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的读书心得6篇(群体行为:《乌合之众》读后感)

《乌合之众》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所写的一部社会科学著作,通过对群体心理学的深入探究,揭示了群体行为与思维的本质特点,并对群体暴力、民主倾向等社会现象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本书对于现代社会的政治和文化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与启示。

《乌合之众》的读书心得6篇

第1篇

个人、声望、天时、地利、衰落、宿命、周期、幻象,还是重蹈覆辙......

个人的智商就算再高,也抵不过群体的力量,群体才是掌握权力的实体。

屌丝群体是强大的,要想影响、改变群体,要有力量,不仅是智商,更要有声望、魅力。

树立理想,或者让别人以为树立了理想,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

1.p182如果整个国家真的呈现这种状态,那么个人就会向外拓展,去寻求自己失去的力量。公民麻木不仁和绝望,政府各部门随之必然也会如此。个人没有了主动性、创新性,缺少导向精神,这就迫使政府开始承担起一切;政府要指导所有事物的发展,囊括一切,保护一切。最终的'结果是国家成了万能的上帝。而历史告诉我们,这样的上帝不是万能的,也不可能大包大揽一切。因此这样的国家不可能变得强大,必将破灭。

2.尤其是某些民族,他们的政府表面上看是宽容的,许可公民可以干很多事情。其实,这只是它们给民众的一个幻象。。。任何文明都有衰落期,这是无法逃脱的,而这种情况就是文明衰落的先兆。

3.能创造也能毁灭,这是时间的特点。谁也逃脱不了这样的宿命,不管是神明还是常人。不管多么伟大的文明,当它达到鼎盛时期,或者复杂到不能再复杂了便会停止下来。衰落开始时,就像一个人一样,风华正茂之后便是老年期的降临。

这是一个必然要经历的时期。一个种族的衰弱有显著的特点,那就是支撑种族生存的理想基石率先坍塌下来。与理想同时衰弱的还包括:由它激发而滋生的宗教、政治和社会结构。

……这个种族的才智会随着古老理想的丧失而完全消失。种族散乱成一群独立自处的个人,他们一个个重新回到原始的野蛮状态,即一群乌合之众。这群没有未来的人,根本上缺乏统一性,有的只是乌合之众的一时特性。这些人只能随遇而安,因为它的文明变得不再稳定。群体掌握至高无上的权力,这使得野蛮风气更加盛行。文明也许仍然呈现绚烂的外表,因为它毕竟经过了历史的考验,其实它已经空空无物,成了一座没有根基的大厦。只要再来一次风暴,必倒无疑。

对所有民族而言,追求理想可以使它从野蛮状态走到文明状态。然后,一旦这个理想变得落后,失去优秀的品质时,就会使走向衰落甚至灭亡。这是一个生命循环的过程,是任何一个民族都必须要经历的。

《乌合之众》的读书心得7篇

第2篇

现今是一个群体时代,人类也是群居动物,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不仅产生了许多新型高科技,也形成了新的思想观念。新观念在不断地传播,逐渐在人们头脑里生根发芽。无可避免,我们每一天都在参与着群体活动,作为一名学生,经常讲求要建立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从而影响着我们更有效的学习,整个群体的心理,能暗暗的引导着行动的方向,最终引领整个团队达到目标。仅仅只是一个心理活动就能达到如此的效果,使得我很好奇的想了解群体的特性,受推荐读了《乌合之众》这本书,作者用许多案例阐述了群体的特征、心理、行为特点,我将从群体的心理特征谈谈我的感受。

群体的一般特征:在群体中个人责任感的约束力低,每种情感和行为都具有传染性,对暗示具有较高的接受程度,群众的行为缺乏推理的能力,却总急于行为。冲动、易变、急躁、易受暗示和轻信,英雄主义和极端主义的热忱的宣泄。

回忆起,在初中的时候,有一个女生因与另一个发生了口角矛盾,其中一个女生故意中伤另一个女生把她在整个班里隔离起来,导致整个班级里的人都不理睬她。发生矛盾这是两个人的事,可是往往会造成很多人参与进来共同暴力,这并不难的一见,学生时代更是常有。甚至我,毫无关系的却也变成了这个冷暴力者。为何作为一个事不关己的外人,我们无法避免呢?原因很简单,代价太大风险太高。在迫害没有发生在我身上的时候,我很难鼓起勇气逆群体的意志而为,这种个体在群体中表现出来的胆怯明显放任了群体情绪的正反馈效应,越凶残就更凶残,越极端就更极端。在群体中,我们都失去了理性的判断,没有后果,没有明天,我们的不满不只是一件事情的折射,而是日积月累的荷尔蒙。

举个例子,个人在独立的时候是很清楚的,孤身让他一人去洗劫商店,即使受到最强的诱惑他也不会去做,他是很容易抵挡这些诱惑的。但在他成为群体的一员后就截然不同了,他受到了人数赋予他的力量驱使,倘若再给他一个惩奸除恶等使命感的信念,他便可以变得义无反顾,这样的驱使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冲动,并且是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的。

网络暴力,是网络时代里经常出现的令人害怕又无法避免的现象,仿佛拥有着神秘的力量。网络暴力事件就是一个群体活动造成的后果。作为暴力事件中的主力军的数亿网民,很容易就把任何事物推动到人们的视线上,他们之间互相感染,不知不觉中,夸大自己的情绪,力证自己的观点,甚至对不合自己观念的人发出抨击,只相信自己相信的,根本不重视了寻找事实这一重要环节。曾经就有网民夸大甚至编造新闻去攻击他人,最后事实被揭发,根本与先前的大不相同。此等事件,与书中所提到的群体的特征不谋而合。群体是冲动的'、易变的和急躁的,容易轻信,缺乏理智的。这很好的解释了为何网民会频频制造出网络暴力事件。在很网络暴力事件中,背后其实都有推手,推手们要使得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把观念包装,这些形象化外衣下的观念,它们之间没有连续性和相似性的逻辑关系,它们可以随意被相互取代,且群体情绪具有单纯和夸张的特点。利用好这些特性,推手们就很容易的引领网民的思想,舆论的方向,把网民当枪使,颠倒是非。以上事件,对于群体的特征,条条命中。群体的领袖通过断言、重复、传染来控制着无法理性思考的受众。群体的领袖通过个人的坚强意志和不摧的信仰来怂恿着群体的振臂高呼。群体是个可怕的存在,由于它自身的特点,使得它常常会非常危险。群体中的人们由于身处其中,自身的判断力和智慧不再有用武之地,因而时常会做出一些从理性的眼光看来十分不可理喻的事。

群体,如果我们能了解它本身存在的弱点和特性,并加以利用,大大有助于实现领导的功能。给群体提供的观点只有当他们是具体的、简单明了的,才能产生影响。所以,在如今的很多群体活动中,都会有领导者频繁底给被领导者注入观念,反复强化。倘若想要被领导者完成一项任务,让被领导者更有动力的主动的完成,领导者可以将此任务夸大到使命感层次,进行包装,使被领导者容易接受并且愿意去完成。

群体,这样的群体,是难以教化,却极易顺从,难以管理又极易被耸动。聪明的人会变得糊涂,糊涂的人会变得聪明。群体通常只有均质,这就解释了人在群体活动中为何无法保持原有的智慧与理性。

在书中说道:“在集体心理中,个人才智被消弱,从而个性也被消弱。异质性被同质性吞没,无意识品质占上风”作为一个大学生,应该注意自身陷入群体思维,限制阻碍自身发展。也应该思考如何打造优质的群体。处于群体中的我们,首先要选择一个合适自己成长的群体,同时也不要忘记自己做为群体中一员的责任与义务,推动整个群体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不能总是挑剔群体本身,也要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群体。是积极乐观的就要尽可能的去传递,不要害怕质疑。对发现不对的地方也要及时指出,积极沟通改正,不能让群体慢慢的变得乌烟瘴气,因为如果一开始置之不理,最后自己也会被这股灰暗的力量所吞没。所以,做好自己远远是不够的,我们要选择良好的群体,并尽自己最大的可能去净化群体的环境,我们自身才会更好。

第3篇

一是关于群体的无意识行为。正如作者所言,群体是易受暗示的,你以为自己独立做的决定往往包含了他人的暗示及影响。一些愚蠢的、违背内心原则的做法在以个体存在时是绝不会做出的,但被冠以群体之名时会有种莫名的力量让你投入其中。“群体”的存在,会给予人一定程度的安全感,也很容易让人相信所谓群体的判断。

二是“群体不受理性的影响,只受情绪的支配”。让我最有感受的便是微博上多次发生的新闻反转事件,比如今年的广州某小学患哮喘女孩遭体罚致吐血事件、苟晶事件、罗冠军事件。这些事件最后呈现的真相总让人意想不到,且一次又一次消费了网民的感情。我自认为自己还是能够独立思考的,但当我看到这些令人愤怒的'新闻时,我也和大多数义愤填膺的网友一样,自然而然地站在弱者的立场相信弱者的话,结果好几次被真相啪啪打脸。即使这样的新闻层出不穷,但总有一堆人不长教训,在没有足够证据的前提下对某人某事妄加评判。

?乌合之众》提到说:“在群体中,累加的不是智慧,而是愚蠢。"不管你是聪明厉害的人,还是普通平凡的人,很多情况下做出的反应都是一样的。我是从黄执中学长的微博了解到罗冠军事件的,即使是辩论大神

黄执中在看到该事件涉及的社会敏感问题时也难免情感占了上风,在没有一定证据的情况下对此事作出了评判。我们都处在后真相时代:事件的真相在话题中发生一次次的颠覆重塑,情绪一浪高过一浪,公众不关注真相,只是着力于道德的审判和情绪的渲染,甚至期待反转,但一旦真相被揭开,公众却已将事件的原委淡忘。

?新闻学》概论里,阐述了后真相时代的基本特征:“情绪在前,真相在后;认知在前,真相在后;成见在前,客观在后。”我们以为我们在利用舆论伸张正义,实践上却成为了罪恶的帮凶,成为了群体中的一个工具人。

三是关于断言的说服力。书中讨论了如何说服选民群体,其中写道:“在选民面前,候选人必须哄骗群体,就算用最离谱的骗术也不过分,再加以异想天开的承诺,才能完全征服选民。"我的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想,这说得不就是特朗普吗?而现实证明,老是骗人的特朗普却收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与名气。

第4篇

这个礼拜我们读的是乌合之众,嗯,是沐风所写的中国版的《乌合之众》,以下是读完后想法:

01、一个人变得无脑,通常是各种原因作用的结果,所以不要轻易给别人贴标签。

其次,不要忽视自己的任何一个小缺点,也许哪天他就和其他的小缺点一起共同组合产生化学反应带来不可预见的后果。同理,可以培养一些小优点,也许某个时刻也能大放光彩呢!

02、人们更容易花掉偶然性收入,因为没有可以对标的努力。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大家很容易花掉得来的钱,大吃大喝大额购物,消费一些平常舍不得的东西。

偶然性收入会带来另外一个问题:提高大家的消费阈值。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因为购买了不符合自己消费层次和消费能力的名贵产品,提高我们的消费水平。待消费完毕,再回到原来的普通生活水平会很不习惯。

03、利益和安全感算是非理性行为的终极解释,其余都是他表现出来的各种现象。

看起来是人们在路口聚集乱糟糟的一群之后就过马路,其实是因为一开始走的人并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反而增加了通勤效率,于是自然谁也不肯吃亏。还有,当我们闯红灯被车撞了以后,不是白撞,而是哪怕车原本没有责任也得赔偿,这其实就是一种很不好的暗示,暗示随意闯红灯可以增加通勤的效率,风险却并不大。

所以我们的`所以过马路的成本是非常低的。我。最终总结人外在形态可以到,内心的各种行为都有其内在规律,不要轻易的批判一个人,也不要让自己轻易轻易的让自己成为乌合之众。

外在行为可能乱糟糟,内心却其内在规律,不要轻易的批判一个人,也不要让自己轻易轻易的让自己成为乌合之众。

第5篇

?乌合之众》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 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户外、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群众心态,这部著作对于我们这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好处。

勒庞认为一群人聚在一起可以构成形式上的群体,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群体。只有当群体中的成员的自觉个性走向消失,以及感情和思想转向不同的方向,集体心理和共性特点取代了每个人自身的特点时,这些聚集成群的'具有共性特点的人就进入了“心理群体”的状态,称之为“组织化群体”。

书中说组织化群体的普遍特征是集体的全部感情和思想朝着一个明确的方向发展,在我看来群体的这种特征是一把双刃剑。以国家发展为例,当国家制定了一个正确合理的发展方向后,国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会大增,国家发展各种政治、经济、文化事业时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国家会实现飞跃性的发展;然而当国家制定的发展政策出错时,或者说群体受到错误引导时,对国家所造成的破坏也是令人震惊的。

勒庞在书中还提到通过群体内部的传染现象,心理群体中的成员之个性消失,无意识的个性逐渐增强,群体中每个人会做出无意识行为。个体在独自存在时,迫于法律、道德等种种限制加以克制的欲 望在集体活动时就会显露出来甚至付出行动,个体可能会做出在以往绝不敢做示 威、游 行等集体活动极易演变为暴力事件”,法国近期的“黄背心”抗 议活动也验证了这句话。

在勒庞看来,群体的产品不管性质如何,与孤立的个人的产品相比,总是品质低劣的。在现实意义下,我们应警惕自身,认识自己,保持自己的人格,做一个清醒的自由人,尤其是在群体更要凸显。

第6篇

上午醒来,躺着,读完《乌合之众》,之后刷牙洗脸,出来吃午饭,才发现,原来下雨了,很冷很冷~吃过午饭上自习室,补了一觉,在自习室睡觉的感觉永远都是这么好。还好,没流口水

那是一本完成于一个世纪以前的书,他给了我们不同的看待群体、或者我们称之为“人民群众”的视角。且不评论对错,姑且择其一二作为记录。

人民群众不是历史的缔造者,但几乎每次社会进步和变革都离不开人民群众。

从小,我们接受的哲学教育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因此,一定会有很多人不认同这样的观点。可是,那些每天起早贪黑种地吃了上顿愁下顿的叔叔大伯阿妈们是如何推进社会文明发展的?lebon通过大量历史事件,论述了往往是社会精英发现了新的规律、创造了新的事物、表达了新的观点。然后随着时间的流逝或通过精英阶层的宣传,这些新的事物、观念,被广大人民所接受,并最终植根于人民的大脑中。因此,社会的进步是靠精英推动的,人民群众是社会进步的接受者,当然,有时候,仅靠精英阶层无法推动社会变革,所以,他们就想到了发动广大工农阶级来推动文明的发展。因此,当一个社会岌岌可危的时候,谁获得了人民群众,谁就可以站在新秩序的金字塔顶,群众往往最擅长落井下石的各路招数。

在18xx年的法国人眼里至少在lebon看来,攻占巴士底狱的动乱,并不像我们在历史书上看到的那样是一伟大的革命,太多人在这个革命中失去了生命,太多原本普普通通的市井之士变成了残暴无比的杀手,而,他们原本都是善良的。一个无所事事的屠夫,仅仅是因为好奇随着人流走向巴士底狱。当人们抓住狱长并将他围在中间折磨时,没有人会想过他与一个看守果园的农民大伯没什么两样,没有人会不同意将他处死,如果有人敢说不处死他,那么这个人多半也会挂掉。在反抗中,狱长踢到了一个人。瞬间就有人提议,由这个被踢到的人割断狱长的喉咙,并在瞬间获得所有人的认可。于是,被踢到的人,割下了狱长的头颅。被踢到的人,正是那个好奇的屠夫。而,就算在后来,他也未曾有丝毫悔意,因为他做了一件大家都认为应该做的光荣的事情。不要试图用理性来解释群体的行为,因为,从他们组成群体的那一刻起,个体就已变得极其感性,毫无大脑,彼时的大脑空无一物。有句话,“不要和sb争辩,因为他们会把你拉低到同一水平线,然后用丰富的经验打败你”,呵呵,修改一下,“不要和sb呆在一起,不然你也会变成sb”。群体的智力水平并不取决于其中具有较高智力水平的个体,而取决于水平更低的那一大群人。这个有点像水桶理论啊。那,智力水平都高的人聚在一起,是不是就很理性了?看看各国议会里对骂甚至操起桌椅打架的现象,我们大概就能自己得出结论。所以,加入任何群体都是一种危险的行为。

对群体性质影响力最大的`是种族/种群,制度、艺术等都只不过是群体性质的外在表现,只有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个种族的潜意识发生变化才会带来本质的社会变化,否则,变革只不过是换一件衣服穿而已。

种族的意识,是如此的根深蒂固,它的修正和改良是那么的漫长,如同人们对宗教的认识一样,如果将信教的人归类为一个种群,在20xx多年前一个木匠成为圣人之后,不管经历过多少场宗教变革,人们依然在信奉着他,核心的内容未曾有任何本质的改变。更要命的是,任何一个人,包括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包括让人敬仰的院士、严谨的科学家,都不能幸免,因为,同样的他/她也处于某个种族之中,他/她的观点必然也带着某个种族的印记,只有那个名字叫做没有人的人可以做到绝对的客观和唯物。因此,只有时间才是最最强大的(正如唯有它可以治愈各种感情创伤一样),唯有时间的流逝带来的一点点积累起来的意识改良的量变,最终引起的质变导致的非暴力变革才是有意义的,也是代价最小的,否则,革命没有任何意义,只不过是推翻现有然后由另外一群人重新再建立起同样秩序的过程,因为,种群对秩序要求的口味并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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