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范文小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详写6篇(小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详解)

本文提供小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范文,包括地质灾害的分类、应急预案制定、学校应对灾害的组织协调等内容。希望能帮助小学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提高学校的灾害防范和应对能力。

学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范文小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详写6篇

第1篇

提高地质灾害发生后或出现重大地质灾害临灾征兆时的应急反应潜力,科学有效地指挥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减轻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四川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阿坝州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阿坝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预案适用于全州范围内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包括:因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引发的危害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以县人民政府属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为有效防治和处置地质灾害,成立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州指挥部),地质灾害发生后或出现重大地质灾害临灾征兆时,指挥部负责全州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州指挥部由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任指挥长(特殊状况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阿坝军分区领导、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武警阿坝州支队领导、州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包括: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应急办)、州国土资源局、州委宣传部(州政府新闻办)、州监察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信委、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局、州环保局、州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州旅游局、州安监局、州防震减灾局、阿坝日报社、州公路局、州广播电视台、州工商局、州气象局、州食品药监局、阿坝军分区、州公安消防支队、武警阿坝州森林支队、电信阿坝分公司、移动阿坝分公司、联通阿坝分公司、阿坝电力公司等单位负责人。

职责:主持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会商,根据灾情或险情,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统一组织指挥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制订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案;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抢险救灾;执行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州委、州政府下达的其他关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任务。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州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

职责:了解险情、灾情后,及时向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推荐,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抢险救灾初步方案;贯彻州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和相关县指挥部的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带给依据;负责汇集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进展状况,及时统计、核实、上报相关信息;指导相关县指挥部工作。

发生较大以上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综合协调、专家技术、抢险救援、医疗卫生、监测预警、应急保障、善后处置、宣传报道等应急处置工作组。

由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应急办)牵头,州国土资源局、州公安局及相关县政府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任务是传达现场指挥部领导的指示,报告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状况,协调有关抢险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由州国土资源局牵头成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带给技术咨询服务,必要时邀请省国土资源厅技术专家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带给技术咨询服务。

由现场指挥部确定成员单位,主要由参加抢险的救援力量组成。任务是迅速抢救遇险、受伤人员,安全转移人财物等。

由州卫生局牵头,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重伤人员转运救治,带给医疗救治中必要的技术支持,并承担卫生防疫等相关工作。

由州国土资源局牵头,州气象局、州水务局等有关单位参加,主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州经信委牵头,组织协调电力、通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破坏的设施设备,协调相关企业带给燃油、电力、通讯等应急保障。

州民政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申请、管理、分配灾民救济款物;做好农村居民倒塌房屋恢复重建的资金安排;负责州级物资的组织储备、调拨和供应工作;负责死难者的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

由事发县政府牵头,负责做好遇难、受伤人员的赔付、安抚和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等工作。

州委宣传部(州政府新闻办)牵头,负责组织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提出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意见,指导组织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舆情,组织舆论引导,负责对互联网的监控、管理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受理港澳及境外记者的采访申请及管理工作。

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应急办):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重大事件的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指导工作。

州国土资源局:负责州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预警,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推荐;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提出灾后重建总体设想及治理措施推荐。

阿坝军分区:负责组织所属部队、民兵应急营投入抢险救灾,侦查灾情,开展国防后备力量应急动员,重点是抢救被埋人员,救扶受灾群众、工程抢险、处置次生灾害。在受灾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外区部队支援的协调配合工作及相关保障工作。

武警阿坝州支队、州公安消防支队、武警阿坝州森林支队:根据灾害需要,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在事发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相关工作,负责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等。

州委宣传部(州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提出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意见,指导组织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舆情,组织舆论引导,负责对互联网的监控、管理及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受理港澳及境外记者的采访申请及管理工作。

州监察局: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救灾工作中履行职责及对救灾物资、资金的使用管理实施监督;对国家工作人员因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进行查处。

州发展改革委: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及投资计划的协调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应急抢险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政策争取重大应急工程建设纳入国家基建计划;负责协调应急抢险物资。

州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电力、通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破坏的设施设备,协调相关企业带给燃油、电力、通讯等应急保障。

州教育局:负责指导全州教育系统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加强教育,提高学校防范地质灾害的潜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州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参加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交通秩序,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和救灾抢险物资运输畅通,协助相关部门动员疏散受灾人员。

州民政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申请、管理、分配灾民救济款物;做好农村居民倒塌房屋恢复重建的资金安排;负责州级物资的组织储备、调拨和供应工作;负责死难者的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

州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灾情的核实和统计汇总工作;应急防治与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州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负责协同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转移、临时安置等工作,指导灾后群众住房和灾区公共设施恢复重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质量监理工作。

州交通运输局(州公路局):负责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基础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协调组织运力,保障救灾物资运输。

州水务局: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动态;组织、协调、指导全州水利工程抢险工作,负责督促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储备防汛抢险物资。

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畜牧兽医局:负责农业、林业、畜牧业灾情核查、统计、救灾工作,指导灾后农业、林业、畜牧业恢复生产。

州商务局:负责协调组织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灾区肉类、食糖、食盐等重要商品的市场调控;加强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监测。

州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为灾区群众带给医疗保障和精神、心理、卫生健康咨询服务;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爆发流行;组织开展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及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执法监督检查。

州环保局:负责水、气、辐射环境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环境污染危害。

州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州广播电视台、阿坝日报社:负责地质灾害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指挥部审定的灾情和应急工作动态,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向公众发布灾害警报、紧急通知及重要天气预报等,及时报道抢险救灾动态信息。

州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指导和协助做好旅游景区、景点游客的疏散工作。

州安监局:负责指导、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各加油站点的地质灾害应急防范和抢险救援工作。

州防震减灾局:负责带给地质灾害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

州工商局: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用心动员经营户开展生产自救,为群众带给生活必需品;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工作。

州气象局:负责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带给天气趋势分析和预警预报服务;带给天气实况资料服务;灾情发生后根据需要开展现场气象服务。

州食品药监局:负责救灾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根据灾情需要,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协调工作。

电信阿坝分公司、移动阿坝分公司、联通阿坝公公司:负责所属通讯设施、设备的抢险、抢通工作,迅速组织力量恢复灾区通讯;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带给应急通讯保障。

阿坝电力公司:负责所属设施、设备的抢险、抢通工作,迅速组织力量恢复灾区供电;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带给应急电力保障。

根据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状况及应急处置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州、县相关人员和部门共同组成。

各级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定期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构成覆盖全州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国土资源、水务、气象、经信、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连接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汛情和气象信息,坚持汛期24小时值守制度。

县政府负责落实地质灾害监测单位和监测人员,组织应急监测。州国土资源局负责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性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信息,组织调查、核实灾情、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实时掌握灾情、险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并及时上报灾害发生状况和发展趋势。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职责人。

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县级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状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潜力,地方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资料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地方各级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政府,同时透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职责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职责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政府接到出现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报告后,立即报告州政府、州国土资源局。州人民政府、州国土资源局根据灾情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省国土资源厅。对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中型及以上的地质灾害也要按上述要求速报。

灾害速报资料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类型、规模、人员伤亡失踪数量、经济损失、可能诱发因素、发展趋势、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有线电话、卫星电话、手机、电台及互联网等,建立覆盖全州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州政府新闻办根据相关规定和州指挥部的要求,严格把关,统一口径,及时发布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进展状况,要充分重视并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为最高级别响应。根据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推荐,报州指挥部审批后宣布启动。

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后,事发县和州政府同步启动应急预案,州指挥部宣布进入应急状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州指挥部组织国土资源、民政、交通运输、水务、城乡建设住房、财政等部门及时赶赴现场,采取措施,防止灾害扩大。请求省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

(2)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状况确定应急处置方案,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州指挥部报告相关状况。

(3)州指挥部召集成员单位召开紧急会议,分析、研判灾情,部署抢险救灾工作。根据灾情的发展变化,响应期内随时召开流动会商会。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状况。

(4)州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相关县政府和州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灾情和州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5)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需要,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时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州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指挥部的总体部署,组织、协调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驻州部队和武警、森警、消防部队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人员搜救、伤员转运和其他抢险救灾工作;卫生部门及时派出医疗分队做好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必要时可动员当地医疗机构成立现场紧急救护站;交通运输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抢通道路,并为抢险救灾带给运输保障;民政部门为灾区紧急调拨救灾物资,及时救助安置受灾群众;财政部门安排下拨应急经费;通信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通讯线路和设施,并为抢险救灾带给应急通讯保障;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6)州气象局加大预报密度,及时监测、分析和预测天气形势,每日不少于2次向州指挥部带给事发地区的天气预报,并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

(7)州指挥部办公室每日及时将当日相关灾情及抢险救灾工作部署等状况上报州委、州政府,并向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报。

(8)州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发生大型地质灾害后,事发县和州政府同步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州指挥部组织国土资源、民政、交通运输、水务、城乡建设住房、财政等部门及时赶赴现场,采取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必要时,请求省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支援。

(2)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状况确定应急处置方案,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州指挥部报告相关状况。

(3)州指挥部召集成员单位召开紧急会议,分析、研判灾情,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状况。

(4)州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相关县政府和州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灾情和州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

(5)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需要和受灾县请求,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时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州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指挥部的总体部署,组织、协调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驻州部队和武警、森警、消防部队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人员搜救、伤员转运等其他抢险救灾工作;卫生部门及时派出医疗分队做好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抢通道路,并为抢险救灾带给运输保障;民政部门为灾区紧急调拨救灾物资,及时救助安置受灾群众;财政部门安排下拨应急经费;通信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通讯线路和设施,并为抢险救灾带给应急通讯保障;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6)州气象局加大预报密度,及时监测、分析和预测天气形势,每日向州指挥部带给事发地区的天气预报,并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

(7)州指挥部办公室每日及时将当日相关灾情及抢险救灾工作部署等状况上报州委、州政府,并向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报。

(8)在严重的地质灾害发生期间,州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后,事发县和州政府同步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州指挥部组织国土资源、城乡建设住房、交通运输、水务、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2)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等抢险救灾工作;

(3)州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相关县政府和州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灾情状况。

(4)根据抢险救灾的需要和各县请求,州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调拨,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后,事发县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抢险与救灾工作。

(1)小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事发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2)州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相关县政府和州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

(3)州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和受灾县请求,组织协调向灾区带给相关支持;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受灾群众灾后安置和重建工作应享受当地救灾相关政策。

由当地县政府牵头,按有关法规和政策,对地质灾害受伤人员给予救治和救济,并做好善后工作,迅速对地质灾害现场进行清理,排除障碍,保障城市功能,恢复交通畅通。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经指挥部批准,事发县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突发地质灾害调查核实后,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报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审核同意,由现场指挥部指定的新闻发言人向媒体发布。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知识的培训力度,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潜力,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培训,并适时组织演练,充分提高群众知灾、识灾、防灾、避灾意识,到达科学防灾,主动避灾。

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根据应急处置措施实施状况,州指挥部要对后期灾害治理、群众安置、恢复生产、保险赔付等作安排,实行分工负责。

县级及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灾害点的现状调查,分析发展趋势,确定危险性、危害性、治理紧迫性,组织编写上报治理材料,根据部门职责实施治理工作。

县级及以上民政、人事劳动等部门负责居民或企业灾害状况调查,由民政部门牵头制定补助救助方案,在县政府批准后负责方案实施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各类保险赔付工作。

县级及以上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受灾居民或企业的生产生活条件恢复工作,由水务部门负责编制恢复生产生活方案,在县政府批准后负责方案实施。

州政府应急办牵头负责灾害状况、应急处置状况总结工作,由县级及以上宣传、国土、民政、水务、交通运输、公安、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参加。深入分析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和教训,制定后序措施,完善相关预案。

各县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学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范文小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详写6篇

第2篇

为切实做好我校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确保大风、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抢险救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条例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演练预案。

地质灾害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1. 如发生地质灾害和出现严重地质灾害险情时,白云小学立即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救灾任务。

2.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引导学生疏散组、治安保卫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负责协调、落实并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工作;有关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现场联络等工作。

2)现场抢险组:由教务主任韦昌贵、安全管理员姚福洲和少先队辅导员沈定翠负责。

主要职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设备,抢救被压埋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引导学生疏散组。由生管老师及各班班主任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清点班级学生人数并组织本班学生有秩序逃。

4)治安保卫组:由体育教研组吴炳云、数学教研组组长杨天寿、语文教研组组长吴蕾和门卫陈支书负责。

主要职责:迅速组建现场治安队伍,维护校园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组织现场保护,疏散受灾校园内无关人员,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担负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的老师和个人,必须服从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有地质灾害险情,学校要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灾情须向当地政府和镇中心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或教育局值班人员汇报,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避险预案。

1、当地质灾害险情发生时 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根据险情拟订抢险方案、采取必要措施,并指派教师在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其他各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2、当重大险情发生时 我校地质灾害抢险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各成员单位协同行动。

3、转移信号、路线及地点 当险情发生时,由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险情信号,并按指定的线路、地点进行紧急疏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第3篇

(一)编制目的:为了高效、有序地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原则:1、以人为本、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分级启动、科学施救。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理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地质灾害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

(三)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预案。

(四)适用范围:凡在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因自然因素或人员活动引起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到达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

1、灾害发生时,镇、村、组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2、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镇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国土资源所、社会事务办、派出所、财政分局、村建站、教办、水务站、卫生院、电管班、科宣中心、安监站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担任。3、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全镇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4、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所。主要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综合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灾害状况。5、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由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负责组成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专家技术组,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组、转移安置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处理组,开展现场处理工作。

(二)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社会事务办:组织指导灾民转移安置,妥善安排灾民生活,组织人员查灾核灾;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

2、派出所:负责现场和灾区社会治安交通运输秩序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灾民的转移。

3、卫生院: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险伤员,做好灾区疫情监测预警,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4、村建站:负责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危害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抢险救灾工作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

5、财政分局:负责本镇救灾资金安排,拔付和资金使用状况的监管。

6、教办:负责指导协助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员工,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7、电管所:负责受损电力设施的恢复,保障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的电力供应。

8、科宣中心:负责对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活动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

9、武装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应急指挥部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为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应急配套服务。

10、国土资源所:负责组织在家和专业队伍对地质灾害的成因险情进行分析论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后恢复重建;

11、水务站: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导致地质灾害和既有水利工程范围或人员因素导致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害工作。

(一)抢险救灾人员准备:一是灾害发生地的干部、群众和灾点的企业单位、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等部门组成抢险救灾队伍。二是武装部抽调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卫生院组织医疗队参加抢险伤员。

(二)资金准备:1、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筹措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专项资金。2、抢险救灾资金务必纳入专户管理,严格使用范围,专款专用。

(三)物资准备:1、民政、卫生、粮食等部门负责储备和筹集粮食,方便食品,帐蓬、衣被、饮水、药品和其它生存救助所需物资等。2、信息准备。镇人民政府建立镇、村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组织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道。

(四)宣传、培训:一是有关部门利用各种媒体和其他形式宣传地质灾害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抵御潜力。2、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知识教育、培训计划,对社会公众,政府分管领导,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组织进行培训。

灾情报告包括,地质灾害发生地点、时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受灾范围、灾情隐患、初步估算的经济损失及已采取的应急救灾措施和抢险救灾需求。

(一)按照属地管理,响应启动镇人民政府应急预案。

(二)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解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安定。

灾区群众及时转移、发放和调配救灾款物,保障灾民生活。

(二)搜索和救助:抢险队伍排除险情,抢险被埋人员,财产。

(三)医疗救护:卫生部门迅速组织队伍进入灾区,组建临时医疗组、抢救、转运和医疗伤员。

(四)社会治安、派出所协助灾区加强社会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护救灾物资。

(一)经费和物资。已动用的救灾物资各部门负责及时按原规模补足;实施预算的各项经费支出由审计部门及时组织审计,经审计核定的各项应急经费支出财政部门及时兑付,结算。

(二)生产生活。灾情稳定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要督促灾区人民拟定生产、生活安排计划,组织群众大力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

(三)灾情评估。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灾情进行评估,指导灾区做好灾后救助工作。

第4篇

为了进一步明确项目部各个机构及其人员的应对地质灾害事件职责,保证联系渠道畅通,做到地质事件发生后,在各种紧急情况下,都能有效地实施现场救援工作,避免施救过程中的盲目性,使应急救援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秩序的进行,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和救护过程中的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事故救援成本和风险,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等。

本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湟源县大华水库项目部承担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地质灾害事故的应急控制和救援。具体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企业和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做到信息畅通,反映迅速,指挥有效、措施得力、抢救及时。

3、任何单位、人员必须无条件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工作,为抢险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4、救援工作由救援队伍(人员)在自身防护完备的前提下组织实施。

⑴安全部门: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的报警、情况通报和处置工作(包括:绘制事故现场图、收集与事故有关的各种事实材料和证人材料、调查事故经过、作好调查笔录,分析事故原因等),为事故处理提供原始依据,为保险索赔提供相关凭证,按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负责向有关部门和隶属上级组织的快报工作。

⑵生产部门:负责事故处理时生产系统的总体调度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联络通信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事故和救援情况的信息;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时组织抢险人员,调配抢险设备和物资,疏散引导人员,抢救受伤人员;负责落实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⑶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应急救援技术措施、方案的归口管理,及时拟定应急救援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开挖塌方;承重平台、脚手架塌垮;大型设备设施倾倒;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扩大蔓延的预防技术措施。

⑷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警戒保护、治安保卫、现场摄影摄像、医疗救治、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保证足够的事故应急救援用车和伤亡人员的生活必需品;配合生产调度部门做好现场人员的疏导,协助安全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负责消防、交通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归口管理工作。

⑸物资设备部门:负责大型机械、设备、工程车辆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归口管理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供应;协助工程技术部门拟定应急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负责事故损失估算。

⑹财务经营部门:负责提供事故应急处理急需资金;负责相关索赔资料的收集和汇总以及保险赔付交涉等。

⑺发生事故的单位: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无条件地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提供救援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物品,积极参加事故救援抢险,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职能部门、施工单位和全体员工都负有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和义务,必须无条件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调度和安排,提供抢险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物资,积极参加事故抢险、抢救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是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主要任务是在发生重大地质灾害事故时,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和分工如下:

⑴通讯联络组:担负各部门、单位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任务。由单位、项目部职能部门和施工单位人员组成。单位安全部门负责其日常协调工作。

⑵治安联防组:担负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疏散群众任务。由单位保安人员组成。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⑶抢险抢救队:根据预先制定的技术方案,负责事故现场人员、设备的抢救、抢修工作,排除险情,遏止事故蔓延扩大,降低事故损失。由机械设备、机电单位等与抢险有关的施工单位人员组成。生产指挥部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⑷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受伤者的寻找、紧急救护、安全转移以及联系外援求助。由现场医护人员和事故单位人员组成。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⑸物资供应组:承担应急抢险救援物资供应任务。由物资部门人员组成并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⑹运输组:负责护送伤员及其生活必需品的运输,承担抢险物资的运输任务。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⑺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事故经过,做好调查笔录,绘制事故现场图,拍摄事故现场照片或录象,收集事故事实材料和证人材料,分析事故原因,为事故处理提供原始依据,为保险索赔、事故责任认定提供相关凭证。由安全、生产、技术、综合办公室、工会、事故单位等人员组成,安全部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⑻善后处理组:负责核实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等情况,负责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工作和其他善后事宜。由人事、安全、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人事部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1、加强对救援队伍和全体职工的培训,把应急预案分解到每一个岗位,使每个人都熟悉应急救援措施,掌握防护装备和救援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提高对付地质灾害事件的应变能力。

2、定期进行地质灾害预案演练,在演练或应急响应结束后,评审应急预案,必要时修订预案,以提高应急能力。

3、在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场所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做好标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状态。

1、地质灾害预案的起动前提,施工场区有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所述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地质灾害预案的其他紧急情况。

1.发现或得知发生地质灾害事故的人员,应当立刻向单位领导或安全管理、生产指挥部门报告。

2.安全管理、生产指挥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单位主要领导,并通知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火速赶往事故现场。

3.地质灾害指挥部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施工局和工程局。工程局和施工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应对措施。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发生事故的单位、工程项目、事故态势;

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判断应急救援技术措施的适宜性,跟踪应急处理情况,对不切实际的预案根据现场实际及时做出调整。处理完毕后评审应急预案和响应程序,必要时修改文件。

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按预定方案实施救援,遏制事故发展。

1.在地质灾害救援专业队伍未到之前,事故发现人、事故单位及临近相关单位,根据事故类型,迅速采取适当有效的抢救措施,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避免事态扩大;

3.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请求外援力量和相关方支援救助。

4.当事故得到控制后,事故调查组立即对事故展开调查,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施工单位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尽快恢复生产。

应急救援预案经过实施之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消除或有效控制,现场所有抢险工作已经完成,人员均得到清点,并确保未授权人员不会进入事故现场,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发展状态认为必须终止的,由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救援终止命令。

1、预案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第5篇

为扎实做好我校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高度重视强降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等自然灾害对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各项准备,提前预警,及早部署,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实抓好。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学院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要求,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副组长: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纪委书记、校长助理

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日常管理由分管安全分管校领导牵头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主任保卫处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指导学校做好日常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长负责防汛和防地质灾害救助应急全面工作,召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副组长具体负责防洪救助应急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部署、任务下达、检查监督、考核、指导;各成员之间应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和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救灾抢险组、安全防疫组、后勤保障组、稳定安抚组、宣传工作组六个具体工作组。

(1)负责指导、监督制定洪涝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监督检查预案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学院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2)负责洪涝灾害救助的灾情报告受理、处置、传递和综合协调与联络工作。

(3)负责收集、传递综合情报信息,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适时通报洪涝灾害救助各方面工作进展等情况。

(1)制定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预案,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2)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受灾现场,统筹协调现场各项救灾抢险工作。

(3)随时掌握、传递最新灾情动态,收集、汇总、反馈各种救灾抢险信息。

(1)负责指导灾后防疫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联系疾控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处理灾后疫情突发情况和事件。

(2)负责指导受灾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及时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和要求,监督检查受灾学校的食堂饮水、食品卫生等工作。

(3)负责安全教育和灾害防范知识教育,检查灾后学校正常开学情况,提出救助措施。

(1)准备好汛期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出险时能及时提供物资支持。

(2)具体办理救灾资金拨付事宜,落实各项项目管理措施。

(2)组织开展对受灾人员的慰问,协助灾后安置等事项。

(1)负责救灾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受灾情况和抢险救灾工作。

(2)搜集整理救灾的影像图片、先进事迹、典型材料,联系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集中报道一线救灾工作,编辑救灾工作简报。

1.根据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预案制订本部门的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预案。

2.建立健全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各岗位、落实到人。

3.和当地政府及上级国土、气象、防震减灾等部门联系,掌握本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并通过教师会、家长会、家校联系群、微信公众号、告家长书等形式告知师生、家长,如遇地质灾害发生,要及时科学避险。同时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岗位认真落实洪涝灾害的防御措施。

6.发生洪涝灾害事件后,学院院长和相关责任人应第一时间到现场应急处置,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第一时间向教育局、所在县(镇)党委、政府汇报学校有关洪涝灾害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抢救,确保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1.各部门要及早制订切合实际的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准备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必要的工具和物资,密切注意气象、水利部门的汛情通告。

2.各部门要加强对师生防汛和防地质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教职工例会、、主题班会、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汛和防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传授到每位师生,提高教职工的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能力和学生的自救互救能力。

3.各部门要认真进行汛前检查。部门负责人带队,对学校建筑物、围墙、排水系统、校内施工场地、校园周边山体、危桥险路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各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图书、电教、仪器设备、贵重物品的防护工作,对图书室、电脑室、实验室要严格管理,特别要注意危化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等工作。

1.一旦发生险情,各部门立即启动各自的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及时向学校、教育局、所在镇党委政府报告。必须服从指挥,协同作战,全力应对,确保师生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

2.按照预案迅速转移受灾学生,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加强对校舍及附属设施的监测监控工作,妥善安排灾后教育教学工作。

(一)防汛和防地质灾害抢险工作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部门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应急指挥命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抵制或推诿。

(二)灾害发生后,各工作组要按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不得延误时机,确保抢险应急工作有序进行。如遇工作有交叉,学校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各部门必须结合部门实际,科学制定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预案,加强对师生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恶劣天气,要安排教师做好校园周边险情监控。

为保障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得顺利进行,对因指挥不当、贻误救灾和拒不执行防汛和防地质灾害调度、命令造成重大防汛和防地质灾害事故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第6篇

为有效防治我村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编制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南平市、武夷山市的部署,结合xx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1、应急工作组:在乡镇政府防灾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村成立应急工作组,组长由xxx(村主任或村书记)担任,成员有xxx,(村两委、各村民小组组长和国土资源协管员)。应急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基本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各项措施;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1)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负责向村民公布本预案。

(2)民兵营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地质灾害临灾抢险、排险。抢险小分队由xxx…组成。

(3)村国土资源协管员:负责发布本村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监督监测点监测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人做好监测和巡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点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村民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村民小组范围地质灾害点监测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地质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各村根据实际进行分工。

2、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村两委、村民小组长、基于民兵和受影响的村民分别组成村(组)级巡查小组。巡查范围见村(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表。

当本村遇大雨以上强降雨和接上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密地质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特别是要加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房前屋后大于25°以上的土质斜坡、沟口及沟边低洼地带的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地质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4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量测、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地质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加密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村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灾情发生后,村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村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村民的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地质灾害点“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地质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村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村民小组购锣一面、锣锤一把、雨衣一套、手电一把、应急灯一盏、铲两把(具体数量由村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xxx(专人)保管。

社区在街道办事处防灾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社区应急工作组,并按本提纲制定相应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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