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哈利波特有感7篇("探寻哈利波特背后的魔法世界:读后感与感悟")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畅销书籍,已经成为了现代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一。这些小说不仅仅是一部奇幻小说,更是一部独具深度、丰富多彩的文化作品。通过这些魔法故事,我们可以感受到童话世界的魔力,更可以看见成长和亲情的真谛。
第1篇
他聪明、伶俐,乐于助人。此外他还在二年级时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金妮。韦斯莱,三年级时救出了他无辜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虽然哈利。波特做出了这么多值得炫耀的事,他却从不骄傲自大。
哈利波特还是格兰芬多魁地奇队的找球手,经常为格兰芬多争光,我打心底里佩服他。我最喜欢赫敏。格兰杰。她是个美丽、漂亮的女孩。她非常聪明,对学习非常执着,所以她年年都考年级第一,十门课中九门都是满分,放弃学习的“麻瓜研究”也是及格。
她上课专心听讲,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因此经常为格兰芬多加分。其他学生都喜欢叫她“万事通”,“咒语达人”等。此外她还协助哈利。波特拯救魔法世界。总之,她是我见过的最聪明最美丽的女孩。
我非常喜欢她。哈利。波特坚强乐观,赫敏。格兰杰对学习的执着都值得我们学习。大家快读一读《哈利波特》吧!
第2篇
20xx年暑假我度过了一段与众不同的快乐时光,踏上霍格沃茨特快列车,通往魔法世界,与哈利大战伏地魔,与赫敏一起读书,还品尝了韦斯莱夫人做得可可多味豆。这些呀,都是因为我迷上了《哈利波特》。
这是英国作家j·k·罗琳的魔幻文学系列小说,共7集,其中前六部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为主要舞台,描写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六年的学习生活和冒险故事。第七部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校外寻找魂器并消灭伏地魔的故事。魔法界在通缉勇敢的哈利,于是他带着赫敏和罗恩开启了边寻找魂器边逃亡的旅程。
整本书情节曲折离奇,看得人惊心动魄,犹如和主人公一起经历了种种险情,经受了各种磨难。这本书中让我触动最深的是主人公们身上自带光芒的`精神力量,在这样的文字探险中,更让我经受了精神的洗礼。
哈利不屈不挠,从来没有向伏地魔屈服过。就如他在书中说的“如果真的有一天我要死了,那我就要多杀掉几个食死徒,甚至与伏地魔同归于尽。”这是多么掷地有声的铿锵誓言,他的勇敢与坚强可见一斑。这句话是他17岁时说的,在现实世界中,17岁正是青春年少,实现理想的年纪。可是哈利已经担起了救世主的重任,想到这里,我深深为哈利所感动。我们常说“男子汉大丈夫”,就是要这样坚持初心,执着地寻找自己的梦。如果我们也能勇敢坚定,那么还会有搁浅的梦想吗?
好学是每个小学生应该具备的品质,故事中的赫敏就是一个好学的孩子,她是年级第一兼"万事通"小姐。上课时,她努力学习,认真思考,老师布置的作业都能顺利完成。赫敏曾说:“我要选择全部课程,读完所有书。”她上课积极听讲,回到休息室认真学习,超量完成所有家庭作业。
其实提起学习可能很多学生都有头疼的感觉,在过大的精神压力下,学习成了我们不得不为之的任务。读完这本书我就在想赫敏为什么能从学习中得到快乐呢?她好学乐学,享受学习的过程。如果我们也能有这样的精神,那学习也会变成一件快乐的事。
哈利父母在他一岁时被伏地魔杀害,他成了没有父母的孤儿,后来在魔法学校结识了罗恩与赫敏,经常住在罗恩家,韦斯莱一家人对哈利很好,甚至把他当做了自家儿子,使哈利感到温暖。这也为他后来实现梦想注入力量,哈利知道这不是他一个人孤独的战斗,他有爱的支持。
其实我们要比哈利幸福,生活在幸福的年代,享受着优越的条件。我们在享受自己拥有的爱与亲情时,是不是也要学会做个奉献者、付出者,因为爱真的可以创造奇迹。
与好书对话的过程就是一次精神的洗礼。读完《哈利波特》,我感觉自己眼前的世界都宽广了。我也要像书中这些人一样更努力更认真地生活,做有意义的事,让生活焕发不一样的光彩。
第3篇
闪电伤疤,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这个名字是勇敢的象征,魔法界的英雄。正是这个男孩,给我带来了无数幻想。让我在十一岁之前无数次幻想我可能也会在十一岁生日前收到猫头鹰递来的录取通知信。
?哈利·波特》是作者罗琳在地铁上然想到的灵感,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也是。可就是这本书,这个神奇的魔法世界让我无数次的幻想要是我在霍格沃兹上学会怎样。或许正像书中斯内普教授所说:“这个男孩没有什么突出的特点,他跟他的父亲一样非常‘平庸’,他只是靠着他那些天资过人,聪明的朋友们才被吹嘘的如此。”虽然哈利脾气很大,人很急燥,喜欢逞英雄,大脑封闭术非常差,被伏地魔利用,牺性他的教父——小天狼星。他也曾懊悔过,也曾因为小天狼星的死而与邓布利多大吵了一架,可最后还是一次次打败了伏地魔。
哈利是一个非常鲜活人物,他有优点也又缺点,并不会像其他有些书中的人物一样拥有太多的主角光环。
想要戴上皇冠,就必须承得住皇冠的重量。哈利头上的闪电伤疤就是他的皇冠,在哈利婴儿时期逃过伏地魔的夺命咒时,他便有了这顶皇冠。一次次与法力高强的伏地魔交手取得胜利,一次次从夺命咒中死里逃生,创造奇迹的哈利,在最后的时刻,报着与伏地魔赴死的心态的心态,打败了他。
那个拥有闪电伤疤的男孩,大难不死的男孩,最后将成长,取得了胜利……
哈利在我心中用爱与勇敢挑战了不可能,经历了无数风雨、无数困难的哈利是我第一个崇拜的人。
第4篇
在寒假期间里,我又重温了英国女作家j.k.罗琳享誉世界的代表作——《哈利.波特》。这系列书里,哈利在德思礼家的那段经历更是令我记忆犹新。幸福看似遥远又或许很近
由于霍格沃茨正在放暑假,哈利回到女贞路4号的德思礼家。哈利虽然非常想结束假期,但始终要面对现实——所有脏活累活全包,还要每天面对不给他一次好脸色的佩妮姨妈一家。在如此炎热的环境、顶着烈日来擦窗户,哈利始终没有吭过一声。哈利被随意戏弄与使唤,为什么哈利能忍气吞声?
因为哈利从没忘记他是个孤儿,在达力表哥一家不可以为所欲为。哈利从小失去双亲,失去了父母对孩子的那种关怀,失去父母给予的支持与鼓励。哈利在这个所谓的家中生活了十一年,并没有感受到一次温暖。在这冷漠无情的世界中,哈利只有选择接受
掩上书本,当我想到那些孤儿被抛弃、流浪汉无家可归、工人被拖欠工资的时候,才发现幸福原来是那么飘渺、那么遥不可及;但转念一想,每个人在工作岗位上认真工作的模样、为社会献出一份力、草坪上充满欢声笑语的情景却在脑海里一一浮现原来,幸福也是触手可及的'呀!哈利是个幸福又幸运的大男孩。最平凡、平淡的生活,或许才是哈利.波特所希望的幸福吧!只因幸福靠自己去体会!
第5篇
我平时并不很喜欢读小说,但对神话故事却情有独钟。喜欢《西游记》展现的中国的神仙世界和佛教的西天乐土;喜欢《希腊神话》描写的宙斯统治的诸神世界;喜欢《一千零一夜》表现的真主引领的阿拉伯世界;喜欢《圣经》展现的基督世界;如今又深深地爱上了罗琳构建的魔法世界。其实这个魔法世界并不是罗琳创造出来的,众多关于魔法、巫师的故事在西方社会流传已久。
哈利是个真正勇敢的人,而他又是活生生的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有缺点有感情的人,却又是当之无愧的英雄。他恐怕是文学史上最成功的人物形象之一了吧……从第一部书开始,一点点看着这个男孩成长为一个男人,在那个梦中才会有的世界,上演着他的故事。哈利最终决定不去寻找丢在禁林的再生石,毁掉长老魔杖——而只是留下自己继承的隐形衣,这是他的选择,一个很令人感动的选择,他战胜了死亡,因为这真正的死亡之主从不会想要避免死亡。永生不是他所求的,如此,他明白生命真正的价值,任何死亡的威胁也不能再令他惧怕和后退,因为这些都无法伤害到他。爱,守护,朋友……这一切才是活着真正的意义,比起权利,金钱,长寿……要重要无数倍。从那样紧凑的情节,紧张的氛围,最后一战的宏大场面,最后一刻的辉煌胜利,我毫无来由地为他们笑着,不能自已。
毫无疑问邓布利多是个伟大的人。无论他的.过去是怎样的,他理解了,明白了,接受了,努力了。他和哈利,和那些所有所有的人,他们所为之献出生命的……死者已矣。如果真的要用一个词汇来总结我所为之感动的那一部分,那就是——包容。他能够认识一切,他能够接受,能够理解,包括他的错误和弱点,他都能清楚地明白着,然后从容地走向死亡,他的心中沟壑万千,他将一切都记在心里……是他,使得这一切成为可能,是他使身后的人都一直在奋斗。他的心是那样宽广,宽广的可以包容下所有的人,包括他自己的错误。也是他,一直指引着哈利走向前方。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小天狼星。他不是最强的,不是最聪明的,不是最勇敢的,不是最拉风的,不是最温暖的,不是最生动的,不是最可爱的,甚至不是最可怜的,不是最惨烈的,不是最悲情的……但是他们感动了我,就这么简单。对于小天狼星,不可否认,我喜欢他帅,喜欢他聪明,喜欢他特别,喜欢他变成黑狗,喜欢他充满了爱……他的死,甚至比邓布利多的死更让我难以接受。他的一生那样匆匆,不甚光明的童年,学校,遇到爱之如同生命的朋友,然后失去彼此,在阿兹卡班地狱般的生活,逃走,遇到哈利,守护他……然后,甚至没有留下一句话,他走了,走的那么悄无声息,在激烈地战斗中,那样安静。可他和哈利在一起的时间甚至是那么短暂……
其实,直到这最后一部书,我才能感到我真正地走了进去,不是痴迷,而是领悟。我理解了他们所有的人,所有的感情,所有的眼泪和欢笑,悲伤,痛苦,努力,生活。我能够用他们每一个人的眼睛看待这个故事。我为他们每一个人而感动。
在这故事的最后,我从这个世界中走了出来——却真正地融入了它。
第6篇
?哈利·波特》是风靡全球的小说,趁着暑假期间,我把7本《哈利·波特》都细细地读完了。
哈里波特的父母被伏地魔夺取了生命,而他自己却莫名奇妙地打败了无数"巫师"恐惧的伏地魔而一举成名。哈利在姨父家被欺负了11年。一天,他突然收到了描头鹰的传书,因此成为了霍格沃茨一年级的学生。从此,他开始了神奇的生活,寻找魔法石,钻进别人的日记里,认了个囚犯做教父,夺得三强争霸冠军。总之,他的所作所为不仅让我们看了嫉妒,就连巫师的子女看了都要眼馋。于是,他一下子就成了全世界每个孩子都知道的人物。
回首此书时,我才发现,《哈利·波特》不仅仅只侧重于神奇的魔法,罗琳的笔下,还表达了一种乐观的生活态度,和一种勇敢、坚强的精神。哈利的.乐观向上,他没有因为父母双亡而整天活在伤心中,没有因为姨妈的不公平对待而郁闷,更没有因为他的名字赫赫有名而骄傲自大。他有的就是乐观的生活态度。这就是哈利·波特所属的这个虚拟的世界另一个值得我们去探究的地方。这本书诠释了这样一个深刻的道理:只要乐观、积极、勇敢的去面对生活,那么,所有的困难就会迎刃而解了。
曾读过一篇文章,主人公是一个残疾人,他的双腿被截肢,又是独自一人生活,困难重重。但他乐观、积极、勇敢,没有自暴自弃,没有沮丧郁闷,更没有向生活低头。他不仅学会了如何在失去双腿的情况下照顾自己,还自己学会吹笛子,为自己寂寞的生活解闷。
乐观与积极,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也是打败困难必不可缺的东西之一,让我们都用一颗乐观、积极的心面对生活吧!
第7篇
“杀了我吧!你这个懦夫——”哈利对斯内普愤怒地大喊。
“不许——”斯内普的脸突然变得疯狂和野蛮起来,仿佛他的痛苦和身后着火的房子里那只不断狂吼的狗一样多,“不许叫我懦夫——”
我相信,很多读者都还记得他那油腻的头发,那刻薄的话语,还有那一句“lookatme!”
?哈利·波特》塑造了太多经典人物,不仅是主角和他的朋友,邓布利多、伏地魔、小天狼星……就算只是一个小小的家养精灵多比,都让人记忆深刻。
他是怯懦邪恶的代名词,同时也是一个不受人理解的英雄,更准确地说,是个双面间谍!
一方面,他作为食死徒为黑魔王卖命;另一方面,他是凤凰社的一名重要成员。
食死徒们认为他是伏地魔安插在霍格沃茨的间谍,凤凰社的成员则认为他是邓不利多安排在伏地魔身边的眼线。
斯内普,称呼自己为“混血王子”的斯内普,不会做任何人的仆人。
斯内普,仅仅是为了被伏地魔夺去生命的莉莉,和保护莉莉的孩子——他憎恶的.波特。
莉莉死后,斯内普做起了间谍,潜入敌人内部,不畏艰险地完成任务。
同时,不够灵活,思维不够灵敏的人,无法胜任这份工作。而斯内普做得很完美。
不说他在魔法上的造诣,仅凭这些,足以被称为英雄。
他生长在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这样的出身是他天生比较自卑。
他卑微地爱着一个女人,在爱情面前,他是个懦夫,也不全是。
在伏地魔杀死莉莉之后,斯内普对他依旧心存敬畏甚至畏惧,而面对他时的卑微也是发自内心。
在成长中,他日渐成熟,但他至始至终都是这样怯懦的一个人。
就如同开头摘录的片段一样,他依旧没有勇气承认自己是个懦夫。
因此,他备受争议,人们无法说他是多么伟大,也无法说他是多么可恶。
最后,只落得一个颇得中庸之道的评价:绝不伟大的英雄。
他的经历让人叹一声可怜,但这又何尝不是自作自受?
他死后,所有真相大白。人们给予的荣誉,有何用?有何意义?对于斯内普,这些无聊的赞美有什么价值?他只是要那一份感情罢了……
他是不幸的,而我也无法说他是不是整部书里最可怜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可怜之处,而斯内普教授的这份又让人心酸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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