幸福。福贵从富足无忧到倾家荡产;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转眼间变为彻头彻尾的“无产者”。他为母亲请医时却不幸被拉去当壮丁,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回到家,母亲却早已不在人世……这样的命运足以轻易的击垮任何一个人活下去的勇气,但福贵还是和以前一样,坚韧地活着!其实,我们现实的生活中也有许多灾难,汶川大地震,刹那间就摧毁了无数的生命,想想那些同胞,无数的希望瞬间幻灭,着实让人感慨万千,感觉生命是那么的脆弱。经历了那么多生与死的较量之后,我们对活着的内涵感悟也应该更加深刻。把一切都看淡一点,从容面对每一天,珍惜每一天的生活,这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一句话,活着就是一种体验。
活着,就要自强不息。当福贵遭遇了一连串的打击后,他决定重新做人。他拿起农具,穿上了粗布衣服,一改往日贪钱嗜赌的恶习,带领全家一起面对社会的动荡、生活的挫折。福贵之所以能好好的活着,肯定是具有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古人说“天不救人人自救”。漫漫人生,青春即逝,明天的日子依然要过,除了努力还是努力,活着就要自强不息。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先生一语道破了活着本身的含义及《活着》一书的精髓,值得思索,值得参考。既然活着,既然能活着,那就用心过好每一天。
读完此书,思绪万千。活着就是责任,活着就要坚韧,活着就要自强不息!如此,生命便会演奏出人生最壮丽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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