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8篇(规章制度:团委学生会的准则)

《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是学校组织管理的法规体系,为了规范学生会和团委的运作,制定了合理稳定的规章制度。此类规定包括人员组成,工作职责,会议程序等。旨在制度化运营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以更好地服务学生、服务学校、服务社会。

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8篇

第1篇

第一条 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下的群众性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条 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各院学生代表大会及全班学生会议。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发挥联结学校党政和同学之间的沟通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成长成才,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与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加强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团体的管理和服务;

(六)规范学生干部的产生和配备,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六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的财经政法大学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干部及开展的工作进行监督、讨论、质询并提出建议;

(四)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凡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八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需履行以下义务: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精神,做先进文化的倡导者、传播者;

(二)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支持和配合本会工作,维护本校荣誉;

(三)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个人全面发展。

第九条 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如遇特殊情况,经学生会主席团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学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当选代表参加方能召开。

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时实行表决制,选举和决议必须有与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 学代会代表按会员总数的适当比例由各学院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

(四)开展提案工作,对学校及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第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章程享有以下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第十五条 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对提案进行整理、备案、督办与答复并行使大会代表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等职权。学生会委员会(简称学委会)委员为学代会、研代会专门委员会的常务委员。

第十六条 学委会委员按适当的比例,在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及召开期间,经学生代表自主申报、资格审查、全面考察、各代表团充分酝酿、全体会议表决等民主程序产生,任期一年。

(一)监督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收集对学生会工作和学校有关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

第二十条 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名,秘书长1名,副主席若干名。其中一名副主席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团体的管理和服务;一名副主席主持学代会(研代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统筹开展学生权益维护及校园民主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主席团在学生代表大会上按照相应民主选举办法差额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二)执行学代会的决议,领导下属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任免各部门负责人;

(五)组织筹备学代会相关工作,并向学代会做相关报告;

(一)对外代表财经政法大学全体学生和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经主席团合议并报校团委同意后可以签署有关重要协议;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委托代理主席主持工作。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职能部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 学院学生会是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学院党委(总支)和校学生会的双重领导及分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七条 学院学生代表会议(简称学院学代会)原则上每学年召开一次。

第二十八条 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学院学代会民主选举产生。并报请学院党委(总支)和校学生会审批。

第二十九条 学院学生会一般设主席一人,主持学院学生会日常工作,可设副主席若干人协助工作。

第三十条 学院学生会人事变动应及时向校学生会申报备案。

第三十一条 学院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顺序原则上应与校学生会对应,学院学生会有义务及时向校学生会汇报情况。 并参照本章程自行制定相关要求机制。

第三十二条 班级委员会(简称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层组织,由全班学生会议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所在学院党政和学院学生会的双重领导。

第三十三条 班委会一般设班长一人,主持班委会日常工作,可设班级委员若干人协助工作。

第三十四条 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学院行政和所在学院学生会规定。

第三十五条 班委会具有监督所属学院学生会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在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内具有最高效力,学生会内的任何机构不得制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规章、文件、决定。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财经政法大学生会主席团。

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8篇

第2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体现学生会办公室工作的整体性和联系性,更好的发挥学生会办公室的作用。同时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3. 值班人员: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安排。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及缺勤。如若有事不能正常值班,需填写请假条,请主席签字。

5. 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6. 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7.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妥善处理和报告突发事件。

8. 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时间邀请外人到办公室学习、玩闹,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物品和处理私事。

9. 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同学,认真听取、耐心处理来访同学的事情。

1. 办公室内的所有物品为学生会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借用。

2. 全体学生会干部应自觉爱护办公室财物,任何人未经团委老师和学生会主要负责人允许,不得私自外借或挪用办公室物品。

3. 学生会各部门如需借用办公室物品,应告知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借用目的及归还日期,使用时应遵守办公室相关制度,特别是做到节约使用,并确保按时完好归还。如在使用办公室或办公室物具期间,有损坏,须由办公室进行登记,并酌情赔偿。

4. 办公室的钥匙由办公室干事轮流保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配制、使用。

5. 各部门若要在办公室存放东西必须作好登记,并于规定时间内取走。

凡是遇事(如上课、生病等)不能参加其次活动的干事得在活动前先在请假本上登记请假,并说明原因。经主席准假方可。

1. 办公室所有成员应按时参加学院召开的例会及工作总结会议。

2. 定期举行会议,并作会议记录,总结前一段时间的工作有哪些不足,为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并讨论下一段要开展的各项工作。

3. 在本部各项活动开展之前都要召开活动准备会,分配任务,要求各成员务必出席。

4. 开会期间遵守会议制度。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事先请假。每次例会必须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迟到3次以内给予警告。

1. 考评每月举行一次,办公室成员根据自己在一个月内的学习、感受、体验写一篇文章。

2. 所有学姐学长根据学生会新成员成员平时具体表现给每个学生会新成员打分。

3. 综合各方面的表现,选出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表扬。

第3篇

1.学生会成员收到通知后,准时到达开会地点,迟到者罚款5元,无故直接不到罚款10元,迟到或未参加会议者在下次会议上向老师和其他学生会干部作出解释并检讨

(备注:不参加会议者须向马老师请假,由马老师通知主席团成员;会场由主席团及各部轮流打扫)

1.开展活动期间,各部必须服从工作安排,部内成员、各部间要相互配合,协同完成,各部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投入工作

2.每次活动实行见到考勤制度,由分团委或主席团成员负责监督考勤

3.工作期间,全体学生会干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4.不得在班级、宿舍内算分,违者取消其部评优资格并对当事人罚款10元

5.每周例会对各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优秀部门表扬并给与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或未完成工作的部门批评并惩罚

(备注:各部例会中所汇报的工作内容与主席团所了解到的内容

2.着装要统一,必须穿校服,佩戴胸牌,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特殊情况须经学生科批准)

3.不得染发、烫发,不得打架、抽烟、喝酒,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4.必须配合主席团工作安排,不得泄露学生会保密工作内容,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5当值检查人员须提前到位(宿舍检查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 迟到一次罚款5元,二次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

第4篇

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的指导下,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进一步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从而能够调动各部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学生会工作的协调统一;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干部正确的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弥补不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对学生会干部、成员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为此制定了本量化考核制度,本细则所称量化考核是指对学生干部的各项工作成绩以分值的形式表现出来

(一)学生会考核实行八十分累加制,基础分为80分;部门成员平均分为本部门分数。

(二)学生会干部如有违反我院相关规章制度,并受到处分的,上报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学生会考核工作由团总支学生会勤工助学部负责,考核中团总支、学生会互相监督。

(四)考核周期为每周一次。每周六各部门将本部成员所做的工作发到邮箱里,若无工作也要发邮件说明具体情况,若无故不发该部门每人扣2分。勤工助学部周日做表,周一公布结果。

(六)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老师同学们监督,如有疑问可以直接反应。

(七)本规定解释权归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和勤工助学部。

1.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具有全局观念,活动中等很好的协调部门之间、学生会干部之间的关系,部长可以适当给予加分(1---10分);

2.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开展活动前制定工作计划,活动方案;提出创新的想法,经采纳部长给予适当加分(1---10分);

3.举办有影响的全院活动或传统活动,出现问题能及时向主席团或团委反映;能够对学生会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视情况加(2---5)分;

4.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视情况加2-5分;

5.主席团下达的任务能够顺利完,对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显著、突出者加(2---5)分;

3.活动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4分,早退、迟到扣3分;无故请假者扣1分 ;

4.参加学生会举办的活动时,应注意自己的形象,穿着得体,在工作中应积极配合其相关部门,违反者由部长或部长依情节扣分(2---5分);

6.凡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

没按规定时间上交部门,每人次扣2分;(含工作和活动总结报告在工作或活动后一周内交);

7.对团总支、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扣3分;各部参照上述方法执行;

9.在每项活动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互相配合,如有不执行者每次扣5分;

10.本部门干部因考试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视情节由团总支和主席团处理;

12.以上由部长加减分事宜,写清楚加减分原因上报勤工助学部。

1.每个干部都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排的任务应积极、认真、按时完成,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及时提出,加以解决。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再关心者一次扣5分。完成不合格者酌情扣分。(分值不超过5分);

2.对团委、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门)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

3.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对工作情况不属实者,一次扣2-4分;

4.很好的完成本部门的工作,工作突出者,部长把工作情况上报勤工助学部,勤工助学部参考对比其他部门情况给予适当的加分(2---5分);

5.各查课成员应按规定按时查课,若无辜缺勤每人次扣2分,故意错扣或错报查课情况每人次扣5分;

6.部门每月例会时进行无记名投票,部门内部互相打分(占60%)、部长打分(占40%),结果由部长统计,选出分数较高的前三名同学上报勤工助学部,每人次加5分。

2.一学期之内旷课4次及其以上者劝退学生会(迟到两次算一次旷课);

3.获得国家奖学金者加10分;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加5分;

5.获得校一等奖学金加5分;二等奖学金4分;三等奖学金、荣誉奖、进步奖皆加3分;

6.除奖学金以外获得其他荣誉,院级加3---5分;校级加5---10分;市级及省级10分以上。

2.例会缺席者(无故不到者)每次扣5分,早退、迟到者每次扣3分,无故请假者一次扣1分;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

3.每次例会或值勤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方便以后工作。记录要求认真,字体工整、内容详细。如没有会议记录者每人次扣1分。

1.学生会成员在系办或学办值班时,无故不值班者,一次扣3分;

2.值班人员在值勤时,必须认真负责,经老师同学反映不认真,属实者扣2分;

4.值班人员严禁在办公室吸烟、喝酒、大牌、嬉戏、打闹、打情骂俏等,尽量保持办公室安静,违者扣2分。

1.学生会评优资格按部门分数分配名额,部门内部再按该部门成员分数分配名额;

2.每月每个部门考核分数最高的被评为每月之星,结果在公示栏公布;

3.每月之星可获得由团总支颁发的奖品(雨伞、水杯等);

4.每学期会举行一次学生会表彰大会,选举分数前十名的为优秀干事(大二和大一的分开表彰);

5.成员平均分最高的前三位部门为优秀部门,部长为优秀部长。

第5篇

第一条 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惩罚和附则四个部分,针对分团委学生会各个部门和所有成员。

(2) 本奖惩制度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进行民主决策,民主评议,组织部考核和分团委书记意见相结合。

(3) 在奖励上要坚持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和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组织部具体负责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干部按相关规定进行奖惩。

(1) 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 部门成员工作目的明确,工作态度端正,工作效率优良;

(3) 部门成员团队合作意识强,关心学生会集体利益,注意维护集体形象;

(4) 部长能以身作则,工作热情高,能团结和带领成员积极开展创优活动;

(1) 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 部门创新、创优活动突出,为院系、学校争得荣誉,受到多次表彰;

(3) 部门成员能够做好表率作用,部门活动及其他方面能够引领和带动其他部门,对学生会整体有较大的影响。

(1) 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3) 部门与其他部门关系友好,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受到其他部门好评;

(4) 部门能较好的处理与学生的关系,能够积极友好热情为学生服务,受到老师和学生的好评

(1) 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护学校稳定

(2) 工作热情高,工作态度端正,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

(4) 在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受到大多数成员好评,并得到老师和学生的认可;

(1) 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 护学校稳定;

(2) 在工作中处处起表率作用,并多次提出创造性建议,且取得良好成效;

(3) 在工作中注意创新与创优,且成绩突出,受到多次表彰

(1) 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 护学校稳定;

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口头警告,二次者受警告处分,处800字检讨,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处严重警告处分,处1000字检讨

(7) 服务同学时,有不雅举动者(如:理头发、掏耳朵等)

在一学年内有下一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警告处分,处800字检讨,二次者处严重警告处分,处1500字检讨,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处劝退处分。

(6) 例会期间,扰乱会议(包括:通讯工具、交头接耳、嬉戏打闹等)

在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处1500字检讨,二次及二次以上者,处劝退处分

(7) 挑拨部门之间的关系,散布谣言,影响学生会声誉

(一) 各类奖励每学年评选一次,对集体和个人严格要求,宁缺毋滥

(二) 在各奖项的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进行严厉处理

(一) 违法,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处分者,直接开除

(二) 以上惩罚中,除劝退外,口头警告、警告、严重警告由组织部考核,并由组织部备案入档

(三) 劝退处分,由组织部整理材料,上报分团委书记批准,方可执行,由组织部备案入档

(五) 以上规定中,如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及组织部成员违反,将加倍处分。

第6篇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增强学生会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提高学生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淮南师范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

如需请假,应至少在活动开始之前三小时(紧急会议应在接到通知后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分管负责人请假;经审批同意并签字后转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方能生效。

备注:每学期累计缺勤三次或迟到、早退、请假四次者给予开除免职处分。

各部室所发会议记录本,发现损坏者(如找不到损坏者扣该部室部长分数) 扣2分/次 活动中对其它部室的求助敷衍了事者经查实 扣2分/次

学生会开展各项大小型活动,未分配任务而主动参与者 加1分/次

年度综合测评中获一、二、三等奖奖学金 加5、3、2分/次

附则:(1)由学生会办公室根据备案记录对每一位学干公平评分。

(2)根据得分高低,学期末评选优秀部室,优秀干事,并作为学生干部学年评优参考。

第7篇

例会作为主席团与各部门之间,各个部门相互之间的一个交流平台,在统筹、联系、沟通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例会制度是学生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实现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宗旨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强学生会各部之间的联系,促进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完善这一机制,促进其职能的发挥,推动学生会的系统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学生会例会包括会会议、全委会会议,部长联席会会议和各部例会四种:

会会议由主席团主席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主席团各成员。 主席团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情况确定,会议内容如下:

a、传达学校的各项精神和布置的工作任务,学习相关文件;

b、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布置下一段的工作任务,听取工作汇报;

c、安排各项工作和活动,并就当前的主要工作和活动进行讨论;

d、对学生会人事调整、人员变动进行商议.会议可长可短,讲究务实,不走形式 e.发言者要围绕会议议题发言或讨论,发言要表达明确、思路清晰。会议上语言文明,衣着得体,整洁。

全委会会议由主席团主席和秘书长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学生会全体委员。全委会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情况确定,会议内容如下:

a、传达学校的各项精神和布置的工作任务,学习相关文件;

b、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布置下一段的工作任务,听取工作汇报;

c、安排各项工作和活动,并就当前的主要工作和活动进行讨论;

d、对学生会人事调整、人员变动进行商议.会议可长可短,讲究务实,不走形式 e.发言者要围绕会议议题发言或讨论,发言要表达明确、思路清晰。会议上语言文明,衣着得体,整洁。

a、 部长例会定于每周星期一晚上7:30在主席团会议室召开,若有特殊情况需做出调整的,由主席团另行决定再通知各部门部长。

b、 部长例会由主席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学生会各部部长,不定期邀请团委老师出席

进行工作指导。主席根据各部门预先提交的议程听取各部门部长汇报,并做出相应的建议及决策。主席因故未能到会,须指定副主席主持会议。

c、 例会遵循严肃,自由,高效的原则.要求各与会者对会议持严肃认真的态度;会上积极参与,言论自由,各抒己见;严格保证会议时间,以达到最佳效果.

d、 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因故不能到会者应事先按照《学生会请假制度》请假,于会议前12小时交请假条到主席团。

e、 各部门部长必须在前一周将其需要在例会上讨论的问题提交到主席团,主席团审批后于周六将会议的最终议程公布于校学生会宣传栏;未提交的议程事宜,例会中不进行讨论。

f、每次例会由办公室一名副秘书长做会议记录。无故未到会或迟到十五分钟以上的应到会人员,记录人员应详细记录其未到或迟到原因。

a、部门会议由学生会各部门部长主持,参加人员为各个部门的干部、干事。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由办公室确定。若有临时变动须提前通知办公室主管副秘书长,由其调整。

b、例会前,例会负责人负责安排好会场的各项准备工作。出席例会者,应准时出席例会,不得提前离会。学生会各部开例会时,部长、副部长、部员须本人签到。签到由办公室做会议记录的部员监督。早退。请假、迟到、早退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统计。

c、各部门部员如不能参加例会者,应事先按照《学生会请假制度》请假,如无特殊情况,在事后请假者,视同无效,以旷会处理。

d、各部开例会时,主管该部门的副主席应参与例会,以便了解其主管部门的动态。 同时,参与部门决策,在经验上给予各部门成员帮助,在办事流程上给予知道,在规章制度上给予解释等。

e、学生会每部开例会时,由办公室会安排一名部员参与该会议,负责记录会议内容。 办公室应及时对各部门例会情况汇总,从整体上把握学生会的动态并做好相应的存档、总结工作。

f、各部门开完会后须打扫、整理会议室,保持学生会会议室的整洁,维护学生会形象。 对于学生会碰到的问题,在例会上群策群力,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来共同商量解决,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应指定专人在会后作专门研究,在下次例会再提出讨论。

g、开会期间要求出席者遵守会议纪律,禁止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⑴无故缺席一次者,予以警告,主席团将作通报批评; ⑵无故缺席两次者,取消其学生干部评优资格;

⑶无故缺席两次以上者,由主席团通报全会,经核实劝其离职; ⑷无故迟到五分钟以上者,作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本制度由xx大学学生会制定,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学生会。

第8篇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成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本着奖励先进、激励后进、惩前毖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奖励分为学生会通知嘉奖,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惩处分为全院学生通报批评,严重警告,记过。

2、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成员考核监督,考核内容为平时例会出席情况和各项活动的参加情况。

3、各成员应准时出席学生会会议,无故迟到2次或缺席1次者,予以警告处分,无故迟到3次或缺席2次者,给予记过处分,严重者将开除出学生会。

4、值班值日不认真,日常行为有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由办公室酌情处理。

5、对于在活动中作风散漫、不负责任者予以警告处分。经主席团评定,工作有重大失误者,记过一次。

6、受两次警告处分者,记过一次。记过一次者,若再受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开除出学生会。

7、年终,将对整个学期中工作表现突出、认真负责、有重大贡献者授予的荣誉称号。

8、年终,对于工作突出的部门,将评出1个优秀部门,两个良好部门。评估依据《xx学院优秀部门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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