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6篇(记忆深埋,再次阅尽)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是一篇表达我对欧亨利的作品在时间流逝中所产生的感慨和思考的文章。无论是从文学角度还是人生角度,这二十年间读欧亨利作品的经历让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时间的力量和人生的瞬息变化。在这片《读后感》中,我将分享我对欧亨利作品的回顾和思考。
第1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第2篇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探险家刘先平先生写的《西沙有飞鱼》,书中分别讲了南海有飞鱼、登油婆记,探寻华南虎、大象学校、清清回水湾等探险故事。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登油婆记,探寻华南虎和大象学校。
登油婆记,探寻华南虎故事讲的是:刘先平先生和他的同事们去梅花山寻找华南虎,然而,到了那里却没有华南虎的踪影,可是刘先平先生他们并没有放弃,努力寻找华南虎的踪迹,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啊!他们找到了华南虎的足迹和痕迹,他们兴奋不已,可刘先平先生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华南虎这么少呢?他认为华南虎减少的原因可能是在这里有人捕抓华南虎,所以数量减少了。从这篇故事中,我知道了要保护华南虎,因为它是我们国家稀有的动物之一。
从大象学校故事中,我知道了大象有一个多功能鼻子。能觅食,从树上卷起枝叶,从地上卷起青草,然后将青草上的土甩干净;象鼻的前端还有两个像手指一样的突出物,可以捡起小东西;用鼻子吸水,喷入嘴中或喷到身上;象鼻还是自卫武器,可以变成橡皮棒,赶走敌人。此外,大象非常讲究,用长鼻子卷起地上的原木,按次序将它们堆成木垛,可稍有参差,大象就会把它们重新堆好,若哪根木头很调皮,堆上去了又滚了下来,大象会再次卷起放上去,几次三番,直到木垛两头整齐得如用刀切过一样,才满意地卷起另一根木头。
通过读刘先平先生写的《西沙有飞鱼》一书,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神奇和美妙,让我在阅读中不知不觉的受到了启发和教育。今后,我要当保护环境的小卫士,不断探寻大自然的奥秘。
第3篇
我看过周汝昌的《梦解红楼》感觉没什么收获,也因此认为周的红学研究也没什么。暑假在杭城改高考卷的时候,我偶而在枫林晚看到周的《红楼小讲》,翻看其中关于林黛玉眉眼描写研究的一节,觉得周的考证非常有道理,遂决心买一本看看。今天刚把这本小书看完,总结一下收获:
我读中学的时候久闻《红楼梦》的大名,买了一本准备看,可是看了几页就实在看不下去了。上大学后,想到自己是文科生,要是没看过《红楼梦》会被人家笑的,所以我就硬着头皮看了一遍,也看了书中的古诗词,都没看出什么味道来。工作后,我又将前八十回再看了一遍,因为据说前八十回是曹雪芹本人写得,也没看出什么味道来。后来买了央视版的《红楼梦》电视剧碟片,三十多集,越剧,居然看完了,觉得其中的台词确实很美,演员唱得都很有韵味。上课时也教过几篇〈红楼梦〉选段,但基本上都是照本宣科,没什么个人体悟。
今次,看了〈红楼小讲〉,我才发现《红楼梦》原来是这样一部书,发现以前学过的、教过的有许多东西都是错的,至少是值得商榷的。通过这本书我终于认识到了〈红楼梦〉确实是一部伟大的著作,曹雪芹确实是一位伟大的作家,高鹗续作对原作有巨大的破坏作用。该书加深了我对〈红楼梦〉的认识,改变了我对书中一些人事物的看法,勾起了我研读真〈红楼梦〉的欲望。如,曹雪芹所描写的爱情悲剧决不是简单的粗俗的三角恋爱的悲剧,他所谓squo;谈情squo;,虽也包括着男女之间的squo;爱情squo;,但博大精神并不如此狭细,而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真实感情——即做人应当如何对人对已的巨大课题;林黛玉是沉湖自尽的;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应为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
反思自己不能读出〈红楼梦〉味道的原因,一是天赋不够,不能像张爱玲那样直觉到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的差别;一是虽听过《红楼梦》有好几个版本,但主观上认为差不多,也就没有找来看,麻痹粗心,所以一直就错下来了(当然周的观点可能也有可商榷之处);三是还是太过粗心,没有从细微处下功夫,没有好好品味;四是书如人也分好坏,好人不易碰到,好书也不易碰到,要看缘份的。
碰到好书就像碰到好人一样,要爱她珍惜她,用全部的学识、智慧、精力去读她,用一生去读她。这是周先生的〈红楼小讲〉给我的最大启发吧。
第4篇
今年假期,我读了凡尔纳的小说《八十天环游地球》。儒勒—加布里埃尔—凡尔纳是一位法国的著名小说家、剧作家和诗人,被誉为科幻小说之父,他一生写了六十多部大大小小的科幻小说,代表作有《海底两万里》、《八十天环游地球》等。
这本书主要写了19世纪末,英国绅士菲利斯—福格因与改良俱乐部牌友打了赌——在80天或80天以内环游地球。然后,他就和仆人“万事通”利用了飞艇、气球船、火车、轮船、大象、三轮拉车、机车、雪橇多种交通工具,从伦敦开始环游地球。我觉得火车对他们完成任务最有帮助,因为火车能让他们快速地到达另一个地方。
在这个旅行中,他们克服了各种各样的困难,有的是天灾,有的是人祸,他们用了79天的时间终于完成了这个环游地球的任务,赢得了二万英镑的赌局。我认为福格先生赢得赌局靠的不是运气,而是坚定、勇于面对困难的精神。而我在生活中,却没有像福格那种坚定和勇于面对困难的精神。寒假里,有一次我做作业,看见了一道题目比较长的数学题,我心想还是等爸爸回来问爸爸吧。之后,我又想到了福格先生,他那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应该努力思考那题。
我觉得凡尔纳的小说真好看,我还要寻找他的其他小说看,当然,我也会把这本小说推荐给朋友的。
第5篇
有一次单位同事小聚,一个不经常见面的朋友说他每天废寝忘食的看一个网络小说。我问,是不是二号首长,他说是啊,看了这部小说对我启发很大,也改变了我的为人处世的方式。
我在忙碌的工作中挤出时间,将二号首长看完,虽然还在连载,也只能慢慢的等待。这部小说从故事情节来看,把官场描写的入木三分,人情冷暖,明争暗斗。我不知道官场,特别是对于我来说那高不可攀层次的官场是否真的如此,但从我身处的基层单位来看,到处都是尔虞我诈、明枪暗箭的,让人防不胜防。
引用小说里的一句话:提拔不了的原因,好比寡妇,上边没人,又好比妓女,上边人总换。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我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我觉得自己应该默默无闻的工作,本本分分的生活了。在我走出校园参加工作的十年间,感悟很多,对工作的感悟,对人际关系的理解,命运对我不薄,我觉得应该感恩的人很多。在机关这个复杂的环境里,渐渐的让所有人都变得圆滑了。我不求升官发财,也没有鱼跃龙门的理想,只想这样平淡的生活。在名利场中,保持自己的对生活的热情和对美好的向往。简单而快乐的生活。
偶然在贴吧里看到一个大学生的留言,只言片语难掩对于校园的留恋,整整一个下午,让我回忆起好多校园的生活。单纯而美好的年代,青春而懵懂的生活。那时的我们不懂珍惜,那时的我们以为生活会如此简单而快乐的生活,似乎时光没有尽头,光阴可以任意挥洒,当懂得他的美好的时候,校园的生活已经走到了尽头。一不留心,那些明天成为了昨天,成为了回忆。
如果可以选择,我愿从回校园,再次走过校园的小路,坐回教室,埋头在考试前的忙碌中,过着端着书本昏昏欲睡的日子。
第6篇
这是一个血淋林的复仇故事。故事源于《列异传》与《搜神记》,鲁迅先生以白话写文言,在简短的篇幅中加入自己深沉的思考和强烈饱满的反抗力量,使简单的复仇原型表现出人物的个性以及事件本身的张力。
故事一开始还原了一个十六岁男孩应有的状态:天真、单纯,对这个世界谈不上热爱也说不上厌恶。他会害怕老鼠,他会贪玩地捉弄老鼠,看到老鼠在水中痛苦的样子,他会去拯救,更会在老鼠死后产生罪恶感。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这是眉间尺最真实的本性,但这是他的可贵之处亦是他的致命之伤,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都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人报的了。是的,因为他是一个有杀父之仇的少年,所以天性再怎么可贵被视为不能行大事的优柔寡断。少年的成长历程,在和老鼠的斗争中得到体验,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作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小说在这里揭示了主人公最典型的性格,产生了第一个人物与社会环境的矛盾并为下文眉间尺不能完成杀父之仇埋下了伏笔。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主人公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squo;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绝不能洗掉运命。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squo;他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squo;这是雄剑squo;他说。squo;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脖颈上,给我报仇。squo;
这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这样安排,作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品味的细节: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渴望英雄的出现。
在复仇的道路上,优柔寡断这个骨子里的性情仍是存在于眉间尺身上。他径直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一身汗。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遇到黑色人,杀父之仇根本无法报成。他的生活环境是一个无聊落寞的反英雄的环境,一个消解重大行动意义的环境,一个人心失衡远重于腥风血雨的环境,尽管腥风血雨在但是并不缺乏,可是却再也不能造就英雄了。然而,黑色人的出现,却打破了眉间尺所处环境的平衡,让他有勇气毫不犹豫地砍下自己的头,抛弃了自己的未来去成全一个仇恨,也就完成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黑色人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黑色让你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黑色人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黑色人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铸剑》与《药》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以各种大胆夸张的写法,表现了无比深沉的思想。这是鲁迅革命的复仇主义的艺术结晶。正如他所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黑色人是一个反抗阶级的代表,而王则是可恶可恨的封建官僚,百姓则是麻木不仁的过客。鲁迅先生以笔为枪,进行他的复仇,也试图唤醒沉睡的国人,这才是小说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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