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读书心得7篇(读《孔乙己》:探寻人性的深度与温度)
《孔乙己读书心得》是一篇引人深思的文章,以著名作家鲁迅的笔触描绘了一个庸俗社会下的孔乙己。本文通过孔乙己对书籍的执着追求和贫瘠内心的对比,反映了人性的无限可能和社会对个体的压制。阅读此文,我们不仅深刻感受到了孔乙己的孤独与坚持,更对现实社会的种种不公和人性的脆弱性有了更深刻的思考。
第1篇
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神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题记
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每次他到酒店,别人说他又偷了书,他就争辩说自己是读书人,读书人窃书不能算偷。后来过了好久,孔乙己都没来酒店,原来他偷到举人家被打断了腿。过了一段时间,孔乙己拖着断腿蹭着来到酒店,掌柜说他偷书时,他没有再争辩,只是恳求掌柜不要提。后来,孔乙已就再也没有来,死了。
在了解了孔乙己那悲惨的经历后,便对这位酸酸的穷书生感到很是可怜,但仔细想想,又感到他可气又可笑。如果当初孔乙己刻苦读书,说不定满腹经论,学富五车的他当了官,生活也就不会那么落魄。但这仅仅是个假设。自满但又贫穷的孔乙己自以为自己有点文化,又不能用这点文化来付出劳动,自食其力,最终因为好吃懒做而走上偷窃之路,被人打断腿,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很可怜他因为没有正当工作而越过越穷,从而误入歧途。别人嘲笑他,他从不理会。而且他虽穷却十分讲信用。他活得让人心酸让人揪心。
我又感到可气又可笑,气的.是他不用功读书,不争气,好逸恶劳,颓唐一生;笑的是他骄傲自满,穿着又破又脏的长衫,过着比短衣族还穷的日子还自感清高,甚至自以为窃书不能算偷。
其实,在那个时代很多象孔乙己那样的书生,由于考不上官而沦落一辈子。他们不如健壮的庄稼汉,更不如巧舌如簧的商人。他们读书,就象是用一生下赌注,赢者升官发财享受荣华富贵,而输者有的就贫穷撩倒,落魄一生。孔乙己就是一个代表,也算一个特例。
这篇文章真实地反映了清朝末年最底层平民的生活。在那个时代,有很多像孔乙己一样的穷人,他们受封建社会的剥削压迫却不敢反抗,命运十分悲惨。我觉得鲁迅先生文中表达了对他们的同情,同时对腐败的清政府进行了批判。
第2篇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不由得暗叹了一声!唉,真的是一个悲剧人物!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被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第3篇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又例如在当今社会,很多的人沉迷在网络游戏中,每天碌碌无为的度过。毫无意义的人生就被网络游戏摧毁。但这并不是父母监管不力。而是现在的小孩就像“孔乙己”那样,装“酷”、装“炫”、以为玩网络游戏“厉害”“高级”就是最好的。从而使自已的人生走上不归路。
大家醒悟吧!不要再使自已重演“孔乙己”的悲剧。脚踏实地好好的生活下去!
第4篇
今天看了鲁迅的小说《孔乙己》,表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表现了当时社会和人民对不幸的人们的莫莫和迫害。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看书,读了半辈子书,但是因为穷,偷不到东西,最后死的可怜。孔乙己的性格是迂腐、懒惰、清高。他读了大半辈子书,却连个读书人都没抓到;他出身贫寒,却养成了满身上流文人的坏习惯;他穷,接近精神,却自命不凡,懒惰。当时的生活环境是暴虐的:“店主是个猛脸,顾客没有好嗓子,让人热闹,……”就是在这样的氛围下,主角孔乙己出现了:“只有孔乙己到了店里,才能笑几声.孔乙己是唯一站着喝酒穿长衫的人。”这样的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会被嘲笑。鲁迅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可笑的人物,但同时又赋予了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了他们嘲笑的对象。作为一个人,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应有的'尊严。这样的人被同时代的学者丁所杀,死得那么悄无声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旅馆老板因为他欠酒而记住他之外,没人提起过他。孔乙己的命不是值19便士吗?作者通过孔乙己被封建思想和贫困毒害而造成的无尽嘲讽和悲惨死亡,揭示了下层社会的愚昧和麻木精神。
第5篇
被黑暗势力压倒的孔乙己,被势利的麻木人群嘲笑,被和他一样暴虐阶级的`成员嘲笑。掌柜的嘲笑他招揽顾客后,连十一二岁的孩子都瞧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他好酒好懒,但人品比别人好。他不欠钱,人很好。只有他会给孩子茴香豆。他是这样一个难以捉摸的人。
没有人愿意给他一点同情,关心他,给他一点温暖。即使腿最后断了,还是被很多看客嘲笑,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麻木和无情。
他太爱喝酒了,即使最后只剩下四便士,他也没有用来买米买药,或者在知道自己会被嘲讽挖苦的时候,用手“走”去喝一碗酒。当时他已经很可怕了:“他的脸又黑又瘦,还没有长得像;穿着破夹克,两腿盘绕,头下一个蒲团,肩上挂着一根草绳。”这种对外貌的描述越来越衬托出孔乙己的怜惜,但在熟悉的酒店里并没有给他任何温暖,反而被嘲讽挖苦,雪上加霜。店主对付这样的孔乙己还是会笑着说:“你还欠19块钱!”还追着他:“你不偷,怎么摔断腿?”人的麻木,在这一点上,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选择弃医从文。中国人如果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思想,即使治好了,也只会做无意义的宣传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终于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字唤醒国人。
第6篇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我,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我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能够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能够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能够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
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终“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所以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他完全能够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本事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
这可怎样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能够凭自我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我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我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能够改变自我的命运,他能够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能够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能够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可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所以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我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我: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第7篇
?孔乙己》是一部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在于塑造了封建社会后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能谋生,他懒惰,他以自己为荣。他拒绝脱下他又脏又旧的长袍,这象征着一个学者的身份。他和很多人交谈,总是表现出他是一个不同的学者。甚至当别人嘲笑嘲笑他的时候,也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表现出自命不凡和自恋的傲慢。只有当人们触碰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疤——,“为什么连半个书生都得不到”,才立刻露出苦恼的.样子。在长期的封建文化教育中,他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勤奋,无法谋生,养成了懒惰好酒的坏习惯。有时候偷东西是不可避免的,最后以腿断的悲剧收场。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无意识到死。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和摧毁了他的灵魂,也摧毁了他的身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的悲情,批判其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对他表现出了善意和必要的同情。比如他写道,他教“我”读书,给孩子发香豆,但他在店里的品行比别人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了一句好话”。
这些描写引起了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反感。这就是孔乙己杯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生活在麻木冰冷的社会环境中的不幸的人。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大于身体上的痛苦。作者把孔乙己的外貌、衣着、体态、语言、动作交织在一起,让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以一种立体感展现在读者面前:他不出名,但很傲慢;四体不勤,但懒;穷,却死而爱面子;悲痛欲绝,却又麻木不仁。晚年的孔乙己,被“一切都是劣等的,只有读书高”的封建思想毒害,慢慢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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