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读后感8篇(《兄弟》读后感:探究兄弟情与人性的复杂性)
《兄弟》是中国现代作家余华所著长篇小说,以两兄弟的生死离别为主线,描绘了二十世纪中国历经战乱和政治运动的时代背景下,普通人对于生命和家国情感的体验。小说凭借其深刻的思想内涵和质朴的语言风格,成为中国当代文学的代表作之一。
第1篇
卡捷琳娜·伊万诺夫娜高贵,你看她之前的法庭陈词,口口声声为了米嘉,不惜把自己当年的糗事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也要维护米嘉,可是当法庭控诉达到关键时刻她还是拿出那封信,毁了无辜的米嘉。
格露莘卡卑微,甚至被认为卑鄙,她游走于两父子之间,她是情场老手和玩弄伎俩的专家,跟真正卑鄙的拉基津是表兄妹而且走得很近,可是在所有人选择倾向米嘉是杀父凶手的时候她毅然决然坚持相信米嘉的无辜,在法庭上,在米嘉被那封要毁掉他的'信出现时格露莘卡发出悲惨绝望的一声哀叹,真正情人才能发出的一声哀叹。
人世间的善恶很容易被花俏的外表迷惑眼睛,人世间的真相也很容易用花俏的外表迷惑人们的眼睛。
所有的罪证都指向米嘉,令他不得翻身,他也用自己的真诚和热情回应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过。
伊万在法庭上承认他有罪,哪怕曾经只有犯罪的动机和诱发别人犯罪的无心之举,他依然承认自己的罪行。
斯乜尔加科夫杀了费尧多尔·巴普洛维奇并畏罪自杀,没人相信他杀了人。
这桩案件在判罪之前就在人们心里被定了罪,卡嘉高贵,人们必然相信她的言行高贵,她的所言所行虽然微有瑕疵但不失为公正公平之举,米嘉癫狂,在事发当夜双手沾满鲜血,他就必然成为杀父凶手,不需要审问,不需要考虑那些可以的细节即可判罪。
格里果立·瓦西里耶维奇,头上挨了重重一杵子并且破了个洞,血从他头上涌出来直流到德米特里·费尧多罗维奇手上,身上,衣衫上,手帕上,他试图把手帕扯出来堵住那个洞可惜没能成功,血还是如注般流到手帕上,沾满整张手帕,沾满米嘉的双手。格里果立·瓦西里耶维奇以为自己的生命就这样结束,这个倔强的老头一生秉持一个信念,就是对他的主人,米嘉的父亲费尧多尔·巴普洛维奇保持愚忠,这个信念不知从何而来,仿佛天生,也从未消逝,哪怕他知道他的主人费尧多尔·巴普洛维奇是个毫不值得为之忠诚的人,近乎守财奴,色棍,劫掠者,费尧多尔·巴普洛维奇毫不手软地从亲生儿子德米特里·费尧多罗维奇手上以欺诈手段夺走他母亲本该遗传给他的大量财产,然后让儿子跟奴仆格里果立·瓦西里耶维奇呆到一块,不管不顾直到米嘉长大成人。
即使这样,格里果立·瓦西里耶维奇一生秉持忠诚信念也从未动摇。
心理学家认为,人犯罪很大程度上源于愤怒。作家认为,人的一切痛苦,本质上都是对自己无能的愤怒。
那么我们可以斗胆约略认为,人之所以会犯罪是因为自己的无能,没有能力让自己过上正常美好的生活。
第2篇
前几天,我读了汪曾祺的《多年父子成兄弟》,这篇故事很感动我,它让我明白情深的两个人的关系可以相互转化。
父子情深似海,而兄弟情同手足。两种情都无法用物质—尤其是钱—来衡量,哪一个都是血浓于水的亲情,是物质取代不了的。
文中的父亲具有童心,而他有一句名言就是:多年父子成兄弟,这让我感触很深。
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而我的父亲和这篇文章里的父亲截然不同。我的父亲不是特别具有和孩子玩的童心,而文章里的父亲很随和,也很爱画画,而他也从不指点孩子,他也不强求他孩子的成绩 ,作者初恋的时候,给情人写情书,父亲也在旁边出主意。作者十几岁就会喝酒抽烟,他父亲喝他也喝,他父亲抽烟他也抽,别人看到这种现象一定觉得怪,这是因为一句话:多年父子成兄弟。而这种现象我很羡慕,我是多么希望我也能和自己的父亲谈谈自己的心事,我也和父亲讨论他以前的经验,把他所有的本领交给我,我和父亲的感情像他们一样,我就很满足了。
另外,文中的父亲很随和,很少发脾气,不想我的父亲,动不动就发脾气,发起脾气来没完没了,而且还很凶。
我多么希望自己的.父亲能和文中的父亲那样有一颗童心,能和我一起玩。但很不幸,听姑姑说,我父亲小时后家里很穷,没钱供父亲上初中,他十几岁就开始打工赚钱了,他没有一个快乐的童年。所以他脾气有些暴躁。
我是多么想自己的父亲像作者的父亲一样,春天,他带着我到田里放风筝,放的是我们自己的蝴蝶风筝,而且还会给我做南瓜灯,我可以提着它照路,别人一定会羡慕我有一个这样好的父亲,你说谁不会羡慕呢?要是我的话我一定羡慕。我更羡慕的是作者的父亲对作者成绩很关心,但他也不勉强作者,作者数学不好,他父亲也不责怪,只要及格就行了,我也想要有一个这样好的父亲。
我希望能和自己的父亲多沟通感情,能和父亲分担一些事情,他做的事情可以让我帮助他解决,可以把我当成作者一样,我有了什么难题,他就帮我出主意。我们就像这样互帮互助。
我觉得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也应该多和儿女沟通,对于儿女也应该多多了解。对于我们的现在,和我们的将来,都应该由我们自己来设计,我们要用自己理想的模式来塑造自己,
毕竟,父亲和儿子都是男人,有共同语言,毕竟,只有男人才能真正的了解男人。
第3篇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牧工的儿子林达为了给牧犬黑云报仇,秘密培养黑云的儿子灰灰,可令人出乎意料的是灰灰坠落为比野狼还要凶残的公害,而正常驯养的黑头却成为了一条优秀的牧犬,在保护牧群的战斗中成了灰灰的克星。灰灰逃入山林沦落为一直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到追杀,也被迫逃出。在城市了,黑头遭到了人的诱捕,加入了一个马戏团。在灰灰击败豺狗后刚上了了“豺王”之际,黑头逃离了马戏班,成了一条宠物狗,后来,灰灰在山林里陷入了偷猎者布下的天罗地网。黑头带着生死之交的白娃逃出来时,灰灰也咬伤偷猎者,逃了出来。可不幸的事再次降临,可怜的白娃被凶残的黑狗咬死了,黑头为他报了仇,但也因违背同类相残的禁忌而心智大受刺激。灰灰在山中回归自然本性,不再滥杀,怀念起与人的生活。林达进山寻灰灰时,被狼群包围,生死关头,灰灰赶来,林达最终得救了。
我们人类在特殊情况下人性 变异、扭曲、丑恶,实在是人性不如犬性,白娃的死不正是因人性凶残的结果吗?作品的'字里行间大声疾呼的是回归人性,回归到脉脉温情的人道立场上去。其实,动物与人都是一样的,他们都有生命的意义。让我们尊重生命的尊严,追求生命的价值,重在回归生命的圆融,让人和动物和睦相处。 不仅如此,我们还要学习牧犬兄弟那百折不挠的精神,爱因斯坦不正是这样的吗?不管试了多少次,他都有一个信念就是,他的理论是对的,而要让理论成为现实就要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不管失败与否,贝多芬也是一个例子呀,他的耳朵听不到,却依然坚持作曲最终成为了世界闻名的音乐家《牧犬三部曲》有感作文。牧犬兄弟也不是跟经受了宫刑和牢狱之灾磨练的司马迁一样,他们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克服困难,继续向前,如果当时司马迁自暴自弃,还怎么写出名垂千古的历史巨著《史记》呢?不正是因为他们百折不挠的精神吗?
要知道没有困难的磨练,你是永远不会知道生命的意义的,生命的价值在于你懂得怎么珍惜生命,怎么磨练自己的心志,怎么克服困难勇敢向前,而不是遇到困难,就退缩、害怕。这样的话,还不如不做。如果你想让自己变得更强,就勇敢面对一切,让我们一起克服困难,而强大自己,困难只会让人变得更强,更坚定,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有个志向,让我们一起努力,一起奋斗,去实现这个志向吧!
第4篇
看了余华的《兄弟》,看到他们在苦难生活的忍受与挣扎,我屏住呼吸,泪水不住盈满眼眶……心里在叹息,人怎么会这么残忍,仿佛看到两个小男孩穿着又脏又破的衣服,脏脏的小脸,面对生活,无奈,无助,和两人之间的深厚情感,相依相靠,觉得这种感情再也不会分开,为相依一生。
随着时间的流逝,逝者再也不会相伴,两人也长大,感情依然深厚,可是在面对自己感情的时候,两人有了分岐,因为是兄弟,相互并不忌恨,可是,宋钢因为和林红走在了一起,就要和那时连吃饭也没有着落的李光头一刀两断,并说出了很绝情的话,说,他们的父母不同,并且他们都已经死了,他们就不是兄弟了,难道他忘了自己在监死的李兰面前许下的诺言,只因为爱情的出现?可是为什么必须失去一样呢,两者是不矛盾的啊!
小说前半部分的人物形象比较丰满,他可能善于写那个年代的故事,写的宋凡平和李兰身上都有许多传统的,人性的美德,在面对困难时,坚韧,乐观,举手投足,每个微笑,都在塑造人物形象,他们是困境下有着完美体现的人。
可是宋钢——宋凡平的儿子,他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不应该仅仅是相貌,还应有性格吧,宋钢虽然善良,可是懦弱,没有原则。
他答应李兰的话,要照顾李光头一辈子,可是他为了林红背弃了,林红是漂亮,可是找妻子的标准不应只是漂亮吧,他喜欢林红什么呢,林红说喜欢他,踏实可靠,值得信任,可是爱他就要接受他,包括他共同患的兄弟,她不明白,宋钢和李光头过去的事情对他们意味着什么,这种感情,太难隔断了,即使李光头在追求她的过程给了她伤害,可是他是自己丈夫的兄弟就要换一种态度去对他了。
在后来的生活中,李光头发达了,比较有戏剧性地成功了,和人物性格有关,笔墨不多,只是情节,他成功了,他太忙了忽略了他的兄弟,可是在他心里,宋钢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他在心里从没有背弃他的兄弟。
小说情节安排了李光头的发达,宋钢的潦倒,和李光头对兄弟情的惦念,李光头的发达和性格和自己的机遇有关,可是成功也是需要经营的,作者归许多因素于李光头适应这个社会,如鱼得水,我不喜欢的`是,宋钢应该是个儒雅的人,怎么会为了钱去做那种骗人的不体面的营生,他可以没有许多钱,平平淡淡,也不至于那么残吧。
作者怎么安排自己的小说,都有一定的用意,他可能想反映什么,从来悲剧结尾的小说比喜剧小说更多一些,更容易打动人,可是我自己觉得,从苦难中走来的兄弟两人,他们之间的感情一辈子不会变的。
第5篇
大河,是《兄弟俩》这本书里的一个主角,他喜欢运动,也有点淘气,不过,大河挺勇敢的。
小时候,大河喜欢到树上摘桑葚。每次回家,衣服上到处都是紫色的斑点,好像一幅斑斓的星空图,闪闪烁烁。妈妈看到这幅“斑斓的星空图”,准会把大河和跟去一起摘桑葚的小河骂一顿,他们便会望着对方,偷偷笑着。我当时就在想,如果我也有一个弟弟或妹妹的'话,我会不会也在骂中找乐,偷偷笑。
大河是个有运动天赋的孩子。虽然学习成绩不好、又贪玩,但是大河在体育训练方面却很认真。他可以吃很多苦,坚持训练,只因为喜欢。所以,我想,人总是要热爱点什么的。
大河在叶教练的发掘下顺利加入体校,还在运动会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每次读到在赛场上奔跑的大河,我的内心都会跟着文字波澜起伏。就好像我也在赛道上跑,和大河一起跑。最后,大河赢得了第一名,我会为大河感到开心。
每当大河冲到终点时,叶教练都会第一个出现,并紧紧抱住大河。那一刻,我的眼泪浑然不觉的就涌出来了,可能是看到大河的努力得到了回报而感动。大河的奔跑精神也在无形之中感染着我,学习也是一场赛跑,无论在哪一条赛道,都要日复一日的坚持,都要努力训练才有资格得到荣光和肯定。
好景不长,天有不测风云。大河的爸爸遭到了变故,断了一条腿,原本拮据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就在这时,大河还需要一笔钱去青岛参加集训。面对这些困难,大河没有退缩,而是积极面对,想办法帮助家里渡过难关。
虽然做了一些事情,但毕竟年纪还小,始终不能为家里解决什么,也正是在这个时候,邻居欧阳太伸出援手,帮助了他们一家。大河也是一个懂得感恩的孩子,他在心里感谢欧阳太,并为自己的奔跑梦想不断努力,只为不能辜负叶教练和欧阳太的一片苦心。
在大河奔跑的路上,如果没有叶教练的鼓励、欧阳太的好心帮助、以及父母的支持、兄弟之间的互相无声的、心照不宣的鼓励。就不会有赛道上奔跑的大河,就不会有领奖台上最高处熠熠发光的大河。相信未来的大河不仅能够在赛场的赛道上步履不停,在他人生的赛道上也一定可以跑得精彩。
第6篇
?兄弟》,待我自己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哭得稀里哗啦纸篓里多了一堆纸巾。
故事本身充满了悲剧。因为偷窥不小心淹死在厕所的李光头的亲生父亲,因为偷窥被抓而游街的李光头,这两个男人让李兰承受了无尽的耻辱和持续不断的偏头痛。带给李兰自尊与自豪的第二个丈夫宋凡平,却因为是地主出身而备受折磨最终惨死在十一个红袖章的拳脚棍棒下。为了纪念宋凡平,李兰七年没有洗 头,预见到自己余日无多终于进了澡堂,一洗,黑发洗成了满头银丝。李光头和宋钢着两兄弟都还只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却已经要弯着腰推着辆板车送走睡在薄板棺 材中的母亲了。
可是虽然有那么多悲剧,虽然有那么多细节让我泪流不止,我却仍要说:这本书一点都不压抑,看这本书不会觉得心里难过。因为经受着这多么苦难的人们是如此的坚韧,他们的乐观与内心不屈的骄傲让读故事的人感觉到了强大的力量。
书中最高大最丰满的形象就是父亲宋凡平了。觉得他像极了《美丽人生》中在集中营里编着玩游戏的谎话来保护他的儿子的`那个伟大的父亲。他可以在 被揍得鼻青眼肿的第二天大模大样的在屋外给李兰洗头,如此的细心,用满不在乎和满脸的幸福来对抗围观人群的怪笑。他可以在被抄家筷子都被折断后找来六根树 枝并告诉孩子这是古人的筷子。他可以在胳膊被打脱臼后若无其事的告诉孩子这是胳膊累了让它休息几天,并让好奇的孩子兴致勃勃地学习让胳膊郎当起来的绝技。 他可以不断地编织谎言来安慰在上海治病的妻子,并从监狱中逃出来带着孩子把家打扫干净来迎接回家的妻子。
母亲李兰也是坚韧的。她自豪的做了七年地主婆,骄傲的承认这一点并在挨打时仍保持骄傲的微笑。她在把惨死的丈夫洗净送走的过程中泪如泉涌嘴唇咬得献血淋漓甚至昏厥过,可她还是忍着,并且响亮地对她的孩子说:“不要在别人面前哭。”
就连李光头,这个臭名昭著的混世小魔王,也让人觉得欣慰。他自制手推车送母亲舒舒服服地到乡下给父亲扫墓。捆得结结实实的躺椅,遮陽伞,垫在座位下防震的被子,盐水瓶充当的装有多于半两少于一两营养液的军用水壶……所有这些细节都让读者不禁感动。
第7篇
?兄弟》这部作品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讲述了江南小镇上一个重组家庭的两兄弟李光头与宋钢文革那个物资匮乏,动荡不堪的年代的血泪故事。
宋钢的父亲宋凡平是一个善良勇敢有担当的男人,李光头的母亲李兰老实本分又有些怯懦,宋凡平善良热心肠,高大威猛,篮球打得好,干重活信手拈来,这一切足以使因为自己丈夫种种流氓行径而不敢在乡亲面前抬头的李兰心动,两个家庭自然而然重组到了一起。李光头与宋钢两兄弟的故事开始了。后来文革爆发,曾经以一记惊世骇俗的扣篮而名满全城的宋凡平最终没有扛过红卫兵的折磨而倒下,生病去上海看病的李兰在医院门口呆了一天没有等到自己心中的英雄宋凡平的到来,等待她的只有小镇汽车站上已经有些许斑驳的大滩血迹。李兰对宋凡平的爱深入骨髓,小镇的习俗是丧夫的女人一个月不能洗头发,最长半年不洗,但是李兰整整七年没有洗头发直到她死去前夕,在澡堂子洗完澡之后,原本看上去黝黑的长发瞬间变成了满头银丝。甚至连李光头都差点没认出来自己的妈妈。李兰这个沉默寡言又怯懦的小镇女人用自己的方式祭奠来之不易却悄然即逝的爱情,令人钦佩动容。
这本书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来读,读完之后,喉头哽咽,思想澎湃,不忍再读第二遍。读的时候好想自己能穿越到那个年代,帮助宋平凡和李兰脱离痛苦,可是自己仿佛跟他们隔了一个大大的空气薄膜,只能眼看着他们从一个痛苦走向另一个痛苦,他们看不见我,我泪眼婆娑的告诉他们我无能为力。
那个时代造成的人的悲苦,我们无法评说,但是我从中看到了人性,善良的,恶毒的,自私的,懦弱的。文中尤其以恶毒自私为最甚。那时的风向瞬间万变,原本相安无事的邻里,相交甚好的朋友,在一点点的导火下,立刻就变成了打击迫害的双方,人人为了自卫,随时都能变成恶魔。我始终认为善良是人最高贵的品质,余华通过荒诞怪异的手法让我们看到了人世百态,而善良就像冬日的阳光,温暖着人心,最终狂风大雾都会散去,时代之后,躁动的人都会平静。
余华让我看到我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虽然还是常常为很多事情发愁,但是我不用为了能够活着而费尽心机,不用为了一口吃的违背道义,我还能够用我的些许力量去帮到别人,我还能保持着自己的善良保持自己的本心。
感谢余华深邃而犀利的文字,让我的精神感受了一次狂风暴雨的洗礼,而后又让我看到了彩虹,回到了这个温暖的世界。
第8篇
这几天读完了《兄弟》一整部的我深有感受就写了读后感。
刚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脑海里不禁看到这个题目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死党,兄弟。是朋友关系好到像亲的还是就是亲的。带着这个问题我展开了阅读。读了前半章后我知道了,兄弟并不是我想的真正的亲兄弟而是比朋友高一层,宛如亲兄弟一样。宋钢与李光头的兄弟情,是在他们的父母,宋凡平与李兰的爱情中开始的兄弟情,他们双方父母使没有血缘亲的两个孩子有缘碰到一起,成为兄弟。在动荡的社会中父母的'悲惨遭遇下,两兄弟遭遇了许多挫折。他们一起走过了这些许多坎坷的路。
他们认识后的第一次离别就是在宋刚和爷爷一起走了,李兰和李光头一起走,分开了,在那时就可以看出他们两人的依依不舍,似亲非亲的兄弟在第一次分开了。在一次宋刚拿了几个小白兔奶糖带去给李光头,并说了让人看了心暖的话:“我想你了。”两人这样的对话让读着的我感到万般暖心、温馨。在以后的每次见面宋刚都会给李光头送小白兔奶糖,以至于最后李光头一见到小白兔奶糖就知道宋刚从城里来了,便飞奔去找宋刚。
到了他们俩基本长大时,李兰却在他们青年时走了,走的时候不忘叮嘱“你们俩是兄弟,一定要相依为命”说罢便离开了人世,宋刚在李兰冰冷的尸体前痛哭,心想一定会与李光头相依为命的。李光头却没有哭,但在送母亲去太平间的路上哭的稀里哗啦的。宋刚爷爷在不久去世后,从此他们俩就开始相依为命。他们俩经过了一路坎坷,开始了挣钱,每次李光头没饭吃了找到宋刚,宋刚一次次将自己的钱和饭票给了李光头,李光头捡到表了,挣了人生第一桶金想到的第一个人不是自己,而是自己的兄弟宋刚,就这样两人一起走过了坎坷、艰辛的路。
结果最后他们俩都有了钱,过上了好的生活时,李光头却将宋刚杀死,因为他的妻子,李光头就这样违背了自己的良心。也因如此宋刚的死敲醒了李光头的精神,李光头也就此每天活在深深地忏悔中。
读完这本书的感受是做人要有良心,要对应那句老话“良心不能让狗吃了”同时在不理智的情况下要理清思路,不能做傻事,冲动是魔鬼,不然一辈子要活在深深的忏悔里。这就是我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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