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答辩状6篇(“辩护经济争议:诉讼答辩之道”)

经济纠纷答辩状是指一方在起诉另一方经济纠纷时,受诉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书面答辩文件。该文件包含了被诉方所认为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旨在防止错误的判决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经济活动中,经济纠纷答辩状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实践价值。

经济纠纷答辩状6篇

第1篇

答辩人:xx市第x金属机械厂,住址地:xx市xx区xx街x号,电话,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吕,男,x年出生,系本厂法律顾问,联系地址:xx市xx区xx街x段x里号。

被答辩人:xx市轻纺机械厂,厂址:xx市xx区xx街x段x里x号。

答辩人现就xx市轻纺机械厂诉xx市第x金属机械厂加工承缆合同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x年七月十六日,我厂与被答辩人签定了铝轴套的加工合同,并订有协议书。合同规定,由被答辩人供应铸铝毛坯,由我厂按约加工,每件加工费用120元。

我厂先后两次从被答辩人处取来铸毛坯2800件,加工后,交回成品2300件。交货时,被答辩人经过验质、核实数字后,已收受入库。二十天后,被答辩人却口头通知我厂,说明加工的零件全部不合格,要求我厂按协议赔偿。

我厂曾要求被答辩人提出不合格外的检验数据。例如:

如果是尺寸超差,应指出超差的部分和测量的数据;如果是光洁度精度等级不合格,应提出具体部位,况且光洁度与材质有关,亦应提出零件材质物理及化学性能的分析报告。我厂将上述意见通知被答辩人后,被答辩人至今未提出任何数据和报告。

所以,被答辩人的起诉,只凭笼统的通知,即要求我厂赔偿,其理由是不充足的。我厂的要求是合理的,如果被答辩人能够提出所有技术数据报告,有充分理由说明他们的测量方法是正确的,测量数据是准确的,材质是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根据说明我厂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那么,我厂愿按协议第5条规定,承担全部违约金,并予以赔偿。否则,我厂不能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相反,根据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被答辩人应承担我厂因中止合同而造成的全部损失,x元,并要求被答辩人继续履行合同。

经济纠纷答辩状6篇

第2篇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指导和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文明办公,提高效率,创建服务型机关,树立良好的机关人员形象,特制定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条 自觉维护国家的尊严、政府的声誉,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维护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三条 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决议,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与不良现象作斗争。

第四条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政准则》和省、市、县委及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自觉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

第五条 廉洁奉公,依法行政,忠于职守,秉公办事,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 自觉遵守局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第七条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

第八条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浪费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

第九条 自觉履行局政务公开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属局政务公开的内容和重大问题要公布于众,自觉接受群众的质询和监督。

第十条 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本着少添乱,多服务的原则,凡事多站在服务对象的角度考虑问题,为基层单位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第十一条 处理公务,要严格按程序办,职权范围以内的事认真办理,职权范围以外的事要请示汇报。该请示的问题,要逐级请示,一般不越级请示;该处理的问题,要逐级请示,一般不越级处理,对职权范围外的急办事项,要及时与有关领导和同事联系,不耽搁。

第十二条 工作要分清主次、轻重缓急。能马上办的事情,要马上予以解决,能当天完成的不推到明天。凡属领导交办的事项,要按照批办时间要求,抓紧办理,按时完成,对符合正常程序的请示,能马上答复的,要立即答复,不能马上答复或不能予以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第十三条 对来机关办事人员,要一视同仁,热情服务,不以貌取人,不生熟有别。说话要语气和蔼、态度谦恭,文明待客。凡在职责范围内能办的事立即办,不能办的要耐心解释;不属职责范围的事,要说明情况,主动引见,并帮助联系落实。

第十四条 接电话要热情,答复问题要认真,帮助办事及时。 打电话说话要客气,询问和交待事情要清楚,对方不明白要耐心解释。对上级通知和下级的重要情况报告,要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十五条 外出办事要认真迅速,尽量减少在外停留时间。到办事单位要主动自我介绍,说明来意,态度要谦虚,说话要和气,并自觉遵守办事单位工作程序、规则。

第十六条 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上班不串岗闲谈,不大声喧哗,不办公务以外的事情。

第十七条 参加局内各种会议要提前10分钟到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事先向主管领导请假,事后要及时了解落实会议精神。

第十八条 参加会议要遵守会议秩序,无特殊情况不中途退席。不随便说话,不打瞌睡,不随便离席走动,不看报刊或做其它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会前关掉手机,重要内容要做记录。

第十九条 自觉维护、团结稳定,不说不利于团结稳定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稳定的事。有问题(包括个人问题,需要向领导和组织反映的问题)坚持在机关说,不到领导家里说,不允许采取非正常方式解决。对领导有意见当面说,不背后乱说。

第二十条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要有推功揽过的胸怀和气量,工作中有了成绩不骄傲,有了问题不推诿。正确对待荣誉,正确对待批评,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十一条 对领导要尊重,对同事要相互支持,对部属要关心爱护。团结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互谅互让,困难留给自己,方便让给别人。

第二十二条 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办公秩序,做到窗明几净,桌面整洁,摆放有序。自觉维护楼道、厕所卫生。自觉维护公物的完整和安全,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三条 衣帽整洁,仪表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上班时间不穿短裤、背心、拖鞋,男同志不蓄长发长须。

第二十四条 谈吐文雅,谦逊礼让,不卑不亢,落落大方,平易近人,诚实处事,尊老敬贤,礼貌待人。

第二十五条 不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不带酒气上班。 第二十六条 接待交往中,用语要文明。如用请、您、谢谢、对不起、再见、今后多联系等。对他人的帮助,要道声谢谢;不能满足对方要求时,要说声对不起、很抱歉。称呼年长者,要用您、老同志、老人家等专称。

第3篇

答辩人:××市木器加工厂,地址×××区××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陈××,男,55岁,xx市人,×市木器加工厂厂长,住××市××区××街28号。

因××市××区对外经济贸易公司诉我厂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告方在诉状中称我方未按期交货,并且质量不合格一事,原因在于原告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原材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定 做方在交货的一个月前应提供足量、合格的红松方料。今年五月,原告送来我厂的木材,质量不符合加工要求,我厂立即派人与原告联系调换 合格木材事宜,但原告方迟迟未予答复。眼看交货期己到,我厂只好用原告方提供的不合格木料加工,致使质量出现问题,原告方未按合同规定 提供木材,出现的质量问题和未按期交货问题,应由原告方承担责任。

二、原告方要求我厂两倍返还定金,这一要求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原告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责任在原告方。原告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三、原告方要求解除原合同,我们认为,只要原告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红松方料,我厂加工是没有问题的。因一次质最和逾期交货问题就轻易解除 合同,对双方都是不利的。

综上所述,请人民法院公正解决这次纠纷,并判决原合同继续有效,以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第4篇

答辩人:冯某某,男,汉族,成年人,xx省xx县人。住xx省xx县公安大楼旁。

因原告罗某某诉答辩人冯某某、以及被告陈某某等人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答辩如下:

一、原告诉称原告于x年5月16日与被告陈某某签订《卖房合同》,合同价款为人民币15000元是事实,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建立于x年,而并非原告诉称的建立于x年2月8日。

根据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x年2月8日双方只是增加了担保人,增加了合同价款等内容。但是,答辩人对该房屋的产权情况并不知情,也无任何缔约过错或者缔约过失。因此,原告主张答辩人应当清楚涉案房屋的真实产权情况,并在整个事件中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于法无据。

从合同的内容约定来看,本案原告与被告陈某某于x年签订的《卖房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15000元,而后又主张是45000元,前后矛盾,答辩人不排除原被告双方有恶意串通的可能。因此,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对该合同价款的真实性,以及合同价款的交付情况,予以审查,以排除以合法形式掩饰非法目的,甚至采取合同形式欺诈答辩人。

二、本案原告与被告于x年5月16日签订的《卖房合同》虽然已经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但是,生效判决书也认定了双方于x年2月8日签订的《卖房合同》合法有效,被告陈某某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向原告交付房屋。从该合同的约定来看,答辩人仅仅是该涉案合同的担保人,对此,答辩人也无异议。

但是,答辩人需要指出两点:第一、本案的房屋买卖标的约定不明,x年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谈到了购买位于人民银行的房子,并未写明房号,而法院判决确认无效的x年的协议,其标的物为遵房权证xx字第20xx01038号房屋;第二、本案的保证责任约定明确,即:如果出现今后刘来找原告扯皮,或者要房子和增加钱,全部由答辩人及陈某某、张某某三人负责;若出现万一扯皮、政府把房子判给刘,就由答辩人及陈某某、张某某三人共同还10万元给原告罗志强。

可是,本案并未出现刘要求增加房屋价款的情形,也未出现政府将房屋判给刘。而是出现了原告与被告于x年签订的合同为了逃避国家税款,违反了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被人民法院判决无效的情形。但是,该情形并不属于答辩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也不属于政府裁决收回房屋的情形。故,答辩人依法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退一万步讲,即便答辩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也应当是答辩人与陈某某、张某某共同承担,并以10万元为限。因此,原告主张答辩人与四被告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原告各类损失36.6万余元也于法无据。

三、本案答辩人的保证责任已经免除。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之规定,本案原告要求答辩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为6个月,且属于不变期限,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和延长;超过该期限,则免除保证责任。

就本案而言,根据双方x年的合同约定,以及xx县人民法院20xx年1月5日的生效判决结果,原告就应当在20xx年6月5日前提起诉讼,但原告却于x年1月11日才提起诉讼。因此,本案答辩人的保证期限已经超过,答辩人的保证责任已经免除。

四、鉴于本案的主合同(卖房合同)不仅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而且还存在欺诈、存在无权处分等情形,该合同目的永远难以实现,致使答辩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是情况下提供了保证。因此,根据《担保法》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之规定,答辩人冯某某也依法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同时,即便答辩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但协议约定的是冯某某、陈某某、张某某三人共同偿还10万元,因此,答辩人与被告陈某某、张某某三人之间也是按份责任,而不是连带责任。且其中还包含被告陈某某本身应当退还的房款在内,因此,根据担保法及相关规定,本案答辩人最多应当承担的也只是10万元中的三分之一,即人民币:3.33万元,原告主张承担连带责任,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以及法律的规定。

五、原告主张是损失计算方式无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之规定,本案合同无效的后果,原告本人及被告陈某某双方均有过错,答辩人作为担保人并无过错,因此,原告主张赔偿房屋价款,资金占用利息,房屋差价既无合同约定,也无法律规定,而且,其所主张的按照拆迁面积90.43平方米、煤棚6平方米,均价按照3800元每平方米计算也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被拆迁房屋的合同,不具备参考性和可比性,房屋单价也需要看地段和楼层位置,同样也不具备可参照性。因此,原告主张的经济损失,缺乏证据证明。

综上,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在审理查明事实之后,依法判决答辩人不承担责任为谢!

第5篇

答辩人(被告):黎x,女,x年8月21日出生,仫佬族,住xx市青秀区路号x号楼号房,公民身份号码:。

就原告万诉被告黎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特作如下答辩:

一、原告没有按《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第一条第1款第3项的约定与第二条的约定向被告提供借款,因此,其应依据合同第五条第8款的约定,向被告支付违约金6800元。

原、被告订立的《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第一条第1款第3项约定期限:壹拾贰个月,自x年7月6日至x年7月6日。,但是,原告却迟至x年11月21日才向被告提供100000元借款,因此,原告应依据合同第五条第8款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五违约金等合同的约定,付给被告100000元×136日×5/10000=6800元的违约金。

如果原告不同意将6800元的违约金抵扣相等的借款,或原、被告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同时被告又不能提起反诉的话,被告将另行起诉请求原告支付6800元的违约金。

二、被告通过陈x的账户于x年12月24日、x年3月4日、x年3月16日、x年6月4日分别向原告返还了4000元、4000元、4000元、8000元的借款,因此,被告尚未返还原告的借款为80000元。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第一条第3款约定原告将借款资金转入被告同意的陈x的账户。被告于上述日期通过陈x的账户向原告返还了共计20xx0元借款,故,原告于今只能向被告主张返还80000元借款,而非原告所主张的100000元。

三、原、被告约定的借款期限自x年7月6日至x年7月6日,原告迟至x年11月21日才向被告提供100000元借款,而被告在借款期限内共计返还了原告20xx0元借款,这属提前偿还借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八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之规定,被告应支付原告借款期间的利息合计为13746.67元。

如按原、被告约定的借款期间的月利率2%计,被告应支付原告实际借款期间的利息(分段计算)为:

以上自原告实际提供借款的x年11月21日至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的最后一日即x年7月6日期间的利息合计为13746.67元。

四、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除应返还尚未返还的80000元借款外,只须支付原告该款的逾期利息。

1.熟悉诉状内容,列出可辩事项;抓住要害,确定答辩重点;设计答辩内容的层次;准备好过硬的证据。

(3)指出对方诉状说理逻辑混乱,观点与材料矛盾,违背常情事理。

3.据理提出答辩意见:综合答辩内容要点,提出主张,否定对方诉状中的诉讼请求,提出答辩请求。

第6篇

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阅读这封信,让我们一起来关注孩子的饮食健康。

当前,孩子们的饮食安全已经成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孩子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但由于饮食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知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孩子们、家长们对饮食安全问题不够重视,不能做到健康、安全饮食,甚至养成了影响青少年身体和智力发育的不良饮食习惯,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埋下了重大隐患。

近年来,我县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和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专项整治。同时,以健全落实大宗食品及原辅料定点采购、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公示、从业人员培训及健康管理等管理制度和增加学校食堂监督检查频次为重点,深入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通过综合整治,有力改善了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状况。

为更好地保障孩子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社会特别是各位家长朋友应与学校携起手共同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孩子食品安全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让孩子们健康饮食、健康成长。在日常生活中家长朋友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了解孩子饮食特点,介绍各类不安全食品对孩子健康的影响,引导孩子合理膳食,以正餐为主,少吃或不吃零食。

二、教育孩子购买食品时要做到一看二闻三触摸。教育孩子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假冒伪劣、过期或三无食品。

三、说服孩子只能在家中、学校或正规餐饮场所就餐,不要在路边无证经营的小店、学校周边小饭桌和流动摊点就餐。

四、把饮食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孩子树立健康、安全的饮食理念,让孩子学习必要的饮食安全知识,增强孩子的辨别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孩子食品卫生知识教育,注意饮食卫生安全,提高个人卫生习惯,防止病从口入。

五、家长与学校及时沟通食品安全信息,并对学校食堂管理、卫生状况、原辅料采购情况和餐饮用具清洗消毒情况等进行监督,对无证摊点、小饭桌等场所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千忙万忙,食品安全教育不可忘。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孩子的未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孩子的饮食安全多一点教育和关注,给孩子多一些快乐和平安。

★其他类似内容

1教育实习总结26篇

教育实习总结26篇

以下是一篇关于教育实习总结的文章,总结者通过实习经验,探索了课堂教学和学生关系的有效方法、技巧和策略,同时也发现其中一些...

查看剩余 77% 教育实习总结26篇

2药店工作总结10篇

药店工作总结10篇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和实践,对于药店工作的总结是必须的。本文将对药店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以期对药店工作者加深理解。...

查看剩余 82% 药店工作总结10篇

3工厂实习总结2篇

工厂实习总结2篇

这是一篇工厂实习总结,实习期间学员通过学习与实践,深入了解了工厂的管理和运营,掌握了相应的工作技能和知识,为今后的职业发...

查看剩余 89% 工厂实习总结2篇

4个人实习总结10篇

个人实习总结10篇

本文是一篇关于个人实习总结的分享,通过对实习期间所学所想的总结,反思自己的不足,梳理个人成长轨迹与职业规划,向读者呈现一...

查看剩余 90% 个人实习总结10篇

5测量实习总结4篇

测量实习总结4篇

本文主要总结了笔者在测量实习中的经验与心得,包括测量仪器的使用和数据处理等方面,通过实践与学习,不仅提高了专业技能,也增...

查看剩余 76% 测量实习总结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