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8篇(文案提示:一封生命守护信:学生交通安全指南)
亲爱的学生们,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重视的重要问题。为了提高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我们特撰写这封信,希望能为你们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和知识。通过了解交通规则、遵守交通信号和正确使用交通工具,我们共同努力,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让我们共同致力于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第1篇
据权威数据显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有80%以上是由于不戴安全头盔造成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含驾驶人员和搭乘人员)戴好安全头盔就是戴好了生命护身符!
自9月1日起至12月底,全省开展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将依法严肃查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请积极配合此次专项行动,广大学生及家长无论是驾驶、乘坐摩托车还是电动车,请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同时要牢记:坚决不乘坐“三无”(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货运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以及从事非法营运的摩托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严禁轻便摩托车搭载学生;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做到不闯红灯v不逆行、不违法载人、不加装晴雨伞、遮阳篷等非法装置。
让我们从“头”开始,从现在做起,做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安全的文明市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的,处50元罚款;乘车人不带头盔的,处20元罚款;驾乘电动车不带头盔的,处2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非法安装晴雨伞、遮阳篷,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处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的处罚如下:
1、无证驾驶:罚款500元、扣留机动车、可并处拘留15日。
3、没有交强险:罚款312元(摩托车交强险费率的2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三轮车等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的,处200元罚款;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100元罚款;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处100元罚款;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的,处10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罚款50元;电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元。
第2篇
你们好!暑期已经到来,但是你们在外出游玩、走亲访友的时候,千万不能忽视交通安全哟!我们要始终牢记:生命至上,平安出行。
1、在道路上行走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或者靠道路两侧行走,不要再道路上坐卧、嬉戏、追逐或者长时间逗留;不在道路上踩滑板、踢球、滑冰鞋等等;横过道路时,要观察车辆动态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横过公路,未成年的儿童必须有成年人带领,不能突然穿过公路。
2、乘坐公共汽车或者其他交通工具时,等车辆停稳时,从车辆右边上下车,按照先下后上的.原则;坐在车内不能将手、脚、头等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窗外;不准在车内嬉戏打闹,要尊老爱幼讲礼貌,见老弱病残及孕妇要主动让座;不准携带打火机、烟花炮竹、摩丝、香蕉水、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3、乘坐摩托车、电动车要正向骑座,并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摩托车只能乘坐一人,轻便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能乘坐人;未满12周岁不能乘坐摩托车、电动车;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不准乘坐三轮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以及货车的车厢。
4、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必须经过驾驶员考试合格后,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才能驾驶机动车;已满12周岁不满16周岁骑自行车不准带人;驾驶的机动车应当登记入户,悬挂车辆号牌,检验合格并参与保险。
5、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或者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标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紧靠道路右侧行驶,遇到转弯时,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切不可突然猛拐,抢行通过。
6、发生或者遇到交通事故时,应该沉着冷静,并立即拨打110报警,有人员受伤时还需拨打120急救电话抢救伤者。
7、在驾驶机动车、骑自行车、电动车自行车、走路时,要遵守交通信号指示,不能闯红灯,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闪烁等一等。
8、在骑自行车或者电动自行车时,不得安装遮阳伞,不得双手离把,不得打伞,不得接打电话,不得玩手机,要保证注意力高度集中。
同学们!生命只有一次,不会重新再来,请珍爱生命,平安出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模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美好的未来,在健康快乐中茁壮成长!
第3篇
您好!随着各类车辆增多,交通安全风险加大。为保障学生上下学和出行安全,请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做好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知危险会避险,确保学生安全。
1.家长做到安全文明出行,为学生树立榜样,遵守交通规则,驾车或骑行时不急速变道和猛拐插队,礼让行人,严禁酒驾。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和16周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即使达到相应年龄,也应优选步行或乘坐公交车上下学;确需家长驾驶电动车接送或者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的.,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3.需要家长驾车接送学生的,要配合交警和学校的指挥、引导,共同维护校门口及周边秩序;家长不得拼私家车接送学生,也不得租车接送学生。
4.严禁学生乘坐农用车、三轮车、拼装车、报废车、其他无牌无证或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
5.家长步行接送学生时,要和学生一起知悉交通安全知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第4篇
今年12月2日为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国家六部委决定开展以“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xxx七类违法即: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xxx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为有效预防涉校涉生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请家长朋友共同关注学生交通安全,配合做好宣传教育和校外安全监管。
交通安全需要共同参与,家长要以身作则、安全行车、文明出行,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配合学校教育孩子识别交通标志,遵守“走人行道、过斑马线、看红绿灯”等基本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上下学路上靠边行走,不追逐打闹;不骑无牌电动车,骑自行车不带人,不满12周岁不骑车上路,在日常生活中培养文明行走、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要教育孩子等车时注意:在站台和车站指定地点等候,不要在停车场、行车道上候车,不要在行车道上招呼行驶车辆;自觉维护乘车秩序,先下后上,以免产生拥挤踩踏。乘车时注意:严禁学生乘坐农用车、货车、“摩的”、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不乘坐无校车标牌的校车,不坐超载、超员车;在车内坐稳扶牢,扣好安全带,不与司机攀谈,不推搡打闹,不向车外投弃物品;严禁将头、手或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窗外;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尖锐物品乘车。下车时注意:车停稳再下,开门后,先在车门处观察车旁有无车辆驶近,切忌不看车外情况就贸然下车;下车后不要急于横穿道路,应走离车辆前后20米以上,再选择适当机会安全过马路。
你们好!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每一点意外都会给学生、给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随着经济发展,道路上的车辆增多,交通状况日趋复杂,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此,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高度重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学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学校也做了大量的工作,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普及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现在的交通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
有些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对孩子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为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做到交通安全警钟长鸣。学校发出倡议: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禁止孩子骑电动车、摩托车上路行驶,杜绝孩子骑未安装制动装置、不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死飞”车。凡不按规定骑乘,学校将暂扣车辆,请家长来认领。
家长们,孩子是你们的“第一宝贝”!任何财物都无法比拟的,让我们携手保护好“第一宝贝”,进一步做好孩子安全工作吧。
第5篇
交通出行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健康和家庭的幸福。暑假期间,同学们外出频次增多,交通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加。为进一步做好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涉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遵守交通法规,确保暑假期间同学们的交通安全,请同学们务必做到:一、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二、在道路上行走时,要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边玩手机;不要在道路上坐卧、嬉戏、追逐或长时间逗留;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三、横过道路时,要从人行横道(斑马线)、过街天桥及其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四、乘坐摩托车、电动车时要戴好安全头盔,同时要提醒家长:摩托车、电动车不非法加装遮阳伞(篷),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要全程系好安全带。五、未满12周岁不得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在道路上骑电动自行车。六、日常出行不要乘坐农用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等,不乘坐超员汽车。同学们,生命是最宝贵的',无论何时何地,请你们务必将交通安全牢记在心,守法文明出行,快乐地度过一个安全又有意义的假期!
第6篇
20xx年,国务院将每年的12月2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12月2日是第x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家长及社会的共同责任。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莫抢行”;做到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要靠右侧路边行走;横过马路走斑马线,没有斑马线的,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禁止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切实提高孩子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身防范能力,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做好表率。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驾驶电动车及摩托车必须带好安全帽,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得坐在摩托车后座;非机动车不得驶入机动车道,不逆行、不猛拐,不闯红灯。
1、不要在车辆附近停留,汽车盲区很危险,请远离。
孩子步行、在路边玩耍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伤害事故。儿童被碾压的交通事故显示,事故发生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儿童行为的不稳定性,缺乏危险判断意识引起的,还有一方面是因为驾驶人忽视了视线盲区而误伤,比如车头正前方、车头靠近大灯位置、车后方等,身形矮小的低龄儿童在这些位置玩耍,容易被驾驶人忽视。
车辆尤其是大型车辆(如大货车、挂车、大客车等)在转弯时由于“内轮差”(车辆转弯时内前轮转弯半径与内后轮转弯半径的差)较大,会形成一个致命的“转弯盲区”。
家长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不要让儿童钻出天窗。除了异物撞击、突然加减速带来的风险之外,还可能因天窗关闭而夹伤孩子。也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因为这种情况下,孩子很容易被车外的异物碰撞。另外,在车辆交汇、侧面被撞击时,都会给孩子带来致命伤害。所以提醒家长,在后排没有车窗升降需求的时候,要把车窗中控锁锁上,防止孩子无意中开启车窗后将身体伸出车外。
现在所有的车型,基本都有儿童安全锁。开车带孩子,一定要把儿童安全锁开启,以免在行车途中孩子因好动而自己打开车门,掉落车外。同时,下车开车门时要先观望后面是否有来车,避免后车撞到孩子。
5、过马路时不能任由孩子自己过,一定要牵住孩子的手。
有数据表明,在因交通事故致死的未成年人中,5-9岁的孩子占比最高。这是因为他们的视觉感官未完善发育,不能准确估算出汽车的时速和距离。
小孩天生好动,判断能力较弱,所以,如果家长带孩子外出时,一定要牵住孩子的手,防止发生意外。
在未成年人交通事故中,由于未成年人的行为不定,在突然横穿马路的情况下,常常会导致汽车驾驶人措手不及,不能及时刹车而酿成悲剧。
学生的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发挥“大手拉小手”的作用,家长自觉带头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以自身的言行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以身作则做好孩子们的榜样。共同为孩子们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牢牢地把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把握在自己手上。
第7篇
11月14日6时许,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李孝波驾驶晋d13513号大货车,行至沁源县境内222省道118公里加206米处,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冲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学生队伍中,造成21人死亡(学生20人、教师1人),16人受伤。
为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希望家长们自觉配合我们,并通过您的`言传身教影响、教育您的孩子要注意交通安全,请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1、对学龄前儿童加强监护,不要让其在道路上独自行走。
2、在马路上行走时,一定要走在人行道内;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斑马线)。
3、驾乘二轮摩托车时,要戴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扣带;前座不能载人,后座只能附载满12岁的儿童;乘坐人只能正面骑坐,不能侧坐或反坐。驾驶摩托车时不要边骑边接打手机或停在路中接打手机,不要争道抢行或突然掉头,要尽量避免急刹或急转弯,尤其在雨雪雾天气或陡坡、弯道。
4、驾驶和乘坐小型汽车时,不仅自己要系上安全带,还要让孩子系上安全带;车辆在行驶当中,不能把头、手和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
5、骑自行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抢行、不逆行、不带人,要定期对自行车进行检修,避免因车闸失灵等原因而引发交通事故;切忌把自行车交给未满12岁的孩子骑行。
6、教育你的孩子骑车时不要双手离把、扶身并行或曲折竞驶等。
7、经常提醒你的孩子不要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要翻越道路隔离护栏或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8、带孩子外出时,不能乘坐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和四轮车,更不要乘坐无牌、无证或超载车辆。
第8篇
首先感谢您多年来一直对我校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学生乘车安全和您说几句心里话。
车祸猛于虎。当前社会由于家长们上班忙,时间不够等原因无法接送孩子上、下学,社会上就出现了一种有偿替家长们接送学生上下学的“社会车辆”。虽然给家长们提供了方便,但是它们无营运资质,同时存在着超员、超速以及其它方面的安全隐患,危害性大,涉及面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极其严重。每年全国都有多起接送学生“社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件,造成孩子死伤。教训惨痛,发人深省,给我们也敲响了警钟。
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是全社会一直关注的热点,学生人身安全关系到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家长应以学生安全为重,不要为了一时的方便,让您的.孩子乘坐无营运资质的“社会车辆”、超员车辆,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伤害事故,将悔之晚矣。安全是大事,安全无小节,重视安全,关爱生命,责任重于泰山,我们的学校在抓学生安全工作的同时,恳请您配合我们的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1、关于校车。是指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其中,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2、关于“定制公交”。是由公交集团负责经营,专门为学生提供上下学服务的车辆,从小区到学校,从学校到小区的一站直达式车辆。家长们可以通过专门的网站提出自己的需求,公交集团根据需求和客流情况设计出公交线路。定制公交车旨在倡导绿色出行,节能减排,具有社会公共服务的性质,安装限速装置和监控,实施上下车刷卡,家长就可收到短信,除驾驶人外,还配有安全员。
3、关于非法营运车辆。根据中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的行为。目前,社会上接送学生的车辆(商务车、面包车等)通俗讲也就是我们说的“黑车”,这些机动车本身是不具有运营、从业等资质的,但是却被用来从事运营活动。
4、我们建议您选择经过审批,取得校车许可证的正规校车服务的车辆和公交公司为我市学生上下学提供服务的“定制公交车”。坚决不乘坐无任何资质的拼车、无牌、无证、无保险等非法运营车上、下学。
5、有正规手续的校车和公交车不仅会根据学生乘坐地点合理规划时间和路线,且有价格统一,不会因为距离远近而增加费用,最为重要的还是安全可靠。
6、遵守交通规则,横过马路时必须“一停、二看、三通过”,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7、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学,未满16周岁不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年满12周岁的,骑自行车上、下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不和同学进行骑车比赛。
8、春季雷雨大风天气,更要注意交通安全,冬季大雾雨雪天气要注意道路结冰,尽量不骑车上学。
10、节假日、双休日,不要隐瞒家长私自骑车外出,更不要骑摩托车、电瓶车多位学生一起飚车。
人生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一旦失去将永远无法挽回。生命没有彩排,广大家长要时刻教育孩子珍爱生命,安全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了您的孩子安全,要坚决抵制无牌无证车、超员车、无营运资质的车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当您发现这类车在接送我们的孩子时,请您及时向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举报,及时排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为我们的孩子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待。让我们携起手来,用自身良好的交通行为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影响孩子,共同构建我们的安全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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