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读后感6篇(《傲慢与偏见》心得:自由与成长的故事)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作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之一,该小说以深刻的笔触刻画了英国19世纪初贵族阶级的生活和爱情观念。小说中主人公伊丽莎白·班纳特以其聪明才智和独立思考的性格深受读者喜爱。本文将就该小说给出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6篇

第1篇

用了三天时间把《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看完了,其实我读书是很慢的,别人读350页的书也许就需要两三天,而我要磨蹭到四天左右才能看完,但是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此读得也比较痛快。

初读《傲慢与偏见》,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当初朋友给我介绍这本书时,就说读这本书一定要有耐心。我想这个忠告是正确的。刚开始接触时,并不觉得此书有何过人之处,情节平淡,人物刻画也没有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过目即忘。然而越是读到最后,越是被吸引得舍不得撒手,犹如裹着糖衣的糖果,入口时平平淡淡,什么味道也没有,等到糖衣渐渐溶化,丝丝甜味便溢了出来,最后,是满口的甜蜜。

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这本书,各种版本看了一遍又一遍,电影也不知看了几回。然而每次重温,总有新的感觉出现。

一开始确实是对故事情节抱有较大兴趣(这也是我反复看的主要原因),后来随着对其熟悉度的加深,自己知识的拓展,慢慢了解了许多故事内外的事情。

这本书没有讲什么离奇的故事,把整本书贯穿下来的就一种东西——婚姻,三个女儿的婚姻,而其主要的就是从二女儿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来体现一个真正美好的婚姻的观点,大女儿简的婚姻算是美好圆满,她和宾利属于一见钟情,而在宾利住在泥地别墅的这段时间里,两个人也算了感情一拍即合,但是出于女孩子的矜持,简也没有把她对宾利的感情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她毕竟不像丽迪亚一样,所以终究还是要控制自己的感情。这就导致宾利的好朋友达西对他们的感情产生了错觉,以为宾利是一厢情愿,简对宾利并没有感情,而且简的家人毕竟还是有些粗俗,和宾利门不当户不对,所以就和宾利姐妹一起将两人分开了一个冬天。而达西着情于伊丽莎白,但是由于听信了威克汉的胡言乱语,所以对达西一点好感都没有,当达西跟她求婚的时候,伊丽莎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达西只好写了封信把两件事情的真相告诉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这才对他的印象有所变化,而且对威克汉厌恶起来。丽迪亚是个比较放荡的女人,她和凯蒂着情于那些军官,而有一次丽迪亚收到邀请,与民兵团一起外出,结果凯蒂嫉妒起来,殊不知丽迪亚和威克汉竟私奔了,直到达西出手帮助了此事,才让丽迪亚和威克汉结婚,但是两人结婚后连糊口的钱都没有。柯斯金和夏洛克的婚姻不能说幸福,但是至少没有丽迪亚和威克汉那么惹人嫌,柯斯金原本一厢情愿追求伊丽莎白,但是伊丽莎白很果断地拒绝了,当柯斯金遇到了夏洛克,第二天竟就和夏洛克求婚了,而夏洛克想到柯斯金有一定的收入,于是就同意了他的'求婚,两人就这样结为夫妻。简和宾利则在夏天重逢的时候旧情复燃,幸福地结了婚。

这部小说中描述了这么多人的婚姻,其中最圆满的婚姻可以说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的了,两个人一开始互相讨厌,但是达西渐渐被伊丽莎白的灵性所吸引,伊丽莎白却一直认为达西傲慢,对他也有一定的偏见,但是当误会解开,两人才发现是惺惺相惜的,再没有比对方更合适自己的人了。在他们的婚姻中,展现了伊丽莎白不低头于贵族的性格,和对婚姻有独特的见解,她讨厌一切以金钱为目的的婚姻,她只想找到适合自己的人。这应当是婚姻最初的目的也是最终的目的。

作者简·奥斯汀,是一个我非常欣赏的女作家,不只因为她的才华,也是对她人生经历的一种同情。《傲慢与偏见》可以说是她自己人生的写照,为自己量身定做的小说。然而不同的是,两种截然相反的结局。奥斯汀一生没有婚嫁,我想这大概是那段刻骨铭心却没有结局的爱情所造成的。而幸运的是,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在冲破层层阻碍后,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或许也是奥斯汀为自己的遗憾补上的完美句号。

小说中塑造的人物和各种世故情态也是当时社会风气的一种体现。在当时的英国社会,女子以婚姻为自己的最高人生目标,班纳特太太更是把每个女儿嫁出去作为她一生唯一的大事。在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和平民上的障碍,而女子结婚,却也不失为变平民为贵族的好方法。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6篇

第2篇

镜子说:“凭理智来领会是个悲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题记

镜子有一泓清净的甘露,镜子真实的看透着每一个人。镜子不会说谎。他会聚集阳光的力量,愤怒地:“燃灼”着欺骗者的心灵,却不惜用尽所有的甘露。而当镜子“空”了的时候,就真得什么也没有了。如同是湖泊的干涸,镜子,慢慢地,消失在了,人们的,眼帘之中……

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让简。奥斯丁的作品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着作。

简奥斯丁生于一七七五年,卒于一八一七年。其间英国小说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是时期。当小说大师先世之后,就接踵而起以范妮。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和哥特式传奇小说。虽然风靡,但终究因苍白无力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此后奥斯丁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劝导》等六部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伤感、歌特小说的矫揉造作,从而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开始启蒙。《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然而所不同的是,它以男女主角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四起姻缘,通过对照与描写,提出了道德行和行为规范的问题。

当我读完这部着作的时候,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感到欣慰和满足。是的,是因为他们有傲慢,有偏见,才会有这一切的波折。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形象。他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或是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是的,他傲慢正因为如此,才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一样。伊丽莎白也只因为对达西的偏见,而使她清新了威克姆对达西人品的贬低之言。

可欣的是,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矛盾最终融解了。然而,设想,如果达西没有向伊丽莎白示爱意,或是在遭到拒绝和人格的侮辱后没有澄清,并放弃了对真爱的追求,那结果又会是怎样?会是一个悲剧,也许简与宾利执着的感情也会毁于一旦,莉迪娅的轻狂举动会使贝尔特家庭蒙上羞耻的阴影,名声败坏。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呈现。因为达西用他理性的眼光看到了伊利沙白的纯真,他原谅了她。因为爱她,所以他会不顾祖母凯瑟琳的阻止,毅然选择了她。

这样起伏跌荡的爱情,仅有真挚爱情的滋润,他们是因为有了“爱”才走到一起,简与宾利,达西与伊丽莎白。他们的爱是纯粹的,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爱情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上。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爱情观从那时起延续到至今,渗进了人类进步的历史之中。

我是个主张有真爱的人,因为人的一生如果是为钱而活着,那么试问,活着的意义是什么,难道只是为了拥有无忧的生活保障?当一个人成为了最富有了人,而却得不到精神上的富有,此时,当你离去的时候,余有你空空一人,拂得两袖清风却不到生命的真谛。生命是无比可贵的,紧紧地栓紧它,不能松手。我不曾了解爱情,当我知道它得来不易,它像是坐在海绵里的玻璃花瓶,也许一个侧身,就碎了,也许它永远被海绵围绕,安静的置放在那儿。谁都不知道我的会怎样,但至少,人的精神寄托是无尽与可贵的,爱情是无法用金钱来估价的。我羡慕爸妈永远幸福与甜蜜的爱情,尽管时间会冲淡一切,可在他们的平淡中,始终孕育着一股强大的美,向我冲击,向生命进发。

镜子不是透明的,但镜子会反射无限的能量。镜子不会说谎,当它枯竭的时候,它的心就真正空空如也。那,才是一个真正的悲剧。

第3篇

历时一个月读完了厚厚一本的《傲慢与偏见》。我发现我对这些外国文学真的有点理解无能,可能因为我对国外的生活习惯和习俗不了解,也不懂得他们说话的逻辑和幽默,所以人物之间的对话理解起来有点吃力。对于我来说,这就是一本爱情小说,虽然刚开始看的时候,为了提前了解故事梗概上网搜了一下,这是一本评价极高,地位极重的书,但是通读下来,很遗憾我并没有得到什么深刻的体会。说实话看完这本书,给我的震撼还没有《围城》和《百年孤独》来的大。但是读后感还是要写的,虽然没人看我的文章,但是这是作为自己写作的乐趣,也是一种记录。

我发现我读过的仅有的几本外国书籍名字虽然起的很文艺,但是基本都点题,比如百年孤独,读之前,不明白书名是什么意思,但是读完之后,觉得题目非常契合整本书里人物的总体感情,真的是几代人一百年的孤独生活,即使身边都有人陪伴,那是一种心里的孤独,思想的孤独,又比如霍乱时期的爱情。傲慢与偏见也是这样的,达西的傲慢与伊丽莎白甚至大家对他的偏见,都是直接点到作者想表达或者揭露的看法。

还有一个现象,我发现不管是现在的韩剧,xx的偶像剧,男主角都是高冷,英俊,迷人,又多金,同时独宠女主一人,其他女人请靠边站,宁负天下不负卿,啧啧啧,我以为是现代人肤浅的审美观和价值观,并将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在电视剧这种虚构的东西上寻找安慰与满足等原因,才导致这类电视剧或想法横行,现在发现,原来外国文学在那么多年以前就也有这种人设,男主角达西完全符合上述身份。

其实我感觉外国大多流传下来并至今为人称道的书大部分都是带有抨击色彩的,抨击当时的社会风气或人性的丑陋。比如贝内特太太及她的很多邻居们,甚至是宾利小姐的虚伪、嫉妒、以他人的痛苦作为自己茶余饭后的谈资,威尔姆的无耻,莉迪亚的无知与无耻,科林斯的无趣与自以为是,夏洛特为了利益而选择自己不爱的人,达西姨妈的狂妄与傲慢,这些都是人性丑陋的地方,并且直到至今,我们在生活中经常能看到的,人们依旧不善于总结并发现自己的缺点,加以改正,反而一副我无知我有理的面孔。

看起来傲慢是写的达西对其他人的傲慢,偏见是写伊丽莎白及其他人对达西的偏见,伊丽莎白等人只是通过别人的一面之缘,就对别人生出厌恶的感觉,并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加深了对他人的偏见,但是这其中应该也有傲慢的成分,我虽然不了解那个国家的那个时代,但能看的出,那时候的男人自诩为绅士,女人自封为淑女,认为自己完全达到了这些称号应有的标准,并对一切不符合标准的人嗤之以鼻,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傲慢呢。并且达西在发现自己爱上伊丽莎白时,他的纠结与痛苦是她低贱的身份和举止不当的家人会带给他的羞耻感,这不又是对经济条件没有那么好的家庭的一种偏见么,所以傲慢与偏见,既是突出某个人,又是描写了所有人。

还有一点发现,通过夏洛特与伊丽莎白对婚姻的态度与选择,能看到伊丽莎白忠于自己感情,勇于冲破封建枷锁对女性的束缚,这有点类似很多书里女主角的设定,不服从于家里的安排,有自己的追求,活出自我,展示个性。

看完这本书后,我会再去看一遍20xx年拍的同名电影,我很喜欢那里的伊丽莎白,按照现在审美,她不太符合现在的一些美女的长相,起码是我的,但是她长的就很有个性,笑起来更是让人觉得很舒服,感觉她把伊丽莎白的个性和聪明表达的到位而不刻意,仿佛她本人就是这样的人,而简的扮演者选得也是非常成功的,特别是她那一头银发,善意的微笑,仿佛就是简本人。

目前能想到的就这么多,最后我想说,人性的丑陋一直都在,从很早时候的书或者其他文字就在揭露这些,但是他们还是一直存在,我想只有所有人的素质达到一定程度,文明先进到某个特定的阶段的时候,它们才会消失,但是也许永远不会消失,只要人们有自主思想,永远不可能统一所有人的想法。希望会存在,揭露也还会继续,到底是幸与不幸

第4篇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为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傲慢与偏见》简·奥斯汀(英)。

书中写到班纳特五个女儿中的三女儿伊丽莎白和贵族达西印爱情故事,这一个简简单的青年爱情故事让本我对那个时代的人伦道德有了另一种理解。

起初多到了班纳特一家五女待嫁的状态,首先讲述了伊丽沙白的姐姐吉英,在彬格菜到来时深深坠入了爱情河但是由于彬格菜的妹妹对达西先生的爱意,他劝阻哥哥和达西离开了小镇,由此他的爱情受到了阻碍,故事读到这里我发现书中的每个人物都纷纷代表了一个阶层,那么吉英也代表的是一种传统的英国女性,不敢主动追求爱情只是被动接受或被动选择,在彬格莱走后她非常的伤心,却又不敢袒露心声,没有对现实生活所带来的困难进行反抗,不敢主动追求爱情,直到最后她过于伤心,将心事告诉了伊丽莎白,在伊丽沙白的鼓励下,她选择勇敢的去面对现实带来的困难,主动去找了彬格莱先生,追求了爱情,最终她收获了爱情。

这在我看来,作者要告诉在那个年代的读者,现实生活并不能代表什么,面对爱情应该敢于突破传统的束缚,这个开头的爱情故事标志着新兴阶级开始追求自己的权利,而这里伊丽莎白便代表的是一种新兴阶层敢于拒绝男性的爱情敢于追求想要的爱情,可能在那个年代的英国,婚姻代表的东西是一种荣誉,但是伊丽莎白的出现,也表示着新兴阶级的反传统,以追求自由恋爱作为一种标志,她们也取于同贵族相斗争,取于同传统父母之命相斗争,对贵族地位的达西先生表达不满,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吧达两先生对她有了几分欣赏,而其中伊丽莎白的父亲则和她是一类人给予了伊丽莎白很大的支持,而达西先生在我看来代表那个时代有着贵族身份的新阶层,他敢于打破传统的家规来追求爱情,他并不认为取一个乡村姑娘会怎样,那些所谓贵族颜面,在他放下偏见之后都变成了炮灰,在那个有贵族身份的年代仿佛一切都变得不那么重要。只要“我”是贵族那么在我的观念里是决对不能平区联姻的,而达西伊丽莎白做到了,当然也鼓励吉英和彬格莱做到了。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爱情同时也预示着新兴阶级的日益壮大,开始反抗旧传统。

书中还有几个次要人物我不一一介绍,但是他们代表的都是传统的婚姻以及传统的恋爱,也正是他们的出现让故事更加使人深思。

两个人相传的概率经相关研究表朋只有0.000049,那么两个相互讨厌的人相爱的概率是小之又小。这个故事权释了傲慢与偏见的相遇,达西先生刚到小村上的时候,看不上这里所有的女孩,一身傲慢,而他讽刺这里人的话语也被伊丽莎白听见,使她对达西也有了偏见,于是本应和平相识的两人,便在这不和平的误会中相识了,这也许暗示着那个年代的两个阶级的人对相互的态度。但是故事开始车转变则是因为达西先生开始转变了自己的态度,他在一次次地与伊丽莎白的争吵中,发现了自己的错误,他对伊丽规白的念念不忘使他放下傲慢,他的形动则又使伊丽莎白放下了编见,于是两人最终坠入爱河。

可是爱情的道路哪有那么顺畅,就在二人私定终生的时候,出现了另一阶层,那便是英国传统贵族,也就是达西的姑姑,她对乡村里的伊丽莎白很是不喜欢,而且她不相信乡村家庭的教育能叫出什么样的孩子,她认为娶伊丽莎白进家门是一件非常耻辱的事情,伊丽沙白对于达西家人的话的打击下最终已是无奈,不知所措。

第二天,一个雾气朦胧的早晨她早早醒来,她裹着薄被,无助的走到篱墙旁,在她的眼里像梦一样的身影渐渐从远处走来,伴着朝阳的升起,他的身影越来越清楚,他的步伐越来越坚定,带着希望,那正是达西。二人不顾所有人的反对最后走向了婚姻的殿堂。新兴阶级是那么的坚定,就像升起的朝阳充满生机充满希望,达西从晨曦中走来,从与社会阶级思想的对立面走来,走向伊丽莎白,走向精神与肉体的同一归属。

美好莫过于你从晨曦中走来,你的傲慢是我偏见的根源,如果你不选择消除傲慢,那我也不选择放下偏见,这也许就是人一生中最过意不去的执念,晨曦永不来。

第5篇

伶俐且聪慧的伊丽莎白显然不被母亲班内特太太所喜爱,班内特太太认为伊丽莎白论端庄标致,不及简的一半;论脾气随和,也不及莉迪亚的一半,可班内特先生却偏爱伊丽莎白,认为她聪明机灵,胜过其他的女儿们。有着五位女儿的班内特太太缺乏悟性、孤陋寡闻、喜怒无常,她一辈子就是希望把女儿们嫁个好人家,每天的乐事就是走东走西探听消息。

电影中班内特老爷说的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我都不觉得有人会配的上你。但描写的花好月圆的结局总是令人赏心悦目。

思想独立、风趣幽默的伊丽莎白初见达西先生时,便认为他举止傲慢无理,目中无人,不如魏肯先生风趣、低调、待人和气。更因为听了魏肯先生对达西先生的中伤而误会加深,以至于感情的天平倾向花花公子魏肯先生。面对自己家族遗产继承人柯林斯先生的求婚,伊丽莎白不为所动,她对迂腐世俗的柯林斯先生毫无好感,她心目中的爱情神圣不可侵犯,它属于那位能够开启她心窗,拨动她心弦的人。伊丽莎白深知没有爱情的婚姻对她来说是耻辱和痛苦,她绝不可能从中得到她所想要的幸福。

而当好友夏洛蒂接受柯林斯的求婚时,伊丽莎白认为大大不可,夏洛蒂却坦诚地道出自己并非是个浪漫情趣的人,只求有个舒适的家,而柯林斯先生完全符合她的条件。婚姻在此时完全成了不缺衣少食的堡垒。伊丽莎白显然不同意好友的观点,柯林斯能在三天之内向两个人求婚,在她看来已经极不诚意了,而好友关于婚姻的态度也大大出乎她的意料,伊丽莎白很快感觉到他们之间的信任不再,唯有祝福好友幸福。

宾利先生对美丽善良、贤淑可爱的简一见倾心,他和简真是天生的一对,每个人都认为简和宾利先生毫无悬念地将结合在一起,而事情的发展却不尽人意,宾利小姐的阻扰,达西先生的误解,给这桩原本应该一帆风顺的婚姻蒙上一层阴影。

文中所谓的“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的“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家庭聚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她敢爱敢恨,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对比自己身份高贵的人说“不”。就当是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说,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故事一波三折,先是简的大好婚姻受阻,宾利不辞而别;伊丽莎白断然拒绝了达西先生的求婚,虽然他英俊富有,才貌双全,但伊丽莎白无法接受她认为他所具有的傲慢和无理,一意跟随自己心的呼唤。

我们不难从简。奥斯丁的小说中读出她对人性的透彻理解对丰富的多彩人物的精彩描写,在满是机智幽默且又富有魅力的反讽语言中领略小说的精髓所在。她通过班内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自己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是愚蠢的。爱情一直是简。奥斯丁的主题,这位终身未嫁的英国乡绅女儿,忽略了历史大环境的种种,始终用她的妙笔书写小说世界里的形形色色的人性。在情与爱中,我们或许能看见她独立而又惹人爱怜的影子,在光阴中恍惚延长,意味深远。

第6篇

我很久以前就有机会看《傲慢与偏见》,但说句心里话,当时我并不认为这本书有多好,甚至只看了个开头就放到了一边,心想:语言如此贫乏,故事又无激动人心之处,怎么会成为世界名著呢?

这次我是在偶然间弄到这本书,由于书的主人极力推荐,我满腹狐疑,才决定看完之后再对此书下一个自己的定论,中学生作文《《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这种想法推动下,我花了一些睡觉时间将它看完,于是对它的看法大为改观(当然,假如一点好感都没有,那我也就没那种耐心用睡觉时间来看它了)。

不过,我这里所谓的改观,并非指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所谓的改观,是指现在才发现它并非毫无优点。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看世界,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来写,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出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一些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径,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娶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运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及《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现实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呼啸山庄》。虽然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但一本名著出现这么多的漏洞,毕竟是太过分了。

读完这本书,我极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完全深入的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选取也如出一辙:达西对应瑞德,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宾利对应维希礼,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都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热烈;后两者的感情则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是,前者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所以我将《傲慢与偏见》称为和平版《乱世佳人》,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礼一样落魄。相反,维希礼在开始时也是十分体面的绅士。

但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傲慢与偏见》完全无法与《乱世佳人》对比,《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冲突自然容易表现,尤其是战争的宏大场面(例如亚特兰大溃退,北军围城),这一幕幕都是如此激动人心,以至于读者难以释卷。这些对《傲慢与偏见》来说是无法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得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些也是《傲慢与偏见》的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及《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并无太多人赞同(当时社会意识就认为女子无法写小说),这当然造成了女作家在许多写作才能上不及男作家(例如世界观及知识的丰富性)。尽管我可以原谅这些不足,但相对于同样的女作家夏洛蒂与艾米莉,奥斯丁也显然有这些方面不足。所以至今我还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许多过人之处,但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就未免言过其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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