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技术许可协议13篇("技术与权益共赢:专利许可协议")

专利技术许可协议是一种技术转移方式,即专利持有者将其专利技术向他人开放使用,并在约定的条件下获取报酬的协议。此协议可用于促进技术创新、加强产业竞争力等方面,是企业推进技术合作的主要方式之一。

专利技术许可协议13篇

第1篇

本专有技术许可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由甲方_________公司(根据_________国法律成立注册的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为一方,与乙方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注册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而签订的。 鉴于甲方长期从事设计、制造、安装、销售_________(以下简称合同产品); 鉴于甲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检验合同产品的有价值且成熟的专有技术; 鉴于甲方有权并且同意向乙方授权利用与合同产品相关的专有技术;

鉴于乙方希望获得许可其利用该专有技术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 甲方与乙方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1.1 验收标准是指合同产品在验收测试中符合的标准,详见附件一。

1.2 商业性生产是指工作现场生产_________(数量)合格产品后的正常运行和生产

1.3 合同产品是指与用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设计、制造、安装或检验的各类产品,详见附件_________。

1.4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1.6 改进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设计、规则、处方、成分、数值、参数、计算或任何其它指标的形式对本专有技术进行的新发明和/或修改。

1.7 工作现场是指乙方以使用甲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制造合同产品的场所,即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厂。

1.8 专有技术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为公众或乙方所知晓、由甲方开发、所有或合法取得、占有并由甲方披露给乙方的关于设计、制造、安装、合同产品的检验等方面的任何有价值的技术知识、资料、数值、图纸、设计和其它技术信息,甲方已采取了适当措施使专有技术处于保密状态,专有技术的具体描述规定在附件二中。

1.11 净销售价是指乙方对合同产品的销售或以正常的、善意的商业交易中的其它处理方法的发票价格扣除销售折扣、回扣、退货、佣金、间接税、保险费、运费、包装费、进口合同产品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关税等方面的费用以及与销售合同产品直接有关的支出。(付款为入门费加提成)

1.12 提成期是指自商业性生产开始至本合同到期或终止的期间,提成期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提成费。(付款为入门费加提成)

1.13 技术资料是指甲方拥有和/或开发的正受保护或不受保护的图纸、说明、技术数据、程序、技术和质量标准和其它的有据的技术信息,包括计算机程序、专有技术的解释和说明、涉及到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检验等方便的信息,甲方对披露上述资料有充分的、自由的权利。技术资料的具体描述,详见附件二。

1.14 技术服务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与合同项下的专有技术开发有关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详见附件三。

1.15 技术培训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与合同项下的专有技术开发有关的技术培训,详见附件四。

2.1 甲方同意向乙方授予、乙方同意从甲方获得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的专有技术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技术数据和验收标准,详见合同附件一。

2.2 甲方同意授予乙方将合同产品出口到_________(国家)。

2.3 甲方同意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甲方对专有技术的改进。

2.4 甲方不得禁止乙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专有技术和改进技术。

3.1 考虑到甲方全面且适当履行其合同义务,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该款项以电汇方式通过乙方银行转至甲方银行。具体分项如下:

3.2 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与技术资料的交付、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提供等所有支出与费用,其技术资料价格为ddu目的地机场交付价。

3.3 本章第3.1条a、b、c、e项所规定的合同价格将由甲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给乙方:

3.3.1 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甲方:

a) 甲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或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 甲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以乙方为受益人的对预付款的不可撤销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

3.3.2 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甲方。

a) 标明运费已付的技术资料空运提单或交付技术资料的空运挂号收据,正本一份,

3.3.3 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甲方:

3.3.4 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甲方:

3.4 本章第3.1条d项规定的技术服务费在甲方的第一批技术人员到达工作现场后每_________月且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由乙方按照实际应付款支付给甲方:

3.5 如果依据合同甲方应支付预提税、违约金和/或赔偿金,乙方有权从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中扣除。

3.6 所有在乙方银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所有在乙方银行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4.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须用公制、英文制定,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以ddu目的地机场价格条件(199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交会,技术资料的内容、份数和交付时间表等,详见合同附件二。

4.2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多次搬运、长途运输、防潮、防雨的包装。

4.3 每件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4.4 甲方应在每件包装箱内附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并注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4.5 在交付技术资料前一周,甲方应将此次所发运的技术资料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和预计到达目的地机场的时间等以传真形式通知乙方。

4.6 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二十四小时内,甲方应将合同号、交付日期、航空提单号、航空提单日期、航班号、文件代号、批号和重量等详细内容用传真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应向乙方特快专递航空提单和所交付的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二份。目的地机场在航空提单上的印戳日期视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日期。

4.7.1 第一至第四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

4.7.2 第五至第八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

4.7.3 从迟延的第九周起,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计算违约金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

4.8 迟延交付的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甲方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4.9 如果技术资料可以由甲方当面直接交给乙方的,甲方应提前将其意图和预计交付的时间用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当面交付的具体签收形式和其它细节应由双方协商一致。

4.10 如技术资料在交付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短缺,甲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乙方。

5.1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派遣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工作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人数、专业、内容、时间表和要求等详见合同附件三。

5.2 乙方应为甲方的技术服务人员申请签证、工作许可和/或提供技术服务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续提供协助。

5.3 如果甲方所派遣技术人员被认为不称职,甲方应自费并且毫不迟延地予以替换。

5.4 甲方技术人员在华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工作现场的规章制度。

5.5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派遣技术人员到甲方的有关工厂进行培训,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技术培训并尽自己最大努力使乙方的技术人员掌握本专有技术。培训人员的数量、专业、和待遇、内容、时间和要求等详见合同附件四。

5.6 甲方应为乙方的培训人员申请签证、工作许可和/或接受培训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续提供协助。

5.7 乙方接受培训人员在甲方国家期间应遵守甲方国家的法律和甲方工厂的规章制度。

6.1 为了验证专有技术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甲方应派遣其技术人员到工作现场在乙方技术人员的协助下进行验收考核,考核应在技术资料交付后_________天内根据合同附件五规定的程序进行。

6.2 考核前,双方应根据合同附件五的规定审核考核的可用设施、技术人员和必要的原材料,双方授权代表应共同签署一份确认声明。

6.3 如果经考核各项验收标准符合规定,双方授权代表应在验收考核通过之日五个工作日内签署验收考核合格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6.4 如果经考核任何一项验收标准不符合规定,甲方应在第一次考核失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或双方协商的任何时间自费组织进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数最多不得超过_________次。

6.5 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除非合同另有规定,甲方应按照合同

附件一的规定赔偿乙方违约金,乙方应在收到违约金后签署验收证书,但甲方的保证义务并没有免除。

7.1 甲方保证是本专有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并且有权许可乙方使用。

7.2 甲方保证本专有技术是最新的现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附件二的规定予以开发。

7.3 甲方保证合同附件一规定的合格的合同产品能在工作现场采用本专有技术制造出来。

7.4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及时交付。

7.5 甲方保证按时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正确和充分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7.6 本专有技术在工作现场的保证期为验收通过之日后的_________个月,详见合同附件五。保证期满,乙方的授权代表应签署一份保证期满证书给甲方。

7.7 甲方保证不会发生乙方被指控有关合同产品上的侵权责任。

7.8 如果甲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项保证义务,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和/或索赔损失,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和/或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上述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其已接受乙方的要求。

8.1 甲方应保护乙方在使用本专有技术中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指控。如果第三方指控乙方非法使用或侵权,则甲方应以乙方名义自费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必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抗辩上的协助,但所支出的费用由乙方予以弥补。

8.2 如果乙方发现在其被许可地区有第三方非法使用本专有技术,应毫不迟延地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应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该非法使用,否则,甲方可应要求授权乙方根据中国的法律要求对非法的第三方提起诉讼并向乙方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乙方承担诉讼所发生的费用,然后有权向甲方索偿。

9.1 对甲方的下列违约行为,乙方可书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9.1.1 在合同附件二规定的交付技术资料期限后_________天内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术资料;

9.1.2 无法使合同产品达到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最低验收标准。对上述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额,并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9.2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为,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9.1.2 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轻微的违约除外,并在收到对方书面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内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对其违约予以弥补;

10.1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专有技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0.2 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10.3 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0.3.2 可以证明该技术在泄露时自己就拥有,并不是以前从对方直接或间接获得的; 10.3.3 任何一方从第三方处合法获得的。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对本专有技术有所改进,甲方应免费将该改进许可乙方非独占性使用。

11.2 乙方有权对本专有技术予以改进,此类任何改进的独占权利属于乙方所有。乙方应将其改进通知甲方并免费回授给甲方非独占性使用。

11.3 双方有义务对专有技术的改进予以保密。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无权将在另一方技术改进基础上的分售许可证授予第三方。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中国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甲方国家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协定而向甲方课征的各项税费均由甲方支付。乙方依据本国的税法有义务对根据本合同而应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税费并代向税务机关缴纳,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关于上述税款税收单据后,乙方应毫不迟延地转交给甲方。

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13.1 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13.2 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13.3 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14.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 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15.1 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双方应尽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签字后30天内获得各自国家当局的批准,各方应立即将批准日期书面通知对方。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3 本合同期满时,合同项下的任何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

15.4 未经另一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和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5.5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15.6 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7 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应随后立即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确认。

15.8 本合同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二份。

15.9 甲方应以最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和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标准件,双方应适时就此签署一份独立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专利技术许可协议13篇

第2篇

____国、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____国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鉴于出让方是____技术的专利权持有者;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________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1.“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____.

2.“出让方”是指____国____市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3.“受让方”是指____国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5.“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____省____市,名称____工厂。

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7.“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1.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____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3.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4.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5.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受让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5.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根据第3、4款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1.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将通过____ 银行(此处为受让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 银行(此处为出让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出让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2.出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按第三条第3、4款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出让方:a、提成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3.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1.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受让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出让方向____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

2.出让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第五条第1项中规定的专利资料交付给受让方。(注:由于专利资料都是现成的,因此要求出让方要签约时提交。)

3.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

4.改进和发展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和转让给第三方。

1.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2.出让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出让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时,出让方应将专利失效后受让方支付的费用偿付给受让方,并按____%的年息加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受让方。

3.在合同有效期间,出让方应按照受让方所在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维持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出让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受让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________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受让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2.________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出让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________国的仲裁机构或________国的有关法院解决。如果是诉诸仲裁,则由________国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果是通过诉讼,则由受让方所在地的法院根据该国的有关法律进行审理。

3.仲裁裁决或法院的判决是终局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5.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签字。各方应分别向其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90天内获得合同的批准,然后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如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受让方应将第五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退还给出让方。

3.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4.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仍然有效时,受让方不得继续使用此专利,如需继续使用,则应与出让方续签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也随之失效时,受让方可以继续使用此专利而不需要向出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5.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出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应继续履行各自的责任。

6.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九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用英文书就,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过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合同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第3篇

××××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国×××市××××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是××××技术的专利权持有者;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1.1 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年×月×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

1.2 出让方-是指×××国×××市××××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受让方-是指中国××××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5 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省××市,名叫××××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2.1 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2.3 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5 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3.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3 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 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受让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根据第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4.1 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将通过××××银行(此处为受让方的业务银行)和××××银行(此处为出让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出让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4.2 出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出让方:

4.3 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5.1 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受让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出让方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

5.2 出让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第5.1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交付给受让方。(注:由于专利资料都是现成的,因此要求出让方在签约时提交。)

5.3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

5.4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6.1 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6.2 出让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出让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时,出让方应将专利失效后受让方支付的费用偿还给受让方,并按××%的年息加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受让方。

6.3 在合同有效期间,出让方应按照中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维持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6.4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出让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受让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受让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7.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出让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8.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5 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9.1 各方应分别向其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90天内获得合同的批准,然后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9.2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如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让方应将第5.2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退还给出让方。

9.3 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9.4 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仍然有效时,受让方不得继续使用此专利,如需继续使用,则应与出让方续签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也随之失效时,受让方可以继续使用此专利而不需要向出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9.5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应继续履行各自的责任。

9.6 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 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九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 本合同用英文书就,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2份。合同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4篇

中国,,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____________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1.1 “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____________。

1.2 “出让方”--是指_________国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和财产继承者。

1.3 “受让方”--是指中国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5 “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______省______市,名叫____________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 “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2.1 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

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2.3 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3.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3 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 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受让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根据第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4.1 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将通过__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受让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出让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出让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4.2 出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出让方:

4.3 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5.1 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受让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出让方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

5.2 出让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第5.1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交付给受让方。

(注:由于专利资料都是现成的,因此要求出让方在签约时提交。

5.3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

5.4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6.1 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6.2 出让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

如果由于出让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时,出让方应将专利失效后受让方支付的费用偿还给受让方,并按______%的年息加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受让方。

6.3 在合同有效期间,出让方应按照中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维持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6.4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出让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受让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受让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7.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出让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8.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的机构或中国的有关法院解决。

如果是诉诸仲裁,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如果是通过诉讼,则由受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进行审理。

8.3 仲裁裁决或法院的判决是终局决定,以双方均有约束力。

8.5 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9.1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北京签字。

各方应分别向其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90天内获得合同的批准,然后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9.2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如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让方应将第5.2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退还给出让方。

9.3 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9.4 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仍然有效时,受让方不得继续使用此专利,如需继续使用,则应与出让方续签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也随之失效时,受让方可以继续使用此专利而不需要向出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9.5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应继续履行各自的责任。

9.6 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 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九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2份。

第5篇

(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____国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________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1.“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____.

2.“出让方”是指____国____市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3.“受让方”是指____国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5.“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____省____市,名称____工厂。

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7.“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1.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____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3.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4.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5.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受让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5.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根据第3、4款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1.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将通过____银行(此处为受让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银行(此处为出让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出让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2.出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按第三条第3、4款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出让方:

3.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1.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受让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出让方向____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

2.出让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第五条第1项中规定的专利资料交付给受让方。(注:由于专利资料都是现成的,因此要求出让方要签约时提交。)

3.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

4.改进和发展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和转让给第三方。

1.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2.出让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出让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时,出让方应将专利失效后受让方支付的费用偿付给受让方,并按____%的年息加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受让方。

3.在合同有效期间,出让方应按照受让方所在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维持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出让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受让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________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受让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2.________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出让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________国的仲裁机构或________国的有关法院解决。如果是诉诸仲裁,则由________国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果是通过诉讼,则由受让方所在地的法院根据该国的有关法律进行审理。

3.仲裁裁决或法院的判决是终局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5.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签字。各方应分别向其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90天内获得合同的批准,然后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如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受让方应将第五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退还给出让方。

3.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斯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4.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仍然有效时,受让方不得继续使用此专利,如需继续使用,则应与出让方续签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也随之失效时,受让方可以继续使用此专利而不需要向出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5.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出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应继续履行各自的责任。

6.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九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用英文书就,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过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合同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第6篇

中国,北京 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 国 市 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 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1.1 “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年×月×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

1.2 “出让方”--是指 国 市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受让方”--是指中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5 “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 省 市,名叫 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 “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2.1 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2.3 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5 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3.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3 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 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受让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根据第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4.1 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将通过×银行(此处为受让方的业务银行)和×银行(此处为出让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出让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4.2 出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出让方:

4.3 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5.1 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受让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出让方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

5.2 出让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第5.1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交付给受让方。(注:由于专利资料都是现成的,因此要求出让方在签约时提交。)

5.3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

5.4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6.1 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6.2 出让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出让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时,出让方应将专利失效后受让方支付的费用偿还给受让方,并按%的年息加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受让方。

6.3 在合同有效期间,出让方应按照中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维持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6.4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出让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受让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受让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7.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出让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8.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或中国的有关法院解决。如果是诉诸仲裁,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果是通过诉讼,则由受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进行审理。

8.3 仲裁裁决或法院的判决是终局决定,以双方均有约束力。

8.5 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9.1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年×月×日在北京签字。各方应分别向其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90天内获得合同的批准,然后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9.2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如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让方应将第5.2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退还给出让方。

9.3 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9.4 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仍然有效时,受让方不得继续使用此专利,如需继续使用,则应与出让方续签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也随之失效时,受让方可以继续使用此专利而不需要向出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9.5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应继续履行各自的责任。

9.6 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 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九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 本合同用英文书就,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2份。合同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第7篇

____国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____国____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________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1.1“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________。

1.2“出让方”--是指____国____市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

1.3“受让方”--是指中国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5“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____省____市,名叫______工厂。

1.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1.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2.1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2.3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5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3.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受让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3.5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根据第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4.1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将通过______银行(此处为受让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银行(此处为出让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出让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4.2出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出让方:

4.3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5.1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受让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出让方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

5.2出让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第5.1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交付给受让方。(注:由于专利资料都是现成的,因此要求出让方在签约时提交。)

5.3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

5.4改进和发展的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6.1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6.2出让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出让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时,出让方应将专利失效后受让方支付的费用偿还给受让方,并按%的年息加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受让方。

6.3在合同有效期间,出让方应按照中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维持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6.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出让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受让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受让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7.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出让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8.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或中国的有关法院解决。如果是诉诸仲裁,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果是通过诉讼,则由受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进行审理。

8.3仲裁裁决或法院的判决是终局决定,以双方均有约束力。

8.5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9.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签字。各方应分别向其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90天内获得合同的批准,然后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9.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如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受让方应将第5.2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退还给出让方。

9.3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9.4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仍然有效时,受让方不得继续使用此专利,如需继续使用,则应与出让方续签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也随之失效时,受让方可以继续使用此专利而不需要向出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9.5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应继续履行各自的责任。

9.6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九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本合同用英文书就,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2份。合同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第8篇

______国__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________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1.1 "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____年__月__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________。

1.2 "出让方"--是指______国______市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和财产继承者。

1.3 "受让方"--是指中国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5 "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____省____市,名叫________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 "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2.1 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

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2.3 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3.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3 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 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受让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根据第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4.1 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将通过________银行(此处为受让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银行(此处为出让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出让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4.2 出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出让方:

4.3 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5.1 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受让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出让方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

5.2 出让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第5.1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交付给受让方。

(注:由于专利资料都是现成的,因此要求出让方在签约时提交。)

5.3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

5.4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6.1 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6.2 出让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

如果由于出让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时,出让方应将专利失效后受让方支付的费用偿还给受让方,并按____%的年息加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受让方。

6.3 在合同有效期间,出让方应按照中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维持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6.4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出让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受让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受让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7.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出让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8.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5 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9.1 各方应分别向其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90天内获得合同的批准,然后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第9篇

中国________(以下简称“接受方)为一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为另一方:

鉴于许可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__________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权接受方;

鉴于接受方希望利用许可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1.1“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___________。

1.2“许可方”是指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接受方”是指中国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5“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_____省______市,名叫________工厂。

1.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1.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2.1接受方同意从许可方取得,许可方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二。

2.2许可方授予接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2.3许可方负责向接受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一。

2.4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接受方需要许可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许可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接受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5许可方同意接受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许可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3.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接受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许可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3.5许可方如需查核接受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接受方根据第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接受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4.1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接受方将通知_________银行(此处为接受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银行(此处为许可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许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4.2许可方在收到接受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接受方在收到许可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许可方;

4.3按本合同规定,如许可方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接受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5.1许可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接受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许可方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

5.2许可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第5.1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交付给接受方。(注:由于专利资料都是现成的,因此要求许可方在签约时提交。)

5.3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

5.4改进和发展的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6.1许可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权向接受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许可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6.2许可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许可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时,许可方应将专利失效后接受方支付的费用偿还给接受方,并按____%的年利加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接受方。

6.3在合同有效期内,许可方应根据中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费用,以维持专利的有效性。

6.4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许可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接受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7.1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接受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接受方负担。

7.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许可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许可方负担。

8.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10篇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合同号:中国,北京,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215;国215;市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鉴于出让方是技术的专利权持有者;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1.1 “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年215;月215;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1.2 “出让方”--是指215;国215;市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1.3 “受让方”--是指中国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1.4 “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1.5 “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省市,名叫工厂。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1.7 “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条 合同范围2.1 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2.2 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2.3 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2.4 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2.5 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3.2 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3.3 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3.4 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受让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________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3.5 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根据第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将通过(此处为受让方的业务)和(此处为出让方的业务)支付给出让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4.2 出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出让方:a.提成费计算单一式4份;b.商业发票一式4份;c.即期汇票一式2份。4.3 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资料的交付和改进5.1 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受让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出让方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5.2 出让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第5.1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交付给受让方。(注:由于专利资料都是现成的,因此要求出让方在签约时提交。)5.3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5.4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

第六条 侵权和保证6.1 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

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6.2 出让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出让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时,出让方应将专利失效后受让方支付的费用偿还给受让方,并按%的年息加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受让方。6.3 在合同有效期间,出让方应按照中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维持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6.4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出让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受让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七条 税费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受让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7.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出让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8.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8.2 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或中国的有关法院解决。如果是诉诸仲裁,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果是通过诉讼,则由受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进行审理。8.3 仲裁裁决或法院的判决是终局决定,以双方均有约束力。8.4 仲裁费或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8.5 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九条 合同生效和其他9.1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215;年215;月215;日在北京签字。各方应分别向其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90天内获得合同的批准,然后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9.2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如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让方应将第5.2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退还给出让方。9.3 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215;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9.4 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仍然有效时,受让方不得继续使用此专利,如需继续使用,则应与出让方续签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也随之失效时,受让方可以继续使用此专利而不需要向出让方支付任何费用。9.5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应继续履行各自的责任。9.6 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9.7 本合同由

第九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8 本合同用英文书就,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2份。合同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a.受让方:公司地 址:国市街道电 传:传 真:b.出让方:公司地 址:国市街道电 传:传 真:受让方代表: 出让方代表:(签 字)(签 字)

第11篇

中国,北京,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国市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1.1 “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年×月×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

1.2 “出让方”--是指国市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受让方”--是指中国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5 “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省市,名叫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 “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2.1 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2.3 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5 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3.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3 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 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受让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根据第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4.1 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将通过银行(此处为受让方的业务银行)和银行(此处为出让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出让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4.2 出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出让方:

4.3 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5.1 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受让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出让方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

5.2 出让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第5.1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交付给受让方。(注:由于专利资料都是现成的,因此要求出让方在签约时提交。)

5.3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

5.4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6.1 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6.2 出让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出让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时,出让方应将专利失效后受让方支付的费用偿还给受让方,并按%的年息加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受让方。

6.3 在合同有效期间,出让方应按照中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维持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6.4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出让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受让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受让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7.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出让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8.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或中国的有关法院解决。如果是诉诸仲裁,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果是通过诉讼,则由受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进行审理。

8.3 仲裁裁决或法院的判决是终局决定,以双方均有约束力。

8.5 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9.1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年月日在北京签字。各方应分别向其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90天内获得合同的批准,然后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9.2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如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让方应将第5.2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退还给出让方。

9.3 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9.4 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仍然有效时,受让方不得继续使用此专利,如需继续使用,则应与出让方续签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也随之失效时,受让方可以继续使用此专利而不需要向出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9.5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应继续履行各自的责任。

9.6 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 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九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 本合同用英文书就,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2份。合同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第12篇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____。

2、“出让方”是指____国____市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3、“受让方”是指____国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5、“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____省____市,名称____工厂。

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1、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

2、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____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3、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

4、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5、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受让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

5、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根据第3、4款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

1、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将通过____银行(此处为受让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银行(此处为出让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出让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2、出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按第三条第3、4款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出让方:a、提成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3、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1、出让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受让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出让方向____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

2、出让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第五条第1项中规定的专利资料交付给受让方。(注:由于专利资料都是现成的,因此要求出让方要签约时提交。)

3、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

4、改进和发展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和转让给第三方。

1、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2、出让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出让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时,出让方应将专利失效后受让方支付的费用偿付给受让方,并按____%的年息加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受让方。

3、在合同有效期间,出让方应按照受让方所在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维持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出让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受让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________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受让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2、________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出让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________国的仲裁机构或________国的有关法院解决。如果是诉诸仲裁,则由________国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果是通过诉讼,则由受让方所在地的法院根据该国的有关法律进行审理。

3、仲裁裁决或法院的判决是终局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5、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签字。各方应分别向其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90天内获得合同的批准,然后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如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受让方应将第五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退还给出让方。

3、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4、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仍然有效时,受让方不得继续使用此专利,如需继续使用,则应与出让方续签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也随之失效时,受让方可以继续使用此专利而不需要向出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5、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出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应继续履行各自的责任。

6、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九条组成,合同的正文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用英文书就,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过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合同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3篇

____国、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____国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________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1.“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____.

2.“出让方”是指____国____市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3.“受让方”是指____国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5.“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____省____市,名称____工厂。

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7.“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1.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____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3.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4.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5.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受让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5.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根据第3、4款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1.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将通过____银行(此处为受让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银行(此处为出让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出让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2.出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按第三条第3、4款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出让方:

3.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1.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受让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出让方向____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

2.出让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第五条第1项中规定的专利资料交付给受让方。(注:由于专利资料都是现成的,因此要求出让方要签约时提交。)

3.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

4.改进和发展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和转让给第三方。

1.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2.出让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出让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时,出让方应将专利失效后受让方支付的费用偿付给受让方,并按____%的年息加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受让方。

3.在合同有效期间,出让方应按照受让方所在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维持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出让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受让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________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受让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2.________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出让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________国的仲裁机构或________国的有关法院解决。如果是诉诸仲裁,则由________国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果是通过诉讼,则由受让方所在地的法院根据该国的有关法律进行审理。

3.仲裁裁决或法院的判决是终局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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