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人》读后感4篇("异途同归:评《局外人》")
《局外人》是法国作家加缪的代表作之一,讲述了主人公梅尔索尔面对生命和死亡、自我和社会的矛盾与冲突的故事。小说以冷静、淡漠的态度揭示了人性的本质和社会道德观的虚假性,深刻而震撼地触动着读者的内心。
第1篇
我至少看了三次加缪的《局外人》。很多人把这本书吹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也许他们都知道这本书好在哪儿,但我始终搞不懂它究竟是好是坏,只知道每次读都会有新收获。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我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主人公默尔索身上。我将自己代入到角色中以体会其心情和想法。对他的冷漠与无所谓,我竟觉得颇能理解,甚至厌恶其他人虚构出来的道德枷锁。母亲死了,那又怎样?几年时间没有近距离相处,最后一年几乎没见过面,即便是亲情,也容易变淡漠。更何况,人死不能复生,假惺惺地挤出几滴眼泪有什么意义?玛丽问默尔索爱不爱他,这个问题实在可笑至极,爱不爱有什么紧要,一个“爱”字难道能当饭吃?纠结于无意义的甜言蜜语未免有些愚蠢。默尔索偶然卷入朋友的情感纠纷,出于自保,意外枪杀了拿着刀子向他冲来的“敌人”。他在开枪杀死对方后,又对着该人的尸体补了四枪。就是这难以理解的四枪,把他送上了断头台。最后这四枪,以主人公当时混乱的状态来看,很可能是情绪的余波使他无意识地扣动扳机。站在他的角度,这一切基本都说得通。
我能理解他的所作所为和所思所想,是因为我的性格中也有极其冷漠的一面,这种冷漠天然而真实。事实上,没有人天生就能按世俗规则懂得感情是咋回事儿,懂感情需要后天培养。令我颇感悲哀的是,很多人只学了表面功夫,没有能力发现真实内心的冷漠与黑暗,他们更像是行尸走肉。
从少年时代起,我就尽可能坦诚地面对真实的内心,不懂感情就学,但不能弄虚作假。我记得初中曾被人推上校园讲台做演讲,主题是感恩老师。那是一次很糟糕的经历,我并不擅长演讲,上台后完全忘了词,也不记得咋走下台的,我只记得那是第一次当众喊口号式地说了“爱”字。在准备演讲的过程中,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从来不曾心怀感恩。窗外阳光明媚,但我的心冷冰冰。我很惭愧地哭了起来,然后决定脱离稿子演讲。我独自站在讲台上,面对着全校师生,思维非常混乱,甚至感到害怕,人们要逼我表现我内心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多么荒诞!于是,我只好用一个“爱”字草草收了尾。时至今日,我依然感到羞愧,因为这个字并不是心里话,真心话是我从来没把他们放在心上。
默尔索比我更坦诚,他依自己的本性行事,不像我这样试图伪装和狡辩。甚至面临死亡,他也不肯向世俗低头。在真诚做人这一方面,他算是个英雄。
第二次读这本书时,我站在了世俗道德的角度上来理解,检察官的推论完全合情合理。一个在母亲的葬礼上表现极度冷漠的人,确实可能对着死尸连开四枪(犹如鞭尸,简直惨无人道)。若不是故意为之,又怎会带枪到沙滩上散步,又怎会恰好在对方掏刀子时开枪杀人(伪装成正当防卫),又怎会在对方倒下后连补四枪。这一系列的看似偶然,似乎隐藏着某种必然。完全是因为作者以主人公默尔索的角度来表述整件事,我们才可能知道默尔索的真实想法。真相永远扑朔迷离,或许只有上帝才能揭示全部的真相。
这一次,我承认道德在社会中的广泛存在有其合理性。个体的一切行动,只要能自圆其说,都能得到某些人的同情。我们每个人的想法如此不同,倘若没个标准,那么杀人放火也可能值得同情。《三国演义》中曹操说,“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这话听起来真有道理,多少阴谋家因此将其奉为圭臬,心安理得地滥杀无辜。最近看林语堂的《武则天正传》,武则天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展开了数轮大屠杀,将唐王朝李家人杀得七零八落,几乎连根拔起。为了顺利当上女皇帝,她残忍地干掉几乎所有反对者。好一个“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如此残暴无道,许多后来者同情和理解她的所作所为,认为她是迫不得已而为之。野心家从来没有迫不得已,只有大杀四方铺出属于自己的一条路。
最近闹得轰轰烈烈的江歌妈妈诉刘暖曦侵犯其女儿生命权一案,社会上不少人同情刘暖曦,认为她不该负法律责任。江歌妈妈“网暴”她是欺人太甚,甚至质疑江歌妈妈可能存在骗捐(典型的人身攻击逻辑谬误)。这可真够双标,对刘暖曦不追究道德责任,却对江歌妈妈吹毛求疵。真相如何,恐怕只有上帝知道。但是刘暖曦做人到如此冷酷无情的地步,很难让人不去怀疑她心存为脱身而找个替死鬼的念头。基于刘暖曦的所作所为,我绝不可能同情她。
最近一次读这本书时,我发现这个短短的故事里有很多细节值得人们反复深究。世界上有很多罗生门式的事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们不可能因为每个人都言之有理就失了自己的立场。
故事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原点:人这一生最重要的是不断认识自我,这个自我不会固定不变,而会动态发展。也许,这就是活着的意义。
第2篇
“我常想,如果要我住在一棵枯树的树干里,什么事都不能做,只能抬头望望天空和流云,日复一日,我逐渐也会习惯的,我会等待着鸟儿阵阵飞起,云彩聚散飘忽……”这是加缪的《局外人》中的默尔索说的话。还有一半话,我觉得已经不用录下,就这半句,让我将过去和现在叠加起来,发现“习惯”,就两个字,却可以翻云覆雨,左右乾坤。
默尔索因为习惯自己的诚实以待:诚实地对待自己的情感与思想,不会进行扭曲与胡编乱造,糊里糊涂地成了杀人犯并被判了死刑。那些执法者以及所有的证人也因为习惯,罗织罪状真是绝妙专业。我才疏学浅,没办法从政治与哲学还有人性方面来表达自己的肤浅见解,但是,默尔索所总结的“习惯”,这个身边轻轻走过的东西,我却能感受到它们海啸般的能量。让我惊悚于它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甚至坍塌一个时代。
这么着吧,还是从家喻户晓的孟母三迁的故事说起吧。这故事虽然连小小孩童都耳熟能详,但还想缀述缀述:
邹孟轲母,号孟母。其舍近墓。孟子之少时,嬉游为墓间之事。孟母曰:“此非吾所以居处子。乃去,舍市旁。其嬉游为贾人炫卖之事。孟母又曰:“此非吾所以处吾子也。”复徙居学宫之旁。其嬉游乃设俎豆,揖让进退。孟母曰:“真可以处居子矣。”遂居。及孟子长,学六艺,卒成大儒之名。君子谓孟母善以渐化。
将古文复制于此,没有卖弄风骚的意思,主要是要说明古圣先贤对于环境和习惯与一个人的成长的关系真是高瞻远瞩,并且能够当机立断地扭转局面。
环境,分为大环境和小环境。大环境好,无论古今,自然皆大欢喜。但大环境坏了,现代人个人的力量是无能为力的,因为你没有可以隐居的“南山”。不过,小环境还是可以自我控制的,比如,管好嘴。人的嘴,就“口”这么大,却能气吞山河,的确最难管,但是,它首先关乎个人安危,甚至攸关性命,焉能放任自流呢?它的习性我们是了如指掌的,它容易贪,容易猎奇,甜过了就怕苦。但我们不应该纵容它,宠溺它呀。它吃惯了鱼肉,茅衍苦菜就难以下咽。猎奇了野味,那种荤腥就刻骨铭心了,然后家禽家畜又是寡淡无味的了。因为姑息嘴的习惯,裙带了什么呢?捕蛇者乡间还是不乏,刺猬狗獾跑着跑着,就入了罗网。吃这些的也成了等闲之辈了。有次从广州回来的同学大谈吃活猴脑,我当场呕吐不止,晚餐一口没吃,后来大家都笑谈我没见世面,志不同则道不合,然后我就只好对那些闯世界的敬而远之了。或者叫他们不愿带我这落伍者混江湖了。谁知,我固守自封了,吃文化更是发展飞速,蝙蝠,果子狸又抬高了某些人的身份,豪华了某些人的面子了。而且,这本是小环境里的人的嘴的习惯,却让多数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首先是2003年的.非典,再就是2020年的冠状病毒性肺炎,这两次瘟疫,均有人嘴的坏习惯引发。如果不是钟南山等英雄如钟馗样伏魔,不知有多少美好家园成为坟场!嘴与那些猎手,还有虚荣、唯利是图的“心”,不知谁是助纣为孽的罪魁祸首。
现在还有一大环境,就是麻将几近全覆盖,无论乡村老妪,还是都市精英,精通麻将者众。有人说,全国皆麻,据我所到之处,麻将声声声入耳,甚至有哺乳妇女,一边奶孩子,一边“一果二条”,这打麻将,貌似从婴儿抓起了,真觉得那谁不是夸大其词。古语玩物丧志,也不是危言耸听,历史就是一面镜子,那些斗鸡斗蟋蟀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不还在白纸黑字的书页里吗?
另一“毁人不倦”的习惯是手机。这是比打麻将更庞大的群体,上至耄耋,下至垂髫,没有不玩手机的。所以,满候车室人,除了广播员播报车次,几乎都鸦雀无声,干嘛呢?低头玩手机呀。一大火车箱人,如空无一人,干嘛呢?低头玩手机呀。沙发上坐满了人,好像都是哑巴,都各自沉浸在掌中的方寸之地,。甚至恋人之间说不了几句话,就由游戏成为沟通桥梁了。走路,离不开手机,上床,离不开手机,如厕,离不开手机,购物,离不开手机,可谓一机在手,世界在手。离了手机,就像魂魄出了躯壳一样。有人预言:毁掉一个孩子,只要一部手机。其实这是以点带面,岂止是孩子?成年人玩手机,不做家务,不做饭,不锻炼,大有人在。久而久之,眼睛坏了,身体坏了,脑子钝了,又有几分好?
我一直记着一个小孩子,在云南的山区,每天天不亮就走路上学。冬天到了学校,常常一头白霜,就像雾凇。脸冻疮了,手也冻疮了,同学们笑他是白发老人。他却无声地笑笑。问他读书苦不苦,他吃惊地回:为什么问苦不苦呢?很快乐啊。不能读书了,才苦呢!他的卷子上几乎都是九十五分以上的成绩。而且,他非常阳光,活泼,机智。这也是习惯。
读了《局外人》,有点登不了大雅之堂的感悟,自我警醒,期望鞭策自己的子孙。
第3篇
真相总是包裹着谎言一同到来。我的朋友,我需要你友情的支撑时必须接受你的困扰;我的爱人,我需要你爱情的抚慰时必须接受你的无知;我的家人,我需要你不计回报的付出时必须接受你的固执;我的老板,我需要金钱来自我立足时必须接受你的世俗。在我接近这些真相之后,我总是取舍利弊,然后在你们的游戏中败下阵来。我了解作为胜者需要付出的代价——无助、孤独、贫困、死亡。于是我每次都选择了妥协,用谎言来让游戏变得简单。但每次处于真实与虚无之间的时刻,我总试图寻找些什么,以期待能离真相更近一点。
加缪的《局外人》讲的故事很简单,主人公默尔索在乡下养老院的母亲死了,他回去守夜时没有表现出悲伤的感情,并且在葬礼上也没有哭泣。之后在和朋友的一次海滩出游时意外用枪杀死了一个阿拉伯人,然后被判了死刑,并拒绝接受神父的忏悔。在整个人生包括对待自己的审判时也一直表现的像个局外人。
在尝试理解《局外人》之前,我要说个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前两天我妈给我打电话,要求我去看望在上海医院住院的大姨,大姨第二天要做手术,而我妈在苏州老家,家里也在装修,无法脱身,于是要求我去看望。我听了后心里不大乐意,这当然不是我感兴趣的事情。但我开始分析,大姨是我妈的姐姐,姐妹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深厚且有很多共同回忆。其次按乡下的规矩亲戚有人生病要去看望,那么做手术之前她当然要来看望,但她来不了,于是让正好在上海工作的儿子去看望,十分合情理。可问题就出在这儿,我得为这情理去做一件我不感兴趣的事,我个人不是很在乎情理。从我这方面来说,小时候大姨对我很亲,但长大后我常年在外读书工作,一年也见不到几次面,逐渐成了熟悉的陌生人。第二,这世上每天都有人生老病死,很多事情都应看淡,这世上的大多数事情与我无关我也不感兴趣去参与。第三,我同很多当代青年一样处于一个断层的环境中,我并不把亲戚当成我至关重要的人,我很难倾注起和我妈一样的情感。于是被要求看望这件事对我来说像是一个形式主义的事,一个道德上的负担。但我妈是我至关重要的'人,而大姨是她至关重要的人,所以我理解她,于是我买了水果,包了红包,决定去医院。去之前我路过女朋友那给她送西瓜,她想一起去但被我拒绝。她看我只买了葡萄和荔枝,还是简单的塑料袋装着,就建议我买个水果篮,或者至少买些橙子搭配,显得颜色好看。我心想水果篮好看但不好吃,而且大姨手术前不能进食,买的水果大部分是陪床的人吃,那买当季的水果性价比更高。诚然,我不喜欢形式主义,对于这套规矩显得也很生疏,但我女朋友当然希望她的男朋友八面玲珑,在社会上多方面能吃得开,但这种要求使我为难。我和默尔索一样在成了社会规则下的矛盾体,我并不想参与人们规定的很多游戏。但我在去之前还是买了橙子,因为我觉得她说的颜色搭配的话有道理。
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并不在隐射什么,只是以我浅薄的人生经历来感受默尔索的情感,我的故事也远没有默尔索的那么鲜明又有特色。默尔索在自己的人生中一直是个局外人,他认为很多事情怎么都行但同时又和它们保持着距离,在这种距离中他既无法体会到自己真实的情感,也没有获得灵魂上的净化。包括参加妈妈的葬礼,和玛丽的恋情,老板安排出差工作,甚至最后对于自己的死刑的审判。他接受自己平淡的人生又不想参与社会制定的游戏,像个局外人一样将自己的感情绝缘,自己的人生似乎是处于一种荒诞和虚无之间。而他最后接受死刑也是因为“未来的岁月并不比我已度过的岁月更真实”。
我时常会产生相似的想法,脱离了生活觉得人生很多时候是无意义的。追求金钱、爱情、名誉、信仰的人生本质上都是相同的,都是追求自己的欲望。只有某一刻追求的真相让生命在宇宙中的此时此刻闪耀出富有生命力的光。我并不是批判和否定追求欲望的人生,我也是其中之一,只是每个人选择不同。追求这些东西无疑会获得幸福的感觉,但有时候获得太多也会成为人生的枷锁,让人畏惧无法决绝。人生就是一个大混沌,在这些追求中搅拌缠绵,蹉跎光阴。
默尔索是个最没英雄主义的英雄,他认为人生怎么都行,却在自己荒诞的人生中寻找真相,为此他拒绝形式,拒绝教条,拒绝情感,他以一个平凡人的姿态活着,最后却同世间所有的荒诞做斗争。他是个可悲的人,无法在人生中融入自己的情感,时刻感受着荒诞,人们发现了他的异常后开始排斥他,用参加母亲葬礼不哭泣这个理由判了他死刑,他又有着一个可以被摧毁的肉身,只能接受别人安排的死刑。同时他又是个英雄,他在荒诞中追求真理,既然人活着要做选择,忍受荒诞,拷上枷锁接受命运的不确定性,并且最终都会死。那么他最后选择了一种确定——死亡,就可以拒绝荒诞,挣脱枷锁,追求“绝对”和“真实”,他抓住了他所认为的真相,这让他超脱了平凡人成为英雄。
“他们选择的生活,他们选中的道路,和我又有什么关系?”
他挣脱了约束,于是人生的一切事情,又有什么要紧呢?默尔索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终于重新拾回了对世界的感受,付出的是生命的代价,但这一切在知道他认为的真相后,又有生命要紧呢?
“我希望我得到的少一些再少一些,我希望我的生命短一些再短一些...”有句话这么说道。
人生朝露,冷暖自品。如果非要说人生意义在哪的话,我想应该是在追求意义本身吧。
第4篇
我终于适应大学生活的标志,就是我终于习惯每周五晚上乘地铁回家,尽管这听起来很荒谬,但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22站的路程漫长而又无聊,地铁停站时,我会从手机里拔出眼睛,盯着进进出出的乘客仔细地瞧,每站如此,每次也是如此。我向来不愿意在不感兴趣的事情上多花时间,我会这样做完全是因为,观察这实在太有意思了。
当里外两扇门伴随着警示灯响起缓缓打开,最先迫不及待动作起来的往往是地铁外的人,他们一脚踏进车厢,视线立刻像探测仪一样开始搜索,目光所及处一发现有空闲的座位,便快步冲上前去,目标精准,下手狠辣,坐下之后长舒一口气,仿佛一场战役告终--这是“保守派”。而我定义的所谓“激进派”的那一帮人,他们的行为更具有攻击性和突破性,不仅率先行动,还会本能地拨开所有挡住自己路和挤着自己的人--管他往哪个方向拨,只要不碍事了爱去哪里去哪里。他们发现目标后的反应极其敏捷,几乎是小跑着地冲向座位,一点也不在意冲过来的一路上踢翻了多少行李袋,踩到了多少脚尖脚后跟,撞倒了多少没站稳的人。他们安稳就坐后,把不在意毫不掩饰地表现在脸上,我喜欢把那种表情叫做:“胜利者式骄傲”。而最有意思的事情莫过于当“保守派”遇见“激进派”,这样的景象时常出现在客流量颇大的站点。他们竟然出乎意料的`首先统一了战线,一致怼回下车的人,然后才开始分两派站队。根据我的观察,每一个“保守派”都是成为“激进派”的潜力股,只可怜那些不争不抢跟在队伍末的人了,要么被急切的上车人插队,要么被愤怒的下车人推搡得更远。等再有机会靠近地铁门时,警示灯响起,门在眼前缓缓关闭。
我看加缪的《局外人》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个时候还没有上大学,没有接触社会,只坐在家里的小汽车里,从家到学校,从学校回家如此两点一线地跑着。再次拿起《局外人》这本书,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句话:“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记得这句话呢,因为它荒谬得让我不敢置信,违背常理,违背我从小被灌输理解的道德观。顺着开篇的这句话接着往下读,我愈发觉得字里行间甚至书缝里都透着荒谬,主人公默尔索的形象冷漠进了骨子里,罔顾道德和情感要求,罔顾社会的眼光,罔顾宗教规则。他之所以会被当作一个怪人对待,就是由他完完全全自我的、封闭的、脱离社会的局外人性格导致,这是这本书显而易见表现出来的信息,所以最后默尔索被众人言语讨伐直至判处死罪的结局,也可以理解为是他咎由自取。但如果仅仅只是这样,我就不会从这本书里读到悲哀。
在母亲的葬礼上不掉一滴眼泪,冷眼旁观前来为母亲吊丧人的悲伤,葬礼第二天就与女人欢愉……这样的默尔索形象理应是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的,事实上,让我对表象塑造的默尔索形象发生改观的是一段话:“很久以来,我第一次想起了妈妈。我似乎理解了她为什么要在晚年找一个未婚夫?为什么又玩起了重新开始的游戏。那边,那边也一样,在一个生命凄然去世的养老院的周围,读书笔记.夜晚就像一个令人感伤的间隙。如此接近死亡,妈妈一定感受到了解脱,因而准备再重新过一遍。任何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再哭她。”这似乎是一种平静面对死亡的态度,没有很多悲伤,反而充满了思考和理智。我们今天社会中常常会用“理科男”“理科女”来形容某些理性思维大过感性思维的人,说的时候总包含些对这类人缺乏情感的鄙夷和不认同。我们都说人是有情感的高级动物,而谈及悲伤、痛苦这类情绪时,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靠眼泪来表达,这也是为什么默尔索在葬礼上不哭的这一行为日后会受到那么多人诟病的原因。但我们难道要因为哭是大多数人在葬礼上的反应,就要把哭定为评价一个人是否真爱逝去的人、是否真正悲伤的唯一标准吗?在中国汉族、土家族、藏族、彝族、壮族、撒拉族等民族,有些一直保留着哭嫁的传统婚姻习俗,从新娘出嫁的前半个月,甚至前三个月哭嫁就已经展开了,这一民俗颇有历史渊源,出嫁时姑娘不哭不仅会被认为不吉利,还会受到舆论的谴责。但放在今天改革开放40年的中国,中国的大部分地区已经废除了这一封建习俗,只在少数边远地区依旧存在。在我们一向倡导重视少数民族文化和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面对传统文化这一背景下,哭嫁的习俗的消逝是不是可以向我们证明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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