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读后感7篇(《药》:良药苦口,回味悠长)
《药》是一部由主人公杨药串联起来的系列故事集,作者杨绛以幽默而细腻的语言,描绘了生活中的琐事和亲情之间的温暖。作品以平凡的日常为背景,以妙趣横生的笔调勾勒出了一个个普通人的喜怒哀乐。读后感受到作者对生活的关注和对人性的洞察力,引人深思。
第1篇
书是良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是窗户,高尔基说:“每一本书,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窗户。”我在寒假期间就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我不禁被荡漾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所震撼了。
?草房子》中讲述了桑桑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小学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各样的难忘的故事。尤其是最后一章,故事颇为引人入胜。桑桑得了一种难以治愈的病,父亲带他走遍了千山万水去寻医,可是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那几天,桑桑每天晚上都要到老师温幼菊的家里去看她熬药。由于温幼菊经常熬药,所以屋子里弥漫着药香,于是就有了个很别致的名字“药寮”。最令我感动的还是温幼菊送给桑桑的两个字“别怕!”,正是因这两个字,桑桑才会坚持下去,他的病才得以痊愈。我看着这两个字,不禁想起那件事……
暑假里的一天,爸爸要带我去玩刺激的蹦极,到了哪儿,望着周围人夸张的表情,听着他们大呼小叫,我的心在颤抖!抬起头,明晃晃的太阳刺着我的双眼,四周茫然一片。我的冷汗渗透了背心,我想打退堂鼓了,似乎眼前的一切都模糊了,天暗了,眼花了。从上面俯视地面,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我赶忙对爸爸说我不玩了,无奈爸爸只好带着我回到了家。
现在,再看这本书,我的眼角不禁湿润了,“别怕”这个沉重有力的词语不仅印在了桑桑的心里,也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人生就像是一个迷宫,到处都是死路,还有那无数的墙壁;“别怕”教会了我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知难而进的精神,尽自己的全力去克服;“别怕”告诉了我要每时每刻都去探索,去求知,去饱览无限风光,去感受大自然;“别怕”引领我走入人生,人生的迷宫中不能没有墙壁,没有死路,没有墙壁和死路的迷宫如同白纸,同样没有挫折的人生也是毫无意义。
第2篇
这个寒假,阴雨绵绵,太阳公公一直躲着不肯出来,我也失去了去外面走走逛逛的兴致。因此,整个假期,唯有书陪伴我了。告诉你哦,我已经把一整套《装在口袋里的爸爸》都看完了。里面的每一篇文章都非常精彩,读着读着,有时会让我情不自禁地捧腹大笑.有时又会让我感到悲伤,其中《后悔药》一书让我感触最深。
这本书是中国首位迪士尼签约作家杨鹏的作品之一,主人公是杨歌与他的爸爸。自从爸爸变小被杨歌装在自己上衣的口袋后,他们家发生了许多奇怪的事情。爸爸的脑袋里装着各种新奇又大胆的想法,有一次,他通过努力,研发了一种神奇的药物———后悔药。
有了后悔药的帮助,杨歌每门学科都很棒,因为后悔药能回到过去,改变历史。可是正因为这后悔药,却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更多的麻烦。后悔药被地中海教授偷窃了,同时,杨歌和他的爸爸也被绑架了……
看着封面上杨歌捏着鼻子吃后悔药的样子,想起自己也曾不止一次次后悔。记得在一次数学测试中,俞老师不断提醒我们:“认真读题,睁大眼睛把题目看清楚,多多检查。”而我根本没把这些老掉牙的话记到心里去。我匆匆忙忙地写完了,感觉十分简单,随随便便地瞄了几眼,就信心满满地交卷了。
试卷发了下来,谁知试卷上那些鲜艳的大叉叉直接给我泼了一桶冷水。我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犯了很多低级错误:题目中的数字抄错了,计算符号也看错了,我真是万分后悔!我后悔没有仔细读题,后悔没有认真检查……那一刻,我想,要是有后悔药,该多好啊!可理智告诉我那是不可能的事,世上没有后悔药的!
读了《后悔药》,我明白一个道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我们不懂得去珍惜,就算吃后悔药也没有用。我们只有认真地对待每一件事情,每一个抉择,尽量不做让自己后悔的事,人生才能无憾。
第3篇
每个小朋友大概都“喝”过一种神奇的“药”。看不见,摸不着,也不用嘴去喝。只要稍一不留神儿,就把“药”给“喝”进去了。它就会让你尝尝苦的味道。这叫什么药呢?大概小朋友们可能想到了,这叫——“懊悔药”。
我今天读的这本书里讲的就是一位小学生“喝”懊悔药的故事,这里也告诉我以后要小心懊悔药,因为不留神儿的时候出现的。
这位小学生叫龚大明,他对这种“药”特别爱好,说实在的,他是不知不觉……真的,好几次连他自己也没清楚,就这么喝上了。
有一次是一个暖洋洋的天气,而且还是个课外活动,同学们围坐在一起,听着故事。只有龚大明靠在一棵柳树旁,自己看着连环画。但是他觉得没意思便往李惠林的脖子里放了一块泥块,没想到李惠林猛一转身发现了。于是一个跑一个追,在操场打起了“泥仗”。
唉,事情就这样巧。龚大明也不管什么就往李惠林那个地方一扔,李惠林一闪身躲开了,却打到一个二年级正在跳皮筋的女孩的额头上了,女孩一下子哭了,龚大明过去一看,我的天,是块瓦片。
事情闹大了,老师找他谈话;那同学的家长上门告状;他被他爸爸拧着耳朵一顿“训”……
这种是常事,“吃”懊悔药都不知道多少次了。龚大明决心要改掉“吃”懊悔药的习惯。
同学们也真好,都帮他改掉“吃”懊悔药的习惯。上课他不注意听讲,看窗外的鸽子,王娟轻轻地拉了拉龚大明地衣角,龚大明也不生气,是嘛,注意听讲才能不“吃”懊悔药。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地时候,我就觉得“懊悔药”并不可怕,只要我们自己注意了就没事了。在日常生活里,我们干什么事情之前先想一想后果怎样,就能不“吃”懊悔药。要不就想一想“吃”懊悔药地时候那“苦味道”。就像龚大明说地:“对!这个坏习惯,一定得改!”
第4篇
陈独秀主办的《新青年》是在20世纪二十年代中国一份具有影响力的革命杂志,宣传民主与科学,提倡新文学反对旧文学。不少文人和爱国志士在其发表文章,我们可以从中触摸到作者一颗关注华夏民族命运的拳拳之心。其中鲁迅的白话作品给世人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的作品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标志着《新青年》提倡的文学革命已经突破单纯理论的倡导。
?药》是鲁迅众多白话小说中的一篇,该文以辛亥革命味背景,剖析当时中国社会群众心态和解读只是分子灵魂的凝重而沉郁顿挫的杰作。
药是解除人类病痛之根本,上医医国,其次治人。饱蘸志士鲜血的“药”原本是解除民族危机的志士之血,却被误用去医治一个小百姓家中独苗的痨病,老栓花掉其一生的心血和寄予全部希望的“人血馒头”最终没能医治好小栓的病,“人血馒头”最终变为“丛冢馒头”,从而酿成国疾、人病两不治的悲剧,这不仅是家庭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
作者以药这一独特意向,令人难以忘怀的勾勒出辛亥革命时期革命与愚昧共存,麻木的人们处在愚昧混沌状态中,革命被愚昧无情扼杀,革命人士热血空掷的历史悲剧,同时也揭露了辛亥革命失败的社会根源,引人深思。
不论道路有多么艰苦,革命仍会进行,历史不会因此止步,在一幕幕渗透着悲凉的场景中,小说结尾部分瑜儿坟头的花环让人看到了希望,坟头与花环生与死的强力冲击,把绝望、虚无、悲观与希望、乐观、信念糅合在一起,所以这不是一个结局,而因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旅程的开始。
有人说,《药》是歌颂革命者夏瑜的,也有人说,是揭露黑暗统治的,有人说是批判群众的落后与麻木,也有人说是批评革命者的脱离群众。不管是什么,在鲜活的历史面前,寻的医国之良药,将人们从麻木中唤醒,是每个革命人士的必经之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第5篇
鲁迅先生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的淋漓尽致。在此,我尚且不谈与主题相关的问题,只说一下我对文中两个小细节的看法。
华老栓夫妇为其儿子所做的一切是不是平常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爱”。乍一听,问题好象十分荒谬:父母对子女的关心不是伟大的“爱”吗?可在被扭曲的社会现实下,事情往往是难以想象的;正如现在的人们难以理解“套子里”的别里可夫。虽然如此,可文中的一些细节往往使人发出诘问:为这“药”,华老栓倾出了医生的积蓄;为这“要药”,华老栓“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还“迈步格外高远”;为这“药”,华老栓弯下了本已直不起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枯涩的笑容;为这“药”,华大妈不知度过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此诚可想而知)……所以这一切不多浸满了父母对儿子的爱吗?可我倒要问一句:如果华老栓夫妇不是只有一个儿子,而是有许多个儿子,足可以给华氏传宗接代,本就贫穷不堪的华老栓会不会倾出大半生的积蓄为不可救药的儿子买“药”呢?答案可想而知:华老栓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还有别的儿子,足可以使华氏香火不灭。所以,这“爱”就有问题。
你想啊,尽管封建思想开始土崩瓦解,但象华老栓这一类人,“思想蛀虫”已经侵蚀到了他的脑髓,从根本上已经无法改变。他的脑子里充盈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华大妈也被“三从四德”束缚的难以换气,所以为了华氏的香火,为了到阴间向华氏的列祖列宗有个交代,他们竭力保住独苗苗的命根,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他们“爱”的出发点就与平常父母对子女的爱的出发点有着本质的区别,又怎能说是父母之“爱”呢?他们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为了完成他们的人生的重大使命——传宗接代,基于这一点,表现在儿子神圣就成了“爱”的假象。与其说华老栓夫妇的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不也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们身上的封建枷锁何等之紧,何等之牢吗?
第6篇
老栓的儿子得了肺痨,现在话就是肺结核,那个时代里是治不好的绝症,当时人们流传人血馒头可以治好,所以老栓花了大钱买下了从判党斩首时染好的血馒头,回去蒸给小栓吃,可惜他的努力只起到了安慰作用,小栓最终还是死了.和他的坟临近的地方是那个被斩首的革命党的墓,他的墓上有一圈鲜艳的小花,但小栓的却什么也没有……
?药》是一个比喻。救国的重任,在鲁迅看来,绝不是小资产阶级发动的革命所能胜任的。因为其脱离工农的固有缺陷,使他们在国家政治力量对比中始终软弱无力。尽管那些内心有着真诚的为救国不惜付出生命的热情的人,到死也得不到普通群众的理解,更得不到多数人的支持,最终为国捐躯,身首异处,自己的鲜血却被没觉悟的老百姓当作治肺痨的迷信药物吃掉。
?药》的明线是描写群众愚昧;其暗线歌颂了革命者的献身。用人血馒头将明暗两条线索连结起来,就更加突出了群众的愚昧,但却又使献身的革命者感到了一种难以忍耐的悲哀和孤寂。作者所揭示的不是夏瑜有什么错误和缺点,而是群众身上的弱点。并且不是一般的揭示,而是把这种弱点和革命、革命者联结起来,更加深刻地加以揭示。诚然夏瑜是孤寂和悲哀的,但作者并没有剖析他这孤寂和悲哀的主观原因,比如“脱离群众”之类,而是着重在揭示造成这种悲哀和孤寂的客观原因。就在剖析客观原因的时候,作者也不是着重在揭示反动统治者的凶残和狡猾,而是侧重描绘群众的麻木和愚昧。这就是说,革命者的悲哀和孤寂是因为深味了群众的愚昧和麻木之故。
鲁迅曾经与友人谈及这篇作品,他说:“《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捷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了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我们认为鲁迅的这一段话已经清楚地说明他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是什么。如果需要我们做出概括的话,《药》的主题就是:群众现在还很愚昧,他们对于革命本是迫切需要的,然而他们却毫不觉悟,甚至敌视革命。
要革命,就必须用科学的、民主的思想,把他们从孔孟之道和封建迷信的长期统治下解放出来,否则,革命的成功就没有希望。
第7篇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他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英国作家,《小乔治的神奇魔药》这本书很受广大读者的欢迎,其中也包括我。
这本书分别有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小乔治的神奇魔药,第二个故事是:愚蠢夫妇。我比较喜欢看第一个故事,因为第一个故事非常幽默,经常让我捧腹大笑。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小孩叫乔治,他有一个非常坏的姥姥,乔治的姥姥只要看乔治的父母不在,就开始命令乔治,作弄乔治。
有一天,乔治再也忍无可忍了,他把所有的液体类的东西全部倒入一个大锅里,然后用勺子搅拌一下,然后放进一个瓶子里,瓶子里本来是要给姥姥吃的药,结果乔治把药拿出来,把自己做的药倒入瓶内,为了试验一下自己的药,乔治先把自己做的药给鸡喝了一点,那只鸡马上变得超肥,超大,然后下了一个蛋,这个蛋竟然比橄榄球还大。然后端给姥姥喝,他那瘦瘦的姥姥渐渐变高,后来,她还突破了屋顶,这时候,乔治的爸爸和妈妈回来了。
后来,乔治的爸爸知道这件事后,要乔治把药做给其他鸡喝。可是乔治试过三次了,还没成功,在第四次给鸡喝的时候,鸡开始变小,变得用肉眼都无法看见的样子。
小乔治做的第四次要还剩下一些,正好被他姥姥看见了,他姥姥马上把药抢到手里,喝光了,结果,乔治的姥姥变得用肉眼都无法看见的地步了,乔治的妈妈和爸爸难过极了,而乔治,却兴高采烈,因为他失去了一个烦人、整天唠唠叨叨的姥姥。
我看了这本书后,认为乔治的做法是对的,就应该那样对待他的姥姥。没有了烦人的姥姥,希望乔治的生活会更加幸福,快乐。
但是,对待亲人,我可不想像乔治一样把药给他们喝,我不想他们变小,因为他们对我很好,我不想失去他们,因为失去他们我会感到非常痛苦。
对待坏人,我却很想像乔治一样,我们班里也有几个淘气的同学,他们经常欺负同学、气老师,耽误上课时间,我很想把那些药给那些淘气的同学喝,让他们变小,这样的话,他们就再也欺负不了我们班上的同学了。
这本书对于我来说非常好看,充满神奇的一本书,《小乔治的神奇魔药》是我在罗尔德.达尔的作品中最喜欢的一些书的其中之一,非常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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