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读书心得范文4篇(深入孔乙己,共启读书心灵之旅)

《孔乙己》是中国现代作家鲁迅先生的一篇短篇小说,讲述了一个悲剧性的人物孔乙己的故事。他是一个贫困的酒馆拳击手,一直受到社会的歧视和排斥。通过鲁迅先生深入描写孔乙己的内心世界,读者可以感受到他对社会不公的痛苦和对人性的思考,引发了对社会现象的反思。本文将以此为主题,从不同角度探讨《孔乙己》带给我们的启示和思考。

《孔乙己》读书心得范文4篇

第1篇

寒假里,我缠着妈妈陪我去新华书店买书,妈妈告诉我,现在村里也有一个农家书屋。我半信半疑,顺着妈妈的指点来到了农家书屋。出现在眼前的是一间不大的房子,有些老旧,心里不由得埋怨起妈妈来:这么又小又旧的书屋里怎么可能有好书?在书屋里坐着的一位老爷爷似乎看出了我的疑虑,笑眯眯地说:“孩子,进来吧。你别看房子不怎么好,里边可有好货哩!”听到这,我不由得迈着大步走了进去。到了屋里,果然是让我目瞪口呆:房子里摆满了一排排的书架,书架上放着整整齐齐的书籍:有旧的,也有崭新的,各类繁多:有文学类,有家庭教育类,有休闲娱乐类……我迫不及待地找了起来。

看着看着,脑海中忽然浮现出“孔乙己”三个字,这名字是我从姐姐口中得知。而“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也是从姐姐半开着玩笑的话中领略的。于是就一排排地搜索着鲁迅先生《呐喊》。”

找到了!我急忙从琳琅满目的书中抽出一本薄薄的书本。书的封面是是一个有五旬开外的老爷爷给众多孩子分东西,这是谁呢?不容我多想,我的手已经翻起了书。找到《孔乙己》便读起来。第一遍读得囫囵吞枣,了解了孔乙己这人。第三遍读得让我疑惑不解。第五遍,我开始同情孔乙己。第八遍,我才真正被鲁迅笔下的孔乙己给深深震撼了。

我佩服你,孔乙己。你有我们常人没有的读书的上进心态。场景一:孔乙己被人揭发偷书时,争辩道:“窃书不算偷。”此时的你已经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场景二:有人问孔乙己:“你怎么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呢?”这是,你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场景三:孔乙己还是偷书,而被丁举人打折了腿。当掌柜取笑他时,他并没有争辩,而是露出恳求的眼色。场景四:当你心血来潮,来考“我”茴字时,“我”置之不理,也一味地不耐烦,而你还是热心地教“我”,直至“我”有意远离你,你才罢休,便唉了口气。

从争辩“窃书”到恳求别提这事。从一个秀才都捞不上的人到热心教“我”字。孔乙己,你是怎样的一个人呀。维护自己是“读书人”的面子而到横遭摧残后那种畏缩、害怕、绝望无靠的心境。却依然掩埋不了一个读书人对读书的热爱,只是被那封建教育制度和科举制度给毒害与摧残,而显得迂腐而麻木的性格罢了。

孔乙己,一个没有鲁迅伟大,更没有毛主席知名的普通人,却有了别样的热切之情。所以我佩服你,孔乙己。

不知不觉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我甜甜地对老爷爷说:“爷爷,再见!我明天还来。”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农家书屋。

《孔乙己》读书心得范文5篇

第2篇

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章,是初中的时候,现在还隐约记得老师抠字眼给我们讲某个字所表达出来的感情,当时为鲁迅写出的精辟的字句所震撼,如今再读,更多的,是对这篇文章所架构出来的旧中国社会的悲哀所感叹。整篇文章都充斥着对旧中国社会和旧教育制度的控诉,如同成千上万个人透过这篇文章呐喊一般,惊醒人们。最先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孔乙己,是一个邋遢的人,却身着象征富贵的长衫和那些贫困的短衫帮一起站在酒店喝酒,那象征这富贵的长衫却也破破烂烂,还要在喝酒的时候结结巴巴地反驳掌柜和短衫帮的取笑。明明就是穷人,却固守阔绰的姿态,连给钱也要做作地“排”出,表现表现出人炫耀的心态,孔乙己拼命地想与短衫帮划清界线,故以读书人自居,但实际上,孔乙己自始自终都没有逃脱贫穷的命运,孔乙己是封建教育的一个牺牲品,本应被人同情,却被众人嘲笑,足以说明当时社会的阴暗,故事就以此开始,我可以理解孔乙己的心情,读破万卷书,却无法获得官位,到最后甚至因此被人所嘲笑,不禁自问:我读了数十年的书,连读书是对是错都分不清楚,几十年枯燥的日子到最后什么都没有换来,剩下的,只有禁不住内心拷问的心。这就是当时的教育所致,所以,孔乙己从头到尾都是以一个牺牲品的角色空虚地活着。之后被人嘲笑的孔乙己,嘴中念着什么“之乎者”之类的话语,他人听不懂,只是不停地取笑他,甚至越加的厉害,更显出孔乙己被教育所禁锢、毒害的心,孔乙己好吃懒做,以至于弄到讨饭、偷窃维持生计的地步,有怪得他人?孔乙己好心教我“茴”字的写法,却被“我”置之不理,叹了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那无用的知识,原以为还可以教小孩子。但连小孩都不愿学,又一次加深了对封建教育的批判。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文章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通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己。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么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己早已注定的命运。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知道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第3篇

今天我看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起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近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盘着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第4篇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

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

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的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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