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管理年度总结5篇(“公租房管理:完美展登钩级和卓越成果。”)

本文将对公租房管理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回顾一年来公租房市场的发展和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通过梳理数据和案例,分析问题与不足,并提出改进和完善措施,旨在为公租房管理工作的提升和发展做出有益的探讨。

公租房管理年度总结5篇

第1篇

20xx年我县在惠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在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等各个方面加大力度,努力按时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逐步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保障目标,现将我县保障性安居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租赁补贴及保障性住房完成情况。根据市下达20xx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任务,20xx年我县租赁补贴要完成户数150户,实际发放162户,完成市下达任务108%。我县从20xx年7月1日起实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制度,在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过程中,我县严格按照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规定,重点对县城城镇户口,县民政局核定的低保救济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的家庭经申请进行了调查摸底和登记注册。在9月份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后,将租赁补贴标准由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提高到15平方米,原每平方米每月补贴3元提高到6元。我县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799套,共配租完成779套,分配率达到100%。

确保我县城镇低保和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和档案管理情况。我县继续加强保障性住房信息化、动态化管理,组织报表负责人和统计员参加培训学习。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准确地对保障性住房情况进行汇总和统计,按期报送各类数据报表,并同时将我县保障性性住房信息公开于惠州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和县门户网站;我县保障性住房的档案实行了动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设置了档案专柜,一户一档,申请、审核、实施保障材料齐全,并有专人负责,做到专人专柜专责。

一是完善住房保障规划。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要求,搞好调查研究,摸清保障对象底数,建立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目前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已造册登记并建立档案。进一步完善规范用地储备、资金筹措、困难标准、保障标准、申购管理、上市销售、后续管理等工作,细化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增强住房保障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完善住房保障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有关股室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加强各职能部门沟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扩宽融资渠道。在中央、省、市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下,结合提取土地出让金,等形式筹集资金,创新融资方式,有力保障工程顺利推进。

三是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将解决“双特困户”的住房问题,根据本县实际,逐步按照住房保障制度,拓宽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困难职工、落实政策无房户、优抚对象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切实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据统计,我县解决城镇双特困户住房799户,覆盖面不断扩大,得到群众的好评。

一是政府储备土地少,建设用地紧缺。近年来县政府虽然逐年加大住房保障建设力度,但建成的房源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住房需求仍有较大的差距,还未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公租房建设资金筹集渠道单一。目前我县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几乎全依赖财政支出,社会资金的参与度小,公租房建设资金的筹措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

三是我县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在公租房需求群众中,乡镇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大于县城,而由于经济制约的因素,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几乎集中在县城区域,乡镇的住房困难群众的需求难于得到解决。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继续加强对住房保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切实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顺利完成各类保障房建设任务;在房源的分配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摇号选房、公众参与、媒体监督的`方式进行,公开登记结果、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做到层层把关,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确保保障性住房资源真正惠及我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继续加大建设资金筹措力度。一是确保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的住房保障资金和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10%的资金及时到位。二是在社会加大宣传,引入慈善、公益等社会资本,多渠道筹集保障房建设资金,加快保障房建设步伐。

(三)建立住房保障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做好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项目依照法规、程序建设以及资金使用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二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科学安排工程进度,强化工程监理和检查,防范“豆腐渣”工程;三是抓好安全施工,树立安全责任大于天的意识,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严格把好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准入关。坚持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按规定的内容、时限、格式公开保障房规划、建设、审核结果等信息。广泛发布房源信息,严格审查、审核住房申请,做好公示。采取一户一档的形式设置档案专柜,配备专门档案管理人员,完整归档内容。五是畅通投诉渠道,健全监督机制。

公租房管理年度总结6篇

第2篇

我市积极推进市场化运营,成立市宜居投资(集团)公司及县市区宜居子公司,统一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房管理、分配、合同签订、修缮维护、租金收取等工作,通过市场化机制管理保障房,实现政企分开。

20xx年无为市率先试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创新公租房管理的“无为模式”,取得良好的效果,公租房入住率、租金收缴率、住户满意度都维持在较高水平。20xx年度已通过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方式,完成租金收缴615户,共计179.3万元,日常维修51户,租户信息动态管理27户。

20xx年镜湖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结合“无为模式”经验及本区域实际情况,实施公租房购买服务工作,不断发展完善我市政府购买服务模式。20xx年度已完成租金收缴1193户,共计662万元,日常维修报修64户,租户信息动态管理2578户。

根据省住建厅要求,我局全力开展住房保障系统升级改造工作。依托“皖事通”平台,开通住房保障网上申请窗口和移动客户端,实现公租房(租赁补贴)全程网办,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优化申请审核流程,共减少申请材料6项,较之前减少50%;压缩审批时间15个工作日以上,较之前减少60%。公租房事项实行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截至目前,共有870人次在线申请。

根据我市公租房房源较为充足的实际情况,我市于20xx年提出在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市区住房保障覆盖面,凡是有住房需求的其他人员均可申请租用公租房。至今已实现政府投资公租房实物配租64128户,配租率达99.66%,在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有效满足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人群的住房需求。

20xx年,我市出台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新政,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对其在市场租房居住予以差别化的租赁补贴。针对部分区域住房紧张、轮候期较长的情况,积极宣传引导符合条件的人群在市场租房,并对其发放货币化补贴,保障其住房需求。

20xx年我市租赁补贴计划为2916户,截至6月底,全市共计受理租赁补贴申请2553户,初审通过2482户,发放2463户,占年度目标任务84.47%;截至20xx年11月底,已发放3118户,发放资金507.6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106.9%,已完成本年度租赁补贴目标任务。

1、按照住建部“十四五”期间房地产领域重点发展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要求,开展全市住房租赁市场现状摸底调研工作,明确我市小区数、存量住房总套数、住房出租率、可出租住房套数、常住居民的住房状况、租赁住户住房状况,新市民租赁住房的需求分析、未来三至五年的租赁住房需求等,为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提供保障。根据前期各单位供需摸底情况反馈,目前已确定的“十四五”时期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有:大龙湾区域于20xx年-20xx年建设724套人才公寓;弋江区于20xx年改建存量房屋355套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镜湖区广电中心南侧区域由海螺集团于20xx-20xx年新建353套人才公寓;经开区于20xx-2025年在万春纬二路与杨清河路交叉口西北地块新建3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于企业职工居住。下一步,我市将根据省住建厅最新要求,继续摸排全市“十四五”时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需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xx〕22号)的要求,结合省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及我市相关部门意见,成立芜湖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落实意见的具体操作办法,争取年内出台《芜湖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建立部门联合审查项目建设方案的工作机制,下一步将加强与税务等部门单位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平台,对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做好监测评价工作。

第3篇

20xx年,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坚持以民生为本。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主要抓手,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采取得力措施,着力解决我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初步建立了科学有序、办事高效、规范透明、具有我市特色的住房保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现将今年以来相关工作情况和20xx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20xx年省政府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12000套。截至目前,我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3590套,占目标任务的113.3%,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目标任务10000套。截至目前,我市基本建成15696套,占目标任务的156.96%,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20xx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目标任务: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不含已依照规定盘活的公租房)配租要完成96%以上。截至目前,我市配租率达到96.26%,已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省政府下达我市20xx年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20xx户。截至目前,我市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共2312户,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110.2%,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一)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租房服务新机制。在蚌山区试点探索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工作,健全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管理制度与流程,为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创新住房保障管理相关政策。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印发蚌埠市20xx年保障性住房工作目标和工作要点的通知》(蚌保组办〔20xx〕5号),《蚌埠市20xx年住房保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蚌保组办〔20xx〕8号),《蚌埠市住房保障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蚌保组办〔20xx〕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政策,为推进我市住房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夯实了基础。

(三)坚决完成省委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针对十届省委第六轮专项巡视发现的问题,市委高度重视,我局多次前往高新区仁和公租房现场进行督查,指导高新区尽快完成仁和公租房项目分配入住目标。20xx年6月底,仁和项目已经竣工验收,完成整改。

(四)完成两批次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发行工作。20xx年共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59.161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完成蚌埠市20xx年度城镇棚户区改造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五)完成调研工作。一是按照住建部要求,形成《蚌埠市住房保障体系调研报告》。二是迎接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赴蚌调研工作,组织座谈会并前往公租房现场进行调研。三是陪同市人大农工委对各县区渔民上岸工作开展调研,代市政府起草调研报告,并在市人大常委会上,汇报了我市渔民上岸工作开展情况。

(六)完成省公租房信息系统试点工作。省住建厅选定我市五河县为全省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试点县,我市积极协调省建行软件技术开发人员,组织专人前往省住建厅对接公租房信息系统,完成了数据转录和并网工作。

(七)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评估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对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价格进行评估。该项工作已进入最后的审核验收阶段,预计10月底前完成。

(八)加强公租房后期管理。积极推进管办分开,明确政府与企业(运营平台)之间的关系,政府与保障对象之间的关系。市区内公共租赁住房有计划、分步骤纳入市级运营平台(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管理。逐步形成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编制、标准制订、公共投入、运行监管、发放住房租金补贴等工作。目前,龙子湖区、蚌山区管辖的市本级房源乐居公司已接管,其余正在逐步接收。

(一)积极探索住房保障工作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20xx年9月,人民日报记者赴蚌采访保障房相关工作,9月18日,人民日报以“托起百姓安居梦”为题刊登了我市保障房工作成效,为下一步国家加快民生工程建设和更加精准地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提供借鉴。

(二)蚌埠市举办首届住房保障政策培训班。12月5至7日,蚌埠市首届住房保障政策培训班在蚌埠市建设学校开班。市住建局局长王家渠主持培训典礼,市政府副秘书长徐行忠出席培训班并作动员讲话。全市三百余名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此次培训主要呈现专家领导授课、政策问题解读、理论实践结合三大特点。

(三)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20xx年,我们还为符合条件的承租户办理22户调房及69户变更工作。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们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咨询投诉200余人次,均做到了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积极协调。市民群众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支持和满意度不断提高,成为我们努力做好下一步工作的不竭动力。

第4篇

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有效防预新冠肺炎,按照市防疫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安排,住房保障所积极开展城区公租房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疫情防控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张贴宣传单张、挂设横竖幅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强化住户防控意识。

针对外籍在保家庭人员,以电话沟通方式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督促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少聚会、戴口罩等措施,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并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做好自我隔离工作。

(二)强化疫情排查管控。督促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要求对各公租房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在小区出入口设置检查点,认真做好人员进出检查登记、测量体温等工作。针对城区部分开放式公租房区域,进一步加强与街道社区的沟通配合,做到信息互通共享,督导驻点单位工作人员做好宣传及防控工作,切实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三)加强公租房消毒消杀工作。根据《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我市城区公租房消杀工作。截止20xx年2月15日下午下班前,已对各公租房小区内的化粪池、下水道及公共场所进行了消毒消杀,有效防预新冠肺炎病毒传播。(四)复工复产排查登记,根据《节后回四会居住和复工复产人员排查登记工作指引》文件要求,针对外地回四会生活、居住、复工、复产人员,我所已向公租房小区物管服务企业发放登记表格,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户的信息登记工作,

特别是对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地区返市的人员,严格配合街道社区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要求。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科学防控宣传,认真做好疫情监测及防控防治工作,为我市公租房住户构筑起一道疫情防控安全线。

第5篇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以努力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为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为目标,大力推进住房领域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着力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工作成效在全国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交流推介。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制定出台《杭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市力争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3万套(间)的总目标,相关工作经验获住建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清单(第一批)》向全国推广。积极探索建立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制度,出台《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保障供给持续增加。持续放宽公租房收入准入标准,由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低于66068元放宽至低于68666元。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11.63万平方米,分配公租房实物配租房源6006套,新增货币补贴保障家庭54310户。进一步加大公租房筹集力度,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筹建工作的通知》,明确两年内集中开工建设250万平方米、约4万套公租房的目标。保障服务高效便捷。打造全市住房保障监管服务平台,公租房业务实现“常态化”受理,网办率达97%,居全省前列。公积金住房补贴“一件事”全面推进,实现办事单位跑零次。利用共享数据对保障政策适用人群进行分析预判,开展主动精准宣传,促进公租房保障扩面提质。2799套公租房房源实行了“公证云选房”,切实提升了选房效率。

实行精准调控。四次升级完善调控政策,支持合理自住,遏制投机炒房。进一步完善房地价联动机制,市区统一执行板块稳控标准。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月同比指数保持在合理区间,摇号中签率有较大幅度提升,房地产市场热度明显降低。按照“职住平衡”要求,探索研究差异化购房政策。根据我市区划调整及人口数据变动的'新情况,完成“十四五”房地产专项规划编制。指导桐庐、淳安、建德三县(市)完成“一县一策”方案编制。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所涉矛盾纠纷均已平稳处置。开展项目风险排查,建立风险项目清单,实施跟踪管理,切实防范化解市场风险,有效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意向登记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开通报6次,对51户违规家庭做出严肃处理。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展,督促下架8万余套违规房源,清理4000余条不当信息,协调处置房地产市场纠纷3728起。优化交易服务。创新推出二手房“自主交易”新模式,打破房源售卖信息垄断壁垒,个人自主挂牌房源已达3000余套,获住建部肯定。创新打造“购房一件事”跨部门多业务协同场景,实现从选房、看房到按揭、签约的全流程各环节网上办理。

加大市场培育。向58家优质租赁企业拨付中央及市级财政扶持资金,新增房源运营超过1000套(间)的规模企业5家。通过筹建蓝领公寓、自持商品房用于租赁、盘活存量住房等途径新增市场租赁住房4.5万套(间),住房租赁市场总体健康平稳。持续规范发展。完善以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为核心的长效监管机制,已有143家企业开设资金监管专户,公布53家落实资金监管的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白名单”。提升智管水平。推出线上找房和出租房源功能,为租客和房东提供“挂牌房源、租赁房屋、网签合同、办理备案”一站式服务。

完善政策法规。修订出台《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及时开展法规宣贯,起草制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办法等配套政策,多形式开展物业管理条例培训。推行典型示范。评选认定148个“美好家园”示范小区,指导230个候选小区完成1385项整改提升任务,充分发挥业主主体作用,做到整改任务由业主提议、整改过程受业主监督、整改成效让业主评判,相关经验获住建部简报、刊物推广并在全国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补齐老旧小区物业短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落实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资金补助政策,完成20xx年度资金补助申报审核工作。试点智慧物业。列入住建部智慧物业建设全国试点城市并作经验交流获得肯定,创新打造以“1+3+n”为核心的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推出“杭州电子业主卡”,目前已在3个区7个街道开展试点,逐步提升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水平。

住宅加装电梯全国示范。出台全国首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政府规章,配套制定实施意见和工作指南。加强加梯意愿协调,创新设立加梯项目公开听证制度,指导成立全市首个加装电梯人大代表工作室,多方合力共同推进加梯工作。年度完工加梯项目1405台,累计完工3219台,惠及住户约3.9万户,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加装电梯“杭州经验”被纳入住建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二批)》推广,并在住建部培训班上进行专题交流”。房屋安全底线夯实。全省率先开展“两查”工作,全面摸清我市103.26万户农村房屋基本信息,首次摸清全市26.23万幢城镇房屋的楼幢基础信息。推进城乡危房管治提标,完成905处农村危房治理和67幢城镇危房实质性解危。开展全市建筑外墙(幕墙)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对发现的1000余处隐患点及时开展治理。有序开展白蚁防治工作,完成白蚁预防项目126个、面积773.84万㎡。

高质量推进住房数字化改革。创新推出“e房通”多跨应用平台,集成房屋交易、保障、租赁、物业、安全等监管服务功能,包含“我的房子”、“我的小区”、“我要购房”、“我要租房”4个版块,多维度满足群众在杭购房、租房和物业服务等需求,平台月均访问量达30余万人次,广受群众好评,被新华社等主流媒体肯定报道,并被评为20xx年度浙江省数字社会首批“最佳应用”。高标准推进平安法治。开展“百年华诞平安护航”平安创建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先后安排3909人次,检查企业等重点点位6377处,发现并整治隐患1948处。积极应对超强台风“烟花”,共出动8个应急小分队、135人,开展排查1289人次,发现并整治安全隐患4542处,准备补充沙袋、挡水板、抽水泵等防台物资16.6万余件,有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理清了房地产中介、房地产市场、房屋租赁、小区物业4个方面的防范整治重点,移送上报涉恶线索67条。圆满完成“访源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攻坚任务,全市“房产类”信访受理量和“四级走访”量分别达到较上年度下降30%和50%的目标。54件信访积案全部化解,有效遏制了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高发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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