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小说读后感20篇(经典流淌的灵感河,留下的感动)
经典小说读后感,总能启迪我们的思维,触动我们的情感,让我们对生活有更深刻的认知和体悟。这些经典之作以其独特的故事情节、深刻的人物塑造和思想内涵,引导着我们思考人生真谛。让我们一起走进这个精彩而丰富的世界,领略读经典小说的美好体验。
第1篇
暑假里的一天,我在图书馆看书。看见一本《骆驼王子》,一开始,我对这本书没有什么兴趣,“骆驼谁不知道呀!”可我一翻开书,读了几章时,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爱不释手。
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故事里讲的是:一匹叫“王子”的小野骆驼的成长经历及生活习性。骆驼王子在四匹老骆驼的百般呵护和宠爱下,它不管吃苦只管享受,不需要动脑,只要服从……过分溺爱使骆驼王子长大后独立习性非常差,不懂得去爱护和关心别人,更不知道该如何面对生活,最终,当骆驼群遇到强敌时,它因为害怕选择了逃跑,导致族群四分五裂。而这时的骆驼王子却没有醒悟过来,不去勇敢地面对这个弱肉强食的动物界,为了可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而选择跟随作者,甘愿放弃自由自在的生活,甘愿变成一名普通的家骆驼。
?骆驼王子》讲述的是骆驼王子小时候在大骆驼们过度的宠爱、呵护、哺养之下慢慢长大。但是当伙伴们遭遇危险时,它就躲到一旁冷眼旁观;当弱者遇见到困难时,它却是表现出冷漠和拒绝;当遇到比它还小的骆驼时,它却霸占温暖的地方,以大欺小,让小骆驼在外面受苦。骆驼王子变成了胆小王子,变成了冷漠王子,变成了欺人太甚的王子,它从一只稀有高贵的骆驼王子沦落成一只任人指使、出卖苦力的家骆驼。
看完这本书,我心想:我们也是从小在爸爸妈妈的宠爱之下长大的,如果我们不磨炼自己的本领,老是依赖父母,或许,骆驼王子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从现在开始,我们要不断努力,学会关爱他人,学会担当责任,学会自强自立,学会奋勇争先,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第2篇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灿烂千阳,照耀我们成长——曹文轩。
这几天,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文章《骆驼王子》。
这本书讲述了:有一支野骆驼群,群里有五匹骆驼,2匹成年雌骆驼——秋草母、杏眼雌,2匹成年雄骆驼———歪峰雄、领头“羊”光脖子,1匹半大的小骆驼——骆驼王子。
1只半大的小骆驼之所以叫骆驼王子,是有原因的。它在这支小小的群体里是关注的焦点,是生活的中心,享受着特殊的待遇——4匹成年骆驼总是采取轮流值班直来保护它,不管是在旷野行进还是,在水塘边饮水,总有一匹成年骆驼影子似的贴身跟随着它,从不让它处在落单的危险状态;有新鲜的草,它先吃,有干净的水,它先喝,遇到危险,总是被围在中心……
4匹成年骆驼十分疼爱它,可爱的结果是什么呢?在一次雪豹的袭击中,成年骆驼为了保护它,死的死,伤的伤,就是因为它在危急时刻没能出手帮他们一把。
最后,骆驼王子成了一个孤儿,没有长辈的关爱,它不知如何面对各种危险,时刻紧张,不敢找水喝,不敢去吃草,几天下来,就毛发凌乱,身体肮脏,驼峰都饿得矮了一大截,最终找到了作者他们,心甘情愿成了一匹驮货的家骆驼。
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触,那成年的骆驼对骆驼王子过度的爱最终害了自己也害了骆驼王子。真的是溺爱成害啊!
反思我们这一代,我们就像骆驼王子,成年的骆驼就像我们的父母、长辈,他们给了我们太多的爱,我们像骆驼王子一样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王子、公主般的幸福生活。可是,长大了的我们将会像骆驼王子一样,离开父母,走进社会,我们将无法独自生存,最终被社会淘汰。
我们从小要学会独立,学会做事,有很强的自理能力,将来我们才能在社会中立足,才可能拥有幸福的生活。
第3篇
这几天,我读完了《老人与海》这一则故事,使我受益匪浅。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桑提亚哥是一个不向命运屈服的“硬汉”。他是个渔民,自从老了后,运气一直很差,很少钓到过什么大鱼。但有一次出海,一条大鱼咬上了钩。一人一鱼展开了拉锯战,鱼不屈服,老人也不放弃。老人一次次在船上跌倒,受伤,但他还是坚持了两天一夜,将一条不止一千五百磅重的鱼钓了回来,栓在船尾。但那那条鱼引诱来不少鲨鱼,老人拿船桨将它们拍死,可鱼也被鲨鱼吃得只剩下了脊骨。人们知道后,也对老人产生了敬佩。
这篇小说,它虽然没有其它书那样长,但它写得深刻。仅仅是老人一次出海的事情,他却把老人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以及当时恶劣的环境,都写得详细、具体。他是位穷得不能再穷的渔民,连鱼网都没有,可他却能只靠鱼钩生存下去。他每一次出海回来都是一无所获,但他从来没有抱怨过什么,甚至自己为自己假设、想象。他虽然穷,但他的乐观是多少钱也买不到的;他虽然老,但他就是一个不向命运屈服的硬汉;他虽然弱,但他就是一个永不言败的强者!
在生活中,我们会因为一个小小的困难而半途而废;我们会因为一次小小的失败而放弃希望;我们会因为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事而一直在意。当我们遇到这一系列事情的时候,我们应该学习老人的精神:坚持不懈、永不言败、乐观向上、不屈服于命运!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是一个实质上的强者,一定能取得真正的胜利!
真正的强者永不言败;真正的硬汉不屈服于命运;真正的信心来自于乐观向上。老人虽穷,可他是一个“强者”,是一个“硬汉”,拥有信心,怎能不值得我们学习?
第4篇
轻舟一扁,在一望无际的大海边缘,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孤独的身影置身在小船中。这是 在《老人与海》中主人公一位平凡的老人圣地亚哥给我的第一印象,“他消瘦憔悴,在脖颈上有很深的皱纹。腮帮上还有许多的褐斑。”作者海明威将他刻画得如此普通,可是在我读完后却再也不敢说他普通了。
老人圣地亚哥以捕鱼为生,却有一次连着84天一条鱼也没有捞到,在凭借着坚定的信念与高超的技术,在一无所获的84天后,他终于钓到一条巨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要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赢得了物质与精神的双重胜利。但是鱼大劲也大,马林鱼拖着小船游走了很远,漂走了整整两天两夜,圣地亚哥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过的艰难的考验,终于把马林鱼刺死并拴在船头。然而却遇到了鲨鱼,将老人辛苦的成果吃的只剩下骨架。
作者海明威为什么要让老人失败,按书中老人曾说过的一句话来讲“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我想这大概就是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道理吧。
难能可贵的是,他在用自己的心血宁城的劳动成果丧失的情形下,还能乐观的说要造一个及监事的铁锚头,以它来对付那些令人厌恶的败类,显然这是令人惊讶的。我想:我们这一代莘莘学子不也是在书本这片海洋里,
用各自不同的学习方法编织成一张大的渔网,来捕捉知识这条大鱼吗。如果在学习中遇见像鲨鱼一样偷吃鱼肉的情况,我们要怎么办?“前车之辙,后车之鉴。”在至关紧要的岔路口,我们难道不会像圣地亚哥那样战胜自我吗?
在读书的同时,我更是感受到了什么叫幸福:“一个人在做事的时候并非最后成功才是幸福,幸福在于追求之中。”老人圣地亚哥不也是如此么?
第5篇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老人与海》一书。这本书是被称为美国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迷悯的一代”作家的代表、“新闻体”小说的创始人欧内斯特海明威写的。
?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了古巴老渔夫桑地雅哥出海了八十四天一无所获,在开始的前四十天还有一位小男孩同老渔夫桑地雅哥一起出海的可是过了四十天还是捉不到一条鱼。那男孩的父母便让男孩到另一条上去船上去,男孩听了父母的话。在第八十五天里,桑地雅哥钓到一条大鱼,可是大鱼并不愿意束手就擒,经过桑地雅哥的不懈努力,终于捉到了大鱼。但是在返回的途中,遇到了鲨鱼群的袭击。经过了一场激励的搏斗,桑地雅哥安全了,但是大鱼却被鲨鱼吃掉了好多肉。读完了欧内斯特海明威写的《老人与海》,主人公桑地雅哥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令人敬佩。我不禁想起了我自己:就说桑地雅哥坚持不懈和坚持不懈和两个优秀品质吧。可我自己呢,没有几件事是坚持做完的。记得有一年暑假我在家里练字,那时屋里就像一个正在燃烧的大火炉似的,热得要命。刚开始的几天,我还在书桌上认认真真地练字。可是到了后来,我练的字越来越潦草了,在我的练字本上面再也看不到一个工工整整的字了。
后来我觉得练字没有什好的。不仅热得要命,而且手还又酸又痛。到最后呢,我就不再练字了。唉,想起了这件事,我的脸不禁红了,这时我暗下决心以后做什么事都不能半途而废。
读了《老人与海》我明白了,只有目标专一、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以及永不放弃,只有这样才能取得辉煌的成就和显著的成绩。
第6篇
不久前便拜读了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记忆深刻的是书中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追寻艺术梦想的道路上,表现出对人情与人性的摒弃和过分自私的态度。也总是想起里面的一句话“只有诗人同圣徒才能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斯特里克兰德生活过三个地点:英国伦敦、法国巴黎、塔希提岛,也在这三个地方分别经历了三个女人:妻子艾米、朋友的妻子布兰妮、土著少女艾塔。
伦敦,土生土长生活了四十几年。有一份在证券公司稳定且收入不错的工作,一双聪慧乖巧的儿女,妻子艾米贤惠且知书达理。留下一张纸只字片语,就轻而易举抹掉了前面走过的人生轨迹。
巴黎,凭着对绘画的一腔执念,沉迷于梦想一发不可收拾。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变得不近人情,一切与己无关。病重时得到了朋友妻子布兰妮的悉心照顾,恼恨的是凭着自己无所谓心理下毁掉了朋友的生活甚至布兰妮的生命。他还能摊摊手说,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呢?不堪一击的生活,以及被生活压迫下人性的丑陋。梦想又是什么呢?
之后经过马赛到达塔希提岛,这是他灵魂出窍之后得到升华的地方,在这里他与心中的梦想毫无阻隔。有着一个默默守护他,忠诚于他梦想,叫做艾塔的土著少女。即便是他快到生命终点,也无损他绘画才能的发挥。梦想可以实现,但原来如此艰辛!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绪一直久久不能平。这样的男人不是典型的渣男吗?他的出走,做丈夫做父亲的责任去了哪里?抢走朋友之妻,人性的底线在哪里?这些让我感到愤怒,任何对梦想的追求都不应该是自私甚至脱离道德的借口。
文末描述了斯特里克兰德病死后盛名,把视角又重新拉回到了他结发妻子与一对儿女身上。她们心里压根没有想过要关心斯特里克兰德这些年的遭遇,倒是因为他的盛名,极力标榜曾经的关系,假装付出和理解。如果没有盛名,他们是否还愿意提起这个曾经丢弃她们的人?如果没有原谅,何必假装美好?人性的碰撞果然脆弱,道貌岸然的面具在现实对比下显得如此不堪一击。
思至为什么思特里克兰德非要去画画呢?文中他说:“我必须画画。我身不由己。”对潦倒的处境、刻薄的蜚语、拮据的生活都能泰然处之,这也许是信念的魅力了吧,引领着纯粹的灵魂一路前行。
梦想人人有,在现实中有多少人能够坚持呢?生活中渐行渐远,很容易就忘记了初心,很容易就有理由说服自己放下,很容易就把别人的看法筑在自己好不容易建立的壁垒里……也许这辈子都没有这么大的魄力与自己决裂,但生活给予的馈赠本就是独一无二。做自己想做的,内心真实快乐就好。
月亮很美很孤独,看上去很近却那么远,要做的就是清醒的活着!
第7篇
人世漫长得转瞬即逝,有人见尘埃,有人见星辰。查尔斯就是那个终其一生在追逐星辰的人。
每一个人都被囚禁于铁塔,个人的思想永远独立而不受侵犯。于是我们以语言,以符号,以艺术呐喊理智的美妙,而我们的灵魂是不同的,因此也只能踽踽独行。与他人指尖相触,却永不心灵相通——世俗成了纯洁的罪人,仿佛就如这个独立而又别致的灵魂,永远保持着对这物欲横流的世界与人之凡俗的不屑与蔑视。可他是痛苦的,他挣扎于精神至高的自我与躯体的欢愉间无法解脱。
安逸有序的幸福并不被他的血液所接纳,查尔斯对于嶙峋怪石与急流险滩的渴望发自于精神,来源于艺术。旁人避之不及的旅程他甘之如饴,惮怕并未如黑暗般笼罩他的灵魂,他的向往是桀骜不驯,是不平凡——他在不惜一切地追寻壮美伟大之物。
所谓清高自傲,所谓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所谓遗世独立。这些在语文习题中写得厌了的词句,却是正因确有其事而确有其词的。
查尔斯保持着对自己绝对的骄傲,而又对最终的那个“存在”保持着他“愚诚”的渴望,就如水滴融入大海,一粒火星欣喜如狂地没入烈火随后化为灰烬,跟熔岩喷薄,触摸天空,最终与世界的根源,与他的精神本我融为一体。
海德格尔说“向死而生”。只有死亡的鼻尖才能让我们感受到生的紧迫。一旦死亡的阴影稍稍放下他的爪子,我们立刻恢复自己的败家子本性。骄纵,懒惰,懦弱,缩在自我的临时棚户里得过且过,偶尔避想窗外远处的地平线上,有一个自我在勇敢奔跑,脚下的道路充满危险并因危险而瑰丽。而那个自我或许便是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野性灵魂。
藏在静谧冰河六千里贫瘠土地下的心脏满腔炽热,要将积雪融化。
第8篇
地坛是什么?那是一个活泼的孩子在幼儿园里畅玩的愉快;是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青年手中攥着病情通知的悲伤;是一个年近花甲的老人扶轮问路的感慨。
史铁生,一个生在地坛长在地坛的人,热爱文学,也热爱读书。但是,他生命中一次重大打击却在他朝气蓬勃,正要在自己的人生中大展宏图时到来,残酷的剥夺了他灵活运用双腿的权利。在这一生中最狂妄的年纪里,这次打击毫无疑问是致命的,甚至让他坐等死神的来临。最终,医生与朋友、母亲对他的关爱压过了对死亡的恐惧,他走上了写作的道路,写下了这一本书。书中有面对死亡时的恐惧无助,也有转变的过程,更多的,还是对早已面目全非的地坛,也是对早已面目全非的童年的怀恋。
“上帝为你关闭了一扇门,同时也为你打开了一扇窗”。我认为这是对他的遭遇最好的评价,双腿残废,却又受迫写作,成为知名作家。当他想起记忆中最后一次被母亲要求去看北海边的菊花却没能了却心愿时,不由得也会心生一些感慨吧!当经历了无数的痛苦之后,才可以不畏惧死亡,勇往直前,这也是成功的开始,不要为短暂的痛苦而绝望。
这时,他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童年在地坛的生活,这个给他带来无穷欢乐与痛苦的地方,记起了童年的往事。这些事让他更加镇定,又想起了那个曾带走了他母亲与双腿的地方。现在,他的人早已不在地坛,但心却依然存在。命运夺走了他的青春,带给了他更丰富的人生。
不要轻易在生活中绝望!接着努力奋斗,也许也有更丰富的人生在等着你。
第9篇
我在午后捧着这本书细细地品味,常常需要停下来望一眼远处,思考一些。史铁生的文字似乎把我带到了无边无际的哲学的大海,在那里,他的思想如浪潮般涌来;又仿佛是在悬崖边,听他一个曾经在死亡阴影中的人缓缓讲述他在绝境中领悟出的生命的救赎。
有些人选择结束,以此逃避锤炼。海子留下一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后卧轨自杀;莫泊桑用裁纸刀割开了自己的喉咙;老舍在北大坠入冰冷的河水。所谓绝境,就是让人误以为无路可走而拜倒在他的脚下。史铁生也是想过死的。他在一个狂妄的年龄双腿残疾,病卧医院时他也曾藏下一卷电线。但是终究是一丝残念,让他留了下来。也许是因为母亲说“要好好活着。”也许是友人与他互相叮嘱“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看。”再或者,也许仅仅是因为不甘心。只是因为想再继续活下去。
一旦我们选择了生,一旦我们决定要去奋斗拼搏一把,那死气沉沉的绝境也只得放开一条路。在看似山穷水尽的地方,人惟有乞灵于自己的精神和意志,才能向死而生,跋涉到柳暗花明的时候。
人生中密布着上帝的试炼。有时候我们干不过上帝,比如我们无法逃避从天而降的磨难。但是我们却可选择对于苦厄的态度。绝境是一个机会,给不屈的人,使之完成人生生如蚁而美如神的蜕变。
奥林匹斯山上的神火为何而燃烧?那不是为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打败,而是为了有机会向诸神炫耀人类的不屈,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即时眼前弥漫着死气,我们当吹响战斗的号角,向死而生。
第10篇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极具哲思的散文集,一读之下,给我带来了深刻的人生反思,从史铁生的身上可以看到一个残疾人励志后改变自己命运的历程,其中也有对亲情的思念和给我们带来的启发,那就是我们对亲情的可贵往往并不是理解的很透彻,因为我们没有经过一些人生中的磨难。
在史铁生二十一岁那一年,他的双腿因为病魔而成为了残疾,这给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带来了沉重的打击,让他无法接受这个突如其来的现实。之后的史铁生变得焦虑和颓废,因为他找不到工作,生活无法自理,而母亲始终在莫莫的照顾着他,鼓励着他,但由于这种残酷的现实让他变得心志消沉,也无法理解母亲的发自内心的关爱。在母亲的长期陪伴和鼓励下,他长期呆在地坛,逐渐的,他从地坛的风雨四百年历史中看到了顽强,也对自己的人生有所思考,于是开始励志,决定在文学领域做出点儿成绩来,经过了许多年的勤奋努力,他功成名就,成为了一位知名的文学家,可他的母亲已经不在人世,正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在就是这种情景,母亲没有能够看到儿子成功的一天,史铁生表示遗憾。
读了《我与地坛》这本书,从史铁生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人励志的经历,他虽然残疾,但身残志不残,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个文化名人,这种励志典范值得我们学习,因为我们都是身体健全和健康的人。
史铁生对母亲的回忆和后悔,让我们看到了亲情的可贵,希望人间不要在出现子欲养而亲不在的窘境,为健在的父母尽一份孝心。
第11篇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小王子》的书,作者的全名是------圣-埃克絮佩里,他是方的传奇作家·飞行员。有“蓝天白云的耕作者”之称。他一生喜欢冒险和自由,是利用飞机将邮件传递到高山峡谷和沙漠和沙漠的先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间他入伍参加了对纳粹的抵抗。在一次飞行任务中神秘失踪,成了法国文学史上最神秘的一则传奇!
文中的主人公——小王子,他十分的天真。活泼。可爱。善良……他是来自一个小小的星球。他拥有三座火山,其中两口是活的,还有一个则是死的,他还拥有一朵玫瑰花,小王子对她情有独钟那花儿还摆了摆她的四根刺,天真的说:“我可是这世界上唯一的一朵花儿”我情不自禁的笑李笑,仿佛她真的在小王子面前显摆一样。
后来,小王子来到地球上,然后,无意中认识了“我” 。文中小王子就像一个小孩子与邻家叔叔。伯伯在一起那样,平淡而感人。特别他们互相鼓励,互相帮助,经过长途跋涉,终于在沙漠里找到水井,成为了生死之交。他们最后告别时十分悲壮。动人。让我忍不住流下了泪水。更让我感动的是,他们再相距千万里的太空却互相思念,互相关心,遥遥相望,心心相印。于是,在浩瀚的太空中,无垠的宇宙中,也都充满了他们之间的感应的电波,他们的友谊是多么的麽的美好。和谐啊!
?小王子》这本书让我感受到小王子富有同情心。善解人意,可是我看到叫花子跪下来,苦苦的求着让我施舍他一点,可我就像没有看到一样,若无其事的走开了,我一定要学小王子会同情別人,学会要富有同情心!!!
读完小王子这本书,我感动的流下了热泪,我喜欢本书!!!!!
第12篇
这本书在我的书柜里已经放了好久了,听妈妈说,我小的时候有一段时间很喜欢看这部小说的影碟,最后妈妈还买了这本书给我,可是我对这些事没有什么印象了,直到去年暑假的时候我才看到这本书,马上读了起来。
书的主角是一位叫小王子的孩子,他是一个居住在b612小行星上的人,他希望去别处旅行、去探索。小王子在这次旅行中经历了6个小行星,他分别遇到了骄傲自大的国王、无所事事的酒鬼、每日忙碌的生意人、安慕虚荣的人、思想顽固的地理学家和不满自己职业的点灯人。小王子遇到的每一个人都要工作,小王子认为他们的生活很无聊,于是他拼命挣脱,不断的从一颗行星到下一颗行星去探索。他最后来到了地球上,在地球上,他遇到了蛇、三枚花瓣的沙漠花、狐狸等等,他在地球上经历了种种前所未有的情况后,最后还是在蛇的帮助下回到了自己的小行星。
我觉得书中最有意思的是那个点灯人居住的行星,因为那个行星一昼夜只有一分钟的时间,所以他一分钟就要点亮一次灯。也许会有许多人像小王子一样认为他的工作很无聊,是在浪费时间,可是我却认为点灯人的工作是一种坚持,他用自己的坚持去为别人提供帮助,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
小王子想要去寻找精彩的生活,他自信、勇敢地打破自己固有的生活,这也值得我们去学习。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如何去让生活更精彩,我应该去尝试更多从前没有经历的事。
我喜欢看这一类的书,因为在书中可以找到解决困难的办法,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许多,我要去探知未来,让长大后的我,生活变得丰富多彩!
第13篇
余华是当代著名的作家,虽然他所写的作品不是很多,但是本本都是经典。《活着》,就是他的一部代表性的作品,今天读完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就想把心里的想法一吐为快。
本书的主人公,福贵,是一个富家的少爷,但是又因在外吃喝嫖赌,把家里的105亩地都输给了龙二。他爹也因此被他气死,他为什么要活着?他人生黯淡,为什么还要“熬”剩下的一天天呢?看完《活着》以后,这个问题曾一直一直在困扰着我。从苦根死后,他没有了随着已故的亲人,只买了一头老牛天天在一起,孤苦伶仃活在世上,像其他农民一样劳动着。
他的一生也是处处经历坎坷的,赔完了地后,父亲被气死。只得和母亲妻子和女儿生活。最后母亲得了重病,福贵去城里给母亲买药时,又被抓壮丁。几年后,遇到解放军,回到了家乡,而母亲已经死了,女儿凤霞也因病变得聋哑。后来,儿子有庆,因为县长的夫人生孩子大出血缺血,可是其他人的血型对不上,只能抽有庆的。但是大家都想着救活县长的,谁还会管有庆呢,最后有庆因为抽血过多而死。凤霞后来嫁给了二喜,在生孩子时也因为大出血而死。福贵的妻子家珍也很伤心,三个月后也死了,二喜在工作时因为失误被水泥板夹死了,他的孙子,凤霞的孩子,苦根也因为吃豆子撑死了。这样,整个家庭就只剩福贵一个人了,他就买了一头老牛,给他起了自己的名字,陪自己度过以后的日子。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只要坚持活着,活着本身的意义就存在希望。有人说其实在这个世上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对处境绝望的人,对于福贵来说他始终没有绝望。虽然身边的亲人接连离他而去,可是福贵依旧没有放弃生的希望。
生命的磨难最终会随着时间,渐渐的在记忆中消退。福贵的一生是非常悲惨的,可是当他老年时回想起自己的一生时,他并没有充满绝望。
第14篇
书香流淌在生命的河流中,书的影子也一直存在于我的记忆中。从小时候开始,我就被一本本童话书充斥得满满的,书上那些栩栩如生的形象成了我最好的伙伴,白雪公主、卖火柴的小女孩、睡美人、丑小鸭、都是我的好朋友。童话那些中幸福快乐的结局使我幼稚的心灵中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与向往,也促使着我从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而我一直也没有停下读书的脚步。
这个暑假我读了余华的《活着》,感触颇深,在书中,福贵的生活蜂拥而来的真实都在诉说着丑恶与阴险,在大时代背景的社会变革下,福贵和他的家庭遭受了许多磨难,最后亲人都离他而去,只剩下他和一头老牛。福贵的生活是悲惨的,他见证着每一个亲人的死去,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他夺走了福贵所有的依靠,但福贵仍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坚持着对这个世界的信任而活着……
“活着”这个词语在我心中充满了力量,人是为活着而活着,我们在活着的过程中经历着无数的故事,不论不是好的坏的都需要我们用心去对待,这是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我们既然承担起这个责任,就应该竭尽全力去克服生命中的挫折,把生命变成最好的模样。我清醒的知道,活着本身就很艰难,但我们必须艰难的活着,正是因为艰难,活着才更有深刻的意义,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活着》中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更加映衬了活着的意义。故事结尾只有一头老牛陪伴的福贵是一位英雄,活着的意志在他的身上熠熠闪光,坚定的信念象征着他不屈的灵魂。
回首读书的日子,我忍不住怦然心动,一路走来,山高水长,每当翻开书卷,总会有一种绵软的情感萦绕在心头,思绪万千,卷卷都积满深情,行云流水的语句,真挚动人的情感,像花瓣绽放在春阳中,有书的日子,充实,快乐,振奋,青春的本色在书香的温润中闪光。读一本好书,与书为友,潜移默化,见证着崇高灵魂的再现,顷刻唤醒心灵,豁然开朗,仿佛有光在前方指引。再次拿起这本《活着》,书页间仿佛仍存留着我指尖的温度,我闭上眼睛,黑暗中的我正飞向那片明亮的书海……
第15篇
“活着”是一种力量,一种可以忍受困难,战胜挫折,让我们变得勇敢的力量。——题记
?活着》这本书中的福贵让我产生了很大的触动,他的一生是那么坎坷,他的父亲在他赌博赔光家产的时候离世,这无疑是一种双重打击。他的母亲在他被抓去当壮丁的时候离世,他的儿子因为血被抽干离世,他的外孙吃豆子离世……最后,只剩下他与一头老黄牛为伴。这种种看起来是那么不可能同时发生,可全都真实地发生在了他的身上。
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读《活着》,我好像身临其境一般,走进了福贵的人生。他生活在“全民大炼钢铁”“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贫困时代,吃不上好饭好吃,为了供儿子上学,曾把女儿送给别人。我不禁扪心自问,现在的我,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如果还不努力学习,怎么对得起那些劳苦百姓呢?在打仗时,老全被子弹打中,可见战争是多么残酷啊,你永远不知道死亡在何时何地等着你。“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和运动”给福贵带来了无情的打击,但他仍然没有屈服,默默忍受着这一切。我认为,他是坚强的,是无谓的。
或许,从我的角度看,福贵的一生是坎坷的,因为在他的一生中,除了困难就是苦难。但是,如果从福贵自己的角度出发,他可能不会这么认为。也许,当他多年以后的某天,回味自己的一生时,他会感到幸福和快乐:他有着幸福的家庭,并与他们拥有美满的生活,尽管亲人们都已离他而去,但回忆仍是美好的。他不会忘记浴血奋战的日子,更不会忘记和亲人聚在一起共享天伦之乐的日子。他不会忘记生活的点点滴滴……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的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含着细微的如金子般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懂,别人的生活也不必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要好好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在最后,“老牛与牛渐渐远去,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这体现了一种平静,惬意而又自然的乡村生活。此时的福贵与这头老牛一样,只有一个简单的目的——活着。
第16篇
当我捧着这本《水浒传》时,我便情不自禁的哼起了那首耳熟能详的《好汉》:“大河向东流啊,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啊……”,颇有一番梁山好汉豪爽的气势。“逼上梁山”是民间的一句俚语,是描写一个人走投无之下选择的无奈之举。水浒传中的英雄个个都是历经了无数的,他们可以说是“仗义疏财归水泊山,报仇雪恨上梁山”。
水浒英雄的忠、信、义,让我的五体投地,还有的才能、吴用的神机妙算、李逵的莽撞、鲁智深的侠肝义胆、武松的神威神勇、林冲的骁勇善战、燕青的伶俐机灵……他们每个人都险象环生,他们背后的故事又怎是能用一篇篇文章所可以表述的呢?梁山好汉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为百姓们除暴安良,是人人嘴里的“救世主”。最终,他们在梁山上了一百零八个头领,排定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的座次,本以为这就是结局了,可没有想到朝廷一声令下,让梁山的好汉前去征辽,当他们正要而归时却又至江南征讨方腊,弄的一百零八条好汉死的死、残的残、溜的溜、隐的隐,稀稀落落,最后仅仅剩下了二十七人。
朝廷的最终目的其实就是想“借刀”,而梁山的好汉只不过是朝廷的一颗棋子,他们在战场上为朝廷杀敌,而朝廷却在背后想着如何斩草除根。梁山好汉已经落到如此了,朝廷却还不,那些幸存者还是未能逃脱接蹱而至的厄运,、卢俊义被毒死,李逵在临死时被拉去一同,吴用、花荣自缢身亡……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就这样悲惨的结束了。哪里有,哪里就有。
如果不是阎婆惜的百般,又怎会杀了阎婆惜;如果不是高衙内的重重,林冲又怎会手刃仇人;如果不是西门庆和潘金莲了武大郎,武松又怎会西门庆和潘金莲……合上?水浒传?的那一刻,我心中也生出了一种怒火。我封建的与;我痛恨那些的污吏;我提出“借刀”这个主意的人。同时,我也有一丝的伤感,我惋惜那一百零八将的悲惨命运;我感叹这一百零八个好汉的豪壮英勇;我一百零八位英雄的江湖义气。让我们铭记他们的名字,铭记他们的历史,铭记他们的故事,让我们用这种方式来纪念他们吧!
第17篇
?水浒传》,看到这本书我就想起了刘欢的好汉歌。梁山好汉他们个个侠肝义胆,敢报天下之不平,其好爽的性格光彩照人,令世人敬仰。这本书中以大量的笔墨塑造了林冲、鲁智深、武松等一大群梁山英雄的形象。小说中智取生晨纲、大闹清风寨、倒拔垂杨柳等一系列故事情节都描写得绘声绘色,引人入胜。
?水浒传》是施耐庵所著,里面刻画了梁山水泊一百零八位好汉。全书共一百二十回,第一位出场的好汉是九纹龙史进。全书讲述了宋代宋江等人的农民起义,揭示了当时官府的黑暗,奸臣当道,使天下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宋江一行人开始起义,反抗朝廷,后来,宋江一行人受朝廷招安,征讨贼寇,最后,在征讨方腊时,那替天行道的梁山好汉们却一个一个倒在了血泊之中。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梁山好汉的忠义;看到了朝廷的黑暗;看到了奸臣的阴险;看到了皇帝的昏庸无能……一时间心中难以平静。
武松打虎,林冲棒打洪教头等情节让我难以忘怀。还有一个情节经常浮现在我的脑海:在宋江等人为救卢俊义时,遇见关胜,关胜能当万夫之勇,冲杀梁山兵马时,他看见梁山的喽啰兵们用自己的生命来守卫那“替天行道”的大旗,关胜深受感动……
在梁山好汉被招安后,派去征讨方腊时,一幕幕让人不忍心看到的场面出现:大多数梁山好汉在这场战役中牺牲,最后武松单臂擒住方腊。擒住方腊以后,又是一幅幅让人不忍心看到的画面出现:鲁智深坐化而死,杨志林冲病故,宋江李逵被奸臣毒酒毒死,吴用花荣在宋江李逵墓前自缢而死……又让我们心中多了一份悲痛。
梁山一百零八将,对应星宿,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每一位梁山好汉都拥有属于自己的绰号。
读完了《水浒传》,我的心头难以平静,一幅幅画面浮现在脑海中。我们可以知道,那时候的官府是多么黑暗,当时的百姓是多么痛苦,梁山好汉才是最正义的!
水浒,这一部兄弟情义重似山,英雄好汉多如发的小说,给我带来了许多道理,明白了许多事情,我应该多读几遍,启发一定会更多。
第18篇
?三国演义》之中最令人念念不忘的有哪些呢?除了那一位位名将之间设计的计谋、谋士之间看穿的人心,还有那一场场惊心动魄、以血洗礼的屠杀与战争背后,我们是否还记得那些深居在男儿之后的女子?“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在当时军刀霍霍之时,花还未落,人却已亡。自古红颜是否真的多祸水?那些女儿身的背后,又是怎样流着辛酸难言的泪?
在董卓任意于长安杀戮之时,貂蝉因遭十常侍之乱避难出宫,为司徒王允收留为歌女。貂蝉见汉室王朝被奸臣董卓操控,在月下祷告上天愿为主人分忧,恰被王允发现便收其为义女,用歌姬貂蝉这枚棋子定下连环计,周旋于父子之间,离间董卓与吕布的关系,使其互相猜疑至反目成仇。在她受王允请求之托时,她是毅然决然地答应的。
“若与国家有益,贱妾亦何惜一身?但惟司徒筹划。”
貂蝉扭转了董卓政权的局势,却也无法改变自己任人摆布的命运。在这样的战乱年代,自己本就无所依傍,但却为了家国抛弃自由和贞操,在政权和欺骗中周旋。即使至今,她依然背负着“祸水”的罪名不知下落。可她立下的功劳确比任何一个在沙场上马革裹尸的壮士都要荡气回肠,至于她内心真实的想法,恐怕只在凤仪亭的烟波中渺渺远去了……
“我等皆死于妇人之手矣”。呵,李儒这一句叹息,人们大都为董卓深感到将亡之音,丝毫却不知这些“女人”的身体和灵魂早就注定要死在男人们勾心斗角的角逐之中了。
董卓曾说:“吾为天下计,岂惜小民哉?”当郭论驱洛阳之民数百万口往长安时,不提死者之多,纵军士淫人妻女,哀啼之声,震动天地。自古红颜,本就挣脱不了命运的束缚,就是这样悲戚,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她们,活的如此屈辱,又是那样的卑微。论巾帼英雄,鲜有昭君出塞维护国家稳定,也难有杨门女将沙场折戟沉沙名垂千古。所谓的有国才有家,那些心怀国家和功名的烈士可知这一去家便亡的妻女的苦楚与无所依靠的孤独,待到历史尘埃落定之时,女儿家的身影,也大都只出现在史书中“淫人妻女”“夫去妻死”寥寥几笔中了。
第19篇
“文鸳单骑退雄兵姜维背水破大敌扬州”,该篇讲述了都督毋丘俭因不满司马师擅行废立之事,与刺史文钦以废主之名,举兵讨伐司马师,毋丘俭失败之后,司马师卧病不起,并在传印于其弟司马昭后病逝。
开头就提到,毋丘俭与文钦率兵讨伐司马师,但最后却沦落到毋丘俭被人设宴杀之,而文钦大败而归的下场。这场战役虽不及三大战役赫赫有名,但也极为精彩,是我最喜爱的片段之一。那么,信心满满、野心勃勃的毋丘俭一众将领为什么会战败呢?其实早在司马师在府养病时就已听到了淮南的告急,并请太尉王肃等人一同商议,众人谈到毋丘俭好谋而无断,文钦有勇而无智,所以司马师命令王基领前部兵来南顿城下寨。那为何他要命令王基领兵前往呢?因为南顿极好屯兵,可提兵星夜取之,若迟则毋丘俭必先至矣。而回到战争最本质的要点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因为输给了敌方的战略谋划,毋丘俭最终不可避免地迎不了他的胜利,并且极为可悲地死于慎县城的县令宋白精心设置的盛宴上。回到开始,毋丘俭与文钦起兵造反的目的是什么?便是因司马师的废立之事所引起的不满;战胜后的司马师又如何了呢?在毋丘俭与文钦密谋杀害司马师之时,他早已患病,且卧府养病中。这两人的造反使司马师不得不带病出征,战后便病逝了,并于死前将印传于其弟司马昭,两人心心念念地盼着打败司马师反身为王,而司马师即便是战胜了也活不久,这场战役到了最后,双方皆不在了。最可笑的一点是,曾经曹爽心腹之人魏殿中校尉尹大目,因其主为司马懿所杀,故事司马师,但常有杀司马师报曹爽窒息呢,又素与文钦交好,在文钦杀入敌方阵营前,他曾为文钦向司马师求情,并想告与文钦司马师命不久矣,但文钦并不听劝言,反先前计划,最终大败而归。
看完这些我深有感触,一个人明明能够有机会达成所愿,却偏偏与胜利擦肩而过;而另一边的胜方却在之后因病消逝,让人分不清孰胜孰败了。而战场上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也使下一步走向了未知的道路,不到最后谁也不清楚结局,可谓步步惊心。从中我也感悟到了,凡事要三思而后行,不到最后一刻决不放弃!
第20篇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看到这首词,你想到了什么?呵呵,这首杨慎的《临江仙》是《三国演义》的开场词,开头那两句是不是感到豪气万丈,器宇轩昂呢?!
?三国演义》主要写了三国时期魏、蜀、吴三国鼎立,各路英豪争夺天下,打了个不亦乐乎,最后被晋朝统一了。
诸葛亮可谓是三国里的英雄人物!他足智多谋,上通天文,下晓地理。他组织策划的火烧新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六出祁山,无不体现了他的聪明和智慧!只可惜他事必躬亲,直累到吐血而死。
刘备求才不惜三顾茅庐,谦虚大度,只可惜养了个平庸的儿子——刘禅,如果刘禅有本事,诸葛亮也不会累死了。
曹操是三国里最刁钻狡诈的人物,他生性多疑,比狐狸都狡猾。似乎他就是奸雄的代言人,可是他求贤若渴,唯才是举,所以他的身边积聚了大量人才,而他也不计前嫌,对骂他的陈琳委以重任。曹操有胆略还有情义,他放走了对手刘备。他对关羽厚爱有加,如果关羽先认识了曹操,大概也就会归于其髦下。在赤壁大战中败北的曹操,被关羽念旧情在华容道放走。曹操也做了好些坏事,也许是身在江湖身不由己吧。特别欣赏那个“望梅止渴”的典故,正是曹操的智慧让兵士们走出困境!
关羽也是重情义的英雄,他感念与刘备的厚爱,不惜千里走单骑回到刘备身边。
最让人笑话的是周瑜,他也是个有才有能力的人物,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正是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可是周瑜的气量很是狭窄,嫉妒诸葛亮的才能,与诸葛亮势不两立,最后在伤病中气死,年终36岁,真是可悲啊。
孙权,仰仗父兄基业,没有什么建树,猛张飞有勇无谋,吕布见利忘义……三国的人物个个活灵活现,让人大开眼界!
读《三国演义》要学里面人物的大度,谦虚和智慧,不能学人物的气量狭窄。《三国演义》也诠释了“得人心者得天下者”,自私小气的人纵有才能终究也会是失败的。
?三国演义》真是一部很好的名着,很值得一看,它会让你获益匪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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