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纱读后感2篇(揭开面纱:看透人性与社会现实的真相)
《面纱》是一部讲述女性命运的小说,作者塔哈·侯赛尼凭借真实而深刻的笔触,描绘了阿富汗女子玛丽姆的传奇故事。小说探讨了女性在极端宗教和父权制社会中的处境,呈现了她们所面临的暴力和压迫,也展现出了女性力量和勇气。《面纱》在全球拥有众多读者,被誉为一部具有现实意义和文学价值的代表作。
第1篇
在生活的舞台,每个人戴着面纱,它仿佛帷幕,里面上演着这众生或执着于面纱,或渴望掀开面纱,或困死于面纱的剧幕。
第一幕在觥筹交错,轻歌曼舞中缓缓拉开。十九世纪英国贵族舞会上,女主角凯蒂戴着华丽面纱徐徐登场,她美丽面容动人,她灿灿星眸寻觅着进入上层贵族的钥匙。她自信于自己的幽默谈吐和翩然舞姿,因为这是其母,一个野心勃勃,善于经营的女人,一个戴着冰冷强势面纱的女人的十几年苦苦训练投资的结果。然,底层贵族的身份使凯蒂虚荣的心没能得到满足,她姣好面容并没有使她觅得心仪归宿。当二十五岁的凯蒂面对要成为十八岁妹妹的女傧相,而感到分外羞耻苦恼时,男主角费恩,一个缺乏魅力,极度腼腆的细菌学家,戴着自我禁锢的面纱,出现在舞台上。一往情深的费恩成功牵手凯蒂走向婚姻殿堂,从此开始了凯蒂枯燥的.生活第二幕在纸醉金迷,颓唐炫目中缓缓拉开。费恩夫妇来到了英殖民地香港,香港辅政司助理戴着面纱,掩盖着自己追求官亨,自私自利骄傲自大的本质,他用他精心保养的挺拔身姿和健谈的品质成功吸引并安慰了孤寂中的凯蒂。然,当事情败露,戴着面纱生活的他们在命运的罗网中苦苦挣扎。
第三幕在恐怖残酷,瘟疫横行中缓缓拉开。费恩强迫凯蒂和他一起前往梅潭府,在这里费恩一心报复凯蒂却自锢于面纱无法挣脱,凯蒂面对中国这个异域城市,面对可爱无私的修女,威严的院长嬷嬷,还有妖孽横行的瘟疫,以及幽灵般笼罩着的死亡气息,她极力挣脱面纱寻找自由。
她意识到生活本身就戴着面纱,所以舞台上的没个人都没能豁免。院长嬷嬷与她隔着上帝的信仰,那种无意识地背负十字架的狂热赎罪心理带给凯蒂疏离。凯蒂的母亲从出生便为她戴上了那华丽面纱,这虚荣的面纱阻隔了她看向更广阔世界的目光,也阻隔了外界认识欣赏她的目光。这面纱使她愚蠢,使她毫无保留地爱上自私的查理,这面纱使她被丈夫看低,被他人称作二流货色。当她踏进瘟疫地,日日噩梦,日日流泪。当她看到城墙上寺庙,当她习惯死亡无处不在,当她主动进入修道院志愿服务,她意识到夜空很大,人生很长,她终于获得了自由。
自由!这便是一直萦绕在她心中的念头。尽管未来仍旧模糊,这一念头却像河上的薄雾,在清晨阳光的照耀下焕发虹彩。自由!不仅仅是挣脱烦恼的束缚,解除那让她消沉的伴侣关系的自由。自由!不仅是逃离死亡威胁的自由,更是逃离让她降低人格的爱情,逃脱所有精神束缚的自由,一种抽离出肉体的精神的自由。与自由相伴的,还有勇气,以及无论发生什么都毫不在乎的坚强气质。
她挣脱了面纱。而,费恩,却极度地自我禁锢,他对她的妻子隐藏起真实的自己,他用他的面纱隔绝他人的世界,在面对虚幻破裂时,他更加躲避真实,他报复她的妻子,也厌恶自己,他自我克制不泄露感情,却不得不歇斯底里地投入夺命的实验以平衡心理。终于,他走向死亡,留下谜一样的遗言:死的那个是狗。这句话出自英国作家奥利弗·哥德史密斯发表于1766年的一首诗《一只疯狗之死的挽歌》,费恩的遗言不仅是自嘲,更像是幽愤的控诉。这表明了他的死亡也没能使他解脱。
在其母贾斯汀太太身上,那庸常的面纱如肤包裹着疲惫不堪的她,使她对此毫无意识,那面纱嘲弄般让她临死时摆着令她无法忍受的柔顺姿态。
第2篇
最开始想看这本书是因为之前看过同名的电影。细节已经有些遗忘了,但依稀还记得:电影里面说的是出轨的妻子在被丈夫带到中国的霍乱地区后,找到自我,当夫妻俩在这场灾难中逐渐原谅对方的时候,丈夫却死于瘟疫的悲情故事。本以为电影和书的内容是差不多的,但是在看完书之后,如果说电影给人的感觉是感动的话,那么书中的故事只能用震撼来形容了。
文学的魅力在于真实,同时,文学的可怕也在于它的真实。虚构的故事对于真实的揭露可能就体现在细节给予读者的共鸣。在这本书中,有太多虚构的真实。电影里面,凯蒂与瓦尔特最终原谅了彼此,重归于好,尽管瓦尔特最后死了,可是毕竟凯蒂爱上他了不是吗?迷途知返的happyending可谓是众望所归,尽管男主死去了,但是两个人相爱也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局啊,这也算是对于观众的一种安慰吧。我们希望生活处处皆喜剧,但是,别忘了,只有悲剧才是永恒。
书里在结尾处并明显没有顾及读者的感受。凯蒂在照顾霍乱病人的过程中逐渐找到了自我,找到了精神的归宿,她如我们所望的忘却了渣男唐生,但是可她最终也没能爱上瓦尔特。也许有人会为此感到遗憾,也有人会因此痛骂女主不懂得珍惜,可是我想说的是,不管真相多么丑陋,可是那就是真相。有的人因为长相爱上一个人,有的人因为学识爱上一个人,有的人因为钱爱上一个人,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有千万种理由,我从未觉得哪一种理由会比另一种理由更高贵,但是,在听过的那些理由中,始终没有办法接受的是因为他爱我所以我爱他。想必凯蒂也是如此吧,瓦尔特爱她,爱她爱到了尘埃里,凯蒂欣赏他,赞扬他,可是就是没有办法因为他爱她就爱上他。
在凯蒂回到香港之后,尽管已经不爱唐生,但却依然贪恋他的怀抱与安慰。看到这里的时候,对于凯蒂,真的是有一点怒其不争的感觉。可是转念想想,如果是自己,又会怎么样。
印象里,书中两次提到"死的是狗",尤其是在瓦尔特死的时候,只是直直的'说了一句"死的是狗"。想了很久,还是没能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有的人说,瓦尔特将凯蒂带到湄潭府是为了报复,而在凯蒂和他的婚姻中,凯蒂扮演的是那个收留了狗的好心人,而瓦尔特自嘲是那个在报复中咬伤了人的狗。可我并不这么觉得,尽管书中没有直接说明,但是我们隐约可以确定瓦尔特的死是自杀。我认为瓦尔特在将凯蒂带走的时候从没有想过要报复她,反而他认为,这是两个人重新开始的机会,因为如果凯蒂留在香港,她永远没办法认清楚唐生的嘴脸,她会不顾一切和唐生纠缠在一起,会成为众矢之的。相反,只有离开那里,凯蒂才有可能忘记唐生。
有人将他们来到湄潭府之后,瓦尔特的冷漠作为其报复凯蒂的论据,但是我们不能忽略的是虽然瓦尔特富有智慧,聪明过人,可是同时他可不善沟通,在如此情景下,他的冷漠只不过是因为他不知道如何面对凯蒂,如何面对自己。同时,我觉得凯蒂怀孕才是瓦尔特自杀的导火索。
他爱凯蒂,尽管他知道凯蒂愚蠢,虚荣,只是个二流货色,但他丝毫不在乎,他问凯蒂孩子是谁的,以他对凯蒂的了解,他觉得凯蒂会撒谎说孩子是他的,但是凯蒂没有,他不知道此时的凯蒂已经变了,变得坚强,变得不在依靠谁,也变得不爱唐生了。我认为,此时的瓦尔特误会凯蒂还爱着唐生,因此,为了凯蒂和她的孩子,他选择离开,但是不能选择离婚的方式,只能选择死来成全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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